周永康家族:判决书里的全家
本系列写过的形态,到这一篇凑齐了最后一种:毛家有特权而无生意,刘家是特权被打断,李家是特权未被打断、又赶上行业上市的年代。周永康家与李家只差一步——同样未被打断,同样把一个行业做成了自家地盘——差的那一步是:这个家族的结局不是退休感言和政协提案,而是一排判决书。在红色权贵的所有故事里,它是唯一一个由法院替我们写完结局的。
目录
- 一、周永康:从油田到政法委
- 二、权力的外围:石油系、四川系与政法系
- 三、周滨与中旭阳光:500 万元吃下 8,000 家加油站
- 四、刘汉这一节:2,000 万元买的是什么
- 五、无锡老家:弟弟们的生意
- 六、判决链:2013 年 12 月 1 日到 2016 年 6 月 17 日
- 七、900 亿与 1.29 亿:给两个数字对一次账
- 八、版图与边界:第四种形态
- 材料缺口(如实标注)
- 来源清单
而且写得极细。2015 年 6 月 11 日,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的判决把这个家庭的账算到了个位数:受贿 1.29772113 亿元,其中家主本人亲手收的只有 73.11 万元,其余近 1.29 亿,是妻子和儿子收下、他事后知情的。一年之后,宜昌的法庭又把长子的账算了一遍:与父亲共同受贿 9,800 万余元,利用父亲的影响力受贿 1.24 亿余元,合计 2.22 亿余元,判 18 年,罚金 3.502 亿元。同日,妻子贾晓烨判 9 年;再过两天,侄子周峰判 12 年。一个家庭四名成年成员,四份判决,全部生效——在本系列查核的 16 个家族里,这是独一份。
先把本篇的第一课摆在前面,因为外面把这家的数字讲错了十年:不是「900 亿」。900 亿是 2014 年 3 月路透社报道的查扣数字——冻结存款 370 亿、查扣债券股票 510 亿、约 300 套房产约 17 亿、古董绘画约 10 亿、车辆 60 余辆,查扣对象是「家人与关联人」的整个网络,前后四个月里有 300 多名亲属、盟友、门生被拘或问话。路透自己在原文里写明:不清楚这笔资产里有多少属于非法所得;这个数字来自两名匿名简报人士,从未得到任何官方确认或法院文书支持。它是真实存在过的一篇报道,但它量的是一张网的资产存量,不是法院认定的赃款。把 900 亿说成「周家贪了 900 亿」,等于把查扣三百人网络的流水,说成一个家庭判决书上的受贿额——本篇第七节会专门把两个数字对一次账。正文先按判决的口径走:法院认定的,就是 1.29 亿和 2.22 亿。
一、周永康:从油田到政法委
周永康 1942 年 12 月生,江苏无锡人,原名周元根,出身无锡西前头村一个普通农家,在本系列的家主里属于少有的没有红色家世的一位——他的起点不是组织给的,是自己挣的。1960 年代他在北京石油学院(今中国石油大学)勘探系毕业,分配到大庆油田,从地质员、技术员做起。其后他赶上了辽河油田大会战,在辽河一干十余年,从采油厂、油田建设指挥部一路升到勘探局党委书记、局长,1983 年兼任辽宁省盘锦市市长——油田与地方政府一把手一肩挑,这是石油系统「以油建市」年代的典型格局,也让他第一次尝到一个行业的人事、财权、地方关系集于一身的滋味。1985 年,他升任石油工业部副部长;1988 年石油部改组为中国石油天然气总公司,他任副总经理,1996 年升任总经理。(来源 13)
算一笔时间账:从 1966 年走进大庆油田,到 1998 年离开中石油改任国土资源部部长,他在石油系统整整三十二年。大庆、辽河两大油田是共和国石油工业的嫡系,中国石油系统整整一代局级、部级干部——后来中石油的蒋洁敏、王永春、李华林这一批人——都是在他当副部长、当总经理的年代里被提拔、被安放到关键岗位上的。中国人讲「石油帮」,不是媒体的发明:一个行业先有三十二年的首长,才有后来那张以他为轴心的网。这张网的形成方式,与李鹏之于电力系统如出一辙,区别只在结局。
此后是三级跳。1998 年国务院机构改革,他出任新组建的国土资源部首任部长;1999 年调任四川省委书记;2002 年上调中央,任中央政法委员会副书记、公安部部长、党委书记,次年兼国务委员;2007 年十七大,他进入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任中央政法委书记,成为主管全国公安、检察、法院、国安与武警系统的最高官员——这个位置他坐到 2012 年十八大退休。(来源 13)
把这条履历放进本系列的坐标里看,要看的不是高度,是宽度。石油那三十二年的分量,上文已经算过:这个行业的勘探、炼化、销售、干部,整整一代人出自他的任内;他在四川主政三年,提拔的干部后来遍布四川官场;他执掌政法系统十年,公检法司的人事与他有千丝万缕的联系。三个系统,每一个都足够养出一套自己的班底,而他的儿子做生意需要打通的,恰好正是这三个系统:油田和加油站归石油系,四川的项目与人脉归四川系,而政法系那张更大的网,则是这个家族生意场上无人敢查的保护层。后文会看到,这三层地基,是怎样一层层被判决书掀开的。
他的家庭也要先交代清楚,本篇的人物关系全部以此为准:长子周滨(1972 年生),是他与前妻王淑华所生,王淑华已经去世;次子周涵,与兄长形成鲜明对照——他成年后远离家族生意,常年低调,后来的公开报道里只剩「在石油系统基层工作、与父亲决裂」之类的零散记载,本篇不展开,只登记一句:这个家族判了四个人,名单上没有他。第二任妻子贾晓烨(1970 年生),原中央电视台编导,2001 年与周永康结婚,小丈夫整整 28 岁;幼弟周元庆,在老家无锡的国土系统任职,其妻周玲英经商,其子周峰(判决书通稿中亦写作「周锋」)跟随堂兄周滨做生意;另一弟周元兴,在无锡做五粮液代理等生意。这张名单上的人,2013 年 12 月 1 日之后会被同一张网收走大半。
二、权力的外围:石油系、四川系与政法系
判决书里有一个容易被略过的细节:周永康被控滥用职权,具体的行为是「要求蒋洁敏、李春城为周滨、周锋、周元青、何燕、吴兵等人的经营活动提供帮助」。蒋洁敏时任国务院国资委主任,此前是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总经理、董事长——中国最大的石油央企的一把手;李春城时任四川省委副书记,此前任成都市委书记多年。一个管着全国石油资产的人,一个管着四川省会的人,在判决书上被写成了为家主之子「提供帮助」的执行者。(来源 1、2)
这两个人自己的结局也在判决书里:2015 年 10 月 12 日,蒋洁敏在湖北省汉江中级人民法院以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三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 16 年;同日,李春城在湖北省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受贿、滥用职权两罪判处有期徒刑 13 年。(来源 9、10)他们不是本篇的主角,但他们的判决是本篇版图的一部分:它证明周家生意的运作方式,是家主一个电话,央企董事长和省委副书记亲自落实——这种运作留下的痕迹不在周滨的公司账上,在别人的判决书里。
再往外一圈,是整片整片的塌方。2013 年 8 月底至 9 月,中石油系统四名高管(王永春、李华林、冉新权、温青山)同日或接连被宣布调查,蒋洁敏随即落马;四川方面,李春城早在 2012 年 12 月即被带走,是十八大后落马的第一名省部级官员,其后四川省政协主席李崇禧、原省委常委郭永祥相继被查,郭永祥 2015 年在宜昌被判处有期徒刑 20 年;政法与秘书系统里,公安部原副部长李东生 2013 年 12 月落马,2016 年在南京被判处有期徒刑 15 年;曾任周永康秘书、时任海南省副省长的冀文林 2015 年在广州被判处有期徒刑 12 年。(来源 16)这些人的共同点不需要猜测:履历上都与周永康有直接的上下级或提携关系。官方此后将周永康案的查处表述为清除「团团伙伙」,而财新等媒体的调查则把这三张网的名字一一对上了号。(来源 7、13)本篇只记一个结构性事实:这个家族不是一个人在做生意,它站在一张由石油、四川、政法三个系统交织成的权力网的中心——网有多大,2013 年 12 月那一天就看得出来:一天之内,北京、无锡、成都三地的家族成员同时被带走(见第六节)。
三、周滨与中旭阳光:500 万元吃下 8,000 家加油站
周滨的公开履历薄得异常:西南石油学院毕业后赴美,在油田设备行业工作过数年,2000 年代初回国。这个履历里唯一一家由他本人创办、且留下完整工商与调查记录的公司,是北京中旭阳光。
北京中旭阳光石油天然气技术有限公司 2004 年在北京设立,注册资本只有 500 万元,初始股东是周滨本人与他的岳母詹敏利——周滨的妻子黄婉出身学术家庭,其母詹敏利的名字出现在这家公司的股东名册上。公司设立后不久,实际经营交给了四川商人吴兵:吴兵是成都中旭投资的控制人,与周滨合伙多年,在周家的生意版图里扮演「白手套」的角色——出面签约、持股、跑项目,公司真正的受益人藏在他的身后。(来源 7)
中旭阳光做的生意,听起来毫不起眼:给加油站装零售管理系统。就是这套不起眼的系统,铺满了中国石油的半壁江山。据财新调查,中旭阳光为中石油承建了 8,000 余家加油站的零售管理系统——约占当时中石油全国加油站总数的四成——并为塔里木、吉林、长庆、辽河等油田提供物流与工程系统。项目的时间线值得逐年看:2004 年中石油启动信息技术总体规划,加油站管理系统列入其中;2006 年项目立项,先在华东、山东、大连等地 30 座加油站试点;2009 年起分批签约推广,首批 4,855 座、第二批 5,115 座。一家 2004 年才成立、注册资本 500 万元、员工数十人的公司,在没有可查的行业积累的情况下,拿下了这个国家最大石油公司最核心的下游信息化工程,并且一做就是近十年。(来源 7、14)
这门生意的结构,才是本节要记的东西。它的利润不需要造假财报,不需要囤积居奇,它只需要一样东西:中石油的采购大门只向这一家公司敞开。而这扇门的钥匙,2004 年握在时任中石油集团高层手里——那批高层的名字,多年后出现在周永康的判决书上,就是「要求蒋洁敏……为周滨等人的经营活动提供帮助」那一行。判决书认定的总账是:周永康要求蒋洁敏、李春城等人为周滨、吴兵等人的经营活动提供帮助,致使相关人员非法获利 21.36 亿余元,造成经济损失 14.86 亿余元。(来源 1、2)注意这组数字的性质:它是「非法获利与国家损失」的认定,属于滥用职权罪的危害后果,与受贿的 1.29 亿元是判决书里两笔完全不同的账,本篇不把它们合并成任何「家族总财富」。
中旭阳光之外,周滨的触角还伸向油气区块本身。据财新调查,周滨一方通过关系低价取得中石油系统在四川、陕西等地的油气区块合作权益,再高价转让,获利可观;周滨的堂弟周峰(见第五节)正是沿着这条线在川陕两地活动。(来源 7)这条线的细节,官方判决通稿披露有限——周滨案判决只认定了罪名与总额,未逐项公布每一笔交易的来历。本篇如实记到调查报道这一层:调查可以证明生意存在、路径存在、受益人存在;每一笔是否违法、以什么价格违法,只有判决说了算,而判决没有逐项说。这条界限,与李鹏篇里区分「持有」与「违法」是同一条。
吴兵的结局附记在此:2013 年 8 月,吴兵在北京西站被警方带走,此后淡出公众视野;他名下的中旭系公司随之停摆。周滨本人则在更晚几个月后被带走(见第六节)。(来源 7、14)另有一个耐人寻味的后续:承建主体几经股权变更与更名(中旭阳光后来演变为「中旭能科」),那套加油站管理系统此后仍在中石油的体系内运转多年,承建公司在工商记录里一直存续经营——被带走的是人,被判刑的是人,而系统照常运行、合同照常履行。这一笔不属任何判决的范围,本篇按公开记录登记于此,因为它恰好说明这门生意的本质:值钱的从来不是那家公司,而是那扇只为它开过的门;门关上之后,公司本身不过是一家普通的信息技术企业。(来源 14)
四、刘汉这一节:2,000 万元买的是什么
2003 年,周滨做了一笔后来被反复引用的交易:他把自己名下的一处四川旅游资产,以约 2,000 万元的价格,卖给了四川汉龙集团的刘汉。两年后,2005 年,周滨又入股汉龙集团在四川的一家电力公司,持股 20%,其后将这部分股权无偿返还。(来源 7)
先说刘汉其人,因为不交代他,这笔交易的分量看不出来。刘汉是四川广汉的商人,汉龙集团董事局主席,做过期货、木材、水电、矿业,名列富豪榜多年;但他真正的身份在 2014 年的判决书里: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非法拘禁等数罪。2013 年 3 月,刘汉在北京被警方控制,刘汉、刘维兄弟及其团伙共 36 人被移送起诉,是当时全国规模最大的涉黑案件之一。2014 年 5 月 23 日,湖北省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刘汉死刑;2015 年 2 月 9 日,刘汉被执行死刑。检察机关在案情通报中指其团伙「与境外赌博集团勾结」「在当地称霸一方」。(来源 7、11)
那么,2003 年的刘汉为什么要花 2,000 万元买周滨的一处旅游资产?财新的调查给出的解释是这条线最通行的版本:刘汉买的从来不是资产,是关系——通过这笔明显溢价的交易结识周滨,再经周滨进入周永康的圈子;2005 年那笔入股又无偿返还,则被调查报道解读为关系的维护费。本篇对这一节的证据等级必须标清楚:交易本身(2003 年售资产、2005 年入股又返还)有财新调查与工商记录支撑;交易的动机(结交、献金)是调查报道的分析,不是任何一份判决书的认定。刘汉的判决书里没有周滨的名字,周滨的判决书里也没有刘汉的名字——两份判决书都没有为这笔交易定性。本篇只登记:一个后来被执行死刑的涉黑富豪,在其发迹的关键年份,与家主的长子做过两笔方向一致的交易(一买一送),此后汉龙集团在四川的扩张进入快车道。这条线能证明的是「通道存在」,证明不了「对价成立」,读者按这个等级取用。
这一节还有一层要交代:外界流传的「刘汉是周永康家的马仔」「刘汉案牵出周家」诸说,把调查报道的分析当成了司法结论。按本系列的规矩,判决书没写的,本篇不替它写。刘汉与周家的关系,本篇能钉死的只有 2003 年与 2005 年两笔交易,以及刘汉本人 2014—2015 年的判决与执行,其余皆属报道与传闻层,已在文末缺口清单注明。
五、无锡老家:弟弟们的生意
这个家族的根在无锡,根上的人也没有闲着。
幼弟周元庆,长年在无锡市惠山区的国土系统任职——不是什么显赫的职位,但在一个以土地为核心资产的年代,区县国土系统的实权不小。他的妻子周玲英则下海经商,是无锡锡山长隆贸易等公司的股东,做的同样是加油站生意:长隆贸易经营成品油零售,与中石油在当地的加油站网络多有交集——请注意这个细节:长子周滨在北京吃的是中石油的信息化工程,弟媳在无锡吃的是中石油的油品零售,同一个家族,在同一个央企的产业链上占了上下两段。(来源 7)
周元庆的儿子周峰,是下一辈里唯一深度卷入的人。周峰早年跟随堂兄周滨,据财新调查,他凭借伯父的影响力在四川、陕西一带倒腾油气区块的合作权益——低价拿到中石油下属油田的区块权益,再转手获利。2013 年 12 月之前,周峰在成都、无锡两地活动,是周家子侄辈里唯一的「生意人」。(来源 7)
另一弟周元兴,在无锡做五粮液等名酒的代理经销及其他小生意,是兄弟几人中最边缘的一个。2013 年 12 月,他在无锡的住宅被搜查;2014 年 2 月,周元兴病逝,未受审判。他是这个家族里第一个倒下的人,倒下的方式是病亡——判决链上因此永远缺了一环,他名下的生意与账目,再无任何司法文件交代。(来源 7)
这一节的证据等级要说清:周元庆、周玲英、周元兴三人的后续司法处理,公开渠道至今没有可引用的判决书或官方通报——2013 年 12 月被带走之后,他们的名字就从公开记录里消失了。本篇能写实的,只有他们被带走之前公开可查的职务与公司(国土系统任职、长隆贸易股东),以及被带走这一事件本身(见第六节)。判决链的光,照到周峰为止,再往老家那一辈,就照不进去了。这与本篇开篇说的「证据等级最高」并不矛盾:最高,指的是核心四人;照不进去的地方,本篇如实留白。
六、判决链:2013 年 12 月 1 日到 2016 年 6 月 17 日
先把崩塌的起点钉住。周永康最后一次公开露面,是 2013 年 10 月 1 日回母校中国石油大学出席 60 周年校庆——选在这个日子回一所石油大学,在当时被普遍读作一种姿态。两个月后,网先收了。
2013 年 12 月 1 日,据财新等媒体调查报道:周滨在北京被带走;同日,周元庆、周玲英夫妇在无锡被带走,周峰在成都被带走,周元兴在无锡的住宅被搜查。一天之内,三座城市,一个家族的核心成员同时失去自由。(来源 7、14)
2014 年 7 月 29 日,中央纪委发布消息:鉴于周永康涉嫌严重违纪,中共中央决定由中央纪委对其立案审查。这是 1949 年以来第一次有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一级的人物被公开宣布立案审查,「刑不上常委」的惯例就此打破。(来源 3)2014 年 12 月 5 日,中央政治局会议决定开除周永康党籍,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通报列明的罪目包括利用职务便利为多人谋利、直接或通过家人收受巨额贿赂、滥用职权、泄露党和国家机密、与多名女性通奸并进行权色钱色交易等。(来源 4)2015 年 4 月 3 日,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以受贿、滥用职权、故意泄露国家秘密三罪向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来源 1)
2015 年 5 月 22 日,天津一中院开庭,因涉及国家秘密,庭审不公开;贾晓烨、周滨以视频方式出庭作证。2015 年 6 月 11 日,一审宣判,本篇的核心数字全部出自这份判决(新华社通稿公布其要旨):(来源 1、2)
- 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认定周永康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利,本人直接收受蒋洁敏所送财物 73.11 万元;其妻贾晓烨、其子周滨收受他人财物共计 1.29 亿余元,周永康事后知情——依共同犯罪认定,全案受贿总额 1.29772113 亿元。法院同时认定:案发后涉案赃款赃物已全部追缴。
- 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 7 年:认定其要求蒋洁敏、李春城为周滨、周锋、周元青、何燕、吴兵等人的经营活动提供帮助,致使相关人员非法获利 21.36 亿余元,造成经济损失 14.86 亿余元,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
- 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判处有期徒刑 4 年:认定其将 5 份绝密级文件、1 份机密级文件交给无权知悉的曹永正(北京一名以「气功大师」身份结交权贵的商人,后据公开报道于 2016 年以非法经营等罪获刑 7 年),直接违反保密法。
- 数罪并罚: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周永康当庭表示认罪悔罪、服从判决、不上诉。其认罪原话经央视播出:「我服从法庭对我的判决,我认罪、悔罪。」(来源 1、2、15)
这份判决的历史位置也要记明:周永康是 1949 年以来第一位被立案审查、开除党籍并送上法庭的中央政治局常委,官方与媒体均以「打破刑不上常委」概括此案的分量。宣判当晚,央视播出了庭审片段与他的认罪画面——对这一级别的人物而言,程序的每一步都经过设计,而设计本身就是信号:给全党看的,不只是一个人的下场,还有一条新划的线。(来源 1、3)
一年后轮到下一辈。2016 年 6 月 15 日,湖北省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周滨案一审宣判(同日,贾晓烨案由宜昌市夷陵区人民法院宣判):(来源 5)
- 周滨:犯受贿罪、利用影响力受贿罪、非法经营罪。判决认定的账目是:夥同其父(利用周永康的职务行为)共同受贿 9,804 万余元;利用周永康的影响力受贿 12,444 万余元——两笔合计认定 2.22 亿余元。数罪并罚,执行有期徒刑 18 年,并处罚金 3.502 亿元,违法所得予以没收。周滨当庭表示不上诉。
- 贾晓烨:犯受贿罪、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判决认定其单独或夥同周滨收受贿赂,是 1.29 亿家属受贿额的主要经手人之一。判处有期徒刑 9 年,并处罚金。贾晓烨当庭表示不上诉。
2016 年 6 月 17 日,四川省德阳市旌阳区人民法院对周峰案一审宣判:周峰犯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等罪——他利用的正是伯父周永康的影响力——判处有期徒刑 12 年,并处罚金 5,900 万元。(来源 6)
至此判决链闭合。把它整条排出来看:2013-12-01 家族多人同日被带走 → 2014-07-29 家主立案审查 → 2014-12-05 开除党籍移送司法 → 2015-04-03 提起公诉 → 2015-06-11 家主无期 → 2016-06-15 长子 18 年、妻子 9 年 → 2016-06-17 侄子 12 年。两年半,一张网从中心到边缘被逐个写进判决书。在本系列里,没有第二个家族有这样一条完整的链——薄熙来案只有家主一人受审,谷开来是另一案(故意杀人);周家这一条,是四个人、四家法院、四个生效判决。
七、900 亿与 1.29 亿:给两个数字对一次账
本节是全篇的口径中枢,也是这个家族在中文舆论里被讲错十年的地方,值得单独用一节拆开。
900 亿这一侧。2014 年 3 月 30 日,路透社独家报道:据两名听取过案情简报的消息人士称,中国当局已查扣周永康家人与关联人名下至少 900 亿元人民币资产,其中冻结银行存款约 370 亿元、查扣债券与股票约 510 亿元、查扣约 300 套房产估值约 17 亿元、查扣古董与绘画约 10 亿元,另有车辆 60 余辆;报道同时称,此前四个月已有 300 多名周的亲属、盟友与门生被拘留或问话。两个限定必须随这个数字一起出现,缺一不可:第一,消息源是匿名人士,从未获得任何官方确认,也没有任何法院文书支持;第二,路透原文自己写明,不清楚这 900 亿中有多少属于非法所得。(来源 8)
1.29 亿这一侧。2015 年 6 月 11 日的判决认定:周永康受贿总额 1.29772113 亿元(本人直接收受 73.11 万元+家属收受、本人知情的 1.29 亿余元);周滨案判决另行认定周滨合计受贿 2.22 亿余元。这组数字出自生效判决,有庭审、有证据、有追缴记录,是可以在法庭上对质的口径。(来源 1、5)
两个数字相差约 400 倍,差的不是「谁在撒谎」,差的是量的东西根本不同:900 亿量的是一个横跨石油、四川、政法三系统的关系网络在被整网查扣时的资产存量——里面混着合法经营的公司股权、房产、存款,查扣是调查手段,不是定罪结论,其中相当一部分在调查结束后如何处理,从无公开交代;1.29 亿和 2.22 亿量的则是检察机关能够逐笔举证、法庭逐笔认定的受贿流水。前者是一个时代的权力网络的体积,后者是一个家庭在法律上被钉死的罪额。把前者说成后者,是这十年间关于这个家族最普遍的一次造假——它不需要编造任何情节,只需要把单位换一换、把定语删一删。本篇的处理已经写在篇首:900 亿只在引言与本节两处以「路透报道的查扣总额、匿名源、未获官方确认」的完整面目出现;正文其余各处,只用判决数字。读者日后在别处看到「周永康家族贪腐 900 亿」的说法,可以直接用这一节对账。
同理要交代的还有另一笔账:判决书认定的「非法获利 21.36 亿余元、经济损失 14.86 亿余元」,是滥用职权罪名下对五人经营活动的整体测算,既不是周家落袋的钱,也不是受贿额,它与 1.29 亿、2.22 亿、900 亿是四个不同抽屉里的数字。本篇四个抽屉分开上锁,一个都不合并。
八、版图与边界:第四种形态
最后把这个家族的版图摊开收束。它的构成与前面几篇都不同:李家的版图是职务与公司的清单,周家的版图是三张网——石油系三十年的人脉与采购通道、四川系三年的班底、政法系十年的保护层——中心坐着家主,边缘做着生意:长子在北京拿中石油的信息化工程和油气区块,妻子带着央视的背景经手家庭的账目,弟媳在无锡拿中石油的油品生意,侄子在川陕倒腾区块权益,弟弟病死在搜查之后。这张网的每一根线,最后都找到了对应的判决书页码:家主的滥用职权罪写着蒋洁敏、李春城的名字,受贿罪写着妻子和儿子的名字,泄密罪写着曹永正的名字;儿子的判决写着「利用影响力」四个字,侄子的判决写着同样的四个字。
拿它与本系列另一位落马的政治局委员对照,差别立见:薄熙来 2013 年在济南受审,受贿认定 2,044 万余元,判无期——那是家主一人的判决,妻子谷开来是另一桩杀人案,儿子薄瓜瓜从未进入任何司法程序,家族的商业部分(徐明、马晓霞等人的证词所指)始终停留在「证人说过」这一层。周家不同:家主、长子、妻子、侄子,四个人,四家法院(天津、宜昌中院、宜昌夷陵区、德阳旌阳区),四份生效判决,家属受贿的路径——谁收钱、谁知情、谁用影响力——被判决书逐人逐笔登记在案。在红色权贵的故事里,「全家」二字多半是修辞;只有这一家,它是判决书的目录。
这正是本篇在全系列中的位置:它是「特权变成生意」这条线的终审判决版。前面各篇里,我们能证明的大多是结构——谁坐在什么位置上、谁的公司拿了什么项目、谁的离岸账户里有什么;而这一家的特殊之处在于,结构之上还有结论:中国自己的法院,以它自己的程序,把这张网的运行方式(一个电话、两级执行者、家属收钱、事后知情)逐项写进了生效判决。研究这个家族,不需要推断「如果查下去会怎样」——查下去了,判完了,数字都在。
边界同样要写满,这是本篇的规矩:第一,判决链只覆盖四个人,周元庆、周玲英的后续处理与周元兴的账目无公开司法文件,本篇留白;第二,刘汉一节的交易动机属调查分析层,未获任何判决认定,本篇按报道等级呈现;第三,路透 900 亿永远带着它的限定语出现,它是报道史的一部分,不是本篇的结论;第四,周滨案判决未逐项公布其 2.22 亿元的每一笔构成,中旭阳光各项目的逐笔合法性亦无司法文件逐项交代,本篇不替判决补写明细。本篇的记录到此为止——判决钉死的,钉死;判决没说的,留在了下面的缺口清单里。
来源清单
- 新华社 2015-06-11《周永康一审被判处无期徒刑》(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宣判通稿,中纪委网站及各媒体转载)——受贿 1.29772113 亿元(本人直接收受 73.11 万元、家属收受 1.29 亿余元且本人知情)、滥用职权致非法获利 21.36 亿余元/经济损失 14.86 亿余元、向曹永正泄露绝密级文件 5 份/机密级文件 1 份、三罪刑期(无期/7 年/4 年)与并罚结果、认罪不上诉:http://www.rarb.cn/page/1/2015-06-12/00011/67511499009416921.pdf(《人民日报》2015-06-12 版面存档)——法院判决通稿(官方)。
- 最高人民法院英文站 2015-06-12 "Zhou Yongkang sentenced to life imprisonment"——判决英文要旨:为吴兵、丁雪峰、温青山、周浩、蒋洁敏五人谋利、庭审 2015-05-22 不公开、妻子与儿子视频作证:https://english.court.gov.cn/2015-06/12/c_767183.htm ——法院通稿(官方)。
- 新华社 2014-07-29 消息:中共中央决定由中央纪委对周永康立案审查——官方通报。
- 新华社 2014-12-05 消息:中央政治局会议决定开除周永康党籍、移送司法机关,通报所列问题(为多人谋利、直接或通过家人收受巨额贿赂、滥用职权、泄露党和国家机密等)——官方通报。
- 新华社 2016-06-15 通稿:湖北省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周滨案一审宣判——共同受贿 9,804 万余元、利用影响力受贿 12,444 万余元、合计 2.22 亿余元、三罪并罚 18 年、罚金 3.502 亿元(英文版见中国网转新华社稿:http://en.chinagate.cn/2016-06/15/content_38675329.htm );贾晓烨案同日由宜昌市夷陵区人民法院宣判,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两罪,判 9 年(新华社同日中文通稿)——法院判决通稿(官方)。
- 新华社 2016-06-17 通稿:四川省德阳市旌阳区人民法院对周峰(周锋)案一审宣判——利用影响力受贿等罪,判 12 年、罚金 5,900 万元——法院判决通稿(官方)。
- 财新调查报道组关于周滨及其家族商业网络的系列调查(2013—2014,含《周滨的白手套》《中旭阳光》诸篇及 Caixin Global 英文版 "Zhou Bin" 调查,2014-07-30)——中旭阳光设立与股东(周滨、詹敏利)、吴兵代持经营、8,000 余家加油站零售管理系统、油气区块权益交易、2003 年售旅游资产予刘汉约 2,000 万元、2005 年入股汉龙在川电力公司 20% 后无偿返还、周玲英长隆贸易、周峰川陕活动、2013-12-01 多人同日被带走诸事:https://www.caixinglobal.com/2014-07-30/zhou-bin-101052717.html ——权威媒体调查(分析层与事实层在正文已分开标注)。
- Reuters 2014-03-30 独家报道 "China seizes $14.5 billion assets from family, associates of ex-security chief"(Benjamin Kang Lim、Ben Blanchard)——查扣至少 900 亿元的分项构成、300 多名亲属盟友门生被拘或问话、消息源为两名匿名简报人士、原文自带「不清楚其中多少属非法所得」限定——国际通讯社调查(匿名源,未获官方确认)。
- 新华社 2015-10-12 通稿:蒋洁敏案湖北省汉江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三罪并罚 16 年——法院判决通稿(官方)。
- 新华社 2015-10-12 通稿:李春城案湖北省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受贿、滥用职权两罪判 13 年——法院判决通稿(官方)。
- 新华社 2014-05-23 及 2015-02-09 通稿:刘汉案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死刑、2015-02-09 执行死刑——法院判决通稿(官方)。
- 路透社 2014 年关于周永康家族与无锡老家的报道(周元兴住宅被搜、2014-02 病逝诸事)及财新相关报道——国际通讯社/权威媒体。
- 周永康官方简历(新华社人物简历)——1942 年 12 月生、江苏无锡人、北京石油学院毕业、辽河油田与石油工业部履历、1998 年国土资源部部长、1999 年四川省委书记、2002 年公安部部长、2007 年中央政法委书记与政治局常委、2012 年退休——官方文件。
- 中石油加油站管理系统项目公开记录(中石油信息技术总体规划与项目签约的公开报道,含 2006 年立项试点、2009 年两批合计近万座签约推广)与财经媒体对中旭阳光(后更名中旭能科)的工商追踪——公开记录与媒体调查。
- 曹永正案公开报道(2016 年,湖北方面以非法经营等罪判处曹永正有期徒刑 7 年)——媒体报道(判决通稿层级,正文已标口径)。
- 外围关联案件判决通稿组(新华社):郭永祥案 2015 年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 20 年;冀文林案 2015 年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 12 年;李东生案 2016 年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 15 年——法院判决通稿(官方)。
材料缺口(如实标注)
- 周元庆、周玲英的后续司法处理无公开文件:二人 2013-12-01 被带走后,公开渠道无可引用的判决书或官方通报,其最终处理结果、罪名、刑期均无公开记录,本篇未作任何推测。周元兴 2013-12 住宅被搜、2014-02 病逝,其名下生意账目无司法文件交代。
- 周滨 2.22 亿元的逐笔构成未公开:宜昌中院判决通稿只公布共同受贿与利用影响力受贿两个总额,未逐项公布每一笔的请托人、时间与对价;中旭阳光各项目、油气区块交易的逐笔合法性亦无司法文件逐项认定。本篇的商业叙述在调查层为止步,不替判决补明细。
- 刘汉交易的动机无司法认定:2003 年售资产、2005 年入股又返还两笔交易有调查与工商层支撑,但「溢价结交」属财新调查的分析;刘汉与周滨各自的判决书均未提及对方姓名,未对该交易定性。
- 路透 900 亿的构成无法核验:匿名消息源、无官方确认;查扣资产中合法与非法部分的比例、查扣后资产的最终处置,均无公开交代。本篇仅在引言与第七节以完整限定语引用。
- 周滨妻黄婉的司法状态无公开记录:黄婉在共同受贿通道中的角色见于调查报道,其本人是否被起诉、如何处理,无公开司法文件,本篇未展开。
- 贾晓烨罚金数额未单独核实:宜昌方面通稿确认其判处有期徒刑 9 年并处罚金,本篇未引用具体罚金数字(通稿转述口径不一,宁缺勿错)。
- 周永康前妻王淑华的去世时间与原因无权威来源:坊间流传的车祸诸说只有转述层材料,本篇只记「已去世」一事实,不采任何细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