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9案 | 刘贤斌Case 89 | Liu Xianbin
四川遂宁人刘贤斌,中国人民大学学生出身,笔名万贤明。1991年他以「反革命宣传煽动罪」在秦城监狱坐牢两年半;1999年因组建中国民主党四川筹委会,被遂宁中院以「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刑13年,实服9年4个月;2008年出狱仅19个月,签了《零八宪章》、在海外刊物写了文章,2010年6月28日再被抄家刑拘,2011年3月25日被同一家法院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当庭判刑10年,外加剥夺政治权利2年4个月——那4个月是旧刑未服完的余刑,不是缓刑。联合国任意拘留问题工作组两度认定对他的拘留属任意拘留,国际特赦认定他是良心犯;三段刑期合计21年10个月。2020年6月27日他刑满出狱,此后活在监控之下,公开记录就此断线。Liu Xianbin of Suining, Sichuan — a former Renmin University student who wrote as Wan Xianming — was jailed for two and a half years in Qincheng Prison in 1992 for 'counter-revolutionary propaganda and incitement'. In 1999 the Suining Intermediate People's Court gave him 13 years for 'subversion of state power' for co-founding the Sichuan branch of the China Democracy Party; he served nine years and four months. Nineteen months after his 2008 release — having signed Charter 08 and published articles overseas — he was raided and detained again on 28 June 2010, and on 25 March 2011 the same court sentenced him, after a trial of a few hours, to 10 years for 'inciting subversion of state power' plus two years and four months' deprivation of political rights, the four months being the unserved remainder of his old additional penalty, not probation. The UN Working Group on Arbitrary Detention twice found his detention arbitrary, and Amnesty International named him a prisoner of conscience; his three terms total 21 years and 10 months. He was released on 27 June 2020 into continuing surveillance, after which the public record falls silent.
刘贤斌其人:遂宁人、人民大学学生、笔名万贤明
刘贤斌这个名字,在中国异议人士的名单里属于出现得最早、消失得最久的一类。他不是那种靠一篇文章或一次事件成名的人。他的档案是一条三十多年的长线:1989年还是学生时第一次进入警方的视野,1991年第一次坐牢,1999年第二次坐牢,2011年第三次坐牢。三次判决,三种罪名——反革命宣传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名用词随着刑法修订换了三代,不变的是被惩罚的行为本身:写文章、发传单、组织政党、呼吁政治改革。把他的三段刑期一段一段接起来,一个人一生中最好的三十年,绝大部分是在监狱里和高墙外的监视下度过的。本页要做的,就是把这条长线逐段排齐:每一次抓捕是哪一天、哪家法院、什么罪名、关在哪里、家人付出了什么、国际社会说了什么、哪些地方至今查无记录。
先把身份说清楚。刘贤斌,四川省遂宁市人。出生年份各来源一致为1968年,但出生日期有两种记载:中国人权卫士网(CHRD)与中英文维基百科均作1968年10月2日;独立中文笔会(ICPC)的作家档案则作1968年8月25日。联合国任意拘留问题工作组的意见书只记年份,不记月日。本站正文凡涉及年龄处以年份推算为准,两个日期并存的状态在核实说明中交代,不替他选定生日。他的别名与笔名有据可查:中文维基百科载其别名「刘陈」,独立中文笔会档案载其笔名有「刘陈」「万贤明」两个,对华援助协会的档案标题直接写作「刘贤斌,又名万贤明」。他后来在海外网站与刊物发表的大量文章,不少就是以万贤明之名刊出的。这一点在档案上重要:检方2010年的起诉意见指控的正是他通过互联网在境外刊物发表的文章,认人认笔名,是读懂第三次案件的前提。
他的教育履历同样有完整的来源链。1987年,刘贤斌考入中国人民大学劳动人事学院。独立中文笔会的档案对他的学历写了一句很说明问题的话:他在人民大学完成学业,却因政治原因没有拿到证书。妻子陈明先后来在回忆文章中也提到,他的户口落在城郊的农村,从监狱出来后没有工作单位。这两条放在一起,是理解他此后人生形状的钥匙:一个1989年学运的参与者,学籍与文凭被政治定性截断,此后三十多年没有进入过任何体制内单位,他的「职业」在笔会档案里只写作「自由撰稿人」。他靠什么生活、稿费从哪里来,在2010年都成了警方抄家时专门搜查的东西——办案人员抄走了他为境外民主网站写稿的稿费支付记录。写字是他的生计,写字也是他的罪名,这条线从头到尾没有分开过。
家庭方面,刘贤斌的妻子是陈明先,遂宁中学的语文教师。两人1993年11月相识——那时刘贤斌刚从秦城监狱释放不久,在帮亲戚看店面;1994年3月开始交往,9月13日登记结婚,1995年1月28日办了简单的婚礼。这些细节全部来自陈明先本人2010年写成、2015年由海外网站「改变中国」(China Change)发表英译的长篇回忆《我和刘贤斌的聚散人生》,是本案家庭部分的第一手来源,本站引用时逐处注明。女儿1997年6月13日出生,陈明先在回忆中记下那天是剖腹产、刘贤斌高兴得忙前忙后。女儿的英文名在自由亚洲电台(RFA)与对华援助的报道中作Chen Qiao,她到美国后在公开演讲中自称Bridgette Chen;她的汉字姓名未见于本站所核的可靠来源,正文以英文转写记之,不拼凑汉字。这个三口之家此后的全部故事,可以先用陈明先自己算的一笔账概括:从2008年11月6日刘贤斌第二次出狱,到2010年6月28日他第三次被带走,一家三口真正团聚的时间,只有1年7个月22天。
第一次入狱:1989年、秦城监狱与两年半
刘贤斌与1989年的关系,各来源的叙述互相吻合。1989年5月,他作为中国人民大学的学生参与了北京的民主运动;英文维基百科依据其自述与公民力量(Citizen Power Initiatives for China)等资料记载,他参加了示威、绝食,并参与阻拦军车行进;六四之后他身在四川,参加了成都的大型抗议。回到北京的学校后,他继续写大字报与文章批评镇压,并鼓吹成立民主政党。本站对这一段的记录口径是:他在1989年是运动参与者而非领袖人物,这一点各来源一致;具体的个人行为细节主要来自他本人的自述文章,属于自述来源,正文按归属引用,不扩写。他的自述还提到一段更早的经历:1988年受「自由化」思潮影响,他与他人组织过一个反共团体并为一份杂志撰稿——这是理解他思想脉络的一手材料,说明他的政治立场形成于1989年之前,而非学运的临时产物。
第一次被捕的时间,来源之间有一处必须标明的分歧。对华援助协会的档案写作1991年4月5日被捕;中英文维基百科则均作1991年4月15日由北京市公安局逮捕。两个日期相差十天,本站查核的其余来源(笔会档案、联合国意见书)均未记第一次被捕的具体日期,无法裁断,正文与时间线并列两说,凡单独引用处注明来源。此后程序的记载则一致:他被关押于北京秦城监狱——这座以关押高级别政治犯闻名的监狱,陈明先的回忆与「改变中国」的编者按均如此记载;对华援助档案把监狱名拼作「Qingcheng」,系拼写之误,应为Qincheng(秦城),本站按秦城记之。1992年12月28日,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反革命宣传煽动罪」判处他有期徒刑2年6个月;中文维基百科另载剥夺政治权利1年,英文来源未提及此项,本站并记。1993年10月,他刑满释放。从1991年4月被捕到1993年10月获释,他在押约两年半,与刑期相符——被捕后近二十个月才等到判决、先押后判的形状,在他后来的案件里还会重演。
这一段经历留给档案的意义有两层。第一层是罪名史:「反革命宣传煽动罪」是1979年刑法中的罪名,1997年刑法修订后被「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取代——刘贤斌恰好在1992年以旧罪名定罪、2011年以新罪名定罪,一个人的案件史横贯了这组罪名的整个更替过程。第二层是人的状态:陈明先回忆1993年初识他时,说他刚从那样的苦难里出来,却精力与乐观不减。1993年10月出狱、11月与陈明先相识、1994年登记结婚——他的个人生活是在第一次刑期结束之后才开始的。此后每一次入狱,拆散的都不再是一个人,而是一个已经建立起来的家庭。档案读到后面每一次抓捕日期时,都应该记得这一点。
出狱之后:1995年请愿、抄家与一笔查无记录的拘留
1993年出狱后,刘贤斌没有沉寂。1994年他在遂宁与成都之间奔波,做一种叫「芒果茶」的饮料生意糊口,同时继续参与民主活动。1995年5月,他与王丹、刘晓波等人共同参与了一份请愿——英文全称为「Drawing Lessons from Blood and Promoting Democracy and Rule of Law」,意为吸取血的教训、推进民主与法治。这份请愿的联署者构成值得记下:王丹是1989年学运领袖,刘晓波是后来的诺贝尔和平奖得主;1995年的这份文件,是六四一代在镇压六年后仍试图以公开联署方式发声的少数记录之一,刘贤斌的名字在其中,说明他出狱仅一年多就重新回到了公开活动的行列。各来源(对华援助、英文维基、公民力量)对请愿的名称与他参与的事实记载一致。
请愿的代价很快到来。据对华援助与英文维基百科的记载,1995年7月,警方抄了他的家,并将他拘留。陈明先当时的日记式回忆里没有直接写这一节——她的文章写到1995年夏天,是夫妻二人去宝寺中学探望好友欧阳懿、刘贤斌在当地农户家做调查、回来后兴奋地写了好几天。这两条记载不矛盾:做农村调查与被拘留抄家可以发生在同一个夏天。本站必须如实标明的是:1995年这次拘留持续了多久、以什么名义、有没有后续处理,在本站查核的全部来源中均无记载,只能记为「1995年7月被抄家并拘留,时长与名义无公开记录」。档案写作最忌讳的就是把这种空白用推测填满。他1996年的处境,陈明先的回忆提供了另一面:那一年他每次回遂宁,消息很快传到警方,随即被带走问话,问话「往往带有攻击性与威胁性」;1996年6月她回仁寿娘家探望病重的父亲,路上有衣着整齐的男子一路跟踪、换车跟车,她后来从亲戚处证实警方在找刘贤斌。也就是说,在第二次判刑之前,这个家庭已经在常态化的监视与传唤中生活了数年。
1997年6月13日女儿出生。陈明先记下,刘贤斌在女儿满月前就又出门远行,把母亲接来帮忙;那年秋天他回来时肺结核复发,不停咯血,住进医院,她抱着孩子在家、市场、医院之间来回跑,借钱借到不好意思再开口,把婆婆给的金戒指悄悄卖掉付医药费。她特别写明:这是刘贤斌第二次患肺结核。独立中文笔会的档案在「狱中状况」一栏也记有「肺结核(其后治愈)」。两处记载合起来可以确认的是:肺结核是跟随他多年的旧病,在1990年代后期曾严重发作;至于第一次患病是否在秦城监狱期间,来源没有明说,本站不推断。1998年春天病情缓解后,一家人搬到学校大门附近的房子,刘贤斌70岁的父亲搬来同住照看孩子。陈明先笔下那段日子——桂花树下祖孙三代——是这个家庭在第二次风暴到来之前最后一段完整的平静。
1998年:致全国人大的公开信与中国民主党四川筹委会
1998年是刘贤斌从「活动者」转为「组织者」的一年,也是第二次重判的直接源头。这一年3月,他向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发出公开信,要求中国政府改善人权状况、签署人权公约。公开信的事实为对华援助、英文维基与公民力量三处来源一致记载。同年,浙江的异议人士组建中国民主党(民主动),刘贤斌前往重庆一带筹建四川分支。1998年10月15日,他与She Wanbao等人到四川省民政厅,为「中国民主党四川筹委会」申请注册——一个被当局明文禁止的政党,筹建者却走进了政府机关的登记窗口,这个动作本身就是1998年中国组党运动的标志性姿态:以公开、合法登记的方式,测试宪法结社自由的真实边界。据英文维基百科依据其自述的记载,他还与She Wanbao、欧阳懿共同设立了「中国人权观察」的临时总部并任代理主任,并组织了对徐文立、秦永民、王有才等被捕组党者的全国性营救。本站注明:10月15日注册一节及人权观察一节,主要来自刘贤斌自述与公民力量所办「公民倡议」网站的转述,属自述链来源,正文按归属记录;但1998年组建民主动四川分支这一核心事实,有CHRD、国际特赦、前线卫士(Front Line Defenders)等多家机构档案交叉印证,可作实录。
同年年底,这个家庭的处境急转直下。陈明先回忆,1998年12月刘贤斌带着一台传真机回家,需要接电话线,于是家里装了电话;他整天在家用传真机发送文章,周围气氛随之紧绷:办案的王姓警官脾气越来越坏,抄家越来越频繁,传唤一次比一次久,「经常一扣就是48小时」。后来一辆警车日夜停在楼外,三层楼上能听见它的声响。她替他去小店打印文章,店主的打印复印设备被没收,她本人第一次被带到公安局审讯。12月19日,刘贤斌抱着女儿到遂宁市公安局门口抗议,在大门口拒绝接受审讯,国保大队长王延文命几名警察把他拖走,扯破了他的衣袖。1999年1月,气氛稍缓,他再次离开遂宁。春节前两天,欧阳懿告诉陈明先:刘贤斌出事了,被关在北京的看守所里。她和一岁多的女儿过了一个冷清的春节。她在回忆里写道,那时她还不知道,那天的空落落只是一个开头,「一直要持续到2008年」。
1999年初北京拘留一段,英文维基与对华援助记载一致:他在北京被拘留约一个月,关押于北京市看守所,其后被送回遂宁、软禁在家。本站把这一段与1995年拘留分开记录:1999年这次的地点(北京看守所)与大致时长(约一个月)有来源支持,但确切起止日期无公开记录。回到遂宁后,短暂的平静只维持到女儿两岁生日。1999年6月13日,一家三口拍了唯一一张全家福;6月20日,他又抱着女儿拍了一张照片。陈明先写道,谁会想到,那竟成了他抱过女儿的唯一证明。7月7日,警察破门而入。
1999年:遂宁中院的13年判决
1999年7月7日,刘贤斌被遂宁市公安局刑事拘留。独立中文笔会档案补记了正式逮捕日期为7月14日;英文维基百科记载刑拘地点为遂宁灵泉寺一带的看守所。陈明先的回忆把那一天写得很具体:警察破门而入,把简陋的家翻得一片狼藉,女儿还小,不太知道害怕;刘贤斌被带走时紧紧抱住女儿,像他每次出门告别时抱她那样,「仿佛是永别」。一个月后,1999年8月6日,遂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以「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刘贤斌有期徒刑13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从刑拘到判决只有三十天。这组日期与罪名、刑期,为CHRD、国际特赦、对华援助、笔会档案与联合国意见书五方一致记载,是本案最坚实的事实层之一。必须顺带纠正联合国文件自身的一处笔误:任意拘留问题工作组第23/2011号意见书第4段转述1999年判决时,把罪名写作「煽动颠覆国家政权」,但同文件所载中国政府答复(第18段)与全部其他来源均作「颠覆国家政权罪」——1999年判的是「颠覆」而非「煽动颠覆」,两者在刑法上是不同的罪,本站以法院判决口径为准,工作组意见书的转述文字有误,特此标明,以免后人以讹传讹。
判决之后是送监。陈明先记下确切的日子:1999年9月3日,刘贤斌被送往大竹县的四川省第三监狱。公民力量「我是刘贤斌」声援专页对同一天的记载是:他于9月3日被送往川东监狱服刑。同一个送监日期,两个监狱名称——这不是小事,本站专设一节处理(见下一节)。先把服刑的基本盘说清:13年刑期,经三次减刑,实际服刑9年4个月,2008年11月6日释放。减刑的细账有难得的权威来源:对话基金会(Dui Hua Foundation)2008年报道,该基金会从中国官方渠道获得确认——达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08年5月21日裁定给予刘贤斌减刑16个月,这是他的第三次减刑,此前2004年与2006年的两次减刑合计28个月;16加28等于44个月,即3年8个月,与独立中文笔会档案「三次减刑共3年8个月」的记载分毫不差。两条独立来源在数字上咬合,本站据此认定减刑账目为实。至于早年一则经德新社(dpa)转述的报道称其「因在狱中任教获减刑2年8个月、2004年5月曾减刑1年」,与对话基金会及笔会档案的总数(3年8个月)不符,本站以两源咬合的3年8个月为准,德新社口径仅在核实说明中留存备考。他在狱中任教一事本身,则有更动人的印证:女儿不到8岁时安慰哭泣的外婆说,「爸爸在监狱里教书,他很好」——孩子是用这句话理解父亲的工作的。
服刑地点与探监,是陈明先回忆中最沉重的一部分。大竹县在四川东部,路途险远;此后近十年,她抱着女儿挤火车、转汽车,一次次颠簸在去探监的路上,在小城住8元一晚的廉价旅店,吃最简单的饭,婆婆、儿媳、孙女三代人相依。探监要过两道门、办一长串手续,会见室在三楼,是一间用防弹玻璃隔开的小屋,通话靠电话,每次半小时。有一年春节,她带几个侄子去探监,意外获准与他一起吃了一顿火锅,夫妻并坐一个小时,却谁也不敢伸手碰对方的手。另一次,7岁的女儿跑进会见室抱住他,回头对母亲做鬼脸说:「妈妈,你们怎么不抱一下?」夫妻二人在门口迟疑着,先各自看了一眼管教,才走上前——那是十年里他们唯一的一次拥抱。他写给家里的信总是温情脉脉,给女儿画图、编故事、布置功课;她回信却越来越不敢写真话,因为她知道信先要过狱警和公安的眼。2001年前后她在一封信里顺带提了一句五十年代的大饥荒,下次探监时,狱警把信拿出来当面斥责她:「你是个教师,怎么能说『一个肿胀的民族』这种话?」她当场与对方大吵一场。此后她的信越来越像照片说明:红蜻蜓、女儿的笛子演奏、春节合家欢——用图片代替文字,是这个家庭在审查之下自己摸索出来的通信方式。
川东监狱还是第三监狱:服刑地名称的两说
本站对1999年判刑后的服刑监狱,查核结果是两说并存,必须摊开来讲。第一说作「川东监狱」:英文维基百科、对华援助转述的2008年释放报道、公民力量档案均用此名;最有分量的是对话基金会的报道——该基金会称从中国境内权威渠道确认,刘贤斌2008年11月6日「从川东监狱」刑满释放,减刑裁定由达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达州正是川东地区的中心城市,管辖范围包括大竹县,减刑法院的所在地与「川东」之名互相吻合。第二说作「四川省第三监狱」:陈明先的回忆明确写作大竹县的四川省第三监狱,并记下1999年9月3日的送监日期;独立中文笔会档案的服刑地点栏写作「四川省第三监狱,达州大竹一带」(原文作Sichuan No. 3 Prison, Dazhou County)。公民力量的声援专页则把两个说法叠在了同一天上:9月3日送监,名称作川东监狱。
本站的判断与处理如下。两个名称指向的地理位置收敛于同一处:大竹县属达州市,在川东。送监日期同为1999年9月3日,释放日期同为2008年11月6日,减刑裁定法院同为达州中院。中国监狱系统长期存在「番号名称」与「地名俗称」并行的惯例,同一监狱以「省第X监狱」与地名并称的情况并不罕见;据此,本站认为两种记载极可能指同一所位于大竹县的监狱。但必须把话说到位:在本站查核的来源中,没有任何一份文件明文写出「川东监狱即四川省第三监狱」,所以正文的表述是「据对话基金会等来源称川东监狱;据其妻回忆与笔会档案称四川省第三监狱(大竹县);两说所指地点与起止日期完全重合,本站并列存档,不擅自合并」。协调员简报把任务计划中的服刑地写作「Chuandong」并提示与川中监狱之争——经本站核查,真正的名称分歧发生在1999年这一段刑期(川东/第三监狱);至于2011年判刑后的服刑地,笔会档案与对华援助一致写作南充的川中监狱,并无分歧,简报中把川东与第三次服刑相联系的暗示不成立,本站在核实说明中逐项更正。监狱名称看似细枝末节,但档案的规矩是:服刑地写错一个字,将来家属与研究者按图索骥就会扑空,所以宁可并列,不可假装没有分歧。
陈明先:一个家庭怎样被拖进案件里
迫害档案如果只写被判刑的人,会漏掉一半事实。刘贤斌案里,妻子陈明先的遭遇有她本人完整的文字记录,本站据此专节存档——她不是附带人物,她是这宗案件里服刑时间第二长的人,只是她的刑期是在高墙之外服的。先把骚扰的时间线排出来。1996年,刘贤斌在遂宁的家中第一次被抄:警察翻床、抖散她的衣物、打开她的日记当场翻看,她在回忆里写,那种羞辱「像被剥光衣服扔到街上」,她浑身发抖;那天之后,她烧掉了自己记了十四年的六大本日记。1998年,她第一次被带到公安局审讯,起因是她替丈夫去小店打印文章。1999年底,遂宁市公安局在川北教育学院外的广场上立了一块大广告牌表彰「政绩」,听说上面有刘贤斌受审的照片,她没有去看。丈夫判刑的消息传开后,母女俩成了被怜悯的对象,也成了被躲避的对象;她几乎断绝了与老家最亲近的亲友的来往,怕连累他们;她母亲直到2005年——刘贤斌已入狱六年——才知道女婿坐牢的事。
制度性的骚扰有名字、有地点、有节奏。每年六四前后,国保警官郑大双都会把她叫到学校保卫科审讯,有时凶狠,有时劝诱;因为她拒绝与刘贤斌离婚、拒绝谴责他,对方威胁要把她下放到农村学校教书。她在回忆里写得很平静:她本来就做好了回家种地的准备,所以威胁对她没有用。2001年5月28日晚,郑大双带一大队警察上门,称刘贤斌在狱中有违法行为、需要搜家协助调查;搜查只翻出欧阳懿等人的散文和一封荷兰籍张姓老人的来信——信里不过是春节时给孩子寄了一百美元和四十荷兰盾的问候——警察却如获至宝,把她带到学校行政办公室审讯到深夜,然后用「不交代清楚就别想回家、你女儿没人管」相逼;她拒绝再开口后,被开车拉到城北一处地方关进一间宿舍模样的房间,整整24小时,除了丈夫的父亲和女儿,没有人知道她「消失」了。次日下午5点她才被放出。后来联系上同日被抓的陈卫才知道,两人被关在同一处地方,陈卫在一楼,她在二楼;陈卫说他是「刚从戒毒所放出来」。荒诞到这个地步,两个人还能在电话里大笑一场——她记下陈卫午饭吃的是土豆,「我们俩放声大笑」。2002年6月25日她又被传唤一次;此后六年表面稍静,但她后来得知警方一直盯着她;2008年奥运期间,遂宁警方要求她不得离开遂宁。这一整套——抄家、审讯、消失24小时、以孩子相威胁、以下放农村相威胁、限制离境式的人身管控——没有一份判决书,没有一个罪名,全部落在一位中学语文教师身上,只因为她是刘贤斌的妻子并且拒绝离婚。
经济的账也要记。刘贤斌没有单位、没有工资,这个家靠陈明先一个人的教师工资撑着:养女儿、养公婆、借钱给他治病、卖掉金戒指付药费。支持是有的:一位1950年代的「右派」退休教师在2000年儿童节悄悄给三岁的女儿送来一袋李子和娃哈哈;陈卫的母亲把养老钱从股市取出,坚持借给她买下百盛家园的房子;重庆的邓焕武老人多次上门借钱给她装修——对华援助与CHRD所载2010年刘家的住址「百城家园」与回忆中的「百盛家园」应为同一小区名称的不同转写(英文转写Baicheng Jiayuan/Baisheng Courtyard),本站并记,不擅断。她在回忆结尾把文章「献给异议人士的妻子们」,说自己十五年的经历,是这些女性过去、现在或将来的共同经历。本站把这一节放在这里,不作抒情,只作定性:一宗迫害案件的受害者名单,从来不止判决书上的那一个人。
出狱十九个月:《零八宪章》、海外发表与审讯预感
2008年11月6日,刘贤斌走出监狱。此时他40岁,女儿11岁,夫妻分开已近十年。他没有停顿。一个月后的2008年12月,《零八宪章》发布,他是首批303名签署人之一——CHRD的档案特别点明这一点,并指出一个尖锐的法律事实:当时他仍处在1999年判决附加的3年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内(该附加刑要到2011年11月才执行完毕),签宪章、写文章、参与声援,在当局的账本上都记在「剥夺政治权利期间再犯」的名下;这一条后来成为第三次重判量刑的关键,见下文专节。出狱后他做的事,各来源拼起来相当完整:与陈卫、邓永良联名致信遂宁市政府与市委,公开声援被关押的异议人士邓永古(此节见公民力量声援专页,单源,本站按归属记录);为谭作人等被迫害者撰文声援——前线卫士档案特别提到他为因调查2008年四川地震豆腐渣工程而入狱的谭作人写支持文章;参与声援刘晓波、陈云飞的公民行动,公民力量专页记载2010年6月他组织了「让陈云飞回家」的声援行动;其间多次被警方传唤骚扰,CHRD的原话是这些行动「导致警方多次传唤和骚扰他」。
写作是主线。2009年,他在《北京之春》《议报》(China eWeekly)、《民主中国》《人与人权》《中国人权双周刊》等海外中文刊物与网站持续发表文章。检方后来认定的犯罪时间段,中国政府在给联合国工作组的答复里说得很明确:2009年4月至2010年2月,刘贤斌在互联网上发表多篇文章。遂宁市公安局2010年7月向遂宁市检察院提交的起诉意见书(英文维基百科引其内容)指控,他通过互联网写稿、传稿,文章刊于境外刊物,把中共领导的政权称作「专制统治」,多次煽动推翻国家政权与社会主义制度。本站记录这段指控原文的归属(公安起诉意见),同时指出:这些文章的标题与篇目在独立中文笔会的刘贤斌文集里至今可查,包括《血与火的洗礼》《出狱百日》《用哈维尔的眼睛看中国》《街头运动是中国民主运动的重要战术》等——读者可以自行去读,然后判断十年刑期与这些文字之间的比例。2010年3月4日,他在笔会网站发表《我的受审经历》一文,记下警方就四篇境外发表文章对他的审讯,并在结尾写道:这一次他被允许回家,但他知道,被捕只是时间问题。三个多月后,预感成真。
这十九个月里还有一层背景不能漏:四川是当时中国维权运动的热点省份。CHRD在2010年6月的声明中引其国际主任夏任磊(Renee Xia)的话说,刘出狱后已成为四川活动人士群体中的主要人物,当局此时以「煽动颠覆」拘他,是对四川局势紧张的信号。把时间线再拉宽一点:2009年12月,刘晓波被以同一罪名判刑11年;2010年10月,刘晓波获诺贝尔和平奖的消息传出时,刘贤斌已被关押三个多月。刘贤斌案不是孤立的地方案件,它嵌在2009至2011年那一轮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为主要工具、针对《零八宪章》签署群体的全国性镇压里面。本站其他页面所记的刘晓波案、陈卫案(2011年12月,同在遂宁中院,同罪,9年),与本案互为坐标:同一座城市、同一家法院、同一个罪名、同一批人。
2010年6月28日:抄家、刑拘,与伸向妻女的手
第三次被抓的日期,本站采用2010年6月28日,理由是证据层级:CHRD在事发次日(6月29日)发出的声明附有刑拘通知书的细节,是距事件最近的一手通报;联合国工作组意见书第16段原文亦作刘贤斌于2010年6月28日被捕;国际特赦2010年7月5日的紧急行动文件与同年10月的报告均作「自6月28日起被拘留」;前线卫士档案作「自2010年6月28日被捕起羁押」;中文维基百科亦作6月28日。对华援助与英文维基百科则作6月27日,公民力量的声援材料内部甚至两说并见(其判刑报道作6月28日,其人物专页作6月27日)。本站的处理是:正文与时间线以6月28日为刑事拘留日期,6月27日一说在核实说明中完整保留——它有可能对应警方先行传唤的起始日,但没有任何来源把两个日期的关系说清楚,本站不替来源圆场。本页的排序日期按编辑部既定键为2010年6月27日,与正文认定的刑拘日期相差一天,差异在此与核实说明中双重标明,读者勿混。
当天的经过,CHRD 6月29日声明记得最细:6月28日下午,遂宁市公安局约14名国保人员来到刘家,一部分人把刘贤斌带到公安局问话,另一部分人留在家中搜查,抄走两块电脑硬盘、两块移动存储设备、他的银行卡,以及他为境外民主网站写稿的稿费支付记录;当晚7点,刘贤斌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被刑事拘留,关押于遂宁市看守所,正式刑拘通知书交到了陈明先手里。中文维基百科则记载,他当天是在与四川民运人士陈卫喝茶时被遂宁国保带走传唤、当日刑拘。两说在「带走地点」上不同——家中还是茶叙处——可能对应同一次行动的不同环节(先带走人、再搜家),也可能有一处转述有误;本站并列两说,不合并叙述。能确定的是结果:那天晚上7点之后,他没有再回过家,直到将近十年之后。
第二天,压力落到妻女身上。6月29日一早,国保人员传唤陈明先,就丈夫的活动审问了约三个小时;同一天,警察到刘贤斌13岁女儿就读的学校进行调查,威胁了这个孩子,「让她受惊落泪」——这是CHRD声明的原意转述,本站不用更重的词,也不用更轻的词。CHRD还记录了一个办案细节:有警察称刘贤斌太「傲慢」(arrogant),一些活动人士据此认为,这次拘捕是对他2008年出狱后坚持民主与人权活动的惩罚。国际特赦同日启动紧急行动,认定他是因和平行使言论自由而被拘留。CHRD在声明中呼吁立即释放刘贤斌、归还被抄财物,并敦促欧盟在当周于马德里举行的欧中人权对话中提出本案——本站注明:这是CHRD的呼吁,欧盟是否实际提出,公开来源未见确认记录,本站不写成既成事实。杨建利博士领导的公民力量随即发起「我是刘贤斌」声援运动:把这句话用中英文写在衣服上、签在邮件里;从2010年8月1日起,海内外至少16个省市的民运人士接力绝食声援(每天至少2人、每人24小时,省下的生活费捐给刘家),多名人权律师自发组建案件法律援助团;香港亦有抗议者在中联办外游行声援。参加接力绝食的贵州人士陈西、张重发等人其后被警方传唤——声援者被传唤,是这一时期案件的标准注脚,本站据中文维基百科所引自由亚洲电台报道按归属记录。
律师见不到人:「国家秘密」与几个小时的审判
正式逮捕日期为2010年7月5日,联合国意见书与笔会档案一致: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逮捕,送遂宁看守所。意见书所载来源方陈述说,警方审讯的内容集中在两件事:他对刘晓波等民主人士与人权捍卫者的声援,以及他在网上发表的呼吁民主改革的文章。2010年7月21日还是27日,遂宁市公安局向遂宁市检察院提交起诉意见——英文维基百科正文作7月21日送交,其自引的该文件标题却作7月27日传送,同一词条内部相差六天,本站无从裁断,仅在此留痕,不影响主线。此后大半年,案件在程序里走,家属与律师在程序外等。陈明先再见到丈夫,要等到2011年3月25日的法庭上——意见书原文记得很重:从2010年6月被捕到开庭日,那是妻子第一次见到他。按拘留人员与外界联系不得中断超过数日的国际标准(意见书引《保护所有遭受任何形式拘留或监禁的人的原则》第15、19条),九个多月不让妻子见一面,本身就是意见书认定程序违法的一部分。
律师的情况,来源之间有一处日期分歧,本站如实并列。联合国意见书所载来源方陈述:律师在2010年7月曾获准会见刘贤斌一次;2010年9月与12月再申请会见,均被拒绝,理由是案件涉及「国家秘密」。无国界记者(RSF)2011年3月25日的报道则称:刘贤斌只能与其律师之一Ma Xiaopeng在2010年11月5日会见过一次,且律师在开庭前四天才得知庭审日期,几乎没有准备时间。两说在「只会见一次」上一致,在月份上冲突(7月/11月5日),可能涉及两位律师的不同会见记录——法庭报道显示出庭辩护的是Ma Xiaopeng与Wang Wei两位律师。本站的记录口径是:羁押九个月期间,辩护律师至多只获准会见一至极少数次,其后以「涉国家秘密」为由被完全阻断,此为多源一致;单次会见的确切日期,两说并存。工作组在意见书中专门回击了「国家秘密」这一理由:引用其年度报告的既有立场,指出把「国家秘密」的用法扩张到人权捍卫者收集、传播人权受侵害信息上,违反联合国的相关规范。至于律师人选,还有一处小分歧:一则经对话基金会网站转载的《纽约时报》2011年3月25日报道引「其律师Mo Shaoping」的话,称判决「错误且不公,是司法程序的滥用」;而庭审现场报道(对华援助)与笔会档案所载辩护人均为Ma Xiaopeng(笔会另载Wang Wei为对华援助所记的第二位律师)。Mo Shaoping是否曾为案件律师、抑或时报报道的转述有误,本站查无定论,正文只记出庭辩护人为Ma Xiaopeng、Wang Wei,时报引言按其归属单列。
2011年3月25日上午,遂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把几个来源的现场记载拼起来,画面是这样的:庭审只持续了几个小时——公民力量作2小时30分,国际特赦与无国界记者作「几个小时」;法庭共安排21个旁听席位,其中19个由当局指派,只有2个属于刘贤斌一方——他的妻子陈明先与他的兄长(对华援助与公民力量两处记载在数字上咬合)。程序上,联合国意见书所载来源方陈述与多家报道一致:主审法官不允许刘贤斌宣读他的辩护词,并多次打断其律师的辩护发言;公民力量的报道更进一步称,他的辩护词草稿事先已被没收,他被拒绝作最后陈述,庭上至多只能回答是或否的问题;对华援助的报道同样称,律师Ma Xiaopeng与Wang Wei的辩护屡屡被主审法官打断,刘被允许为自己说话的机会只有几句。中国政府在给工作组的答复中则称:法院严格依法审理,刘聘请了律师,庭审中充分享有辩护权,律师「充分发表了意见」,程序权利得到充分尊重。两套说法本站都存档,读者对照即可。判决当庭作出:“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成立,有期徒刑10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4个月。那一天恰逢「茉莉花」风潮后中国当局对异议人士收紧控制的月份,法新社的报道把这宗判决放进那一轮镇压里叙述,并引陈明先的话说:检方认为这些文章诽谤、抹黑中国共产党,煽动推翻党的领导;她称10年是重判,但当时还说不准是否与近期出现的抗议呼吁有关,只说「现在局势非常紧张,朋友们被传唤、被拘留」。
2年4个月不是缓刑:第三次判决的量刑账
第三次判决里最容易被写错的一个数字,是剥夺政治权利的「2年4个月」。对华援助的刘贤斌档案页把这一项写成了「两年剥夺政治权利和四个月缓刑」(two-year deprivation of political rights and four months of probation)——这是错的,中国刑法里根本没有把「缓刑」这样拼进附加刑的量刑方式。本站以联合国工作组意见书所载中国政府答复原文为准,把账算清楚:政府答复(意见书第20段)说,刘贤斌在前罪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间再犯新罪,依法应从重处罚;2011年3月25日法院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0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同时,他前罪未执行完毕的剥夺政治权利尚余4个月零8天;两者合并执行,最终为有期徒刑10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4个月。也就是说,「4个月」是他2008年出狱后尚未服完的旧附加刑余刑——1999年判的3年剥夺政治权利自2008年11月6日起算,本应到2011年11月,2011年3月判决时还剩约8个月中的一部分,官方口径作4个月8天——与新刑的2年并科,凑成2年4个月。这个数字的来历本身就是一个完整的故事:他签《零八宪章》、写文章、做声援的那十九个月,在法律上全部发生在「剥夺政治权利」期间;当局一面剥夺他的政治权利,一面以他在被剥夺权利期间行使言论自由为「再犯」加重处罚。法新社当年指出,10年是当时「煽动颠覆」罪仅次于刘晓波11年的第二重判(FIDH的年度报告亦持同一说法);而法定刑的加重理由之一,正是这纸余刑。本站把这一节单独拆出来,就是为了堵住「四个月缓刑」这个在英文世界流传的讹误——它把一个体现「以附加刑锁住出狱者」的量刑机关,误写成了一个宽大处理。
量刑背景还有最后一块。刘贤斌被判刑的2011年3月,正值中东「茉莉花革命」之后、中国当局在全国范围内传唤、拘留异议人士与律师的高压期,联合国人权高专皮莱(Navi Pillay)在判刑当日即发表声明(见国际反应一节),称此案显示过去18个月来对律师与人权捍卫者的监禁、软禁与限制在令人担忧地增加,自2010年10月以来其办公室已收到一百多宗拘捕、软禁、恐吓乃至律师「被失踪」的报告。把刘案放回这个坐标里,他的10年既是遂宁一地对一名地方活动人士的判决,也是那一轮全国性收紧中最早落槌的重判之一——比他晚九个月,同一家法院、同一罪名,陈卫被判9年。本站迫害纪实另有陈卫案页面可对照阅读。
川中监狱的十年、女儿独自赴美与两次联合国认定
第三次服刑的监狱,来源一致:独立中文笔会档案的服刑地点栏写作「川中监狱,四川省南充市」(第二段刑期),对华援助档案同样写作「刘目前关押在四川川中监狱」。本站据此认定:2011年至2020年的十年刑期在南充川中监狱执行。任务简报中担心的「川中/川东之争」,核查结论是两个监狱分别对应两段刑期——川东(或称第三监狱,大竹)是1999年那一段,川中(南充)是2011年这一段——不存在同一段刑期的两说,简报把两段刑期的地名叠在了一起,本文已分开厘清。狱中状况的公开记录很少:美国笔会档案称,他在狱中据报每天被强迫劳动13小时——此说仅见于笔会一家的档案转述(原文作reportedly),本站标为单源未核,正文只按归属记录,不作为确证事实展开。他的健康,女儿2013年接受自由亚洲电台采访时说,最后一次探监时父亲身体「还不算太坏,有些健康问题,但不算严重」——这是家属口径的同期转述,同样按归属记录。狱中十年与外界的联系、减刑有无、会见频率,均无公开记录,本站留白。
女儿的离开,是这一节里另一条完整的线。对华援助档案记载:2011年9月14日,刘贤斌十几岁的女儿独自逃离中国、抵达美国,此后在美国生活。此说的确切到达日期仅见对华援助一家,本站标为单源;但「她在2011年独自赴美」这一事实本身有多重印证:公民力量刊登的她在加州一所基督教学校(Alpha Beacon)的演讲词页面称,她在父亲被捕后因在家中与学校遭受警方骚扰而离开中国,学校由她一位牧师叔叔选定;「改变中国」为陈明先回忆所配的说明称,加州的「人道中国」组织协助她赴美就读,2013年时她在旧金山一带读高中最后一年;2013年6月,美中元首峰会前夕,自由亚洲电台在华盛顿采访了三位著名政治犯的女儿,她是其中之一。她对RFA说:来美国后她才慢慢看清父亲是什么样的人,对他的看法和感情都变了;最后一次见父亲是在赴美前最后一个月去探监,只谈了约20分钟家常;父亲当时不知道她要走,是母亲事后才告诉他的;但她自己知道,那是告别。一个14岁的孩子——她1997年6月出生,2011年9月离开时刚满14岁——独自出境、异国就学,父亲在南充的监狱里,母亲留在遂宁继续被这个体系注视着。这条线的每一环都有来源,但本站也要把话说全:她赴美的具体路径、签证类别与安排细节,无公开记录,本站不写。
国际法层面的认定,刘贤斌案有一个罕见的纪录:同一个人、同一个国家的拘留,被联合国任意拘留问题工作组认定任意拘留两次。第12/2003号意见针对1999年的13年刑期拘留,结论为违反《世界人权宣言》第19条、属第二类任意拘留。第23/2011号意见针对2010年起的拘留:工作组与中国政府的文书往来始于2011年4月4日的致政府函,意见于2011年8月29日在工作组第六十一届会议(2011年8月29日至9月2日)上通过,文件编号A/HRC/WGAD/2011/23。意见书的推理链条值得完整存档:政府答复并不否认剥夺自由与他在网上发表文章的关联,只称文章构成煽动颠覆;工作组指出,政府未能以「具体而个别」的方式说明刘贤斌究竟构成何种威胁、十年监禁的必要性与相称性何在(引人权事务委员会第34号一般性意见第35段);互联网发表不能仅以国家安全或公共秩序的笼统说法加以刑罚(引工作组第8号一般意见);国内法处罚某种行为,不改变该行为在 国际法上受言论自由保护的性质。结论:拘留违反《世界人权宣言》第19条,属第二类任意拘留;适当救济是释放刘贤斌并给予其可执行的赔偿权;并鼓励中国政府考虑加入《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中国政府没有释放他。意见通过时他入狱一年,此后又坐了近九年。工作组两次认定、两次落空——这个结果本身,就是档案要保存的东西:不是联合国说了什么,而是说了之后发生了什么。
2020年6月27日:刑满、隔离与没有结束的监视
十年刑期以2010年6月28日刑拘起算,届满之日是2020年6月27日前后,各来源一致记为2020年6月27日释放:前线卫士档案作「2020年6月27日,刘贤斌服满十年刑期出狱」;自由之家(Freedom House)的媒体公报确认其于6月27日在四川出狱;美国笔会档案亦作6月27日。对华援助当天的报道提供了细节:刘贤斌于当天回到妻子陈明先身边,到家时间是北京时间晚上8点,报道称他步行了12个小时才到家;两名支持者陈卫与Tian Hui前往迎接,却被当局人员拘留。本站对这组细节的口径是:释放日期与回家事实多源一致;「步行12小时」与迎接者被拘两节,仅见对华援助一家转述,标为单源。英文《基督邮报》(Christian Post)转述此事时把他到家的地点误写为北京(原文称他在北京与妻子团聚)——他的家在四川遂宁,这是转述之误,本站不取,并在此留痕,以免这一错误随转载扩散。出狱时他51岁(按1968年生计),女儿23岁,在美国;他错过了女儿从14岁到23岁的全部成长。
出狱不等于自由,这在本案有逐项记载。出狱时正值新冠疫情期间,他被要求居家完成14天隔离——《纽约时报》经CHRD转载的报道引陈明先的话说,他被允许在四川家中隔离,她称「这是国家政策、是特殊情况,我们支持和理解」。美国笔会档案的后续记载更冷:隔离期满后(笔会原文的时序表述略有交叠,本站以时报报道的「先出狱、后居家隔离」为准),友人与同道被警方阻拦、不得探访他;他的住所被设置监控,警方据称对他进行不间断监视;笔会档案的结论句是:自2020年6月27日出狱以来,他一直处于警方的监视与监控之下。法律上还有一道尾巴:2011年判决的剥夺政治权利2年4个月自刑满之日起执行,要到2022年11月前后才届满——出狱后的头两年多,他仍是一个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至于2022年之后,本站在所核来源中查不到他的任何新消息:没有再被捕的报道,没有新发表文章的记录,没有公开露面,没有离境消息,也没有去世的消息。美国笔会已将他的案件标为「非活跃」(case active: No),前线卫士的案件页标为已结案。截至2026年10月本页核验时,本站能负责任地写下的现状只有一句:他于2020年6月27日刑满出狱、回到遂宁家中,出狱后处于警方持续监视之下(据美国笔会档案);此后近况,无公开记录。沉默在这里不是修辞,是检索的真实结果——一个写了三十年文章的人,公开记录在他出狱那天之后断了线。
最后把总账算给读者看。对华援助称,刘贤斌自1989年以来累计在押21年10个月。本站逐项验算:第一段实服2年6个月(1991至1993年),第二段实服9年4个月(1999至2008年),第三段实服10年(2010至2020年),三项相加正好是21年10个月——对华援助的总数与分项咬合,本站予以采信,但同时注明:这个数字只计算三段判刑的实服期,不包括1995年的拘留、1999年初在北京的一个月拘留、各次抄家传唤与出狱后的监视期。若把那些也算进去,他被这个体系直接处置的时间只会更长。21年10个月,是一个1968年出生的人从23岁到52岁的人生。
国际反应:从紧急行动到人权高专
本案的国际反应按时间与机构梳理如下,每条注明出处。2010年6月至7月:CHRD在刑拘次日(6月29日)发表声明,呼吁立即释放并敦促欧盟在马德里欧中人权对话中提出本案;国际特赦2010年7月5日发出紧急行动文件(编号ASA 17/028/2010),认定其因和平行使言论自由被拘留,同年10月与12月又在两份报告中把他列为良心犯个案、呼吁释放刘晓波与所有良心犯;公民力量发起「我是刘贤斌」声援运动与接力绝食,香港有抗议者在中联办外声援(见正文前节)。2011年3月25日判刑当日:国际特赦发表声明,其亚太部副主任凯瑟琳·巴伯(Catherine Baber)称十年刑期「骇人听闻、是司法的讽刺」,认定刘贤斌无罪、是良心犯、应立即释放,并指当局是「射杀报信人而非倾听信息」;无国界记者同日发表声明,称审判中辩护权一再受侵犯、庭审是「一场骗局」(sham),要求推翻定罪、立即放人;联合国人权事务高级专员纳维·皮莱同日发表声明,称她对「极其严厉」的判决深感忧虑,此案证实中国言论自由受到的严厉限制,是对维权活动升级打压的又一例证,并留下一句话:「异见不是犯罪」;路透社、《纽约时报》、法新社等通讯社与大报当日均有报道,法新社把判决置于「茉莉花」风潮后的镇压背景中叙述。美国国务院及国会层面的记录:美国国会及行政当局中国委员会(CECC)2011年年度报告把刘贤斌列入其重点提及的政治犯名单,其政治犯数据库长期收录本案(据CECC报告与对华援助转述该委员会声明)。2011年8月29日,联合国任意拘留问题工作组通过第23/2011号意见,认定拘留任意、要求释放并赔偿(详见正文专节);这是继2003年第12号意见之后,该机构第二次就刘贤斌一人作出相同认定。2013年6月,其女在华盛顿向自由亚洲电台讲述父亲的故事,与另外两位政治犯的女儿共同呼吁在美中峰会中提出人权议题。2020年6月出狱:前线卫士、自由之家更新案件状态,美国笔会档案持续记录出狱后的监控。本站对这些反应的效力作如实记录:三段刑期一天未少,联合国意见两次未被执行,国际特赦的「立即释放」呼吁从2010年喊到2020年刑满。国际反应在本案中的真实功能,与本站所记的其他案件一样,是存档——让将来翻查这段历史的人知道,在这些判决作出与执行的年月里,法庭之外有成体系的、点名的、附理由的异议记录存在过。
时间线
1968年:刘贤斌生于四川省遂宁市(日期两说:10月2日,据CHRD与中英文维基百科;8月25日,据独立中文笔会档案)。1987年:考入中国人民大学劳动人事学院(据独立中文笔会档案,其在该校完成学业但因政治原因未获证书)。1988年:受自由化思潮影响,与他人组织反共团体并为杂志撰稿(据其自述)。1989年5月至6月:参与北京学生民主运动,其后在四川参加成都抗议(据其自述及公民力量资料)。1991年4月:被北京市公安局逮捕,关押于秦城监狱(日期两说:4月5日,据对华援助;4月15日,据中英文维基百科)。1992年12月28日: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反革命宣传煽动罪」判刑2年6个月(中文维基百科另载剥夺政治权利1年)。1993年10月:刑满释放;同年11月在遂宁与陈明先相识。1994年3月:与陈明先开始交往;9月13日登记结婚。1995年1月28日:举行婚礼。1995年5月:与王丹、刘晓波等参与「吸取血的教训、推进民主与法治」请愿。1995年7月:被抄家并拘留(时长与名义无公开记录)。1996年:家中被抄,陈明先的日记被当场翻看,她其后烧毁六本日记;同年刘每次回遂宁均被警方带走问话(据陈明先回忆)。1997年6月13日:女儿出生;同年秋刘肺结核复发住院,陈明先卖掉金戒指付医药费。1998年3月:向第九届全国人大发出公开信,要求改善人权、签署人权公约。1998年10月15日:与She Wanbao等人到四川省民政厅申请注册中国民主党四川筹委会(据其自述链来源)。1998年12月19日:抱女儿到遂宁市公安局门口抗议,被国保人员拖走、衣袖被扯破(据陈明先回忆)。1999年初:在北京被拘留约一个月(北京市看守所),后被送回遂宁软禁。1999年6月13日:一家三口拍摄唯一一张全家福。1999年7月7日:被遂宁市公安局刑事拘留(7月14日正式逮捕,据笔会档案)。1999年8月6日:遂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以「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刑13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1999年9月3日:送监服刑(地点两说:大竹县四川省第三监狱,据陈明先回忆与笔会档案;川东监狱,据对话基金会等来源——同一日期、同一区域,本站并列)。1999年底:遂宁市公安局在广场立广告牌展示「政绩」,传包括其受审照片(据陈明先回忆,未亲见)。2001年5月28日:陈明先被抄家、审讯至深夜并被关押24小时(据其回忆)。2004年、2006年:两次减刑合计28个月(据对话基金会)。2008年5月21日:达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第三次减刑16个月(据对话基金会)。2008年11月6日:刑满释放,实服9年4个月。2008年12月:成为《零八宪章》首批303名签署人之一(当时仍在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内)。2009年4月至2010年2月:在海外刊物与网站发表多篇文章(中国政府给联合国工作组的答复所载检方认定期间)。2010年3月4日:在独立中文笔会网站发表《我的受审经历》,预言被捕只是时间问题。2010年6月28日下午:遂宁市公安局约14名国保人员抄家,抄走硬盘、移动存储、银行卡与稿费记录;当晚7时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刑事拘留于遂宁市看守所(另有6月27日被抓一说,见核实说明;中文维基百科另载其当天与陈卫喝茶时被带走)。2010年6月29日:陈明先被传唤审问约3小时;警察到其13岁女儿学校调查并威胁孩子(据CHRD)。2010年7月5日:国际特赦发出紧急行动;同日刘贤斌被正式逮捕。2010年8月1日起:海内外「我是刘贤斌」接力绝食声援开始。2010年9月与12月:律师会见被以「涉及国家秘密」拒绝(据联合国意见书所载来源方陈述)。2011年3月25日:遂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庭审数小时,当庭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刑10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4个月(2年新刑加前罪未执行余刑4个月8天并科,据中国政府给工作组的答复);国际特赦、无国界记者、联合国人权高专皮莱同日发表声明谴责。2011年8月29日:联合国任意拘留问题工作组通过第23/2011号意见,认定拘留属第二类任意拘留,要求释放并赔偿。2011年9月14日:其女独自抵达美国(据对华援助,单源;赴美就学事实另有公民力量、自由亚洲电台等印证)。2013年6月:其女在华盛顿接受自由亚洲电台采访,讲述与父亲的关系。2020年6月27日:刑满出狱,回到遂宁家中;被要求居家隔离14天;陈卫等支持者前往迎接被拘(据对华援助,单源)。2020年之后:据美国笔会档案,友人探访被阻、住所被监控、本人被持续监视;再后近况无公开记录。2022年11月前后:剥夺政治权利2年4个月执行期届满(按刑满日推算,官方执行记录无公开文本)。2026年10月(本页核验时):无再被捕、无新发表、无离境的公开报道;最新可核实状态止于美国笔会的监控记载。
本站点评
本案的点评只谈本案的事实。第一组事实是关于「罪行」的构成。刘贤斌三段刑期所惩罚的行为,逐项列出来是:写大字报与文章、参与请愿联署、向全国人大发公开信、到民政厅申请登记一个政党、在海外刊物发表政论文章、签署一份呼吁修宪与政治改革的宪章、声援其他被关押的人。三十多年的档案里,没有任何一处来源指控他实施过暴力、组织过武装、或造成过任何具体的人身财产损害。检方对第三次犯罪的核心指控,按公安起诉意见的原文大意,是他把政权称作「专制统治」、呼吁推翻政权与制度——指控的对象是文字与称呼。一个人因为这些事,在23岁到52岁之间坐了21年10个月的牢。本站点评的第一句只能是:在这个案子里,「颠覆国家政权」这个罪名的实际内容,就是这些文字本身。
第二组事实是关于附加刑的机关,这是本案最容易被忽略、也最能说明制度设计的一环。1999年判决在13年主刑之外附加了3年剥夺政治权利,自2008年出狱起执行。就是在这「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三年里,他签了宪章、写了文章、做了声援——然后当局以「在剥夺政治权利期间再犯」为由从重处罚,新判的2年剥夺政治权利再与旧刑未服完的4个月8天并科。这个设计的逻辑是闭环的:先用附加刑把出狱者置于「权利被暂停」的身份里,再把他在这个身份下行使言论自由的行为定义为加重情节。换句话说,附加刑在这里不是刑罚的尾巴,而是一个预先装好的加重器。对华援助档案把并科的4个月误写成「缓刑」,恰恰把这个机关最锋利的部分写钝了。本站花一整节拆这笔账,就是因为在同类案件里,剥夺政治权利的年数常被当作无关紧要的尾数略过——在本案,它是第二次重判的杠杆。
第三组事实关于程序的时间形状。三次案件,三次都是先失去自由、再等程序慢慢走:1991年4月被捕,1992年12月才判;1999年7月7日刑拘,8月6日判决,看似很快,快的是定罪的速度;2010年6月28日刑拘,律师此后只见到他极少数次,9月与12月以「国家秘密」为由连会见都被拒绝,妻子九个月见不到人,到2011年3月25日开庭,几个小时审完、当庭判完,辩护词不许读、律师发言被打断、辩方旁听席只有2个而当局指派了19个。联合国工作组把这些程序事实与言论自由并列,认定拘留任意;中国政府的答复则称程序权利「得到充分尊重」。本站不裁断两套说法,只指出一个可核对的事实:这场审判的时长(约2.5至数小时)与刑期(10年)之间的比例,和旁听席19比2的构成,都是公开来源记载的客观记录,不依赖任何一方的修辞。
第四组事实关于家庭。判决书上写的是刘贤斌一个人的名字,但档案里服刑的还有:被烧掉六本日记的妻子、被威胁下放农村仍拒绝离婚的妻子、在学校保卫科年复一年接受审讯的妻子、被关押24小时而家里只有老人和孩子知道的妻子、13岁在学校被警察吓哭的女儿、14岁独自飞往美国的女儿、抱着孙女挤长途汽车去大竹探监的祖母。陈明先算过一笔账:一家人真正的团聚是1年7个月22天;另一笔账是她写的文章标题——《聚散人生》。本站把妻子的遭遇单列成节、把女儿的离开完整存档,不是因为煽情,而是因为迫害的成本核算如果只算判决书,就会系统性地少算一半。这个制度惩罚一个人的方式,从来包括惩罚所有不肯与他切割的人;而本案里所有最亲近的人——妻子拒绝离婚、女儿长大后公开为父亲发声——都没有切割。这也是档案的一部分。
最后说这个人本身。1989年他20岁,2010年第三次被带走时他41岁,出狱时51岁。三次判刑之间,他有过总共不到四年的「自由」时段(1993至1999年间还不断被抄家传唤,真正完整的团聚只有十九个月),而每一次出来,他做的都是同一件事:继续写、继续签、继续声援,然后在2010年3月自己写下「被捕只是时间问题」。前线卫士的档案页上引了他的一句话,大意是:他要告诉自己的孩子,在中国历史最后的黑暗时期,他坚持像一个人、像一个公民那样活着和抗争。本站引用这句他自己的话,不作升华,只指出它与档案的吻合程度:他的确是那样活的,代价也的确是那样付的。2020年出狱之后,公开记录断了线。一个以万贤明为笔名写了半辈子文章的人,不再有文章传出来——这沉默是自愿的、被迫的还是仅仅因为无人报道,本站查无实据,不替他解释。档案在这里停笔,把判断留给读者,把空白留给将来可能出现的记录。
核实说明
本站定性:本案为因和平表达、组党与联署活动三度被以危害国家安全罪名判刑的以言入罪案件,符合本站迫害纪实收录标准;刘贤斌与本站所记刘晓波案、陈卫案同属《零八宪章》签署群体镇压脉络,三页互为索引。
多源交叉验证的事实:1999年7月7日刑拘、8月6日遂宁中院以「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刑13年并剥夺政治权利3年、2008年11月6日释放(CHRD、国际特赦、对华援助、独立中文笔会、联合国意见书一致);三次减刑共3年8个月的细账(对话基金会所载官方渠道确认:2004与2006年两次合计28个月、2008年5月21日达州中院裁定第三次减刑16个月,与笔会档案「三次共3年8个月」数字咬合);《零八宪章》首批303名签署人之一(CHRD);2010年6月28日抄家刑拘的经过、抄走物品清单、当晚7时刑拘于遂宁市看守所、次日妻子被审问约3小时与女儿在学校被威胁(CHRD事发次日声明,为最近一手来源;刑拘日期另有国际特赦紧急行动与报告、前线卫士档案、联合国意见书第16段、中文维基百科互证);2011年3月25日遂宁中院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刑10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4个月、庭审仅数小时、妻子获准旁听且为被捕后首次见面(国际特赦、无国界记者、法新社、联合国意见书一致);2年4个月的构成(中国政府给工作组的答复原文:新刑2年并科前罪余刑4个月8天);工作组第23/2011号意见于2011年8月29日通过、认定第二类任意拘留、要求释放并赔偿(意见书原文);工作组第12/2003号意见曾就1999年拘留作同一认定(第23/2011号意见书第4、26段回引);2011年判刑后关押于南充川中监狱(笔会档案与对华援助一致);2020年6月27日刑满出狱(前线卫士、自由之家、美国笔会、对华援助一致)。
协调员简报与本站核查结果有出入、已在正文修正的事项:其一,简报称其1991年4月5日被捕——4月5日仅见对华援助一家,中英文维基百科均作4月15日,正文并列两说,不从简报单说。其二,简报称2010年6月27日被拘留——距事件最近的CHRD次日声明、国际特赦文件、联合国意见书与中文维基百科均作6月28日(下午抄家、当晚19时刑拘),6月27日说见于对华援助与英文维基百科,正文以6月28日为准、6月27日留存备考;本页排序日期按编辑部既定键保留2010年6月27日,与正文认定日期相差一天,特此标明。其三,简报就服刑监狱提示「川中/川东之争」并暗示第三次服刑地存疑——核查结论是:川东监狱对应1999年判刑的那一段(且该段另有大竹县四川省第三监狱一说,见下),川中监狱(南充)对应2011年判刑的这一段,两段分明,第三次服刑地无分歧,简报的叠合不成立。其四,简报提示对华援助把2年4个月误写为「两年剥夺加四个月缓刑」——属实,本站已按工作组所载政府答复原文更正并专节说明。其五,简报称其为人民大学学生——属实,且可补正细节:1987年入读劳动人事学院,笔会档案称其完成学业但因政治原因未获证书。
来源冲突、本站并列存档不擅断的事项:出生日期(1968年10月2日,CHRD与中英文维基;1968年8月25日,独立中文笔会;联合国文件仅记年份);1991年被捕日期(4月5日/4月15日);1999年判刑后服刑监狱名称(川东监狱,据对话基金会、英文维基、公民力量;四川省第三监狱(大竹县),据陈明先回忆与笔会档案——送监日期同为1999年9月3日、所在区域同为达州大竹一带,本站判断极可能为同一监狱的两种名称,但无文件明文等同,并列存档);2010年6月28日被带走的地点(家中,据CHRD抄家叙述;与陈卫喝茶处,据中文维基百科);律师单次会见的月份(2010年7月,据联合国意见书所载来源方陈述;2010年11月5日,据无国界记者);《纽约时报》所引律师Mo Shaoping与庭审报道所载辩护人Ma Xiaopeng、Wang Wei之间的关系(查无定论);德新社转述的减刑总数2年8个月与对话基金会、笔会档案咬合的3年8个月(本站取后者);遂宁市公安局起诉意见提交检察院的日期(英文维基百科正文作2010年7月21日、其自引文件题名作7月27日);刘家住址小区的英文转写(Baicheng Jiayuan,据CHRD;Baisheng Courtyard,据陈明先回忆英译)。
单源或自述链、已在正文标注归属的事项:1998年10月15日到省民政厅申请注册民主动四川筹委会、设立中国人权观察临时总部(其自述与公民力量转述链);1989年个人具体行为细节(其自述);出狱后与陈卫等联名声援邓永古、组织「让陈云飞回家」行动(公民力量声援材料);狱中每天被强迫劳动13小时(美国笔会档案转述,标未核);女儿2011年9月14日抵达美国的确切日期(对华援助;其2011年独自赴美就学之事实另有公民力量、RFA、「改变中国」编辑说明印证);2020年出狱「步行12小时到家」与迎接者陈卫、Tian Hui被拘(对华援助);1992年判决剥夺政治权利1年一项(仅中文维基百科)。陈明先回忆中的家庭细节(抄家、审讯、24小时关押、探监经过等)为当事人第一手自述,本站按「据陈明先回忆」逐处归属,其性质为证人陈述,未经法庭质证,但与CHRD关于妻女受威胁的同期记录在方向上互证。
来源自身的错误、本站已识别不取的事项:联合国工作组第23/2011号意见书第4段把1999年罪名误写为「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应为「颠覆国家政权罪」,同文件政府答复段与全部其他来源可证);对华援助档案把秦城监狱拼作「Qingcheng」、把剥夺政治权利余刑误写为「四个月缓刑」;《基督邮报》转述2020年出狱时误称其在北京与妻子团聚(其家在四川遂宁);美国笔会档案把「居家隔离14天」与「6月27日出狱」的时序表述交叠(以《纽约时报》报道的先出狱、后居家隔离为准)。
无公开记录的事项,正文已逐处标明:1995年拘留的时长与名义;1999年初北京拘留的确切起止日期;2011至2020年狱中会见频率、减刑有无与日常状况(除笔会单源劳动转述与女儿2013年健康转述外);其女赴美的路径与签证细节;2020年出狱后除美国笔会监控记载之外的近况(2021至2026年无任何公开报道);剥夺政治权利执行届满的官方文本;其女的汉字姓名;She Wanbao、Ma Xiaopeng、Wang Wei、Mo Shaoping、Tian Hui等人的汉字姓名写法(本站所核英文来源仅有拼音)。
三必须核对:时间地点已确认(三段刑期、两次联合国意见、家庭关键节点的日期地点均有来源,凡两说者已并列);交叉验证已完成(联合国文件、人权机构档案、基金会官方渠道消息、家属第一手回忆、通讯社报道五类来源互证,凡仅单源者已标注);影像证据:本案有1999年受审照片被用于遂宁警方广场广告牌的转述(据陈明先回忆,她本人未亲见)与2020年出狱当日夫妻合影(对华援助发布),本站正文只记录其存在与出处,不转述未经核实的影像内容。
来源
- 联合国任意拘留问题工作组第23/2011号意见(A/HRC/WGAD/2011/23),2011年8月29日于第六十一届会议通过,2012年2月28日文件:1999年判决回引(第12/2003号意见)、2010年7月5日逮捕、律师会见与「国家秘密」拒绝、2011年3月25日庭审与判决、剥夺政治权利2年4个月的构成(政府答复第20段)、第二类任意拘留认定与释放赔偿要求。经明尼苏达大学人权图书馆与联合国数字图书馆核对。
- 中国人权卫士网(CHRD)2010年6月29日声明《四川民主活动人士刘贤斌因"煽动颠覆国家政权"被刑事拘留》及2010年7月12日向联合国提交材料:6月28日抄家经过与物品清单、当晚19时刑拘、次日妻女受威胁、《零八宪章》首批303名签署人、出生日期1968年10月2日。https://www.nchrd.org/2010/06/sichuan-democracy-activist-liu-xianbin-criminally-detained-for-subversion-of-state-power/
- 国际特赦组织:2010年7月5日紧急行动(ASA 17/028/2010);2010年10月18日与12月良心犯个案报道(「自6月28日起被拘留」);2011年3月25日声明《中国:资深异议人士被判十年是司法的讽刺》(凯瑟琳·巴伯语)。
- 联合国人权事务高级专员办公室2011年3月25日声明:皮莱称判决「极其严厉」、「异见不是犯罪」。https://www.ohchr.org/en/press-releases/2011/03/sentence-given-chinese-activist-liu-xianbin-extremely-harsh-pillay
- 无国界记者2011年3月25日声明(经ecoi.net存档):律师Ma Xiaopeng仅于2010年11月5日会见一次、开庭前四天才知庭审日期、庭审为「骗局」。
- 对话基金会《对话》第34期(2008年):达州中院2008年5月21日第三次减刑16个月、前两次合计28个月、2008年11月6日自川东监狱释放(官方渠道确认)。https://duihua.org/dialogue-issue-34-prisoners-in-sichuan-receive-sentence-reductions/
- 独立中文笔会作家档案(刘贤斌条):笔名刘陈、万贤明,出生日期1968年8月25日,人民大学学历与未获证书,两次逮捕判决日期,服刑地四川省第三监狱(大竹)与川中监狱(南充),三次减刑共3年8个月,2020年6月27日释放。https://www.chinesepen.org/english/57-liu-xianbin
- 美国笔会作家风险档案(刘贤斌条):狱中据报每天强迫劳动13小时(单源转述)、2020年6月27日出狱、居家隔离、友人探访被阻与持续监控,案件标为非活跃。https://pen.org/writer-at-risk/liu-xianbin/
- 前线卫士(Front Line Defenders)刘贤斌案件史:1998年组建民主动四川分支、为谭作人撰文声援、2020年6月27日服满十年出狱、自2010年6月28日被捕起羁押。https://www.frontlinedefenders.org/en/profile/liu-xianbin
- 对华援助协会刘贤斌档案页与2011年3月26日、2020年6月27日报道:1991年4月5日被捕说、川中监狱、女儿2011年9月14日独自抵美、出狱步行12小时与迎接者被拘(单源细节)、累计在押21年10个月;其档案页「四个月缓刑」一语经本站核查为误写,见核实说明。https://chinaaid.org/liu-xianbin/ ;https://chinaaid.org/news/breaking-liu-xianbin-released/
- 陈明先《我和刘贤斌的聚散人生》(2010年写成,「改变中国」2015年3月29日英译发表):相识、结婚、女儿出生、抄家、审讯、24小时关押、送监日期与第三监狱、探监经过、团聚1年7个月22天等家庭第一手记录。http://chinachange.org/2015/03/29/always-parting-my-life-with-liu-xianbin/comment-page-1/
- 公民力量(Citizen Power Initiatives for China)「我是刘贤斌」声援专页与2011年3月25日判刑报道:1999年9月3日送川东监狱、旁听席21席中19席由当局指派、辩护词被没收、庭审2小时30分、海外发表刊物名单、接力绝食与声援经过。
- 自由亚洲电台2013年6月报道(对华援助转载):其女Chen Qiao在华盛顿讲述最后一次探监与赴美后的心境变化。
- 法新社2011年3月25日报道(经Space Daily等转载):陈明先就检方指控的说明、判决为当时仅次于刘晓波的「煽动颠覆」重判(FIDH 2010–2011年度报告同旨)。
- 《纽约时报》相关报道:2011年3月25日判刑报道(经对话基金会网站与Facts and Details转述,引律师Mo Shaoping语);2020年7月关于出狱者隔离的报道(经CHRD转载,引陈明先就居家隔离的说明)。
- 自由之家《中国媒体公报》2020年:刘贤斌2020年6月27日在四川出狱的确认。
- 美国国会及行政当局中国委员会(CECC)2011年年度报告:刘贤斌列入重点政治犯名单(据该报告与对华援助转述的委员会声明)。
- 中英文维基百科「刘贤斌」条目:1991年4月15日被捕说、1992年12月28日判决、1998年10月15日注册筹委会与中国人权观察、1999年初北京拘留、2010年起诉意见书引文——仅作背景与分歧来源核对,关键事实以机构档案与联合国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