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2案 | 李昱函Case 72 | Li Yuhan
人权律师李昱函是沈阳人,1991年开始执业,长期在北京代理法轮功、基督教家庭教会、退伍军人权益与政府信息公开等敏感案件,被同行称为「老大姐」;2015年5月她曾据其向联合国陈述被北京警方绑架殴打致脑震荡,同年709大抓捕后她担任首批被抓律师王宇的辩护律师并持续为被抓同行申诉,当局曾警告其家人与她保持距离;2017年10月9日——据其弟公开信,这一天正是她的生日——她在沈阳回乡过节期间被沈阳市公安局和平分局带走,无任何文书出示,家人二十二天后才经非正式电话得知她以涉嫌寻衅滋事被刑事拘留在沈阳市第一看守所,2017年11月15日检察机关批准逮捕;她在押期间经律师对外披露的虐待包括洗澡时被浇冷水后昏厥数小时无人救治、食物被排泄物污染、断热水、断药,以及以杀害相威胁逼问手机密码,她于2018年2月(一说3月)绝食抗议并被强行灌食(一说见美国国会记录);2018年3月起诉时加控诈骗罪,2019年两次排定的开庭均被取消,法院以认罪可恢复执业相诱、法官多次当面敦促认罪,都被她拒绝;联合国任意拘留问题工作组第62/2018号意见认定对她的拘留属任意拘留(第一、第二、第三类)并要求立即释放,中国政府未予执行;2020年她在押获得法德人权与法治奖,由王宇代领;2021年10月20日沈阳市和平区人民法院开庭,六国外交官被拦在门外,两名辩护律师只有一人能出庭,王宇的辩护请求被拒,开庭后整整两年不宣判,联合国四位特别程序负责人于2023年7月联名致函质询亦无下文;2023年10月25日法院以寻衅滋事罪、诈骗罪判处她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此时她已被关押六年零十六天——她当庭表示上诉,上诉结果无公开记录,同年她获林昭自由奖;2024年3月24日她获释,比各方按刑期推算的4月预期早约两周,原因无公开记录,同年4月12日赴北京看病被北京警方驱赶回沈阳;她被带走时已患有心房颤动型心律失常、冠心病、甲状腺功能亢进与胃炎,六年里又添高血压、不稳定型心绞痛、脑梗塞等病,据报曾三次心脏病发作,2022年起须拄双拐行走,律师多次以高龄重病申请取保与监外执行全部被拒,对话基金会记录监外执行被拒与她拒绝认罪直接相关;她失去自由的全部六年半都在沈阳市第一看守所一间看守所内度过,从未转入监狱;她的弟弟李永生六年间奔走呼吁并就案件为何由和平区法院管辖提出书面投诉,投诉结果无公开记录;欧盟曾于2017年12月与2020年12月两次发声要求释放她。她的出生年份在1949年与1957年两种记载间相差八年无从定谳,起诉书、庭审笔录与判决书全文均无公开记录,截至2026年10月无再次被拘留的公开记录,最新健康与住址无公开记录。Li Yuhan, a human rights lawyer from Shenyang who began practising in 1991, spent decades in Beijing taking sensitive cases — Falun Gong practitioners, Christian house churches, veterans' rights and disclosure of government information — and was known to colleagues as 'big sister.' In May 2015, on the account her side later gave the United Nations, Beijing police kidnapped and beat her, leaving her with concussion. After the 709 crackdown of July 2015 she became defence lawyer to Wang Yu, among the first lawyers seized, campaigned for her detained colleagues, and was warned through her family to keep her distance. On 9 October 2017 — her birthday, according to her brother's open letter — the Heping Branch of the Shenyang Public Security Bureau took her away while she was home for the holidays, producing no detention document; only twenty-two days later did her family learn through an informal phone call that she was criminally detained at Shenyang No. 1 Detention Centre for alleged picking quarrels and provoking trouble, and the procuratorate approved her arrest on 15 November 2017. The ill-treatment she relayed through her lawyers included cold water poured over her in the shower, after which she lay unconscious and unattended for hours; food contaminated with excrement; hot water and medication withheld; and death threats to force her phone password from her. She hunger-struck in February 2018 (the US Congressional-Executive Commission dates a hunger strike to March and records force-feeding). Fraud was added at indictment in March 2018; two trial dates in 2019 were cancelled; a court's hint that confessing would restore her right to practise, and a judge's repeated personal urgings in 2021, were all refused. UN Working Group on Arbitrary Detention Opinion No. 62/2018 found her detention arbitrary under categories I, II and III and demanded her immediate release; China did not implement it. In 2020 she received the Franco-German Prize for Human Rights in detention, accepted on her behalf by Wang Yu. Her trial finally opened on 20 October 2021 at the Heping District People's Court in Shenyang, with diplomats from six countries blocked outside, only one of her two defence lawyers able to appear, and Wang Yu's request to defend her rejected; the court then issued no verdict for a full two years, despite a joint letter from four UN Special Procedures mandate holders in July 2023. On 25 October 2023 — six years and sixteen days after she was taken — the court convicted her of picking quarrels and of fraud and sentenced her to six years and six months; she stated she would appeal, and the outcome of any appeal is a matter of no public record; the same year she received the Lin Zhao Freedom Award. She was released on 24 March 2024, about two weeks earlier than the April date everyone had calculated from her sentence, for reasons of no public record, and on 12 April 2024 Beijing police expelled her from the capital when she travelled there for medical treatment, sending her back to Shenyang. She was already suffering from atrial-fibrillation arrhythmia, coronary heart disease, hyperthyroidism and gastritis when she was seized; over six years the list grew to include hypertension, unstable angina and cerebral infarction, she reportedly suffered three heart attacks, and from 2022 she needed two crutches to walk; every application by her lawyers for bail or medical release on grounds of age and illness was denied, and the Dui Hua Foundation records the refusals of medical parole as tied to her refusal to confess. The whole of her six and a half years was served inside the single building of Shenyang No. 1 Detention Centre; she was never transferred to a prison. Her brother Li Yongsheng campaigned for her throughout and filed written complaints questioning why the Heping District court had the case at all, the outcome of which is a matter of no public record; the European Union called for her release in December 2017 and again in December 2020. Her birth year stands unresolved between 1949 and 1957, eight years apart; the indictment, the trial transcript and the full judgment are all matters of no public record; and as of October 2026 there is no public record of any renewed detention, while her current health and address are matters of no public record.
她是谁:从赤脚医生到人权律师界的「老大姐」
李昱函的出生年份,是本案档案里第一个必须把分歧摆上桌面的事实。《莽莽》杂志2023年11月刊出的长篇人物特写记为1949年生于辽宁沈阳:文化大革命期间当过红卫兵,1968年至1974年在农村插队,做过赤脚医生;1980年代末自学法律并在吉林大学法律专业学习,1990年通过律师资格考试,1991年开始执业。这一叙事内部是自洽的——1968年下乡时若生于1949年,她十九岁,正合年龄。但联合国任意拘留问题工作组第62/2018号意见所依据的来文材料写的是另一个年份:出生于1957年10月9日。德国外交部公布的2020年法德人权与法治奖得主介绍同样写作生于1957年,自由亚洲电台2021年1月的获奖报道称她当时64岁,国际特赦组织2017年12月的紧急行动文件称她为「六十岁的人权律师」——这三条都与1957年相符。而2022年之后的主要来源几乎一边倒地采用七十多岁的口径:国际特赦组织2023年声明称她「七十多岁」,联合国特别程序2023年7月来文称她「年过七旬」,中国人权捍卫者网络与China Change 2024年的回顾称她获释时75岁。两种口径相差整整八年,无身份证件或户籍文本可供核对,本站无法定谳,逐项并列记录为:出生日期10月9日,两源一致(其弟公开信亦称她被带走的2017年10月9日正是她的生日);出生年份,1949年与1957年两种记载并存,本页正文以「年近七旬被抓、七十多岁获刑」的多数晚近来源为准行文,同时在此与核实说明中保留1957年之说,读者须知这一不确定性贯穿全案的年龄表述。
可以确定的是她的职业轨迹。1990年代初开始执业后,她长期在北京做律师,代理的案件以敏感著称:法轮功学员的案件、基督教家庭教会的案件、退伍军人的权益案件、要求政府信息公开的案件,以及大量替普通人向上级机关申诉控告的案件。前线卫士2017年的通报概括她的业务为「信仰自由与政府信息公开」;律师为律师组织说她接了「大量人权案件」。在中国的人权律师圈子里,同行和当事人都叫她「老大姐」——律师为律师组织解释说,这个称呼既因为她的年纪,也因为她待人的热心。她不是那种只在法庭上出现的律师:据对话基金会记录,她本人就是一位活跃的维权者,常年为被抓律师和他们的家属在法院门外奔走,也常年向沈阳市信访部门上访,控告沈阳市公安局和平分局对她的骚扰与殴打。换句话说,在被带走之前,她和日后侦办她的那家公安分局,已经结怨多年。这一点对理解本案的走向至关重要:办案机关不是与她素不相识的陌生机构,而是她多年控告的对象。
她的身体在执业后期已经很差。按联合国工作组意见转述的来文,她2017年被带走时已患有心房颤动型心律失常、冠心病、甲状腺功能亢进、弥漫性胃炎等多种疾病。执业期间她还因代理案件挨过打——脑震荡留下的头伤,后来被她的律师列入她在押期间的病历清单。这些都不是获释后追述的渲染,而是2017年至2018年间就已经写进联合国文件的记录。
来源:《莽莽》杂志李昱函人物特写(2023年11月20日,何燃冬);联合国任意拘留问题工作组第62/2018号意见(A/HRC/WGAD/2018/62)第6段;德国外交部2020年法德人权与法治奖得主介绍;国际特赦组织紧急行动文件(2017年12月,经Docsbay存档转刊)及2023年10月声明;联合国特别程序来文AL CHN 11/2023(2023年7月21日);前线卫士2017年11月7日通报;对话基金会《Prisoner Updates 2021 #4》。
2015年5月的北京殴打,与为王宇辩护的两年
在709之前,李昱函已经挨过一次后来被写进联合国文件的打。联合国工作组意见第34段转述来文说:2015年5月,北京警方在她向有关部门举报地方官员违法行为之后,曾绑架并殴打她;关押期间,一名警察把她的头按向马桶,她当场昏迷;获释后她被诊断为脑震荡,背部、头部、四肢和腹部均有损伤,此后长期头痛、头晕、恶心、视力模糊、心律不齐。这段经历的月份、实施者与诊断结论,都只有来文这一条来源链,本站按联合国文件转述记录,并标注其性质为当事人一方向联合国的陈述,中国官方从未就此作出公开回应。但它解释了一个后来的细节:2017年她在看守所里向律师历数病痛时,脑震荡不是新伤,而是旧账。
2015年7月9日,709大抓捕开始,北京锋锐律师事务所的王宇在第一批被带走的人之列。李昱函成了王宇的辩护律师。中国人权(HRIC)的709编年记录了她介入的第一个时间点:2015年8月7日,她收到天津市公安局河西分局的通知,称王宇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被羁押,不准会见。此后两年,她做的事超出了一般辩护的范围:为王宇奔走呼吁,为其他被抓律师和家属提供支持,反复向有关部门申诉,要求查明失踪律师的下落。王宇2016年7月获取保候审、2017年7月回到家中,李昱函的「敏感」标签却没有随之摘掉。工作组意见第30段记录了当局的态度:官方明确把她为王宇的辩护视为「敏感」,并警告她的家人与她「保持距离」,否则将「面临严重后果」。这句警告不是修辞——两年后,它以刑事拘留通知书缺席的方式,落到了这个家庭头上。
把这两年的事排在一起看,本案的因果链并不复杂:一位律师代理了当局最不愿有人代理的当事人,又不肯只在法庭里说话,还要替所有被抓的同行到处申诉;她同时常年控告沈阳和平区公安的骚扰殴打。当2017年秋天中共十九大临近、地方公安需要「维稳」的时候,她的名字排在名单前面,几乎是注定的。她弟弟后来在公开信里提出一个说法:和平区公安是以「融冰行动」谈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为名把她骗到分局的——这一具体情节只有家属一方的公开信一个来源,本站标注为家属说法、未核;但「她回乡过节期间被带走」与「带走者是和平分局」这两点,有联合国文件与多家机构通报支持。
来源:联合国任意拘留问题工作组第62/2018号意见第30、34段;中国人权HRIC《709编年》2015年8月7日条;对话基金会《Prisoner Updates 2021 #4》;李永生公开信(光传媒转刊,家属说法部分已标注)。
2017年10月9日:生日那天,她给弟弟发了一条短信
2017年国庆、中秋假期,李昱函从北京回到老家沈阳。10月9日,假期结束、正准备回北京的时候,她给弟弟发了一条短信,说她正被沈阳警方「带走」。对华援助协会与前线卫士的通报都记下了这条短信——它是这个家庭在接下来二十二天里得到的唯一一条来自她本人的消息。带走她的是沈阳市公安局和平分局,联合国工作组意见第27段写得明确:警方没有出示任何拘留文书,她此后失踪了三个星期,其间据称遭受酷刑。
按中国《刑事诉讼法》,拘留后二十四小时内应当通知家属,李昱函的罪名又不属于可以暂缓通知的国家安全类案件。但她的家人没有收到任何正式通知。直到2017年10月31日,家人才从和平分局一名警官的非正式电话中得知:她被刑事拘留在沈阳市第一看守所,「最可能」的罪名是寻衅滋事。前线卫士的通报记下了这通电话的性质——非正式渠道、口头、「最可能」。工作组后来在意见中专门就这一点作出认定:警方未在法定期限内通知家属,违反中国本国法律。十一月初,家属委托的律师前往沈阳市第一看守所要求会见,被看守所工作人员拒绝。一个六十多岁、患有冠心病和心律失常的人,就这样在没有任何正式文书抵达家属手中的情况下,消失在看守所的高墙后面将近一个月。
她被指控的罪名是寻衅滋事,《刑法》第293条,最高刑期五年。工作组意见完整引用了这一条的四种行为类型:随意殴打他人、追逐拦截辱骂他人、强拿硬要或任意损毁占用财物、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起诉书全文从未公开,官方从未公布她究竟做了哪一件符合上述构成的事——她「寻衅滋事」的具体行为内容,至今无公开记录。本站只能确认各家人权组织与联合国文件的一致判断:来文指出,这次拘留部分是对她多年来为失踪律师申诉、为王宇辩护的报复。2017年11月15日,检察机关批准对她逮捕——这一日期有三个独立来源互相印证:中国政府向工作组回复时亲口确认批准逮捕日期为11月15日;国际特赦组织紧急行动文件记为11月15日正式逮捕;对华援助协会的通报同。中国政府在同一份回复里称,办案机关「依法保障了她的全部合法权利」。这句话与随后六年发生的事之间的距离,本页余下部分逐项记录。
来源:联合国任意拘留问题工作组第62/2018号意见第27至29、39、51至52段;前线卫士2017年11月7日通报;对华援助协会2023年林昭自由奖公告;国际特赦组织紧急行动文件(2017年)。
看守所的头三个月:冷水、昏厥与「你怎么没死」
律师第一次见到她,是在被带走整整一个月之后。日期在来源间有一天的出入:工作组意见第31段记为2017年11月9日,律师与一名家属获准探视;国际特赦组织紧急行动文件则记林其磊律师与她的两次会见为11月10日与11月30日。本站并列记录为:首次成功会见在2017年11月9日至10日之间,此前11月6日的会见申请曾被看守所拒绝。她在第一次会见中就向律师投诉了虐待;第二次会见时,她说自己的处境比逮捕前更糟,走路已经不如从前,并说了一句被国际特赦组织记进紧急行动文件的话:「我真怕再也见不到你了。」
她向律师讲述的那个晚上,后来成了本案虐待记录中最具体的一幕。某天讯问之后她去洗澡,有人突然把热水桶拿走倒掉,一名女警官命人往她身上浇冷水。时值沈阳的深秋,她在寒冷中发抖,直到凌晨三四点按下呼叫按钮求医,随后失去知觉。醒来时,同监室的人告诉她,医生根本没有来。那名女警官嘲讽她说,医生没来你也没死嘛,又冲她喊「北京律师李昱函在喊救命」,并威胁要给她戴手铐脚镣。工作组意见第31至32段转述了另一组细节:官员曾给她戴手铐、蒙头,并以杀害相威胁,逼问她的手机密码;一周后的探视中,律师注意到她行走困难;她被浇冷水后患了重感冒,抱怨疼痛时遭到嘲笑,被威胁要把手铐铐得更紧;警方后来送她去医院检查,但她在医院里同样挨冻、得不到食物和水,回到看守所时,一名看守用力过猛地把她推进监室。
吃的东西同样出了问题。工作组意见第52段记录了来源方的陈述:看守所警察纵容其他在押人员往她的食物里排泄,辱骂她、咒她去死,拿她的病痛取笑她,并让她暴露于极度寒冷。中国人权捍卫者网络2022年依据其律师消息整理的清单更细:她得不到热水洗澡;食物不足,其他在押人每餐两个馒头,她只有一个;菜盛在别人小便过的盘子里端给她。此后数年间经不同渠道传出的版本——食物被淋尿、饭菜被扔在地上——在细节上互有出入,本站在核实说明中逐项标注;但「食物被人为污染、热水被断、药物被扣」这三项核心指控,在联合国文件、国际特赦组织文件、美国国会及行政当局中国委员会的政治犯记录里彼此印证,且都注明来自她本人经律师之口的陈述。中国官方对这些指控的回应,只有中国政府2018年1月给工作组的那句「依法保障了她的全部合法权利」;针对虐待指控的任何调查过程与结论:无公开记录。
她的应对是绝食。联合国特别程序2023年来文记为:2018年2月,她为抗议羁押和药物被拖延发放而开始绝食。美国国会及行政当局中国委员会的记录则记为2018年3月绝食、并被看守所强行灌食。两个月份相差一个月,可能是同一次绝食的不同记述,也可能是两次行动,公开记录不足以分辨,本站并列标注(见核实说明)。对话基金会2023年的记录另提到,她至少两次被送医住院,历次以健康为由申请取保或监外执行,全部被拒,拒绝的一个理由被明确记录为:她拒绝认罪。把这句话单独抄下来,是因为它把本案的逻辑说穿了:在这间看守所里,医疗待遇不是权利,是认罪的对价。
来源:国际特赦组织紧急行动文件《Detained Rights Lawyer Further Ill-Treated》(2017年12月);联合国任意拘留问题工作组第62/2018号意见第31至33、52段;中国人权捍卫者网络2022年10月文章;美国国会及行政当局中国委员会政治犯数据库记录2017-00361(经其2022、2023年度报告附件刊出);联合国特别程序来文AL CHN 11/2023;对话基金会《Prisoner Updates 2023 #11》。
病历越写越长:一个在看守所里老去的人
把她在押六年间的健康状况按来源排成一条线,是本案最沉重的一份清单。2017年入所时已确诊的疾病:心房颤动型心律失常、冠心病、甲状腺功能亢进、弥漫性胃炎(工作组意见第33段)。此后逐年增加:高血压、不稳定型心绞痛、急性糜烂性胃炎(律师为律师组织2023年通报);低氧血症、脑梗塞(中国人权捍卫者网络2022年清单);肝功能受损、视力与听力显著下降,羁押期间据报曾三次心脏病发作(联合国特别程序2023年来文)。2022年10月,她告诉律师,自己膝盖严重受伤,行走能力大受影响,必须拄双拐(国际特赦组织2023年声明)。宣判那天,她弟弟看到的是:两名警察搀扶着她走路,她已经无法正常行走;人明显衰老,思维混乱、反应迟缓、逻辑不清(自由亚洲电台2023年10月对李永生的采访)。
这份清单的每一项,都对应着一次被拒绝的申请。她和律师多年来反复申请取保候审和因病释放,联合国特别程序2023年来文的表述是「多次申请、全部驳回」;对话基金会记录了监外执行申请被拒与拒绝认罪之间的关联。2019年11月下旬,她告诉律师,法院方面暗示:只要她认罪,获释后可以恢复执业(律师为律师组织记述)。中国人权捍卫者网络则记录,2021年她多次被带到法官面前,法官敦促她认罪,她拒绝了。这个案子此后拖延的每一年,都可以从这个角度重新读一遍:不是案情复杂审不完,而是人不认罪结不了。她在看守所里从六十多岁熬到七十多岁——或者按另一口径,从六十八岁熬到七十五岁——病历越写越长,案卷却始终停在「待开庭」「待宣判」。
需要说明的是,她从未被转入监狱服刑。从2017年10月9日到2024年3月24日,她失去自由的全部时间都是在沈阳市第一看守所度过的:先是审前羁押四年,开庭后又在同一间看守所等了两年判决,宣判后剩余的五个月刑期也在原地服完。一个基层法院的看守所,关押一个未经终审定罪的人六年半,这在中国本国的诉讼时限规则下同样找不到依据——联合国特别程序2023年来文明说,对她的审判与宣判的过度延迟已构成关切;中国人权捍卫者网络的评论更直接:警方、检察院和法院违反中国法律拖延此案,目的就是逼她认罪。这一判断属于人权组织的立场陈述,本站如实标注归属;但「六年审前与待判羁押」这个时间事实本身,不依赖任何立场即可成立。
来源:联合国任意拘留问题工作组第62/2018号意见第33段;联合国特别程序来文AL CHN 11/2023;律师为律师组织2023年10月通报;中国人权捍卫者网络2022年10月文章;国际特赦组织2023年10月26日声明;自由亚洲电台2023年10月报道;对话基金会《Prisoner Updates 2023 #11》。
第二项罪名从哪里来:2018年3月的诈骗指控与一场取消了三次的开庭
2017年她被带走时,罪名只有寻衅滋事一项。第二项罪名是后来加上去的。对话基金会2021年的记录写得明确:2018年3月,她被起诉,罪名在寻衅滋事之外加控诈骗。中文维基百科的表述与之相符:「2018年,她再被加控诈骗罪。」需要纠正一种流传的说法:律师为律师组织2023年的一篇回顾称她于2017年11月15日「被控寻衅滋事与诈骗两罪」——11月15日是检察机关批准逮捕的日期,而逮捕时只有寻衅滋事一罪,诈骗罪在次年3月起诉阶段才出现,本站以对话基金会的程序记录为准,并在此标注这一出入(见核实说明)。至于诈骗罪指控的具体事实——指控她骗了谁、多少钱——起诉书从未公开,判决书亦未公开,本站检索人权组织文件与媒体报道,只找到罪名本身,逐项记录为:诈骗罪的具体指控事实,无公开记录。一个被判了六年六个月的罪名,公众至今不知道它具体指控了什么行为。
加控之后是漫长的等待。她的开庭原定于2019年4月9日,提前三天被取消(联合国特别程序2023年来文)。对话基金会记录,她的庭审又在2019年6月被取消。此后一次次延期,无新的公开庭期。对指控的实质,她始终不认罪。2019年11月法院「认罪可恢复执业」的暗示被她拒绝;2021年法官多次当面敦促认罪,被她拒绝。中国人权捍卫者网络对此案拖延原因的判断只有一句话:案子拖这么久,就是因为她拒绝认罪。这句话是该组织的评论而非司法文件,本站标注归属;但与它并列的时间线——2019年两次取消开庭、2020年全年无庭期、2021年10月才开庭、开庭后两年不宣判——是各来源一致的事实部分。
等待期间,外界没有完全忘记她。2020年12月10日国际人权日,法国与德国政府把当年的法德人权与法治奖授予了她——她是全球十五名得主之一,颁奖时她还在看守所里,由她的当事人王宇代为领奖。王宇在仪式上说,李昱函代理了大量人权案件、为弱势群体和异议人士做了许多法律工作,并为此付出了自由的代价。德国外交部公布的得主介绍写道,她在2017年10月被捕后一直被关押在沈阳,「据最新报道,尚未开庭审理」——一个欧洲国家的政府,在授奖词里替中国的法院记录了它三年没有开庭的事实。同月,欧盟对外发声:12月29日,欧盟发言人发表声明,要求立即释放包括李昱函在内的一批被关押的人权捍卫者;中文来源另记欧盟曾于12月21日呼吁释放李昱函(德国之声转述),两个日期所指应为同一轮年末表态的不同环节,本站并列记录。这些声音没有打开看守所的门,但它们让「李昱函」这个名字在2019年至2020年的国际文件里始终没有消失。
来源:对话基金会《Prisoner Updates 2021 #4》与《Prisoner Updates 2023 #11》;律师为律师组织2023年10月9日通报;联合国特别程序来文AL CHN 11/2023;中国人权捍卫者网络2022年4月文章;德国外交部法德人权与法治奖2020年得主介绍;自由亚洲电台2021年1月获奖报道;欧盟发言人2020年12月29日声明(经The Globe Post等转刊)。
2021年10月20日开庭:一名辩护律师、六国使馆人员与被拦在门外的王宇
被带走四年之后,庭终于开了。中国人权捍卫者网络、美国国会及行政当局中国委员会、对华援助协会三个来源一致记为2021年10月20日,地点是沈阳市和平区人民法院,罪名是寻衅滋事与诈骗。律师为律师组织2023年10月的一篇短文把开庭日期写作10月27日,与上述三源不符,本站以10月20日为准,10月27日之说标注为未核(见核实说明)。这场庭审被国际特赦组织称为「秘密开庭」:法院外有大批警察把守,试图旁听的人权捍卫者和律师被挡在法院大楼之外;中国人权捍卫者网络的记录说,被拦下的还有六个国家的外交官。
辩护席本身先被削掉了一半。中国人权捍卫者网络记录:她的两名辩护律师中,只有一人能够出庭——另一名律师所在律所的执业许可证被当局吊销,其出庭资格随之丧失;法院还拒绝了王宇为她辩护的请求。王宇是她的当事人,是709案中第一个被抓的律师;六年后她想反过来为自己的律师辩护,被法院挡了回去。本案从头到尾都是一场律师为律师辩护的接力:王宇被抓,李昱函为她辩护;李昱函被抓,王宇请求为她辩护而被拒,只能在法德奖的颁奖台上替她领奖、在她的宣判日被拦在法院门外。庭审当天的具体程序——控方出示了什么证据、辩方作了什么辩护、庭审持续多久——无公开记录。庭审笔录:无公开记录。能够确认的只有结果:没有结果。庭开完了,法院不宣判,她被送回沈阳市第一看守所,继续等。
这一等又是两年。开庭二十个月后仍无判决,联合国四位特别程序负责人在2023年7月21日联名致函中国政府(来文编号AL CHN 11/2023),由人权捍卫者处境特别报告员、任意拘留问题工作组、健康权特别报告员、法官和律师独立性特别报告员共同签署。来文对拖延的表述很克制,也因此更有分量:开庭结束已逾二十个月,仍未宣判,这剥夺了她上诉和就任意拘留寻求救济的权利;她的律师多次以其高龄和重病申请保释,全部被拒。来文还要求中国政府在六十天内就她的健康状况、虐待指控的调查情况、以及审判与宣判为何拖延作出说明。中国政府对这封来文是否有回复、回复内容如何:无公开记录,至少在本站检索范围内没有找到。本站把这一点如实标注,而不是默认答复不存在。
来源:中国人权捍卫者网络2022年4月文章与2022年10月文章;美国国会及行政当局中国委员会政治犯数据库记录2017-00361;对华援助协会2023年林昭自由奖公告;国际特赦组织2023年10月26日声明;联合国特别程序来文AL CHN 11/2023(2023年7月21日);律师为律师组织2023年10月9日通报(开庭日期异说来源)。
2023年10月25日宣判:六年六个月,判给一个已经被关了六年的人
2023年10月25日,沈阳市和平区人民法院再次开庭,这次只为宣判。法院四周被铁马封锁,数十名警察和安保人员在场,路人不得通行,法院当天不办理其他业务——这些细节来自她弟弟李永生在现场的描述,经自由亚洲电台刊出。德国、法国、美国等国的外交官被拒绝旁听;王宇同样被拒绝入内。获准进入的,是她的两位律师和她的弟弟(国际特赦组织记述)。李永生说,这是他自2021年开庭以来第一次见到姐姐:她明显衰老,两名警察搀扶着她才能走路,思维混乱、反应迟缓。
判决结果:寻衅滋事罪、诈骗罪成立,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此时她已被连续关押六年零十六天。判决宣布后,她表示要上诉——这一表态见于国际特赦组织、对华援助协会与对话基金会的共同记录。本站任务简报原称刑期为「八年」,与全部主要来源不符:国际特赦组织、人权观察参与的律师界联合声明、律师为律师组织、对话基金会、中国人权捍卫者网络、自由亚洲电台一致记为六年六个月,本站已按核实结果改正,并在核实说明中单独列明。两项罪名各自判了多少年、如何合并执行,判决书未公开,无从得知。按寻衅滋事最高五年、诈骗罪通常量刑幅度推算刑期构成,属于推测,本站不作此种推测,只记录总数:六年六个月。
宣判时国际特赦组织中国事务副主任Sarah Brooks的评论被多家媒体引用:李昱函是众多为代理蒙冤者而付出巨大代价的中国人权律师之一,她应被立即无条件释放,对她在押期间的多项虐待指控应予独立调查;她已经被任意拘留六年,她应该和家人待在家里,而不是因为做律师的本职工作而身陷牢狱。宣判当月,她还获得了对华援助协会颁发的2023年林昭自由奖——颁奖公告在2023年12月发布,公告中回顾的她的履历,与本页所记一致。一个人同时收到一纸六年六个月的判决书和一座以林昭命名的自由奖,这两份文书放在一起,就是本案全部荒诞感的浓缩:同一段人生,在一种秩序里是罪状,在另一种秩序里是勋章。
来源:国际特赦组织2023年10月26日声明(文号经ecoi.net存档2099743);自由亚洲电台2023年10月报道(李永生现场描述);律师为律师组织2023年10月通报;对华援助协会2023年林昭自由奖公告;对话基金会《Prisoner Updates 2023 #11》。
对家庭的影响:被警告「保持距离」的弟弟,与没有公开记录的儿子
本案的家庭记录,主角是她的弟弟李永生。名字先要核清:前线卫士2017年11月的第一份通报把弟弟写作「李文生」,此后自由亚洲电台、对华援助协会、国际律师组织一致写作「李永生」,其本人署名的公开信亦作李永生,本站以李永生为准,前线卫士的早期写法标注为误记(见核实说明)。2017年10月9日,姐姐的那条「被带走」短信就是发给他的。此后六年,他是这个家庭对外的声音:他非正式地打听到姐姐的关押地点,他在宣判日站在法院门口向记者描述铁马与警察,他写公开信向全社会求助。他的公开信里有几句话值得逐字存档:姐姐代理709案件和一些敏感案件,得罪了某些部门和个人;她多年维权得不到公正裁决,又不断投诉控告,让地方政府和司法部门「很恼火」。这些是家属对动机的判断,本站标注归属;与判断分开的事实是,当局早在2015年至2016年间就警告过这个家庭:与李昱函保持距离,否则面临严重后果(工作组意见第30段)。一个家庭被要求与自己的亲人切割,拒绝切割的代价,就是弟弟用六年时间站在看守所和法院门外。
李永生还做了一件很具体的法律动作:他与家人就本案为何由和平区人民法院管辖提出书面投诉(自由亚洲电台2023年报道)。和平区公安侦查、和平区检察院起诉、和平区法院审判——侦查机关是姐姐多年控告的对象,审判机关与侦查机关同属一区,这正是家属质疑的焦点。投诉的结果如何:无公开记录。她的儿子在本案公开记录中几乎缺席:《莽莽》特写提到,她早年曾为在学校遭受霸凌的儿子维权,并因此遭人绑架——这一情节只有《莽莽》一个来源,本站标注为单一来源、未核。儿子在她被关押六年间的处境、探望情况:无公开记录。她的其他家庭成员在押期间是否受牵连,除上述「保持距离」的警告外:无公开记录。本站不以想象填补这些空白;一个家庭在公开记录中的沉默,本身可能正是警告起作用的方式。
来源:自由亚洲电台2023年10月报道;李永生公开信(光传媒转刊);联合国任意拘留问题工作组第62/2018号意见第30段;前线卫士2017年11月7日通报(弟弟姓名误记来源);《莽莽》特写(儿子情节,单一来源)。
2024年3月24日出狱:比所有人的推算早了半个月,以及出狱后被赶出北京
按刑期推算,她的日子本来还要再熬半个月。六年六个月的刑期,自2017年10月9日羁押之日起算,折抵后应到2024年4月上旬届满——宣判时国际特赦组织、对话基金会与支持者一致预期她在2024年4月获释。但中国人权捍卫者网络与China Change在2024年7月的709九周年回顾中记录的实际获释日期是2024年3月24日,自由亚洲电台普通话节目亦在2024年3月25日作了报道。实际获释比普遍预期早了约两周,原因——是刑期计算口径、羁押折抵细节还是其他——无公开记录,本站如实标注这一未解的差额,不作猜测。她宣判时表示要上诉;上诉是否实际提出、二审是否开庭或裁定,在她获释前后均无公开报道,逐项记录为:上诉程序及其结果,无公开记录。
出狱不是这个故事的句号。2024年4月12日,获释不到三周的她前往北京看病,被北京警方驱赶,随后离开北京返回沈阳(自由亚洲电台2024年4月15日报道,经中文维基百科引注)。一个刚服完六年六个月刑期、拄着双拐、需要看病的七十多岁老人,在首都停留的权利以这种方式被处理。2024年,她获得709人权律师奖(中文维基百科荣誉条目,具体主办与颁奖细节本站未找到一手来源,标注为二手记录)。此后直至2026年10月,本站检索中国人权捍卫者网络、国际特赦组织、前线卫士、保护卫士、自由亚洲电台等来源,没有找到她再次被拘留、被起诉或被传唤的报道,也没有找到她本人公开发表的长篇文字。她的最新健康状况、现住址、是否仍受监控:无公开记录。保护卫士2025年3月更新的数据库条目仍收录本案,但未提供她的近况细节。本站据此把她的现状记录为:2024年3月24日刑满获释、返回沈阳,出狱后曾因赴京看病被驱赶,此后无公开活动记录,健康与生活状况无公开记录。
来源:中国人权捍卫者网络与China Change《709九周年:过去一年的十件大事》(2024年7月1日);自由亚洲电台普通话节目2024年3月25日、4月15日报道;国际特赦组织2023年10月声明与对话基金会记录(预期4月获释的口径);保护卫士被关押人权捍卫者数据库李昱函条目(2025年3月17日更新)。
国际反应汇总:从第62/2018号意见到四位联合国专家的联名信
本案的国际反应有罕见的高起点:关押不到一年,联合国任意拘留问题工作组就为她作出了编号意见。2017年12月12日,工作组把王全璋、江天勇、李昱函三人的案件一并致函中国政府;中国政府于2018年1月10日回复,就李昱函部分确认:她因涉嫌寻衅滋事于2017年10月9日被辽宁省公安机关刑事拘留,检察机关2017年11月15日批准逮捕,办案机关依法保障了她的全部合法权利。2018年8月20日至24日的工作组第八十二届会议通过了第62/2018号意见,文件于2018年10月12日以A/HRC/WGAD/2018/62号发布。意见认定,对王全璋、江天勇、李昱函三人的剥夺自由违反《世界人权宣言》第9、10、11、19条,属任意拘留,落入第一类(无法律依据)、第二类(因行使受保障权利)、第三类(审判公正规范被严重违反)范畴;工作组要求中国政府立即释放三人并给予可执行的赔偿与补救,全面独立调查任意拘留的情节,并将案件移送酷刑问题特别报告员与人权捍卫者处境特别报告员跟进。中国政府没有执行这份意见:意见通过时她的案件甚至还没有起诉完毕,此后她又被关了五年半。本站把「未执行」三字单独写明,因为它是这份意见最重要的后续事实。
联合国层面的跟进没有断。2023年7月21日,四位特别程序负责人联名发出AL CHN 11/2023号来文(详见前文),把虐待、健康恶化、拖延审判三条线一并向中国政府提出质询,并援引第62/2018号意见作为既定结论。美国国会及行政当局中国委员会把她收入政治犯数据库,记录编号2017-00361,逐年更新她的关押地点、指控与健康状况;其2019年年度报告的建议部分,点名要求美方官员向中方提及工作组对王全璋、江天勇、李昱函、余文生任意拘留的认定。欧盟的发声至少两次见诸记录:2017年12月国际人权日,欧盟驻华代表团声明点名对李昱函等人的拘留表示关切;2020年12月29日,欧盟发言人要求立即释放包括李昱函在内的一批人权捍卫者。律师界与人权组织的动作同样成串:前线卫士在2017年11月即发通报;2017年12月国际特赦组织连发紧急行动;2022年11月国际妇女维权者日前后,律师为律师组织、国际人权服务社、国际律师协会人权研究所、前线卫士等十余家机构联名呼吁释放;2020年法德人权与法治奖、2023年林昭自由奖、2024年709人权律师奖,三座奖项分别在她被关押的第四年、宣判之年与获释之年落到她名下。人权观察未单独就本案发表长篇声明,但其参与的欧盟—中国峰会联名信(2022年)将李昱函列入要求释放的严重患病被关押者名单。
这些反应合在一起的实际效果,需要诚实地写:没有一份文件缩短她在看守所里的六年半,没有一次呼吁让她得到保释治病,也没有一位外交官被允许走进她的法庭。它们做到的是另一件事——让沈阳市第一看守所里那个监室的门牌号、那个被浇冷水的晚上、那张越写越长的病历,进入了联合国正式文件编号、美国国会数据库和两个欧洲国家政府的授奖词。当国内的起诉书、庭审笔录、判决书全部不公开时,这些外部文件就成了本案唯一可供公众查验的档案。本站这一页的存在方式,正是建立在这些文件之上。
来源:联合国任意拘留问题工作组第62/2018号意见(A/HRC/WGAD/2018/62,2018年10月12日)全文;联合国特别程序来文AL CHN 11/2023;美国国会及行政当局中国委员会政治犯数据库记录2017-00361及2019年年度报告建议部分;欧盟驻华代表团2017年12月声明;欧盟发言人2020年12月29日声明;前线卫士2017年11月通报;国际特赦组织2017年紧急行动系列;律师为律师组织等机构2022年联名声明;人权观察等机构2022年3月致欧盟联名信。
完整时间线
1949年(一说1957年)10月9日:李昱函出生于辽宁沈阳(出生年份分歧见核实说明)。1968年至1974年:在农村插队,做过赤脚医生(据《莽莽》特写,与1949年出生之说相符)。1990年:通过律师资格考试。1991年:开始执业,此后长期在北京代理法轮功、家庭教会、退伍军人权益与政府信息公开等敏感案件,被同行称为「老大姐」。2015年5月:据来文向联合国的陈述,北京警方在她举报地方官员后绑架并殴打她,致其脑震荡及多处损伤。2015年7月:709大抓捕开始,她担任王宇的辩护律师;8月7日收到天津市公安局河西分局通知,称王宇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被羁押、不准会见。此后当局警告其家人与她保持距离,否则面临严重后果。2016年7月:王宇获取保候审。2017年7月:王宇回到家中。
2017年10月9日(据其弟公开信,这一天是她的生日):她在沈阳回乡过节期间被沈阳市公安局和平分局带走,给弟弟发短信称被「带走」;无拘留文书出示,失踪三个星期。2017年10月31日:家人经非正式电话得知她被刑事拘留在沈阳市第一看守所,罪名「最可能」是寻衅滋事。2017年11月6日:家属律师会见被看守所拒绝。2017年11月9日至10日:律师首次获准会见,她投诉虐待(日期出入见核实说明)。2017年11月15日:检察机关批准逮捕(中国政府向联合国回复确认)。2017年11月30日:林其磊律师第二次会见,她讲述洗澡时被浇冷水后昏厥数小时无人救治一事。2017年12月:国际特赦组织连发紧急行动;欧盟驻华代表团声明点名关切。2017年12月12日:联合国任意拘留问题工作组就王全璋、江天勇、李昱函案致函中国政府。2018年1月10日:中国政府回复工作组,确认拘留与批捕日期并称其权利依法得到保障。2018年2月:据联合国特别程序来文,她开始绝食抗议药物拖延(美国国会记录作3月绝食并被强行灌食)。2018年3月:被起诉,罪名加控诈骗。2018年8月20日至24日:工作组第八十二届会议通过第62/2018号意见;10月12日文件发布,认定对她的拘留属任意拘留(第一、二、三类),要求立即释放并赔偿——中国政府未执行。2018年10月:庭前会议前后,她向律师讲述断药、冬季冷水洗澡、心理折磨等虐待,投诉后又被断水断药(中国人权捍卫者网络年度报告)。
2019年4月9日:原定开庭日期,提前三天被取消。2019年6月:庭审再次被取消(对话基金会记录)。2019年11月下旬:法院暗示认罪即可恢复执业,被她拒绝。2020年12月10日:法德人权与法治奖在国际人权日授予她,由王宇代领。2020年12月29日:欧盟发言人要求立即释放包括她在内的一批人权捍卫者。2021年:她多次被带到法官面前被敦促认罪,均拒绝。2021年10月20日:沈阳市和平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寻衅滋事、诈骗案;六国外交官与支持者被拦在门外,两名辩护律师只有一人能出庭,王宇的辩护请求被拒;庭后不宣判。2022年10月:她告诉律师膝伤严重、须拄双拐;其病历清单已达七种以上疾病。2022年11月:十余家国际律师与人权组织联名呼吁释放。2023年7月21日:联合国四位特别程序负责人联名致函(AL CHN 11/2023),质询虐待、健康与拖延。2023年10月25日:和平区法院宣判,寻衅滋事、诈骗两罪成立,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她表示上诉;其弟六年来首次在宣判日见到她,称她须由两名警察搀扶行走。2023年12月:对华援助协会授予她2023年林昭自由奖。2024年3月24日:获释(比各方按刑期推算的2024年4月预期早约两周,原因无公开记录)。2024年4月12日:前往北京看病被北京警方驱赶,离京返回沈阳。2024年:获709人权律师奖(二手记录)。2025年3月:保护卫士数据库更新本案条目,无其近况。2026年10月:无再次被拘留的公开记录;最新健康、住址与生活状况无公开记录。
核实说明
本页证据分级如下。一级来源:联合国任意拘留问题工作组第62/2018号意见全文(含中国政府2018年1月10日回复的官方口径,作为控方立场材料标注使用);联合国特别程序来文AL CHN 11/2023全文;德国外交部得主介绍;欧盟声明原文。二级来源:国际特赦组织的声明与紧急行动文件、人权观察参与的机构联名信、前线卫士通报、中国人权捍卫者网络的正式文章与年度报告、美国国会及行政当局中国委员会政治犯数据库、对话基金会囚犯更新。三级来源:自由亚洲电台、德国之声等媒体报道,《莽莽》杂志人物特写,对华援助协会通报,李永生公开信(家属一手陈述,涉及动机判断处已标注归属)。凡仅有单一来源链支持的说法,正文均已标注来源或未核。
已知分歧与纠正逐项说明。其一,也是对本站任务简报的纠正:简报称刑期为「八年」、罪名仅寻衅滋事。经核,国际特赦组织、律师为律师组织、对话基金会、中国人权捍卫者网络、自由亚洲电台一致记为2023年10月25日由沈阳市和平区人民法院以寻衅滋事罪与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简报数字与罪名均有误,正文已改正。其二,姓名用字:简报作「李玉函」,各主要来源(中国人权捍卫者网络、对话基金会、美国国会及行政当局中国委员会、《莽莽》)均作「李昱函」,本站以「李昱函」为准,拼音Li Yuhan与英文来源一致。其三,出生年份:1949年(《莽莽》特写、2022年后多数来源的「七十多岁」口径、中国人权捍卫者网络2024年回顾的「75岁」)与1957年(工作组意见所载来文材料、德国外交部介绍、自由亚洲电台2021年「64岁」报道、国际特赦组织2017年「六十岁」表述)两种记载相差八年,无权威证件可核,本页并列处理、不予定谳;与之相连的推论是,中国人权捍卫者网络2022年文章称她为「65岁的律师」,与该组织自己2024年「75岁」的口径互相冲突,至少一处有误,本页只引用其疾病清单、不引用其年龄数字。其四,首次律师会见日期:工作组意见作11月9日,国际特赦组织紧急行动文件作11月10日与11月30日两次会见,本页作「11月9日至10日之间首次会见」处理。其五,绝食时间:联合国特别程序来文作2018年2月,美国国会及行政当局中国委员会记录作2018年3月并记有强行灌食,本页并列。其六,诈骗罪加控时点:对话基金会作2018年3月起诉时加控,律师为律师组织2023年回顾称2017年11月15日已被控两罪——后者与批捕程序及多源记录不符,本页从对话基金会之说并在此标注。其七,开庭日期:中、美三源(中国人权捍卫者网络、美国国会委员会、对华援助协会)作2021年10月20日,律师为律师组织2023年短文作10月27日,本页从10月20日,异说标注未核。其八,弟弟姓名:前线卫士2017年通报作「李文生」,其余来源及其本人公开信均作「李永生」,本页从李永生。其九,获释日期:宣判后各方按刑期推算预期2024年4月,中国人权捍卫者网络与China Change记实际获释为2024年3月24日,自由亚洲电台3月25日的报道与之相符,本页从3月24日,并标注与刑期推算之间约两周的未解差额。其十,上诉:她宣判时公开表示上诉,但上诉状是否递交、二审有无裁定,无任何公开记录,本页不写「上诉被驳回」之类无源结论。其十一,「被骗往和平分局」一节仅见于其弟公开信,属家属单方说法,正文已标注未核。其十二,她早年为儿子维权遭绑架一节仅见于《莽莽》特写,单一来源,正文已标注未核。此外,判决书、起诉书、庭审笔录全文均无公开记录,两项罪名的具体指控事实与各自量刑:无公开记录;本站拒绝以罪名通常量刑反推填充。
来源
联合国任意拘留问题工作组第62/2018号意见(A/HRC/WGAD/2018/62,2018年10月12日)全文,含中国政府2018年1月10日回复;联合国特别程序来文AL CHN 11/2023(2023年7月21日,人权捍卫者处境特别报告员、任意拘留问题工作组、健康权特别报告员、法官和律师独立性特别报告员联名);国际特赦组织2023年10月26日声明《China: After six years deprived of liberty, lawyer finally sentenced》及2017年紧急行动文件《Detained Rights Lawyer Further Ill-Treated》;前线卫士2017年11月7日李昱函案件通报;中国人权捍卫者网络2022年4月、2022年10月文章,2018年度人权捍卫者报告李昱函条,及与China Change合刊的《709九周年回顾》(2024年7月1日);美国国会及行政当局中国委员会政治犯数据库记录2017-00361及2019年年度报告;对话基金会《Prisoner Updates 2021 #4》《Prisoner Updates 2023 #11》;人权观察等机构2022年3月致欧盟—中国峰会联名信;律师为律师组织2023年10月通报及2022年11月联名声明;德国外交部2020年法德人权与法治奖得主介绍;欧盟驻华代表团2017年12月声明、欧盟发言人2020年12月29日声明;自由亚洲电台2021年1月、2023年10月、2024年3月及4月报道;对华援助协会2023年林昭自由奖公告;《莽莽》杂志李昱函人物特写(2023年11月20日);李永生公开信(光传媒转刊);中国人权HRIC《709编年》;保护卫士被关押人权捍卫者数据库李昱函条目(2025年3月更新)。
本站点评
李昱函案最刺眼的数字不是六年六个月,而是顺序:先关六年,再判六年六个月。2017年抓人时只有一条最高刑五年的寻衅滋事,关到第二年加上一条诈骗,开庭拖到第四年,宣判拖到第六年——等判决终于落下,刑期只比已经关押的时间多出半年。这不是司法迟缓,这是用羁押本身完成惩罚,再用判决给已经发生的惩罚补一张收据。她不认罪,案子就不往前走;案子不往前走,人就出不来;医疗申请被拒的理由被明确记录为拒绝认罪。在这套逻辑里,法庭的功能从来不是判断她有没有罪,而是等她熬不住。一个七十多岁、患有冠心病的人被要求在「认罪」和「继续被关」之间二选一,她选了后者,选了六年。
本案的第二根线,是办案机关与她的私人恩怨结构。带走她的是和平区公安——她常年上访控告的对象;审她的法院与这家公安同属一区;她的当事人是709案中第一个被抓的律师,而当局早在她被抓两年前就警告她的家人与她切割。她代理的案件里没有一起暴力行为,她的「罪行」清单翻到底,是辩护、申诉、控告和不肯闭嘴。联合国工作组在2018年就写明了结论:任意拘留,第一、二、三类俱全,要求立即释放。这个结论被完整地、无下文地搁置了五年半。所以本站把本案连同出生年份的八年之争、获释日期的两周之差一并逐项写明:当一个国家的法院连判决书都不公开时,档案的严谨就是外界手里唯一剩下的东西——连她的年龄都要靠两套互相打架的来源拼凑,这个事实本身,就是对这场关押最准确的注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