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6案 | 浦志强Case 56 | Pu Zhiqiang
浦志强(1965年1月17日生于河北唐山滦县),南开大学历史系毕业,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硕士,1989年参加学运并在天安门广场绝食,此后二十多年坚持每年六月回广场纪念死者。1995年取得律师证,为北京华益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专打言论自由与名誉权案件,代理过陈桂棣、吴春桃、谭作人、艾未未、唐慧等案,主打系列劳教案件推动劳教制度于2013年废除,同年被《中国新闻周刊》评为年度法治人物,又公开呼吁调查前政法系统负责人周永康。2014年5月3日,他在北京一处民宅参加六四二十五周年研讨会;5月4日深夜被警方带走,住所被抄,5月6日被以寻衅滋事刑拘,6月13日被逮捕,外甥女、律师屈振红同期被抓。侦查中罪名一度扩至四项,羁押十九个月里他每日受审讯最长十小时,糖尿病药物曾被收走,取保申请被以危害社会驳回,妻子孟群的信一封也没送到。2015年5月15日,检方以寻衅滋事、煽动民族仇恨两罪起诉,证据是2011至2014年间的七条微博,合计约六百字:四条批评新疆、西藏政策(包括昆明血案后质问王乐泉的一条),三条讽刺人大代表申纪兰等人。2015年12月14日庭审仅约三小时,法院外支持者、记者与外交官被推搡、数十人被带走;12月22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判其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当日获释,官方称其认罪从轻,辩护律师公开否认。2016年4月13日北京市司法局吊销其律师执业证。缓刑届满后他再未公开发声;2024年六四三十五周年前后,人权观察仍记录他被加强警方监控。截至2026年10月,定罪未推翻,执业证未恢复,无任何新公开记录。Pu Zhiqiang (born 17 January 1965 in Luan County, Tangshan, Hebei) read history at Nankai University and took a master of laws at the China University of Political Science and Law. As a student in 1989 he joined the movement in Beijing and the hunger strike in Tiananmen Square, and for more than two decades kept a vow to return to the Square each June to mourn the dead. Licensed in 1995 and a partner at Beijing's Huayi Law Firm, he built his practice on free-expression and defamation cases — defending Chen Guidi and Wu Chuntao, Tan Zuoren, Ai Weiwei and Tang Hui — led the labour-camp cases that helped end re-education through labour in 2013, was named China Newsweek's rule-of-law figure of that year, and publicly called for an investigation into retired security chief Zhou Yongkang. On 3 May 2014 he attended a seminar in a private Beijing home marking the 25th anniversary of June Fourth. Police took him from his home late on 4 May, raided the flat, criminally detained him on 6 May for picking quarrels, and arrested him on 13 June; his niece, the lawyer Qu Zhenhong, was seized in the same sweep. The charge list swelled to four; across nineteen months in Beijing No. 1 Detention Center he faced interrogations of up to ten hours a day, had his diabetes medication confiscated on arrival, saw medical-bail applications refused as a danger to society, and never received the letters his wife Meng Qun wrote him. On 15 May 2015 prosecutors indicted him on two charges — picking quarrels and inciting ethnic hatred — on the evidence of seven Weibo posts from 2011 to 2014 totalling some 600 characters: four criticising policy in Xinjiang and Tibet, including one questioning Wang Lequan after the Kunming station massacre, and three mocking figures such as NPC deputy Shen Jilan. His trial on 14 December 2015 lasted about three hours, while supporters, journalists and diplomats were shoved outside the court and dozens detained; on 22 December the Beijing No. 2 Intermediate People's Court sentenced him to three years in prison, suspended for three years, and released him the same day — officially on the ground that he had confessed, an account his lawyers publicly denied. On 13 April 2016 the Beijing Municipal Bureau of Justice revoked his lawyer's licence. After his probation expired he never spoke publicly again; ahead of the 35th anniversary of June Fourth in 2024, Human Rights Watch still recorded him under tightened police surveillance. As of October 2026 his conviction stands, his licence has not been restored, and there is no new public record.
先把这个案子的几个数字摆出来
浦志强案值得先记数字,因为数字本身就是案情。七条微博,合计约六百字,发布的时间跨度是二〇一一年七月到二〇一四年五月。为了这约六百字,公安侦查了大半年,罪名从一项滚到四项,又被检察院砍回两项;他在看守所里关了十九个月,其间取保候审申请被以危害社会为由驳回;开庭用了大约三个小时;宣判是三年有期徒刑、缓刑三年;四个月后,一张行政决定吊销了他的律师证。一位律师同行尚宝军当时把话说得很直白:除非有一天判决被推翻,否则他永远不能再当律师了,这是他职业生涯的终结。
还要先说清楚触发点与定罪点不是同一件事。把他抓走的,是一场二〇一四年五月三日下午在私人住宅里举行的研讨会,内容是纪念六四二十五周年、呼吁调查真相。可是起诉书里,研讨会几乎不见踪影,定罪靠的全是微博。也就是说,研讨会提供了抓人的时机,微博提供了定罪的材料。这中间隔着的十九个月,就是侦查机关把一个抓人的理由慢慢换成一套起诉材料的过程。这个置换过程,是本案最值得逐段拆开看的地方。
他这个人也要先交代一句。他不是无名之辈。被抓之前,他是中国最知名的维权律师之一,官方背景的《中国新闻周刊》二〇一三年刚把年度法治人物给了他。他代理过作家、记者、艺术家挨告的言论案件,主打过推翻劳教制度的一系列案子,还公开点名要求调查已经退休的安全系统最高负责人周永康。这样一个人,二〇一四年五月之后从公众视野里消失,十九个月后走出看守所时,已经不再是律师了。
从滦县到南开:一个历史系学生的底子
浦志强一九六五年一月十七日出生于河北唐山滦县,即今天的滦州市。这一出生日期与籍贯,中国维权律师关注组性质的维权网(中国人权捍卫者,CHRD)档案与英文维基百科条目记载一致。一九八二年,他考入天津南开大学历史系,一九八六年毕业。毕业后他先在河北一所职业学校教历史,之后考入中国政法大学攻读法律硕士。这段履历要紧的地方在于顺序:他是先读历史、再读法律的人,后来他打的许多官司、写的许多微博,都带着一种历史系出身的笔法,爱引典故,爱拿古人说今人,讽刺起来拐着弯。检方后来从他微博里挑出的那些文字,恰恰多半是这种风格的东西。
一九八九年,他正在中国政法大学读研究生。那一年春夏,他参加了北京的学生运动,并在天安门广场参加绝食。据他本人二〇〇六年发表在《纽约书评》的长文自述,镇压之夜他身在广场,是最后撤离的一批人之一,并在当场立下誓言,此后每年六月都要回到广场,纪念死者。这篇文章的英文题目大意是六四十七年后我如何守约。守约这件事他做了二十多年,中间有几年因为被警方拦阻未能成行,这一点CHRD的档案有明确记载。换句话说,二〇一四年五月那场研讨会对他不是偶然的政治表态,而是他坚持了二十五年的私人纪念进入了第二十五个年头的节点。
一九八九年之后,他付了第一笔代价。一九九一年拿到硕士学位后,因为参加学运、又拒绝写悔过材料,他一度被挡在工作门外。这段经历CHRD档案记为受到学校的行政处分并因此就业受阻。直到一九九五年他才通过律师资格考试拿到执业证,一九九七年正式开始做律师。二〇〇〇年至二〇〇三年间,他还在北京广播学院(后更名为中国传媒大学)教过三年书。把这条时间线连起来看:他的律师生涯起步比同龄人晚,起点正是那道因为不写悔过书而关上的门;二十三年后,他的律师生涯结束,终点是另一份他没有写过的东西,检方认定的认罪。
专打言论案件的律师:他的当事人名单
浦志强执业的招牌是言论自由与名誉权案件,附带产品责任等民事领域,这一点英文维基百科与多家人权组织的介绍口径一致。他在北京华益律师事务所任合伙人。具体案件,按各来源可核的逐项列出:二〇〇四年,他为《中国农民调查》作者陈桂棣、吴春桃夫妇辩护,该书揭露地方官员对农民的苛敛,作者被以诽谤起诉,此案经《华盛顿邮报》记者潘公凯(Philip Pan)后来写进《走出毛的影子》一书,记述浦志强在法庭上把攻防焦点扭转到政府失职上去。二〇〇九年,他代理四川地震活动人士、作家谭作人。二〇一一年,他代理艺术家艾未未。二〇一三年,他代理唐慧,唐慧因十一岁女儿被强奸一案上访、反被送劳教。藏族环保人士Karma Samdrup、作家章诒和、维权律师郑恩宠、异议作家王天成等人,也见于国际审查指数(Index on Censorship)与北师大胡泳教授的列举。胡泳对他的概括是:过去十年间,他为言论自由辩护了一系列知名案件,还替十几名因揭露地方腐败、批评官员而面临重罪指控的村民脱罪,并为敢言的记者与媒体打名誉权官司。
这份名单的共同点是,当事人几乎都是因为说了什么、写了什么而惹上麻烦的人。浦志强在法庭上的角色,是替说话的人辩护的人。了解这一点,才能掂量二〇一五年那份判决的针对性:当局最后用来定他罪的工具,正是他职业生涯里一直在法庭上替别人挡的那种指控,即把言论本身当作罪行。美国笔会当时的声明把这一层点破了:他因为在网上发表评论被定罪,而讽刺的是,他本人在法庭上最常做的,就是替言论自由辩护。
他还是《零八宪章》的首批签署人之一。宪章呼吁独立司法、结社自由、结束一党专政等根本改革。二〇〇八年宪章发表后、二〇一〇年刘晓波获得诺贝尔和平奖的消息公布后,他都曾被警方传唤或带走问话。人权观察的档案记下了二〇一〇年十月那一次:他因为就刘晓波获奖一事对媒体说话,被警方带走。这些都是短暂的麻烦,在二〇一四年之前,他从未被刑事起诉过,更没有坐过牢。人权观察二〇一五年十二月的声明特意写了这一句:他因为维权工作常被警方问话,但这是他第一次被起诉。
劳教系列案与二〇一三年:他碰了最大的两堵墙
浦志强声望的顶点与风险的顶点,差不多在同一段时间到来。他最广为人知的战绩是推动废除劳动教养。劳教是一种不经审判、由警方决定即可关人最长数年的行政拘留制度。他代理了一系列劳教案件,二〇一二年在重庆接连打了多起,把劳教如何被地方官员用来关押批评者摆到国内与国际媒体面前。唐慧案是其中最有名的一件。二〇一三年底,当局正式宣布废除劳教制度,多方报道把他这一批案件列为推动舆论与改革的催化因素之一。二〇一四年二月,他在日本一所大学的论坛上说过一段话,被通讯社记了下来:假如说他在废除劳教的运动里起过一点作用,他不该为此自满,而应该提前防范,想到将来他自己的安全可能会出问题。这段话说完不到三个月,他被抓。
劳教废除之后,他转向挑战另一套法外拘押:双规,即党的纪律检查机关把党员干部带走隔离审查的做法。他接了双规类案件,并于二〇一三年二月公开呼吁调查刚刚从中央政治局常委任上退下来的前政法与安全系统负责人周永康。这条微博传播极广,随后被审查删除。周永康当时正成为党内反腐调查的对象,其子周滨的个人信息问题,后来竟成了浦志强四项初始指控中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一项的影子来源,详见下文。与此同时,二〇一三年,《中国新闻周刊》把他评为年度最具影响力的法治人物。这两件事放在一年里看:一边是体制内媒体给的最高行业荣誉,一边是公开点名退休常委。官方对他的评价系统和处置系统,从那时起就沿着两条相反的轨道运行,十五个月后,处置系统赢了。
微博上的浦志强:删了又开的账号
理解本案的证据,必须先理解他写微博的方式。他是微博上最活跃的维权律师之一,文风短、快、损,爱用典故和反讽,《纽约书评》形容他的帖子短促如推文、以机锋见长。他的账号有数万粉丝,而审查机器对他的处理是周期性的:账号火起来,就被注销;他再开新的,又迅速聚起粉丝,再被注销。这一删一开的循环,多家来源都有记述。换句话说,在被抓之前,他的微博言论已经处在被反复清除的状态里;当局对他的发言从来没有放任过,用的先是删帖封号这套行政手段。二〇一四年之后升级为刑事手段,这个升级本身就是档案要记的转折。
另一个背景是司法解释。二〇一三年,最高人民法院出台司法解释,把公共场所的定义扩展到网络空间,寻衅滋事罪自此可以套在网上言论上。CHRD二〇一五年十二月的案情通报专门写明了这一条:寻衅滋事罪的法条是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检方用以定罪的正是其第四项,而二〇一三年的解释把网络算作公共场所之后,警方开始批量用这个罪名处理网络言论。浦志强案在法律技术上的位置就在这里:他是这套新解释成型之后,被用它处理的最有名的发言者。
二〇一四年五月三日:一间民宅里的研讨会
二〇一四年五月三日,北京一处私人住所里举行了一场小型研讨会。参加者有十多人(一说约二十人,各源人数不一,本站记为十余人),包括学者、律师与六四亲历者。墙上挂着写有二〇一四年北京六四纪念研讨会的横幅。与会者回顾了一九八九年的镇压,呼吁查明真相、为死难者讨还公道、赔偿受害者家属;另有四位未能到场的学者与异议人士提交了书面发言。会后,与会者合影并把照片与会议简况发给了朋友。这张照片后来成为警方按图索骥的名单。
五月四日起,国内安全部门陆续传唤与会者。据人权观察与国际特赦组织的同期文件,被刑事拘留的共五人:浦志强,中国社会科学院学者徐友渔,北京电影学院教授郝建,异议人士、前政治犯胡石根,作家刘荻,罪名都是寻衅滋事。另有郭于华、崔卫平、秦晖等学者被传唤后释放。五名被刑拘者中,其余四人其后陆续获释,唯独浦志强一人被继续关押、正式逮捕并一路走到起诉与审判。这一筛分结果本身说明,研讨会只是入口,警方要留下的只有他一个。这个判断不是本站的推测,而是此后十九个月程序走向的直接呈现:同一个房间里的人,同一个罪名,四个人回了家,一个人进了北京市第一看守所并且再没出来,直到宣判那天。
五月四日深夜到六月十三日:传唤、抄家、刑拘、批捕
时间线要逐日记。人权观察二〇一四年五月的声明给出了最细的版本:五月四日晚间,北京警方把浦志强从家中带走;五月五日凌晨,他被短暂带回家取了几件随身物品;五月五日下午,警方搜查他的住所,带走电脑、手机与书籍。国际特赦组织的紧急行动文件口径相同:五月四日被传唤,五日凌晨短暂回家,六日被刑事拘留。CHRD档案则记为:警方五月四日将他带走,两日后刑事拘留。三个来源在五月四日晚间被带走、五月六日刑拘这两点上完全一致,本站以此为准;研讨会日期为五月三日,任务口径中五月三至四日被拘的说法,其精确表述应为五月三日与会、五月四日深夜被带走、五月六日刑拘。
六月十三日,在刑事拘留期限将满之际,他被正式逮捕,罪名是寻衅滋事与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北京市公安局通过官方微博公布了这一消息。从五月六日算起,批捕正好落在第三十七天,即刑拘法定期限的最后关口。CHRD指出,逮捕的时机恰在刑拘期限即将届满之时。同日被捕的还有他的外甥女屈振红,屈振红是他所在律所的律师,被指控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关于屈振红被抓的日期,各来源有一处出入:CHRD浦志强档案记为六月十三日与他同日被捕,独立中文笔会的一份二〇一四年时间线则记五月十五日已被刑事拘留。本站将此出入记入核实说明,正文只采用可交叉的部分:她在二〇一四年五至六月间被抓,与非法获取个人信息一事有关,该项指控被外界普遍推测与周永康之子周滨的个人信息及协助记者调查有关,官方从未确认这一推测,本站照实记为推测。
看守所里的十九个月:审讯、健康与一封封没送到的信
浦志强被关押在北京市第一看守所。最初几个月的情形,主要靠他的辩护律师张思之会见后披露。张思之是当时八十六岁的资深律师。二〇一四年六月九日,张思之会见了他:浦志强说,最初一段时间他每天接受长达十小时的审讯;他患有糖尿病、高血压、高血脂与前列腺炎,进看守所时随身药物被收走,后来拿到过不认识的药片;糖尿病治疗包括注射胰岛素,但双腿浮肿,那是糖尿病控制不佳的典型征兆。张思之七月再次会见,报告说浮肿已扩散到全身。律师多次以健康为由申请取保候审:第二次申请六月九日被驳回,理由是释放他将危害社会;第三次申请七月又被驳回。一个写微博的律师,官方给出的不可释放理由是危害社会,这五个字值得原样留在档案里。
妻子孟群的处境从另一条线透出来。她写了许多封信给看守所里的丈夫,据CHRD二〇一五年十二月的通报,这些信他一封也没有收到,据信被警方扣下。二〇一四年十二月,多家媒体转述了一封孟群致国家主席习近平的公开信的内容:她说丈夫有时被连续审讯长达十小时,连年轻力壮的健康人也扛不住,他遭受的是身心折磨;她说她相信丈夫无罪,求情让丈夫回家。这封信经由英国《每日邮报》一系的报道被国际媒体转述,原始文本本站未能独立核到,本节按转述链条记述,分级见核实说明。二〇一五年十二月八日,本案庭前会议在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时,孟群等在法院外想看一眼押送丈夫的囚车,最终没能见到,这一细节由维权网的庭前会议记录留下。
羁押期间健康继续恶化。二〇一五年八月十五日,他因呼吸困难被送往医院,接受了中药治疗后又被送回看守所。两日后尚宝军会见,报告说他身体不好,前列腺炎加重,睡不着觉,血糖偏高。把这三段拼起来:入所时药被收走,中间靠律师会见把浮肿、失眠、血糖的消息一点点带出来,取保申请一律被拒。国际特赦组织与人权观察在这一时期反复以医疗为由发声,均无结果。十九个月里,外界对他处境的全部具体知识,就装在几次律师会见的转述里。
从四项罪名到两项:侦查如何从研讨会收拢到微博
侦查的走向有一条清晰的收拢线。据多家报道,警方查了他的个人经历、笔记与电脑,讯问了他的同事与熟人,着力寻找的是叛国、不正当男女关系与腐败的线索。人权观察与《纽约客》一系的记述(经英文维基百科与多家转载保存)口径接近:查了数月,没有查出叛国、性丑闻或腐败的证据,最后剩下的证据只有博客与微博文章。本站把这一段记为据上述来源的记述,因为侦查内情无法从官方文件核实。一位执业律师的电脑、笔记与社会关系被翻了个遍,最终定案材料回到他公开发表的文字上,这本身说明侦查的起点与落点并不一致。
罪名的账目要逐笔对。二〇一四年六月逮捕时是两项:寻衅滋事、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二〇一四年十一月十三日,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时又加上两项:煽动民族仇恨、煽动分裂国家,CHRD注明新增两项据信源于他批评新疆政策的微博。此后检察院用了法律允许的最长审查期限,整整七个月。二〇一五年五月十五日,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正式起诉,罪名又砍回两项:寻衅滋事与煽动民族仇恨,煽动分裂国家与非法获取个人信息被放下。分析人士当时对媒体点了一句:检方是被期限逼的,再不起诉就必须放人。这句话是评论不是事实,本站只记程序事实本身:从刑拘到起诉整整一年多,能用的延期几乎全部用满,每一次延期之后,案子离释放都只差一步,然后又被续上。
涉案微博的数量在侦查与起诉之间也缩了水。侦查阶段被筛出的帖子约二十八至三十条,各源数字不一:《纽约客》的记述是二十八条,《基督教科学箴言报》转述的专家说法是约三十条。到起诉书里,定罪的只剩七条。被筛掉的二十多条里有什么,官方从未公布。这条数字曲线值得单独记下:一间民宅的研讨会抓了人,大半年的侦查翻遍一个人的生活,最后落在三年的微博里挑出的七条约六百字上。若按检方自己的证据标准衡量,前面的研讨会、抄家与四项罪名的扩张,最终都没有成为定罪的支柱。
七条微博到底写了什么
七条微博的分工,人权观察的起诉书摘要最清楚:发表于二〇一一年七月至二〇一四年五月,共发布十二次;其中三条被归入寻衅滋事,内容是批评两名政府官员与一名亲官方作者,检方称其使用侮辱性语言、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另外四条被归入煽动民族仇恨,内容是批评中央政府在新疆与西藏压制少数民族宗教与民族认同的政策、呼吁改革,起诉书称其挑拨民族关系、破坏民族团结。人权观察特别注明:所谓不良社会影响或帖子的任何实际后果,没有任何公开证据。国际特赦组织则补了个体量:七条合计约六百字。
逐条看可核的部分。寻衅滋事这一组,被各源点名的对象有两人。其一是全国人大代表申纪兰。二〇一三年一月三十一日,他发帖讽刺申纪兰从一九五四年起连任代表近六十年、从未投过反对票,帖文措辞刻薄,把她与政协委员毛新宇并提,说靠装傻与真傻混迹人大政协。此帖的中文原文由全球之声(Global Voices)引用保存,本站只述其大意,不全文照录。其二是铁道部下属通号公司宣传干部田振辉。二〇一一年七月二十九日,温州动车追尾事故后,田振辉主持的新闻发布会被网民讥为史上最没诚意的发布会,他发帖讥讽,全帖并未点田振辉的名。全球之声记明,申、田两人都曾在程序中对他作证。法律学者张雪忠当时的评论一针见血:这两人都是公众人物,本应接受公众批评;就算构成侮辱,也只能是民事诽谤纠纷,由当事人自己起诉,怎么会变成检察院公诉的刑事案件。
煽动民族仇恨这一组里,原文保存最完整的是二〇一四年三月二日那条,针对前一日发生的昆明火车站暴恐袭击。帖文先谴责凶手,再说那是结果不是原因,质问主政新疆十余年的王乐泉:天天说党的政策好、维吾尔人心向党,怎么会血肉横飞,你镇抚西域十几年,告诉我为什么。他问的是执政者的责任,不是煽动任何族群之间的仇恨。张雪忠的点评本站认为值得原样转述大意:浦志强以一个汉族人的身份呼吁当局反思政策、尊重维吾尔同胞的平等权利,这不会煽动民族仇恨,只会促进两族和解;真正传递不祥信号的恰恰是刑事处罚本身,即汉族人哪怕只是用言论为维吾尔人争取平等权利,也会被当作犯罪严惩。另外涉藏的一条,据《纽约客》记述,是针对西藏寺庙被要求悬挂最高领导人画像一事,他问汉人的脑子是不是坏了。涉疆政策的帖子里还有把新疆治理斥为荒谬、质疑党能否离开谎言治国一类的话,多见法新社庭审报道的转述。新华社与法院的判决摘要给出的另一套说法是:涉民族帖子被转发两千五百余次、评论一千三百余条,煽动了网民的民族仇恨情绪、影响严重。两套说法对同一批文字的定性正好相反,档案把两边都记下,读者自判。
这里要按本站规矩纠正任务来源里的一处疑似讹传:有说法把涉案帖子概括为涉及沈阳与云南。经逐条核对起诉书摘要与各源保存的帖文,可核的地点要素只有云南昆明,即昆明火车站袭击后的那条质问帖;所谓沈阳,在全部可核来源中查不到对应帖子,与沈阳音近的实为申纪兰,即被讽的人大代表姓氏。沈阳一说本站记为未核,不采入正文,理由与查证过程写进核实说明。
起诉、延期与五月里的外交交锋
二〇一五年五月六日,美国国务院发表声明,要求释放浦志强,称这符合中国自身作出的国际人权承诺。次日,外交部发言人华春莹在记者会上回应,说不少人大概与她同感,有些美国人的心太大、手太长,华盛顿应先解决自己的人权问题,不要动不动充当世界警察或法官。这段交锋由英文维基百科引述国务院与外交部口径保存,本站据此转述。九天之后,五月十五日,起诉书落地。同案被牵连的屈振红,在起诉三天后被取保候审释放,回到等待进一步调查的状态。
起诉之后,案子在法院又躺了七个月。CHRD记明,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两次获得上级法院批准、每次延长审理期限三个月,用足了刑事诉讼法允许的上限。一个证据只有七条微博、全文约六百字的案子,从抓人到开庭走了十九个月,其中检察院审查七个月、法院审理七个月。这段时间里,他患糖尿病、高血压,仍被关在看守所。程序每一步都在法定期限之内,每一步又都踩在期限的最后一天,这是本案程序面貌的准确概括:合法的形式,耗尽的时间。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十四日:三个小时的庭审与法院门外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十四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庭审由三名法官组成的合议庭审理,持续约三个小时,控辩双方围绕七条微博进行。庭内细节流出的不多,庭外的情形却被多家通讯社完整记录下来:支持者、外国记者与外交官在法院外被身份不明人员与警察推搡阻拦;美国外交官丹·比尔斯(Dan Biers)在宣读美方声明时被推搡,美国驻华使馆随后表示,对外交官未获与其身份相符的保护与尊重的事件表示严重关切,并称针对浦志强的指控含糊,敦促释放。法新社与路透社记录了使馆声明大意:像浦志强这样的律师与公民社会领袖不应继续受压制,而应被允许为建设繁荣稳定的中国作贡献。
国际特赦组织对庭外抓捕给了具体数字:十二月十四日庭审当天,约二十名支持者被警方带走,其中至少四人后来因参加和平声援被刑事拘留、且被拒绝会见律师,另有五人自此失联、疑被关押。宣判日十二月二十二日清晨,警方又在法院外带走至少十二名声援者。有现场照片与通讯社记述:一名女子被便衣拖走时喊浦志强是好人、替老百姓说话难道是犯罪,押她的人回了一句别演了、这里有外国记者;另一名女子站在数十名警察与便衣围成的圈子中央喊我就是不走、浦志强无罪,随后被强行带走。轮椅上的维权律师倪玉兰也由丈夫推着来到法院外声援。庭审与宣判这两天法院外的场景,是本案档案里画面感最强、也最能说明案件性质的部分:一场审理六百字的庭审,需要用两百米警戒线与两轮抓捕来维持秩序。
十二月二十二日:缓刑的构造与认罪的罗生门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二十二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宣判:浦志强犯寻衅滋事罪、煽动民族仇恨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当日下午,他从北京市第一看守所获释,被送回家人身边,起初处于监视居住状态,十天内可决定是否上诉。他的律师尚宝军转述了他获释后的态度:他表示感谢大家,想休息,并说如果有机会,历史自会作出真正的评判。尚宝军同时说明,他不会上诉。莫少平对法新社说得同样明确:我们对判决不满意,因为我们坚持浦志强无罪;浦志强暂时不用进监狱,但他仍然不是一个自由人。
官方的说法是另一套。新华社称,法院从轻处罚是因为他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积极认罪悔罪。但他的律师公开否认他认过罪。据全国公共广播电台庭审报道转述其律师的说法,他就措辞粗鲁道过歉,但并不认为自己的行为违法。宣判前两日,即十二月二十日,他曾写过一份手写材料,这一文件的存在由六四亲历者纪念网站记述,内容据称涉及保证今后行为,其原文从未公开,本站记为未核,只登记其存在争议。认罪与否的两种口径,官方与辩方各执一词,档案两存:新华社的认罪说有法院背书,他的律师的否认说同样具名可查。读者要留意的是,这个分歧不是细枝末节:官方叙事需要一个认罪的浦志强来闭合案件,辩方叙事则坚持他只为粗话道歉、从未承认言论有罪。
缓刑这副构造,要拆开看才知道分量。判三缓三意味着:今后三年他处于考验期,受警方监控,离开北京须经批准,若违反条件或再犯新罪,三年实刑立即执行。这等于在他的嘴上装了一个三年的计时器。与此同时,有罪判决在中国律师法下自动触发吊照:被判刑的人不得执业。因此这个判决的实际功能是双重的。对外,它让当局可以说他被从轻发落、当庭释放;对他本人,它一次性完成了两件事:封口三年,并永久(除非判决被推翻)终结其律师资格。国际特赦组织的定性与这一拆解完全对得上:判决是刻意用来束缚这位言论自由捍卫者的,表面上他今晚不用再睡看守所,实质的不公一点不少。
获释之后不是自由:监视、汇报与不得受访
获释最初一段,他处于监视居住状态,具体地点律师出于保护未对外披露,只说他可以与妻子在一起。随后缓刑考验期自判决生效后开始计算,条件包括接受警方监控、未经批准不得离开北京。据《南华早报》当时的报道(经独立中文笔会转载留存),他不上诉后缓刑条件正式执行,律师直言这些限制就是要让他沉默。这一时期的他对媒体的姿态只剩一句:二〇一六年四月吊照消息出来时,他告诉路透社记者,自己收到了吊销通知,但因为规定,他不便接受采访,随后拒绝进一步评论。一个曾经天天在微博上点评时政、账号被删了都要重开的人,获释后的公开记录只剩下这一句不便受访。这句原话本站认为是他获释后处境最准确的自述。
缓刑考验期三年届满的时间,各源无确切日期的公开记录。自二〇一五年十二月二十二日宣判、其后表示不上诉起算,考验期应在二〇一八年底至二〇一九年初之间届满。本站把这一段记为推算,不冒充确切日期,因为官方从未发布过他的缓刑执行完毕公告,他本人也未就此公开发声。考验期届满只意味着那三年实刑的悬剑落下,并不意味着监控结束,后文二〇二四年的人权观察记录证明,敏感时段的监控在他身上至少持续到被捕十年之后。
二〇一六年四月十三日:吊照,职业的正式终结
二〇一六年四月十三日,北京市司法局作出决定,吊销浦志强的律师执业证。决定书的依据被自由亚洲电台引述:其被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以煽动民族仇恨、寻衅滋事判刑,违反《律师法》第四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应吊销执业证。次日,他通过社交网络向友人公布了这一消息。尚宝军对路透社与自由亚洲电台的说法一致:判决下来那天起,这一步就只是时间问题,心理上早有准备;不感到意外,但不觉得好受。莫少平则表示,他无意就吊照决定申请行政复议;即便离开执业岗位,他仍可在原律所从事行政类工作。香港资深律师何俊仁当时评论,他不是第一个失去执照的中国律师,这句话后面的名单,正是此后数年里一年比一年长的那串名字。
吊照对本案定性的意义,要单独说透。许多评论把缓刑读成当局手下留情,这种读法漏掉了吊照这一步。三年实刑被悬置,是看得见的从轻;职业资格被永久剥夺,是不容易被头条注意的实罚。他一九九五年拿到执照,一九九七年开始执业,到二〇一六年吊照,十九年的律师生涯被一张行政决定收尾,而决定书的全部理由就是那份以六百字定罪的判决本身:先用言论定罪,再用定罪吊照,两道程序咬合,中间没有任何一个环节需要重新审查那七条微博到底说了什么。程序链条的每一环单独看都有法条出处,连起来看,完成的是一次对特定个人的职业灭绝。
对家属的影响:妻子、外甥女与一个律所
本案对家人的牵连,是有具体姓名与日期的,不是泛泛的株连二字。妻子孟群:在丈夫被羁押的十九个月里,她写给他的信据通报一封也没被送到;二〇一四年十二月,她公开致信国家主席求情,信中写到连续十小时的审讯与丈夫的糖尿病病情;庭前会议那天,她在法院外等囚车想见丈夫一面而不得。获释后,接受警方监控、离开北京要批准的生活,同样落在她与丈夫共同的家里。她的公开材料只有这么多,此后十年她再无公开记录,本站不替她补写任何细节。
外甥女屈振红:在律所担任律师的她,二〇一四年五至六月间与舅舅同期被抓,罪名是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这一项后来被检方整体丢弃的指控。她被关押约一年,直到二〇一五年五月十八日,即起诉书发出三天之后,才被取保候审释放。换言之,当检方最终承认这一罪名不值得起诉时,被以这一罪名关了一年的人已经先行付完了代价。人权观察二〇一五年一月的报告把抓辩护团队成员单列为令人警觉的新手法:当局还抓了浦志强的辩护律师屈振红与另一位律师夏林,抓辩护人这件事以往罕见,两人当时都被拒绝会见自己的律师。本站据此记述。至于他的父母与唐山老家的亲属在本案中受到的影响,无公开记录。
国际社会的反应:从使馆声明到专业团体的抗议
本案的国际反应密度高、层次全,逐项记下。外交层:美国国务院二〇一五年五月六日呼吁释放并遭外交部当面回绝,已见前文;庭审当日美国驻华使馆发表声明斥指控含糊,外交官丹·比尔斯在法院外被推搡,美方随后提出关切;宣判后使馆发言人本杰明·韦伯表示美方对缓刑判决感到关切,敦促中方恢复浦志强的全部权利、允许他重操律师旧业,外交部发言人洪磊则回应称案件依法处理、外国政府应尊重中国司法主权。欧盟与瑞士外交官宣判日同样被阻拦在法院之外。人权组织层:人权观察在起诉与开庭时两次发声明,中国主任苏菲·理查森的话最硬:浦志强写的东西没有一样违法,违法的是当局对他的处置;若判有罪,被告席上受审的是中国政府、它的法律与司法体制;她还把他比作矿井里的金丝雀,称他的判决将标示政府还要从公民社会头上夺走多少空气。国际特赦组织在宣判日称判决是严重不公,是刻意束缚言论自由捍卫者,并要求释放所有仅因声援他而被抓的人。
专业与同行层:美国笔会称他的职业生涯被法院实质终结,指出他为网络言论受罚与其本人为言论自由辩护的职业形成尖锐对照;加拿大安大略省律师协会(Law Society of Upper Canada)二〇一六年一月发表公开声明,对定罪表示严重关切,援引联合国《关于律师作用的基本原则》第十六条与第二十三条,要求让律师免于恐吓与不当干预地履行职责。二〇一六年,他被一个由多国作家、学者、活动人士与法律观察者组成的国际小组提名为哥伦比亚大学全球言论自由奖候选人,此前他还入围过律师助律师基金会(Lawyers for Lawyers)二〇一五年度奖的候选名单。需要澄清:多处二手资料把他写成哥伦比亚该奖项的得主,经本站核对提名方的同期报道,他是被提名者而非获奖者,正文按提名记述,这一纠正也记入核实说明。艺术家艾未未宣判后对路透社说,他没有罪,国家应该向他道歉并给予赔偿。这些反应没有改变判决的任何一页,但它们构成了一件事:七条微博的审判从一开始就是在全世界的注视下进行的,注视本身被法院外的警戒线挡在了门外。
缓刑之后:二〇一九至二〇二六,沉默与敏感日的监控
二〇一五年七月,就在他被羁押期间,针对维权律师的七〇九大抓捕席卷全国,近三百名律师与活动人士被拘押或讯问。本站二〇二六年其他页面另有专案。他宣判获释时,整个律师群体的生存环境已比他被抓时更坏。他的同期研讨会同伴里,胡石根在七〇九中再次被捕、后被判刑七年六个月。浦志强本人获释后则再未成为新闻主角:没有出庭,没有发帖,没有受访。二〇一六年哥伦比亚提名之后,关于他的公开报道急剧减少,这与马达钦式的情形不同,他不住在修院而住在家里,但沉默的效果相同:一个曾经声音最大的人,档案在他获释那一刻之后几乎停止生长。
能核实的后续只有敏感时段的监控记录。二〇二四年六月二日,人权观察就六四三十五周年发表声明,指出当局再次提前压制纪念活动,并点名:包括浦志强在内的多名与一九八九年民主运动有关的人士,被加强警方监控或被带离住所。二〇二四年十月前后,据自由亚洲电台报道(经CIVICUS公民空间监测转述),十一敏感时段当局在全国加强维稳,记者高瑜、律师浦志强与评论人士查建国等人被列为上门监控、软禁或带离出游的对象。这两条记录的意义在于:二〇二四年距他被捕整整十年,距缓刑届满也已五年多,官方对他的处置方式从关押换成了每逢敏感日上门,而处置本身从未宣布结束。
至于二〇二五年至二〇二六年,截至本页二〇二六年十月核查,在人权组织、通讯社与专业团体的公开来源中,没有检索到关于他的新报道:没有新抓捕,没有恢复执业,没有公开活动,没有健康状况更新,也没有官方对原案的任何重提。他的执业证吊销状态、定罪记录均无被撤销的公开信息。一个人从六百字开始的案子,最后以档案停止更新收尾。本站把这一状态原样记下:不是无事发生,而是发生的事情不再被允许留下记录,与本案开始时那场研讨会的照片被当成抓捕名单使用,恰成对照。
现状与仍未解开的问题
截至二〇二六年十月本页核查,可以确认的现状有这几条:他已获释逾十年,缓刑考验期届满多年,无再被羁押的公开记录;定罪未被推翻,律师执业证未恢复,他自获释后基本不公开发言;敏感时段监控至少持续到二〇二四年,有两条具名来源记录。未解开的问题包括:缓刑考验期届满的确切日期,无公开记录;他目前的健康状况(糖尿病等慢性病在十九个月羁押后的长期影响),无公开记录;他是否仍在北京居住、靠何生活,无公开记录;二〇二五年以后监控是否仍在继续,无公开记录;当年被一并筛查的二十多条未起诉微博全文与侦查卷宗,从未公开。本站逐项登记空白,因为对一个以沉默为现状的人,空白清单就是他现状的准确形状。
完整时间线
- 1965年1月17日——浦志强生于河北唐山滦县(今滦州市)。
- 1982年至1986年——就读南开大学历史系,毕业后在河北一所职业学校任历史教师。
- 1989年——在中国政法大学读法律硕士期间参加北京学运与天安门广场绝食,镇压当夜身在广场,立誓每年回广场纪念死者。
- 1991年——取得法律硕士学位;因参加学运且拒绝写悔过材料,就业一度受阻。
- 1995年至1997年——取得律师执业证,1997年起执业;2000年至2003年在北京广播学院任教。
- 2004年——为《中国农民调查》作者陈桂棣、吴春桃辩护(诽谤案)。
- 2008年——成为《零八宪章》首批签署人之一,其后曾被警方传唤。
- 2009年至2013年——先后代理谭作人(2009)、艾未未(2011)、唐慧劳教案(2013)等;2012年起在重庆接办系列劳教案件;2010年10月因就刘晓波获诺贝尔和平奖对媒体发言被警方带走问话。
- 2013年2月——公开呼吁调查前政法系统负责人周永康,帖文广传后被删;同年被《中国新闻周刊》评为年度法治人物;2013年底劳教制度被宣布废除。
- 2011年7月至2014年5月——其间发表日后被起诉的七条微博(共发布十二次):2011年7月29日讽温州动车事故发布会的田振辉帖、2013年1月31日讽全国人大代表申纪兰帖、2014年3月2日就昆明火车站袭击质问王乐泉帖,及涉西藏、新疆政策的帖文等。
- 2014年5月3日——在北京一处民宅参加六四二十五周年研讨会,与会者呼吁调查真相与赔偿,会后合影流传。
- 2014年5月4日深夜至5月5日——被警方从家中带走,凌晨短暂回家取物,5日下午住所被搜查,电脑、手机、书籍被带走。
- 2014年5月6日——被北京市公安局以寻衅滋事刑事拘留,关押于北京市第一看守所;同场研讨会的徐友渔、郝建、胡石根、刘荻同日被刑拘,四人其后获释。
- 2014年6月9日——辩护律师张思之首次会见:他自述每日受审讯达十小时、糖尿病药物曾被收走、双腿浮肿;取保候审申请同日以危害社会为由被驳回(第二次申请),7月第三次申请再被驳回。
- 2014年6月13日——刑拘第三十七天被正式逮捕,罪名寻衅滋事与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外甥女、律师屈振红同期被捕(刑拘日期各源不一)。
- 2014年11月13日——公安移送审查起诉,增加煽动民族仇恨与煽动分裂国家两项指控,罪名达四项。
- 2014年12月——妻子孟群致国家主席习近平的求情信内容经媒体转述,提及十小时审讯与其病情。
- 2015年5月6日至7日——美国国务院呼吁释放浦志强,外交部发言人华春莹公开回绝。
- 2015年5月15日——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以寻衅滋事、煽动民族仇恨两项罪名起诉,四项指控砍回两项;三天后屈振红被取保候审释放。
- 2015年8月15日——羁押中因呼吸困难被送医,两日后律师会见报告其前列腺炎加重、失眠、血糖偏高。
- 2015年12月8日——庭前会议召开,妻子孟群在法院外等候囚车未能见到他。
- 2015年12月14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庭审约三小时;法院外支持者、记者与外交官被推搡,约二十名支持者被带走,其中数人后被刑拘。
- 2015年12月22日——被判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当日下午获释回家,起初处于监视居住;其律师否认新华社所称认罪之说;同日法院外至少十二名声援者被带走。
- 2016年4月13日——北京市司法局吊销其律师执业证;次日经社交网络传出,他对记者表示不便受访。
- 2016年——被国际小组提名哥伦比亚大学全球言论自由奖(提名,非获奖)。
- 2018年底至2019年初——三年缓刑考验期推算届满(确切日期无公开记录)。
- 2024年6月——人权观察六四三十五周年声明记录:他被加强警方监控或被带离住所。
- 2024年10月前后——据自由亚洲电台经CIVICUS转述,他在十一敏感时段再被列为维稳对象。
- 2026年10月——本页核查:无新案、无恢复执业、无公开活动的公开记录。
核实说明
本页核心事实——1965年1月17日出生与籍貫、南开与中国政法大学学历、1989年经历与年年回广场的誓言、1995年获证与主要代理案件、2014年5月3日研讨会与五人被刑拘、5月4日深夜被带走与抄家、5月6日刑拘、6月13日逮捕、11月13日罪名增至四项、张思之会见披露的十小时审讯与健康细节及取保被驳回、2015年5月15日两项罪名起诉、12月14日庭审与庭外冲突、12月22日判三缓三与当日获释、2016年4月13日吊照、2024年两度被记录为敏感时段监控对象——均有两家以上独立来源印证,主要来自中国人权捍卫者(CHRD)的个案档案与2015年12月案情通报、人权观察2014年5月、2015年1月、2015年12月与2024年6月的声明、国际特赦组织2014年5月紧急行动与2015年12月判决声明、路透社与法新社庭审及吊照报道、美国笔会声明、法院英文网的判决摘要(新华社口径)。主要争议与取舍如下:其一,任务来源称涉案帖子涉及沈阳,本站逐条核对起诉书摘要与帖文存档后查无沈阳对应帖,可核的地点为云南昆明(2014年3月2日质问王乐泉帖),沈阳疑为申纪兰一名的讹传,该说记为未核、不采用。其二,研讨会参加人数十余人与约二十人两说并存,正文记为十余人。其三,侦查阶段被筛查帖子二十八条与约三十条两说并存,正文并记,起诉定罪的七条则有起诉书摘要与多家报道互证。其四,七条微博的分组,人权观察作三条寻衅滋事加四条煽动民族仇恨,法院判决摘要的表述略有出入(涉侮辱帖文作四次),正文以人权观察引起诉书的版本为主、并记法院口径。其五,屈振红被刑拘日期:CHRD档案记2014年6月13日被捕,独立中文笔会时间线记5月15日刑拘,正文只取五至六月间被抓这一可互证部分,日期出入在此登记。其六,孟群求情信的全文本站未能核到原始文本,内容据《每日邮报》一系报道的转述,降格记述。其七,他2015年12月20日手写材料的内容从未公开,其存在仅有单一纪念网站来源记述,正文按未核处理。其八,哥伦比亚大学全球言论自由奖,他是2016年被提名者,多家二手页面误作获奖,正文已纠正。其九,缓刑考验期届满的确切日期无任何公开来源,正文按宣判与不上诉时间推算并明确标注为推算。其十,2024年10月监控一条经自由亚洲电台至CIVICUS的转述链条,单一链条,正文已注明出处层级。证据分级:法院判决摘要、国务院与使馆声明、人权组织具名声明为一级与二级;通讯社同期报道为二级;单一转述链条的材料均为三级并已降格或标注。本页不采用无出处社交媒体传言。
本站点评
本站点评只扣本案事实。第一,先看抓人与定罪的错位。把他抓走的是五月三日那场研讨会,可研讨会最后没有成为任何一项定罪的支柱,定罪用的是此前三年发的微博。也就是说,研讨会只是一个动手的时机,真正审判的对象是他这个人过去三年公开说过的话。一个程序如果可以先以甲事抓人、再用乙事定罪,那么任何公开说过话的人,档案都已经在警方手里备好了,只差一个动手的时机。第二,看侦查的方向。警方翻了他的电脑、笔记与社会关系,找的是叛国、男女关系与腐败,找了大半年一样没找到,最后回到他公开发表的文字上。这个顺序说明,微博从来不是侦查的发现,而是侦查失败后的回落点:先定人,再找罪,找不到别的,就用他自己公开写下的六百个字。第三,看缓刑加吊照这副组合。三年实刑悬在头顶三年的同时,一纸行政决定永久摘掉了他的执业证,前者负责让他三年不敢说话,后者负责让他一辈子不能再以律师身份说话。把这副组合称作从轻发落,是只看了前半副。第四,看庭审那天的法院门外。为审六百字,法院外要设两百米警戒线,要推搡外交官,要在两天里带走三十多名声援者,其中有人喊替老百姓说话难道有罪,押送者回答别演了这里有外国记者。这一句回答无意中说清了整件事:他们清楚自己在演什么,也清楚观众是谁。第五,看七条微博的内容本身。一个汉族律师,在昆明血案后质问主政新疆者该负什么责任,在涉藏帖子里质问为何强迫寺庙挂领导人画像,在代表大会制度上讽刺六十年不投反对票的人。把批评民族政策判成煽动民族仇恨,等于宣布民族政策本身不可批评,而不可批评的政策恰恰是制造族群裂痕最有效的政策,这个逻辑本站认为正是本案留给后来者最重要的注脚。最后记一笔对照:2013年,官方媒体刚把他评为年度法治人物,表彰他推动法治;2015年,同一套体制用六百字给他定罪、吊照。法治人物与罪犯之间,只隔了十九个月和一场私人住宅里的研讨会。这份档案把两边的纸都收进来,就是为了让后来的读者自己看清,那十九个月里变的不是浦志强,而是容忍一个律师说话的额度。
来源
- 中国人权捍卫者(CHRD)浦志强个案档案(2014年6月起,2019年更新):出生日期、学历与执业履历、代理案件、糖尿病等病情与药物被收走、张思之会见与取保被驳回、屈振红被捕与取保、吊照日期。
- 中国人权捍卫者2015年12月10日案情通报《释放浦志强:言论自由的坚定捍卫者因七条微博面临审判》:2014年11月13日罪名增至四项、检察院七个月审查、2015年5月15日两项罪名起诉、法院两次延长审期、二〇一三年司法解释将网络纳入公共场所、羁押中每日十小时审讯与妻子信件未送达。
- 人权观察2015年12月13日声明《中国:释放著名律师浦志强》:七条微博共发布十二次、三加四的罪名分组、起诉书引文、无不良社会影响公开证据、最高可判八年、十九个月羁押、2013年中国新闻周刊年度法治人物。
- 人权观察2014年5月声明《中国:释放因纪念屠杀而被抓的活动人士》(经ecoi.net保存):5月3日研讨会、5月4日晚被带走、5日凌晨回家取物与下午抄家、五人被刑拘名单。
- 人权观察2015年1月22日声明《中国:释放主要法治活动人士》:辩护律师屈振红与夏林被抓、被拒绝会见律师。
- 人权观察2024年6月2日声明《中国:封堵对天安门屠杀的记忆》:六四三十五周年前,包括浦志强在内的八九相关人士被加强警方监控或带离住所。
- 国际特赦组织2014年5月7日紧急行动(UA 111/14):五月四日传唤、五月六日刑拘、五人名单与寻衅滋事指控。
- 国际特赦组织2015年12月22日声明《中国:对律师浦志强的有罪判决是严重不公》:七条帖文合计约六百字、庭审日约二十名支持者被带走且至少四人被刑拘五人失联、宣判日至少十二名声援者被带走。
- 路透社、法新社2015年12月14日与22日庭审及宣判报道(经多家媒体保存):庭审约三小时、美国外交官丹·比尔斯被推搡、使馆声明、尚宝军与莫少平表态、历史自会作出真正评判一语、警方监控与离京批准条件、艾未未评论。
- 路透社2016年4月吊照报道(经多家转载):北京市司法局吊销通知、他本人不便受访的回应、尚宝军论职业生涯终结。
- 自由亚洲电台2016年4月报道(经独立中文笔会保存):吊照决定书引《律师法》第四十九条第二款、莫少平称无意申请行政复议、仍可在律所从事行政工作。
- 全球之声(Global Voices)2015年5月22日《人权律师被起诉标志微博文字狱的开始》:起诉书所引昆明帖与申纪兰帖原文、田振辉与温州动车事故发布会背景、张雪忠的法律点评。
- 中国法院英文网2015年12月22日判决摘要(新华社口径):认罪从轻说、涉民族帖转发评论数字;国务院2015年5月6日声明与外交部发言人华春莹5月7日回应(经英文维基百科浦志强条目引述保存)。
- 美国笔会2015年12月22日声明:三人合议庭、监视居住、定罪即终结执业资格。安大略省律师协会2016年1月29日公开声明:定罪严重关切与联合国律师原则。
- CIVICUS公民空间监测中国页(转述自由亚洲电台2024年10月报道):十一敏感时段高瑜、浦志强、查建国等被列为维稳对象。
- 《每日邮报》一系2014年12月报道(经Global Legal Post转述):孟群致习近平公开信提及十小时审讯与求情内容(转述链条,正文已降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