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7案 | 张海涛Case 77 | Zhang Haitao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的汉族维权人士,原国企下岗工人、电话卡零售商。2009年被无罪羁押近两月后走上维权与网络发声之路,长期批评新疆的民族宗教与维稳政策,并接受自由亚洲电台、美国之音采访。2015年6月26日在家中被带走,2016年1月15日被乌鲁木齐中院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十五年、为境外刺探非法提供情报罪判五年,并罚十九年,刑期至2034年6月25日,现于沙雅监狱服刑;家属十一年里只获准会见四次,妻子李爱杰已于2017年12月携子抵达美国。联合国任意拘留问题工作组第66/2021号意见认定其拘留属四类任意拘留,要求立即释放,中方未执行。A Han Chinese rights defender in Urumqi, Xinjiang — a laid-off state-enterprise worker who retailed phone cards. Wrongfully held for nearly two months in 2009 and released without charge, he turned to rights defence and online speech, criticising Xinjiang's ethnic, religious and stability-maintenance policies for years and giving interviews to Radio Free Asia and Voice of America. Taken from his home on 26 June 2015, he was sentenced by the Urumqi Intermediate People's Court on 15 January 2016 to fifteen years for inciting subversion of state power and five years for illegally providing intelligence to entities outside the country — nineteen years combined, running to 25 June 2034 — and is serving the term in Shaya Prison. In eleven years his family has been allowed to see him four times; his wife Li Aijie reached the United States with their son in December 2017. UN Working Group on Arbitrary Detention Opinion No. 66/2021 found his detention arbitrary under four categories and demanded his immediate release; China has not implemented it.
先把几处流传最广的错误说清楚
张海涛案的公开报道不少,但错误也跟着报道一起流传了十年,本站在正文开始之前先集中纠正,后文引用时一律以纠正后的口径为准。第一,刑期构成:法新社在宣判当天援引辩护律师李敦勇的话,说情报罪判了四年,两罪合计十九年。本站核对的判决书全文(英文全译本由 China Change 翻译存档,见来源)写得清清楚楚: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十五年,为境外刺探、非法提供情报罪五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十九年。律师在宣判当日对媒体的口头转述与判决书不一致,应以判决书为准,法新社那条「四年」是早期报道之误。第二,十二万元是没收个人财产,而且是拆开的:煽动罪没收十万元,情报罪没收二万元,合并没收十二万元;中国人权捍卫者组织提交联合国的文件和多家转载报道把它写成「罚款」十二万元,是把没收财产与罚金混为一谈,性质并不一样——没收的是他名下既有的财产,当局当时确实通知家属要执行没收,而这家人全部的家当就是乌鲁木齐一套小房子。第三,宣判日2016年1月15日是星期五,法新社报道却写「上周日被判」,本站按日历核对过,「周日」说不成立。第四,他的籍贯,判决书写作河南省方城县;维权网的简介与月度报告写作河南省南阳市镇平县,维权网2016年1月的一篇简介里甚至印成不存在的「正平县」。方城与镇平同属南阳,本站以法院文书为准记方城县,并把维权网的写法留在核实说明里备查。第五,他妻子的名字是李爱杰,「杰」是杰出的杰;个别转述写作「李爱洁」是同音误字,自由亚洲电台当年的中文报道与 China Change 的专文都写李爱杰,本站统一用李爱杰。第六,China Change 一篇讲述李爱杰遭遇的文章里写他「2014年被捕」,与全部其他来源及判决书矛盾,显系笔误,他被带走是2015年6月26日。这些错误单看都不大,但拼在一起就会把一个案子讲歪,所以本站逐条列出。
生平与维权:一个下岗工人怎么走上这条路
张海涛1971年3月10日出生在河南方城县,是汉族人(出生日期与出生地见一审判决书;维权网只记出生年份1971年)。他年轻时在国有企业工作,1990年代国企改制中下岗。1995年,他离开河南到新疆发展(中国人权捍卫者组织的申诉文件、维权网简介与 China Change 的记述在这一点上互相吻合)。在乌鲁木齐,他靠销售电信产品过活,自由亚洲电台2016年1月的报道说得更具体:从事电话卡零售业务;判决书登记他为自由职业者;China Change 的文章说他做电子产品生意。几种说法指向同一件事:他没有单位、没有背景,是一个在新疆讨生活的个体户。他后来与河南老乡李爱杰结婚,住在乌鲁木齐。他的教育背景、家庭出身等更细的个人资料,无公开记录,本站不推算、不补写。
把他人生拐上另一条路的,是2009年的一场牢狱。维权网为他写的简介说:2009年他回河南南阳度假,却被新疆警方以涉嫌诈骗抓回新疆,关押了近两个月,最后无罪、无名、无说法地被释放——没有结论,没有道歉,也没有任何文书解释那两个月算什么。中国人权捍卫者组织的申诉文件用比较克制的说法记了同一件事:他因涉嫌诈骗被拘留近两个月,获释时指控被撤销,此后他开始就这次错误羁押向新疆有关部门投诉申诉。两份来源细节详略不同,核心事实一致:近两个月的羁押、指控撤销、释放。从那以后,他开始接触法律、为自己维权,也就此看清了他要投诉的这套机器是怎么运转的。用维权网简介的话说,他此后开始接触司法、维护个人权益,并经常在网上发布对政府与时局的看法。
2010年前后起,他成为网络上活跃的维权人士。China Change 2017年的长篇记述列了他的几项活动:他参加过讨论民主议题的网络论坛,做过人权网站「权利运动」的义工,联署过要求废除劳教制度的呼吁,给自由亚洲电台和美国之音做过采访,讲他在乌鲁木齐街头亲眼看到的事情(其中联署废除劳教一条仅见于该文,本站按单一来源记录,见核实说明)。自由亚洲电台2016年的报道还提到,他曾协助访民把自己的不公遭遇发到网上,也长期对社会问题发表独立观点。他给境外的人权网站博讯投过一段时间稿(中国人权捍卫者组织申诉文件语);判决书说他2010年3月至2015年3月间被境外网站聘为记者,他本人在法庭上、他妻子对媒体都澄清过:那不过是在博讯网站注册投稿,系统自动把投稿人标注成记者,他从未以记者身份发过稿。这个区别后来成了情报罪叙事的一块砖,本站在这里先把他自己的说法记下。
他发声的主题,新疆占了很大一块。中国人权捍卫者组织的申诉文件说,他多年来用微博、微信和推特发表批评政府政策的言论,其中包括维吾尔穆斯林宗教自由受限制的问题,并就此接受自由亚洲电台与美国之音采访。这一点要特别说清楚:张海涛是汉族人,不是维吾尔人。他在新疆生活了二十年,看着自己生活的城市一年比一年多岗哨、多巡逻,看着维吾尔邻居的宗教生活被一点点收紧,他选择说出来。国际特赦组织在给联合国普遍定期审议的提交文件和2016至2017年度报告里都特意点明他是汉族人权捍卫者,他的律师也认为,刑期之所以如此之重,一部分正是因为他碰了民族议题。一个汉族人因为替维吾尔人说话被重判十九年,这正是本案在新疆一系列迫害案件中格外刺眼的地方。
发声的代价在他被捕之前就已经一笔一笔算在他头上。自由亚洲电台2016年的报道说,过去几年,每逢两会、六四周年等当局认定的敏感日子,他都会被当地派出所当作维稳目标加以监控。更严重的一次有确切日期:中国人权捍卫者组织2011年的简报(经国际特赦英国分部网站转载)记载,2011年8月30日,也就是中国—亚欧博览会在乌鲁木齐开幕前夜,他在新市区政府大楼入口附近被两名自8月29日起就负责监控他的便衣人员拖走,带到附近一处建筑工地粗暴对待并抢走手机,随后被带到中亚南路派出所关押殴打,一名国保人员警告他要待在家里附近、不许靠近博览会场馆;三个多小时后他被释放,手机被还回,但里面的内容已经被删除。他本人认为这次殴打与他持续投诉一年多前执法人员对他的暴力殴打有关——也就是说,2010年前后他还有过一次被打的经历,而那一次的具体日期与经过,无公开记录。至于他在新浪微博被封号一节:他确实使用过微博(中国人权捍卫者组织申诉文件列明他用微博、微信、推特发帖),但他的微博账号何时被封、被封过几次,本站查遍所及来源均无公开记录,只能如实写明无公开记录;后来法院拿来定罪的言论清单里,也只有微信与推特,没有微博。他的基督教信仰也是理解他后半程的一个背景:据其妻子李爱杰后来在公开演讲中的讲述(对华援助协会刊载),他在二审时拒绝认罪换减刑,律师问他是否有信仰,他回答自己是基督徒、相信上帝;妻子在看守所阶段还曾专门向所方询问他能否读她送去的圣经。这部分来自家属的公开讲述,本站按家属自述记录。
被捕与抄家:2015年6月26日
2015年6月26日,乌鲁木齐警方来到张海涛家中把他带走。当天,七名便衣警察返回他家搜查(人数与搜查经过见中国人权捍卫者组织申诉文件)。抄走的东西,判决书最后的没收清单记得最全:一台台式电脑、一台联想笔记本电脑、两个硬盘、一部黑色小米手机、一部白色三星手机、两个U盘。申诉文件还记:他的银行卡、身份证被扣押,银行账户被冻结。维权网记的是同一天的事:被中亚南路派出所警方以涉嫌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罪抄家、刑事拘留。注意这第一个罪名——煽动民族仇恨,刑期上限十年以下的普通罪名,与后来判他十九年的两个罪名完全不是一回事。
当时李爱杰已经怀孕几个月。申诉文件记下了她那天的遭遇:她被要求交出手机,在刑事拘留通知书上签字,但不许把通知书留存;随后她被带到中亚南路派出所,被拍照、采集DNA样本和指纹,并被盘问她与张海涛的关系。乌鲁木齐的国保人员后来告诉她,可以去中亚南路派出所索取拘留通知书副本;2015年7月14日她真去了,派出所一名警察告诉她,她已经看过并签过字了,而且「这个罪是国家秘密,让你看拘留通知书就等于告诉你国家秘密」。可是那时张海涛被扣的罪名是煽动民族仇恨,根本不是危害国家安全或涉及国家秘密的罪名。申诉文件指出,按《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三条,家属本应在二十四小时内收到书面通知。一张拘留通知书就这样被以「国家秘密」为由扣下,这家人从第一天起就被放进了信息黑箱。
程序上的日期要分清:他是6月26日被带走,判决书记载的刑事拘留日期是6月27日,由乌鲁木齐市公安局执行。刑期最后却从6月26日起算,判决书在这一点上把被带走当日计入了刑期。被带走之后数周,他见不到律师;第一次律师会见在2015年8月1日或2日,具体哪一天,申诉文件也写明了「确切日期不明」。他后来告诉律师,正是在这段见不到律师的日子里,他遭受了刑讯:据他2016年11月14日向二审律师的详细陈述,被带走后的二十天里,国保人员不让他睡觉、连续审讯,睡着就用打火机在他头边烧,断食断水,并对他殴打,包括把他吊起来拳打脚踢(以上均为其本人经律师转述的指控,见申诉文件;法院最终不予采信,见审判一节)。辩护律师在一审法庭上的说法与此略有出入:说刑讯发生在被拘留后最初十天、夜间无监控的讯问室里。十天与二十天两个数字并存,本站两个都记下,不合并、不取舍,差异见核实说明。
罪名在他被关押期间换了三次。2015年7月31日,他被正式逮捕,逮捕的罪名换成了寻衅滋事(申诉文件与判决书的逮捕日期互相印证)。关了近五个月后,罪名再变:维权网记为2015年11月18日再次被变更罪名、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继续关押(这个具体日期仅见于维权网系统,本站标注为单一来源系统记录)。到2015年12月25日,乌鲁木齐市人民检察院正式提起公诉,起诉书指控的就是最终定罪的两个罪名: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与为境外刺探、非法提供情报罪,并主张按《刑法》第一百零六条以「与境外机构、组织、个人相勾结」从重处罚(起诉日期、起诉书编号与指控结构均见判决书)。中国人权捍卫者组织在申诉文件里点评了这条罪名漂移的轨迹:从煽动民族仇恨刑拘,到寻衅滋事逮捕,再到煽动颠覆加刺探情报起诉,罪名一路加码,说明当局在刑拘之初并无足够证据,不排除以刑讯逼供拼凑出更重的政治罪名。这段点评是该组织的判断,本站如实转述并标明出处。
关押地点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看守所。他在那里度过了从2015年6月到2016年12月的大约一年半,包括被判刑之后的十一个月——这十一个月里发生了什么,是下一节和狱中现状一节的重要内容:据他向律师的陈述,自2016年1月判刑之后,他被连续戴了六个月重脚镣,吃喝比同监的人少,不许出门放风,睡觉要与另一名在押人员紧贴着睡。他的妻子在2016年7月11日就这些虐待向新疆高级人民法院一名法官投诉;7月19日,新疆高级人民检察院告诉李爱杰,他们已下令去掉「惩罚器械」;可是2016年11月14日律师会见时,张海涛确认脚镣从来没有被去掉过。一道来自省级检察院的命令,在看守所里成了一句空话——这件事有申诉文件逐日记录,是本案程序黑箱最具体的一块切片。
审判与判刑:二百七十四条言论,一台在街头用的相机
2016年1月11日,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判决书记载这是一次公开开庭,合议庭审判长邓颖,公诉方是乌鲁木齐市人民检察院检察人员丁军胜、史帅、徐垒,辩护人是北京共信律师事务所的李敦勇律师,张海涛本人出庭。从起诉(2015年12月25日)到开庭只有十七天,到宣判只有二十一天。庭上,张海涛承认公诉机关所说的客观行为——他确实用推特和微信发过那些话、接受过那些采访、拍过那些照片——但否认那是犯罪:他说自己是在行使宪法规定的言论自由权利,向境外媒体介绍与拍照是反映个人见闻、让公众知情,其中没有国家秘密,也不存在「刺探」;他还当庭否认自己主观上有颠覆政权的目的,说他的初审供述中关于主观意图的部分,是在办案机关违法行为下作出的虚假陈述,他的行为只是对相关政策的批评。李敦勇律师的辩护分三层:其一,批评甚至谩骂执政党不等于煽动颠覆,他反对独裁、要求民主,没有颠覆的主观意图,且从证人证言看他坚决反对用暴力达成目的;其二,所谓情报,按司法解释应是未公开或依规定不应公开的事项,而他提供的信息要么已经公开,要么属于政府依《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应当主动公开的应急处置类信息,不需要「刺探」就能取得,接受媒体采访是改革开放的表现,没有损害国家安全;其三,看守所的同步录音录像不能排除最初十天夜间在无监控讯问室里刑讯的可能,办案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全是伪证,应排除非法证据(以上辩护要点均见判决书原文转述)。法院对这三层辩护逐条驳回,理由是言论在形式与内容上都超出了言论自由的范围,刑讯指控与查明事实不符。
判决书认定的煽动罪事实是:2010年至2015年,他多次使用翻墙软件浏览境外网站,受其影响,自2010年7月到案发前,以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为目的,利用敏感热点社会问题,在推特与微信上向不特定网民发布、转发涉案言论,其中微信六十九条、推特二百零五条(包括转发他人的推文),内容被归为三类:攻击、侮辱执政党与国家政权的,诽谤、歪曲党和国家政策的,诽谤、歪曲并煽动颠覆社会主义制度的。判决书还认定,他向身边的人介绍境外敌对网站与翻墙方法、传播自己的立场,进一步证明其颠覆目的。认定的情报罪事实是:2011年2月至2015年3月,他积极收集新疆街头维稳警力的情报,通过网络投稿、发送邮件、接受采访,把「街头巡逻」「严打处置突发事件」等敏感警务信息提供给境外敌对组织与媒体;中国人权捍卫者组织的申诉文件概括,所谓情报证据其实就是他在公共街道上拍的照片——维稳人员、警车、装甲车等街头的日常景象;对华援助协会2022年的报道则给出一个更细的数字:十三张乌鲁木齐街头照片(该数字仅见于对华援助报道,本站标注单一来源)。法院的回应写在判决书里:新疆为防止暴恐事件采取了一系列维稳措施,其中警力组织、警力部署与武器分布都事关国家安全与国家利益,他明知这些事项未定密却与国家安全有关仍提供给境外,就构成刺探、非法提供情报罪。换句话说,在这份判决的逻辑里,乌鲁木齐街上每一个路人都能用眼睛看到的巡逻岗哨,只要说给外国人听,就成了情报。
判决书还用一整段处理了他与境外媒体的关系:他明知这些网站与媒体有反华、反共性质仍与之勾结、积极配合其需要投稿、受访,他的多次采访被「世界维吾尔大会」等境外敌对组织利用来攻击中国的民族政策,应依法严惩。被点名的采访者里有美国之音与自由亚洲电台——两家由美国国会拨款的公共媒体。China Change 当年在翻译判决书全文时专门指出这一点并呼吁美国政府介入:一国公民接受美国公共媒体采访被作为与敌对势力勾结的罪证,重判十九年,这已经不只是中国内政的叙事问题。李爱杰2016年1月接受自由亚洲电台采访时说,庭上放了采访录音,检方说他是博讯网记者,他辩解那只是系统自动标注;她反问,说句话难道就能把政府颠覆了,他不过是在网上转发了一些文章、接受了媒体采访,只有这些证据,再也没有别的东西。
2016年1月15日,判决作出。据李爱杰对自由亚洲电台的讲述,那天下午法院的人直接到看守所宣判,家属没有得到通知;是律师提前一天告诉他们当天下午四点会有结果,他们赶到法院,才被告知已经判了,而且人已经在看守所被宣判过。家属1月18日收到判决书(维权网)。判决内容以判决书为准: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没收个人财产十万元——李敦勇律师对法新社说,这一条判到了该罪的最高档,他原本估计全案也就判十一二年;为境外刺探、非法提供情报罪,有期徒刑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没收个人财产二万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九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没收个人财产十二万元,刑期自2015年6月26日至2034年6月25日。被没收的作案工具就是抄家清单上的电脑、硬盘、手机与U盘。人权观察的中国研究员王松莲(Maya Wang)当时对法新社说,煽动罪判到顶格极为罕见。多家机构在比较时都提到同一个参照:刘晓波因《零八宪章》以同一罪名获刑十一年,张海涛比他还多八年,而他既不是什么组织的领袖,也没有起草过任何纲领文件,他有的只是二百七十四条网帖、街头照片和几段采访。
宣判之后的第一轮冲击落在家里。李爱杰对自由亚洲电台说,丈夫被捕后银行卡被扣、生活无着,官方人员又通知她要没收财产;他们在乌鲁木齐只有一套小房子,她没有工作,儿子才刚满月,没收执行的话,母子二人连住处都没有。她说自己在家哭了很长时间,觉得这是欲加之罪、何患无辞。至于那套房子后来是否真的被没收执行、没收的十二万元最后如何落实,本站查遍所及来源均无公开记录,只能写明无公开记录。他当庭即表示上诉;2016年2月,上诉程序启动(China Change 于2016年2月21日刊文记录上诉开始)。上诉理由包括:遭受刑讯逼供,行使言论自由不构成犯罪,接受媒体采访是正常的新闻行为、不构成提供情报,量刑过重(申诉文件)。二审本该在2016年4月19日之前审结,最高人民法院却先后两次批准延期三个月,第二次延期在7月18日,把期限推到10月;10月没有开庭,11月律师收到通知说二审只作书面审理;最后,2016年11月28日,新疆高级人民法院还是开了一个约三十分钟的庭,裁定维持原判(延期与庭审经过见申诉文件)。据李爱杰后来的公开讲述,二审期间法官曾通过律师向张海涛传话:认罪,刑期可以减半;他拒绝了,回了一句大意是共产党的话能信吗;二审律师事后对她说,以他二十多年的执业经验看,这位当事人是个有信仰的人,并问张海涛是否有信仰,张海涛答自己是基督徒、相信上帝(这一节仅见于李爱杰的公开讲述,属家属自述,本站标注单一来源、未核,见核实说明)。英国政府2016年下半年的人权报告注意到了11月的维持原判裁定。中国人权捍卫者组织与人权观察网络2019年提交联合国经社文委员会的报告还记下另一个后续:为张海涛辩护的刘正清律师,2018年12月25日被吊销律师执照,当局列举的理由之一,正是他在张海涛案辩护中的言论涉嫌危害国家安全、恶意诽谤他人。替十九年刑期的人说过话,代价是饭碗。
狱中现状:脚镣、单间、四年十个月的沉默
判刑后的十一个月,他没有被送进监狱,而是继续关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看守所等二审。这段日子的处境,他在两次律师会见里一点一点讲了出来,申诉文件逐条记着。2016年7月7日会见时他说:自1月判刑起连续戴重脚镣已六个月,吃喝比别人少,要与另一名在押人员紧贴着睡,从判刑起不许到室外活动。妻子投诉、省检察院口头答应下令摘镣,之后是2016年11月14日会见的确认:脚镣根本没摘。他那次还讲了更多:看守人员强迫他固定姿势坐着,一动就吹喇叭示警;他的个人照片、信件与辩护材料在一次安全检查中被没收;不许他个人使用纸笔;被强迫给看守写活动汇报;晚上仍有人被安排与他紧贴着睡;每次律师会见前要被脱衣搜身、去会见室的路上要戴黑色头套。看守所与当地检察官2016年11月17日对律师的解释是,涉危害国家安全案件就得戴镣,是看守所的规矩;检察官对李爱杰又换了个说法,说他违反了监管规定才要戴镣,却说不出他违反了哪一条。他的身体也在那时出了问题:从2016年9月起,他每隔十天左右就胃痛一次,每次疼几个小时;9月下旬做了几次检查,结果从未有人告诉他,看守所的人说他疼是因为「吃多了」,疼的时候告诉他们、让做运动就好;妻子向检察官索要他的检查报告,被拒绝,得到的仍是「吃多了」三个字。一个被判十九年的人胃痛了两个月,官方给他的诊断是吃多了,给家属的答复是不给看报告。这几件事全部来自申诉文件对律师会见记录的转述,是当事人经律师之口的指控;官方从未公开回应过这些具体指控,本站只能如实标注其来源层级。
妻子在同一时期去看守所交涉的经过,对华援助协会当年转述过李爱杰的一封公开信(经《福音先驱报》等转载,细节属单一机构来源链,本站标注):她听说丈夫的脚镣一年多没有卸下后赶到看守所,就丈夫体重急剧下降、是否被禁止室外活动、能否读她送去的圣经等问题,当面质问看守所负责人马所长;对方保证他吃得够、有集体室外活动、可以读圣经,却不许他见襁褓中的儿子。她抱着孩子与张海涛的姐姐在看守所外烈日下徘徊,只望得见铁丝网与高墙。她在信里写,孩子本该在父亲的护佑下长大,出生后却从未见过父亲,好不容易离得这么近,又被铁丝网和高墙隔开。注意当时的时间点:这封信写于他转入监狱之前,脚镣「一年多」的说法与申诉文件「至少自2016年1月起六个月、11月仍在戴」的记录方向一致。
2016年12月2日,他被送到沙雅监狱服刑(转监日期与地点见申诉文件,自由亚洲电台2020年的报道中李爱杰也确认了这一日期)。沙雅监狱在阿克苏地区沙雅县,塔克拉玛干沙漠边缘;维权网月度报告记他关在九监区。李爱杰说,从乌鲁木齐到沙雅约一千一百公里,而她当时住在河南——每一次探视,都是几千公里的路。入监头三个月,监狱不让家属会见,理由是他要接受三个月「教育」、通过考试才许见家人(申诉文件)。2017年4月24日,李爱杰第一次见到他——这是自2015年6月他被带走以来家属的第一次会见,中间隔了近两年。她2017年4月19日从河南出发(China Change 记述其行程),辗转两千多英里赶到沙雅;会见三十分钟,监狱第一次不许她把儿子的照片展示、交给他。2017年7月27日第二次会见,还是三十分钟,这次照片给了。与第一次会见时报告的「状况尚好」不同,第二次会见后李爱杰说,他告诉她自己被单独关押,不许到室外,牢房里只有一个小窗可以透进一点空气与阳光,日夜都在里面。按中国法律,在押人员每月可会见家属一次;这个家庭在2017年9月之后申请的会见,再没有获批过一次(China Change)。
第三次、也是判刑阶段最后一次面对面会见,是2018年4月26日,探视人是他的姐姐。据姐姐对自由亚洲电台的讲述(2020年报道),会见前狱警把他们叫到办公室,交代不许谈妻子和孩子去美国的事,也不许谈宗教;会见约三十分钟时,他们还是告诉了他妻儿已平安抵达美国,会见被立即终止。姐姐还说,他仍被单独关押、不能到室外活动;她问一间牢房住几个人,他说只有他一个;问能不能出去活动,他说原来有一扇门,已经被封死了。此后姐姐反复打电话申请再见,监狱先说这是上面命令,后来干脆无人接听;自由亚洲电台2020年7月在办公时间拨打沙雅监狱电话,也无人应答。从那天起,这个人从家属的视野里整整消失了四年十个月。
四年十个月里漏出来的,只有信。到2022年中,他一共只给家里写过五封信(自由亚洲电台2022年报道)。最近的一封写于2022年6月27日,在此之前上一封已隔了一年八个月。姐姐在河南老家收到信,信是他的亲笔,李爱杰并不怀疑字迹,但她对信的内容起了疑:信里细细列举吃得有多好——牛肉、羊肉、鸡肉、鱼、馒头、米饭、蔬菜、水果、鸡蛋、牛奶;说衣服也好;说账上还有八千多元钱花不出去,叫家里不要再寄钱、不要来看他;结尾写着感谢党、感谢国家、感谢政府。对华援助协会2022年8月2日的报道与自由亚洲电台同年7月29日的报道记了同一封信与同一批疑问。李爱杰的反问很简单:如果一切都这么好,为什么四年不许家人见他?熟悉监狱环境的活动人士孟元新(人名据对华援助报道)对该协会说,这种信多半是警方先写好底稿、让在押者照抄一遍,一个被单独关押的人写「不要来看我」,不是正常心理。李爱杰说,在什么情形下写出这些违心的话,细思极恐(对华援助报道标题语)。本站的立场是克制的:这封信的真实性在家属那里没有争议,争议在于它是不是自愿写的;在没有任何独立核查手段的情况下,本站把信的内容、家属的质疑与旁观者的判断分开记录,不替任何一方下结论,只指出一个事实——一封处处报喜的信,寄自一所四年不许家人踏进大门的监狱。
转机出现在2023年初,年过五十的姐姐张清真(汉字写法见核实说明)从河南再赴新疆。据对华援助协会2023年3月7日的报道,她在微信上写下经过:2023年1月30日从河南到乌鲁木齐,2月1日到自治区监狱管理局信访部门递交面对面会见申请,在她反复催促、并对司法部门人员明说见不到弟弟就不离开新疆之后,2月28日,有关部门终于在乌鲁木齐一间司法所办公室里安排了一次三十分钟视频会见;她不许带手机进去,所以没有照片。她说弟弟比2018年瘦了很多,但精神状态还好。李爱杰3月1日在推特上确认了这次会见,并向大姑姐致谢;她托姐姐带给丈夫的话也一并被报道出来:保重身体,心里存着盼望,她和儿子都好,不用挂念,她会尽力把孩子带大,让他每月给家里写封信报平安。这是2018年4月之后外界第一次确认他还活着、还能说话。此后呢?此后又是沉默。截至2026年10月,本站查遍所及来源:2023年2月视频会见之后,没有任何一次新的家属会见、通话、减刑裁定、保外就医或健康检查结果的公开记录。他的胃病后来怎么样、单独关押是否还在继续、体重掉到什么程度,全部无公开记录。他刑期还剩七年多——2034年6月25日出狱时,他六十三岁,他的儿子十八岁,从出生到成年,父子二人至今只在照片与讲述中见过对方。
妻子与家庭:一个人带孩子的十年
李爱杰是河南人,与同为河南人的张海涛在乌鲁木齐成家。丈夫被带走时她怀着孕,银行卡被冻、身份证件被扣过,丈夫那点个体生意的收入一夜归零。儿子在丈夫被关押期间出生——2016年1月判刑时孩子刚满月,据此推算出生在2015年12月前后(出生月份系本站据自由亚洲电台「刚满月」的报道推算,孩子的确切出生日期无公开记录);孩子的名字是父亲起的,乳名「小曼德拉」,China Change 记录说这是被关押中的父亲给孩子取的。判刑后,官方通知没收财产,母子俩在乌鲁木齐只剩一套小房子,险些连住处都没有;她没有工作、没有积蓄,靠亲戚接济(自由亚洲电台2016年)。她带着孩子回了河南娘家。
她没有沉默。从2016年起,她为丈夫的处遇四处奔走:在看守所阶段就为脚镣问题向新疆高院法官投诉、向检察机关交涉、索要丈夫的胃病检查报告;在监狱阶段一次次跨越几千公里去沙雅探视。2017年夏天,她还去了一趟北京,想向中央层面申诉、请求出于人道把丈夫转到乌鲁木齐的监狱,让探视的路程缩短三分之二——司法部的大门她没进去,出来一个人让她去国家信访局;信访局的大门她同样没进去(China Change 记述其自述)。打压很快落到她娘家人头上:据 China Change,该地当局威胁她兄弟姐妹的工作,要求他们「管住」她;2017年10月8日,她在父母家被大哥与姐姐殴打,拳头打在脸和头上,被推倒在地踢打,大哥抄起椅子要砸,被另一个哥哥拦下;大哥冲她喊,警察找我谈过多少次话了,你等张海涛有什么好,断了关系,别再去新疆了。她写下的话被 China Change 原样登出大意:我爱一个人、等一个人,错了吗?探视海涛是我的合法权利;我和儿子是海涛活着走出监狱的盼头,这个时候我不能离开他。中国人权捍卫者组织的申诉文件在记述她处境时用了「遭受家庭暴力」的概括,并记她一家收到当局对其持续呼吁的威胁。这些来自她本人公开讲述的细节,本站按家属自述记录,其性质已在文中标明。
2017年12月,她带着两岁的儿子离开中国;在对华援助协会及傅希秋的帮助下,母子二人于2017年12月23日抵达美国(对华援助协会报道;申诉文件记她于2017年12月逃离中国、在美国寻求庇护)。此后她住在加利福尼亚州,一个人把孩子带大。据她对自由亚洲电台的话,孩子天天问她,爸爸什么时候能回家(2020年报道)。她在美国没有停下呼吁:2021年9月,她在联合国人权理事会第四十八届会议期间通过国际人权服务社(ISHR)发表视频声明,讲述丈夫因行使言论自由被捕受审的经过;她还多次在公开活动上讲述丈夫遭受的酷刑指控与单独关押(对华援助协会刊载其在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一场活动上的发言文本)。2023年姐姐视频会见到张海涛时,她托带的话是让他每月写信报平安——在会见权被剥夺的年份里,一封月信是这个家庭给自己定的最低限度的生死确认。截至2026年10月,她与儿子的近况除上述公开呼吁活动外,无更多公开记录,本站不打听、不补写在美生活的私人细节。
这个家庭付出的账,还要算上留在国内的人。姐姐张清真是2018年、2023年两次会见的执行者:2018年那次,她因为说了一句妻儿平安就被当场终止会见;此后四年十个月,她给有关部门写了一封又一封申请信(对华援助协会语),2023年干脆住到乌鲁木齐一个月,撂下一句见不到人就不走,才换来三十分钟的视频。父母辈的处境、其他亲属的姓名与现状,无公开记录。张海涛的父亲是否在世、母亲是否收到过他的信,所及来源均未提及,本站一律写无公开记录,不作任何渲染。
国际反应:从「极为罕见」到联合国任意拘留意见
判刑当天与随后几周,国际反应集中在刑期的异常。法新社引述人权观察王松莲的话说,煽动罪判到十五年顶格相当罕见;中国人权捍卫者组织当时发表声明,称这一判决异乎寻常地严厉(语见对华援助转述的报道)。自由之家《2017年世界自由度报告》与《2017年新闻自由报告》都把此案列为2016年中国以言入罪的代表案例,后者还记下证据规模:因批评政府与社会主义的约二百条微博式短帖及向外媒提供新疆信息而获刑十九年。人权观察《2017年世界报告》记此案时用的罪名表述是煽动颠覆与为境外刺探、非法提供情报。国际特赦组织连续两个文件跟进:2016至2017年度报告记他是汉族人权捍卫者、因煽动颠覆与向境外提供情报获刑十九年、其律师认为重判部分源于他评论民族议题;2018年给联合国普遍定期审议的提交文件把他列入因国家安全类罪名受迫害的言论者名单。英国外交部2016年下半年人权报告记下了二审维持十九年。这些记录的共同点是:没有一家把他的案子当普通刑事案件处理,全部放进言论自由与民族政策的框架里。
程序性的国际追责走了整整六年。2020年1月13日,中国人权捍卫者组织以张海涛名义向联合国任意拘留问题工作组及六位特别报告员提交申诉,指控其拘留构成对人权捍卫者的任意拘留、言论迫害与酷刑报复(本站正文关于刑讯、脚镣与会见的大部分逐日细节即出自这份申诉文件)。2021年,任意拘留问题工作组作出第66/2021号意见:张海涛的被剥夺自由违反《世界人权宣言》第二、七、九、十、十一、十九、二十条,构成第一、第二、第三、第五类任意拘留;工作组要求中国政府立即释放他并给予可执行的赔偿与补救,要求对任意拘留的经过作全面独立调查、追究责任人,并要求把《刑法》第一百零五条第二款与第二百九十三条修订到符合国际人权义务;意见还把案件移交言论自由、和平集会结社、人权捍卫者、少数群体、宗教自由、酷刑问题与法官律师独立性等七位特别程序负责人跟进(意见全文见来源)。中国政府没有执行这份意见——他至今仍在沙雅监狱,这本身就是执行情况的全部答案。2021年9月人权理事会第四十八届会议上,工作组介绍年度工作时,李爱杰通过国际人权服务社发表声明;该社项目主任莎拉·布鲁克斯说,一个国家用极刑量刑惩罚异见声音还不够,还要让一家人近四年见不到面,这种残酷难以理解。
最近的一轮在2025年。2021年四位至五位联合国特别程序负责人曾以 AL CHN 4/2021 号函件就包括张海涛在内的多名长期服刑人权捍卫者向中国政府提出酷刑指控的调查与医疗信息要求,中国政府未提供关于他的信息。2025年2月28日,人权捍卫者处境特别报告员、任意拘留问题工作组、强迫失踪问题工作组、言论自由特别报告员与酷刑问题特别报告员五家特别程序联合发出 AL CHN 5/2025 号后续函件,把丁家喜、黄琦、黄云敏、伊力哈木·土赫提、秦永敏、张海涛、赵海通七名服刑十年以上的人权捍卫者并案质询,要求提供健康状况、医疗检查与酷刑指控调查的详情,并指出张海涛的家人探视一直困难重重(函件见来源)。中国政府于2025年4月29日作了回复。2025年8月,人权捍卫者处境特别报告员玛丽·劳勒发表新闻稿,敦促中国当局提供这七人的健康与待遇详情及家属、律师探视情况;新闻稿披露,中方就其中两人提供了具体信息,其余五人只给了概括性信息或完全没有信息。新闻稿没有点明哪两人得到了具体答复,本站因此不推断张海涛属于哪一组,只记:截至2025年8月,联合国专家公开表示仍在追问他的健康、医疗与探视信息,而中国政府是否就他个人给出过实质答复,无公开记录。至于前线卫士组织,本站查到的是其网站托管了2021年联合函件的文本,未查到该组织为张海涛单独立档的个案页面,故不虚记;美国国务院与美国国会及行政当局中国委员会的数据库著录情况,本站本轮未逐项调取原文,不在本节作未经核对的陈述,留待后续补查(见核实说明)。
时间线
1971年3月10日:生于河南省方城县(判决书)。1990年代:国企下岗。1995年:到新疆发展(多源一致)。2009年:回南阳度假期间被新疆警方以涉嫌诈骗抓回新疆,羁押近两个月后指控撤销获释;此后开始投诉维权并在网上发声(维权网简介、中国人权捍卫者组织申诉文件)。2010年7月起:在推特、微信大量发帖、转帖(判决书认定的言论期间起点)。2011年2月至2015年3月:判决书认定的收集、提供街头维稳「情报」期间。2011年8月30日:中国—亚欧博览会前夜,在乌鲁木齐被监控他的便衣拖走殴打、删手机内容、关押三个多小时(中国人权捍卫者组织简报)。2015年6月26日:在乌鲁木齐家中被带走抄家,以涉嫌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被扣;怀孕的妻子被带到派出所拍照、采DNA与指纹。2015年6月27日:被乌鲁木齐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判决书)。2015年7月14日:妻子到中亚南路派出所索取拘留通知书副本被拒,被告以「国家秘密」。2015年7月31日:以寻衅滋事罪被正式逮捕。2015年8月1日或2日:第一次获准律师会见,此前数周被拒绝(确切日期不明,申诉文件自注)。2015年11月18日:罪名变更为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维权网,单一来源系统)。2015年12月前后:儿子出生(据2016年1月「刚满月」推算)。2015年12月25日:乌鲁木齐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两项罪名成形(判决书)。2016年1月11日:乌鲁木齐中院开庭。2016年1月15日(星期五):宣判,两罪并罚十九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没收个人财产十二万元;宣判在看守所内进行,家属未获通知(判决书、自由亚洲电台)。2016年1月18日:家属收到判决书(维权网)。2016年2月:提起上诉。2016年7月7日:向律师陈述判刑后戴重脚镣六个月等处遇。2016年7月11日:妻子向新疆高院法官投诉虐待。2016年7月19日:新疆高检称已下令摘镣。2016年9月起:周期性胃痛发作,检查结果不被告知。2016年11月14日:律师会见确认脚镣未摘,并记录固定坐姿、吹喇叭、会见前脱衣搜身与戴黑头套等指控。2016年11月28日:新疆高院二审约三十分钟,维持原判。2016年12月2日:转入沙雅监狱服刑。2017年4月24日:妻子第一次获准会见(自被带走后近两年),三十分钟,不许展示儿子照片。2017年7月27日:妻子第二次会见,得知其被单独关押、不许放风。2017年夏天:妻子赴京申诉转监,在司法部与国家信访局均被挡在门外(China Change)。2017年10月8日:妻子在河南父母家遭兄姐殴打,被要求与丈夫断绝关系(China Change 引其自述)。2017年12月23日:妻子携子抵达美国(对华援助协会)。2018年4月26日:姐姐会见,因告知妻儿在美被当场终止;确认其单独关押、牢房门被封。2018年12月25日:二审辩护律师刘正清被吊销执照,当局理由之一涉本案辩护言论(人权组织提交联合国文件)。2020年1月13日:中国人权捍卫者组织向联合国任意拘留问题工作组等提交申诉。2020年7月:自由亚洲电台报道家属已两年三个月无消息、会见全被拒。2021年:联合国任意拘留问题工作组第66/2021号意见认定拘留属第一、二、三、五类任意拘留,要求立即释放。2021年9月:李爱杰在人权理事会第四十八届会议期间发表视频声明(国际人权服务社)。2022年6月27日:张海涛写下被指内容可疑的第五封家书,同年7月底至8月初经报道公开。2023年1月30日至2月28日:姐姐赴疆住了一个月争取,2月28日获三十分钟视频会见,见其明显消瘦、精神尚可(对华援助协会)。2025年2月28日:联合国五家特别程序就其与其他六名长期服刑者联合致函中国政府(AL CHN 5/2025)。2025年4月29日:中国政府回复该函(联合国特别程序网站记录)。2025年8月:特别报告员劳勒公开敦促中方提供包括张海涛在内七人的健康与探视详情。2034年6月25日:刑期届满日(若无减刑等变动)。截至2026年10月:仍在沙雅监狱服刑,2023年2月之后无任何新的会见、通话、减刑或健康状况公开记录。
本站点评
把这份判决从头读到尾,最刺眼的不是十九年这个数字,而是它定罪的材料清单:六十九条微信、二百零五条推特、几张在自家城市街头拍的照片、几段接受外国电台采访的录音。没有组织,没有纲领,没有一分钱的资金往来,没有任何暴力行为——连法院自己找的证人证言都显示他坚决反对用暴力解决问题。就凭这些,一个卖电话卡的普通人被送进沙漠边缘的监狱,刑期排在中国当代因言获罪案件的最前列,比写《零八宪章》的刘晓波还多八年。法院的解释是他「勾结境外势力」。他勾结的方式是接电话回答记者提问;他提供的「情报」,是乌鲁木齐街头每一个行人抬眼就能看见的巡逻警察和装甲车。按这个标准,任何一个新疆居民向外界描述自己城市的样子,都随时可以被装进第一百一十一条的口袋里。这正是此案的示范意义所在:它不是要惩罚一个做了什么的人,而是要让一个地区的所有人学会闭嘴——汉族人尚且如此,维吾尔人更不必说。
判完之后发生的事,比判决本身更能说明这套系统的质地。一个省检察院明说已下令摘掉的脚镣,四个月后还在犯人腿上;一个胃痛了两个月的人,得到的诊断是「吃多了」,检查报告连家属都不许看;监狱法写明每月可会见一次的权利,在这个家庭身上十一年只兑现了四次,其中一次是隔着屏幕的三十分钟,还是六旬家属住到乌鲁木齐撂下「不见人不走」才换来的。当一个人要靠姐姐在监狱管理局门口耗上一个月,才能确认自己的弟弟还活着,问题就已经不在某一个狱警、某一个所长身上,而在于整条链条上的每一个人都清楚:对这个人,规则可以不算数。还有那封2022年的信。就算我们把「被迫照抄」这个判断放下不论——它至今无法被独立证实——只看信里那句「不要来看我」:一个被单独关押多年的人写信叫家人不要来,收信的人先要怀疑这句话是不是他自己的意思。这本身就是一种刑罚,加在十九年之上的刑罚。
本站也要把话说回到证据上:本案最有分量的文件不是哪家媒体的评论,而是判决书本身。是法院自己在白纸黑字里承认,定罪证据是网帖、照片与采访;是法院自己写明,他反对暴力;是法院自己把美国国会拨款的公共媒体称作境外敌对势力。十年后再看,这份判决没有因为时间而变得可以辩护,它只是把当年新疆那套「把描述现实定为犯罪」的逻辑,原原本本地存了档。张海涛案提示后来者的还有一层:他不是维吾尔人。他是一个在新疆生活了二十年的汉族人,看见了,说了,然后用十九年证明了一件事——在那套逻辑里,沉默从来不是按民族分配的义务,开口的代价也不只落在某一个族群头上。他的刑期到2034年。本站把这一页留在这里,是为了让2034年之前每一个搜到他名字的人知道:他还在里面,这件事没有过去。
核实说明
本站的核实方法:以一审判决书全文(英文全译本,China Change 翻译,沙希特网站存档)为第一层原始文书;以中国人权捍卫者组织2020年1月13日提交联合国的申诉文件为第二层,该文件逐日记录了律师会见与家属交涉,其性质是申诉方陈述,涉及刑讯与处遇的条目本站一律以「据其向律师陈述」「指控」等语标注,不作为已证事实直述;其余事实由维权网月度报告与人物简介、自由亚洲电台2016年与2020年与2022年报道、对华援助协会2016年至2023年报道、China Change 2016年至2017年记述交叉印证;国际部分以联合国任意拘留问题工作组第66/2021号意见原文、联合国特别程序2025年函件及人权捍卫者特别报告员网站的函件摘要、联合国人权高专办2025年8月新闻稿为准。本次核实作出的纠正,逐项如下。纠正一(妻子姓名):任务简报写作「李爱洁」,经核自由亚洲电台中文原报道与 China Change 专文,正确写法为「李爱杰」,正文已改。纠正二(情报罪刑期):法新社宣判当日引律师语称四年,判决书为五年,以判决书为准;两罪分别为十五年与五年,并罚执行十九年,不是十五加四年。纠正三(十二万元性质):系没收个人财产(煽动罪十万元、情报罪二万元),不是罚金;中国人权捍卫者组织申诉文件与多家英文报道作「罚款」处理,属误记。纠正四(宣判星期):2016年1月15日为星期五,法新社「上周日宣判」不成立。纠正五(籍贯):判决书作河南省方城县;维权网作镇平县,其一篇简介并误印「正平县」;本站以判决书为准并保留异文。纠正六(被带走与刑拘日期分层):被带走抄家在2015年6月26日,刑事拘留文书日期为6月27日,刑期自6月26日起算,三者并存不悖,正文已分开表述。纠正七(被捕年份):China Change 一文作「2014年被捕」,系笔误,应为2015年。纠正八(年龄):自由亚洲电台2020年英文报道称其「46岁」,与其1971年出生、2015年被带走时44岁不合,该年龄数字本站不采。需要标注的单一来源与未核事项:联署废除劳教一事仅见 China Change 一文,按单一来源记;2015年11月18日罪名变更的具体日期仅见维权网系统;街头照片「十三张」的数字仅见对华援助协会报道;二审法官「认罪减半」之许与张海涛的拒绝、其基督徒自述,仅见李爱杰公开讲述,属家属自述,标未核;看守所马所长交涉一节仅见对华援助转述的李爱杰公开信链条;刑讯持续时间,律师会见陈述作二十天、一审辩护意见作最初十天夜间,本站并记不裁断;妻子两次会见日期,中国人权捍卫者组织记为2017年4月24日与7月27日,China Change 记其4月19日启程、7月下旬再访,正文采用申诉文件日期并注明启程日差异;姐姐张清真的汉字写法未能在所及来源中独立核实,英文报道作 Zhang Qingzhen,正文用字属本站据音译采用,特此声明;儿子的确切出生日期、没收财产的最终执行情况、他的微博账号被封的具体时间与次数、2010年前后另一次被打的具体经过、2023年2月之后的一切狱中状况,均无公开记录,正文已逐处写明,不作推测性补写;美国国会及行政当局中国委员会数据库与美国国务院文件的逐项著录,本轮未调取原文,未写入正文,标注为待补查事项而非不存在。证据分级:判决书、联合国意见与函件为一级文书证据;人权组织申诉文件的家属与律师转述为二级陈述证据,正文均标注来源;家属自述与单一机构报道为三级,逐项标明。
来源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2015)乌中刑一初字第192号全文英文译本(China Change 翻译,沙希特网站存档):出生、职业、住址、刑拘与逮捕日期、起诉书编号与日期、庭审组成、证据构成、辩护要点、分项判决与并罚结果、刑期起止、没收物品清单、法官姓名。
- 中国人权捍卫者组织(CHRD):《就张海涛任意拘留问题致联合国任意拘留问题工作组及特别报告员的申诉》,2020年1月13日提交:抓捕与抄家经过、妻子被带往派出所与索取通知书被拒、罪名变更轨迹、274条言论与照片证据概括、刑讯指控、脚镣与看守所处遇的逐日记录、转监日期、2017年与2018年会见记录、妻子出走美国的经过。
- 维权网:中国大陆在押政治犯、良心犯月度报告多期(2016年第6期、2020年第59至68期等)及2016年1月18日张海涛案报道与人物简介:籍贯异文、2009年诈骗羁押经过、罪名变更、家属收到判决书日期、沙雅监狱九监区、刑期届满日。
- 自由亚洲电台:2016年1月18日李爱杰采访报道(经良心之友转载):没收财产对家庭的影响、儿子刚满月、宣判在看守所进行、律师对刑期的估计、电话卡零售与协助访民发声、敏感日监控。
- 法新社2016年1月报道(经 Spacewar、Terradaily 等转载):李敦勇律师与人权观察王松莲的即时评论(其中刑期分项与星期表述经本站按判决书与日历纠正,见核实说明)。
- 自由亚洲电台2020年7月29日报道:入狱五年仅三次会见、2018年4月26日会见被终止经过、单独关押与牢房门被封、沙雅监狱电话无人应答。
- 自由亚洲电台2022年7月29日报道与对华援助协会2022年8月2日报道:2022年6月27日第五封家书的内容、家属对其自愿性的质疑、「细思极恐」的表述。
- 对华援助协会2023年3月7日报道:姐姐2023年1月30日至2月28日赴疆争取会见的经过、三十分钟视频会见、明显消瘦而精神尚可、李爱杰托带的话、母子2017年12月23日抵美。
- China Change(中国变革):2017年11月1日《政治犯的妻子被要求离开丈夫的亲属殴打》及所附李爱杰自述材料:权利运动义工与联署、赴沙雅探视的行程与三十分钟会见、赴京申诉被拒、2017年10月8日被兄姐殴打、儿子乳名「小曼德拉」。
- 对华援助协会刊载的李爱杰公开信与公开演讲文本(经《福音先驱报》2016年转载及伯克利活动报道):看守所马所长交涉、二审认罪减半之许与拒绝、基督徒自述(家属自述层级,见核实说明)。
- 中国人权捍卫者组织2011年简报(经国际特赦英国分部网站转载):2011年8月30日亚欧博览会前夜被拖走殴打、手机内容被删、在中亚南路派出所被关押殴打。
- 国际特赦组织:《2016/17年度报告》中国部分及2018年向联合国普遍定期审议提交文件:汉族人权捍卫者定性、律师关于民族议题与重判关系的判断。
- 人权观察:《2017年世界报告》中国部分;自由之家:《2017年世界自由度报告》《2017年新闻自由报告》:国际定性与证据规模记述。
- 英国外交部《人权优先国家报告:2016年7月至12月》:二审维持十九年的记录。
- 中国人权捍卫者组织与中国人权观察网2019年向联合国经社文委员会提交的联合报告:刘正清律师因包括张海涛案在内的辩护被吊销执照。
- 联合国任意拘留问题工作组第66/2021号意见(A/HRC/WGAD/2021/66):任意拘留四类认定、违反《世界人权宣言》条目、立即释放与赔偿要求、修法要求与移交七位特别程序负责人。
- 国际人权服务社(ISHR)2021年9月29日报道:李爱杰在人权理事会第四十八届会议期间的声明与该社评论。
- 联合国特别程序联合函件 AL CHN 4/2021 与 AL CHN 5/2025(2025年2月28日,人权捍卫者特别报告员网站摘要及函件文本):七名长期服刑者并案质询、酷刑调查与医疗信息要求、中方2025年4月29日回复的记录。
- 联合国人权高专办2025年8月新闻稿(特别报告员玛丽·劳勒):敦促中方提供七人健康与探视详情、中方仅就两人提供具体信息的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