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1案 | 卡玛桑珠Case 111 | Karma Samdrup
他是藏族文物收藏家,人称「天珠王」,创办三江源环保组织守护长江、黄河、澜沧江源头,2006年被中央电视台评为年度慈善人物。2009年8月,他的兄长仁青桑珠与弟弟奇美南加举报昌都当地官员非法猎杀珍稀野生动物后被抓——仁青后以煽动分裂国家罪判刑五年,奇美未经审判被劳教二十一个月。卡玛桑珠为两弟奔走,2010年1月3日在成都被带走,罪名是1998年一桩早已搁置、说法互异的楼兰盗墓旧案。2010年6月22日至24日焉耆县法院开庭,他当庭系统指控刑讯——殴打、指使同监者殴打、数日不让睡觉、服药致眼耳出血;公诉人匡颖否认施暴;法院以盗掘古墓葬罪判他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罚金一万元(焉刑初〔2010〕第61号,本站已逐项核对判决书)。上诉7月7日即被巴州中院驳回,其律师浦志强迟至8月2日才得知。被带走日期另有1月7日一说——那是判决书记载的刑拘起算日,与1月3日实际带走分属两个层面,本站并列存档、永不合并。他已于2024年11月18日前后刑满获释,出狱照片中需两人搀扶、不能独立行走;剥夺政治权利五年自获释起算;获释后状况无公开记录。He was a Tibetan collector of antiquities — the 'King of Heavenly Beads' — who founded the Three Rivers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Group to guard the headwaters of the Yangtze, the Yellow River and the Mekong, and whom China Central Television named Philanthropist of the Year in 2006. In August 2009 his elder brother Rinchen Samdrup and younger brother Chime Namgyal reported local officials in Chamdo for illegally hunting endangered wildlife — and were taken: Rinchen was later sentenced to five years for inciting separatism, Chime to twenty-one months of re-education through labour with no trial at all. Karma Samdrup lobbied for them, and on 3 January 2010 he was taken in Chengdu, on a charge resurrected from 1998 — an already-dormant Loulan tomb case whose 'dropping' is described three different ways in the sources. At his trial in Yanqi County, Xinjiang, on 22–24 June 2010, he alleged systematic torture in open court — beatings, beatings by fellow detainees on police orders, days of sleep deprivation, and drugging that made his eyes and ears bleed; prosecutor Kuang Ying denied any violence; the court sentenced him to fifteen years for excavating and robbing ancient tombs, five years' deprivation of political rights and a RMB 10,000 fine (Yan Crim. Init. (2010) No. 61, read and checked item by item for this page). His appeal was rejected on 7 July 2010; his lawyer Pu Zhiqiang learned of it only on 2 August. A second detention date, 7 January, also circulates — it is the criminal-detention start date recorded in the verdict, a different layer from the 3 January taking, and this page archives both side by side and merges neither. He was released on completion of sentence on or about 18 November 2024; the release photograph shows him supported by two men, unable to walk unaided. The five years' deprivation of political rights runs from his release, and of his life since there is no public record.
先把名字与日期写对:一个人的四种拼写、两个「被带走日期」
档案的第一课仍是人名。本案当事人的名字,在藏、中、英三种文字里转写极多:藏文作 ཀརྨ་བསམ་གྲུབ།;中文最通行的写法是「嘎玛桑珠」,本站标题所用「卡玛桑珠」是另一种常见音译;2010年焉耆判决书的英文转写作 Karma Samdrub;英文媒体与人权组织多作 Karma Samdrup;自由西藏等机构又作 Karma Samdup。人权观察2010年6月的声明还记下他的另一个中文署名形式「如凯·嘎玛桑珠」(Rukai Gamasangzhu)。同一个人,四五副面孔。本站的做法与本站一贯纪律相同:页名从任务用字「卡玛桑珠」,正文首现处各写法并列,此后统一用「卡玛桑珠」行文;弟弟的名字同理——「奇美南加」在英文来源中同时写作 Chime Namgyal 与 Jigme Namgyal,人权观察写作 Chime (Jigme) Namgyal,本站并列存档,按同一人处理并注明异写,不让检索者以为是两个人。
第二课是日期,本案有一处必须当着读者拆开的冲突:他到底哪一天被带走?流亡藏人行政中央(达兰萨拉)2024年11月的获释报道、人权观察2010年6月10日声明、自由亚洲电台同期报道,三家一致:2010年1月3日,他在成都被带走。而国际声援西藏运动(ICT)2024年11月的获释通报写的是「他最初于2010年1月7日被拘留」。若只看这两组文本,似乎必有一错。但本站取得了焉耆法院判决书英译全文,冲突在判决书里找到了落点:判决书记载,2010年1月7日,他「再次被若羌县公安局以涉嫌倒卖文物刑事拘留」,2月8日被逮捕,刑期亦明文「自2010年1月7日起至2024年11月19日止」。也就是说,1月7日是判决书采用的正式刑事拘留起算日,ICT的获释通报显然沿用了判决书的口径;而1月3日是家人、律师与同期报道共同记录的、他在成都被实际带走的日期。1月3日到1月7日之间这四天——他在哪里、由谁控制、何时被移交新疆警方——没有任何公开文本交代,本站原样画出这段空缺:两说并列,分层标注,永不合并成一个含糊的「1月初」。这是本案的第一处「冲突即档案」,后文核实说明将集中复述这一处置。
第三课是出生日期。判决书载:1968年5月8日。这一日期与各家报道的年龄互相咬合:2010年6月判刑时四十二岁,2024年11月获释时五十六岁,藏人行政中央与自由西藏的报道均作五十六岁。个别二手网页(如 Prabook)作1968年3月8日,与判决书冲突,本站以判决书为准,3月8日说仅在核实说明中作为被标注的异说存档。另须预先声明一条本站的保护纪律:判决书载有他的身份证号码与成都市住址门牌——身份证号本站绝不转载,住址只记至武侯区一级。档案要钉住的是国家对他做了什么,不是一个普通人十五年前的门牌号。
贡觉走出的收藏家:天珠、天珠王,与八千件藏品
卡玛桑珠1968年生于西藏昌都贡觉县的藏族家庭(判决书作贡觉县香皮乡东村;自由西藏作贡觉县三岩一带松帕村、桑佩乡——藏汉地名转写分歧,本站并列,见核实说明)。贡觉地处横断山深处、金沙江上游,是康区的一部分。他的青少年时代细节,公开来源中只有文学性记录:环保记者刘建强以他为主人公的畅销书《天珠——藏人传奇》(以下简称《天珠》)记述了这个家族几代人的故事,包括其祖父在寺庙被拆的年代秘密保护经书与寺产的往事——本站对书中家族史部分按「刘建强的文学化纪实」定级引用,不把其中的场景描写当作逐字史实,但「收藏源于家族护教护文传统」这一条主线,有他本人对刘建强的讲述支撑(「我收藏抢救藏族文化,就是受他的影响」,指其祖父),本站按归属采用。
他成年后的生计,是藏族文物与艺术品的收藏与经营。量级有据可查:《天珠》记述,他自十几年前起收藏,藏品约八千件,平均一天近两件,「做生意赚的钱几乎全耗入其中」;人权观察称他是「中国最大的私人藏族文物收藏者之一」,并以藏族艺术品交易为业。他尤以天珠收藏闻名,圈内人称「天珠王」(ICT报道用语)。判决书对他的身份登记朴素得多:「小学文化程度,个体工商户」,住所登记在成都武侯区——一个贡觉农民的儿子,靠收藏与交易在成都安家,成为藏区最有名的收藏家之一,这是理解本案的起点:他不是职业异见者,不写政论,不组织抗争;他的公共身份只有两个,收藏家与慈善家。连指控他的判决书,也没有给他安上任何政治罪名——给他十五年的,是一个1998年的文物罪名。这一结构——政治上无可挑剔的人、十二年前的旧案、最重的量刑——正是本案要逐层拆开的东西。
收藏家的身份还有另一面:护持文化。他收藏的动机自述(见上引)是抢救藏族文化遗产;他的环保投入(见下节)与文化收藏在他的人生里是同一条线:把高原的东西——河流、野生动物、经书、老物件——留下来。这个自述是否纯粹,外人无从验证,本站只记录两点可验证的事实:其一,他的收藏规模与专业声誉有刘建强的专书、人权组织的个案档案、ICT的报道多源支撑;其二,国家给他的荣誉(下节)恰恰发给了这条人生线索——2006年把他评为年度慈善人物的,是中央电视台。四年后把他送进监狱十五年的,是新疆的一家县级法院。荣誉与判决书并排放在这一页里,中间只隔四年。
三江源:长江、黄河、澜沧江源头的守护者,与2006年的央视奖杯
他的第二个身份,是环保组织的创办人。他创办并出资支持三江源环保组织(英文通称 Three Rivers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Group,中文或作青海三江源环保组织、三江环保协会),致力于保护三江源地区——长江、黄河与澜沧江(出境后称湄公河)的发源地。这片高原湿地是亚洲多条大河共同的源头,生态分量无需本站渲染;需要钉住的是组织与荣誉的记录:该组织获得过「地球奖」(Earth Prize,由香港地球之友与福特汽车公司共同管理)等多项奖励,并获得李连杰创办的壹基金一百万元人民币「典范工程」资助(多家来源一致:ICT、人权观察、国际特赦的个案文本均有记录)。2006年,中央电视台将他评为年度慈善人物,理由是「创造人与自然的和谐」(国际特赦组织2010年7月声明与英文维基条目共同记录,英文作 Philanthropist of the Year)。一个藏族商人,用做生意赚的钱养一个民间环保组织,护三条大河的源头,被国家电视台请上年度人物的领奖台——这是2010年之前,体制对卡玛桑珠的全部公开评价。
同一时期,他的两位弟弟在家乡昌都做着更基层的同类工作。仁青桑珠与奇美南加在贡觉一带组织村民植树、捡拾垃圾、巡护山林,并办有志愿环保组织(英文报道名称不一:ICT作 Achung Senge Namgyal Voluntary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Association,另有「康区安琼森格南宗志愿环保协会」「雪域大河环保协会」等译名,本站并列存档,按同一组织脉络处理)。仁青桑珠的组织获得过福特汽车环保奖(中国)一类奖项;《人民日报》与《北京青年报》曾刊文表彰仁青桑珠的环保事迹——ICT特别记下了一个刺眼的时间细节:这些表彰文章刊出时,仁青桑珠本人已经被关押数月。刘建强的《天珠》同样以仁青桑珠为重要人物,该书由西藏自治区政府自己的印刷系统在拉萨出版。把三兄弟在2009年之前的公开形象合观:大哥是央视年度慈善人物,二弟被党报表彰,小弟弟跟着植树巡山;他们的组织拿过福特的奖、壹基金的钱。三个人,没有任何一人有公开批评政府、参与抗争的记录——ICT在2010年6月的报告中特别强调:本案与以往藏人政治案件不同,三兄弟「没有任何政治活动、甚至没有任何反对矿山或企业的证据」。他们后来获罪,不是因为他们反对了谁,而是因为他们举报了谁。这是下一节的事。
2009年8月:举报官员盗猎,换来全家被抓
转折发生在昌都。仁青桑珠与奇美南加的环保组织在巡护中发现并举报当地官员与警察非法猎杀受保护的珍稀野生动物(多源一致:人权观察、国际特赦、ICT均作「exposing local officials' illegal hunting of endangered wildlife」,ICT更具体作「指控一名昌都警务负责人猎杀受保护动物」)。举报的对象不是外人,是本地有实权的人。2009年8月7日(ICT报道日期;其他来源多作2009年8月),仁青桑珠与奇美南加从昌都家中被带走(ICT作「在家中被带走」)。仁青桑珠此后被关押在昌都看守所,近一年未经审判;家属上月去问,法院一会儿说案子已送拉萨,一会儿拉萨法院说从未收到——其北京律师夏军专程赴拉萨询问,得到的是同样的推诿(ICT据藏、中消息来源记录)。
抓捕当日的家族场景,ICT记录了一条必须按归属与等级写明的细节:卡玛桑珠七十多岁的母亲,在昌都地区一名叫陈越(Chen Yue,音译)的党委官员带领警察上门抓走仁青、奇美兄弟时,被警察殴打至昏迷。此节出自ICT 2010年6月的报道、经国际特赦2010年7月2日声明转述,本站无第二独立信源、无影像、无医疗记录可核,定级为「ICT单一机构报道、特赦转述」,正文按此归属行文——记录它,是因为它后来成为国际记录的一部分;标明等级,是因为档案不能把转述写成目击。本站对墙内普通人(尤其是老人)的保护原则同样适用:除ICT已公开的上述内容外,本站不展开其母的其他任何信息。
此后半年,这个家族以肉眼可见的速度被逐个收网。堂弟索南曲培因组织乡亲于2009年12月赴北京上访、为仁青与奇美鸣冤,被处劳动教养一年半(ICT、国际特赦共同记录)。约二十名贡觉乡亲在赴京上访后被带回昌都,关押、审讯四十天,ICT称其间遭受酷刑(ICT报道、特赦声明转述,定级同上)。卡玛桑珠本人则在这一时期为两弟奔走:探视被关押的弟弟、请律师、向有关部门申诉呼吁。用后来《纽约时报》的概括(经藏人行政中央2010年9月联合国人权理事会发言转引):「为弟弟们挺身而出,显然惹怒了一些有权势的人。」2010年1月3日,轮到他自己。至于他在探视时看到的奇美南加的状况,有流亡媒体转述他说过弟弟被酷刑折磨得「可能活不了多久」——此语出自单一流亡来源转述,本站按转述级记录,不作确证(见核实说明)。与此同时必须钉住另一条同期记录:奇美南加在劳动教养期间健康急剧恶化,2010年6月中旬被送医,据当地藏人消息来源,他当时不能自己行走、不能自己进食,看守人员担心他死在关押中(ICT 2010年6月报道)。也就是说,到2010年6月卡玛桑珠开庭时,这个家的账本是:母亲被打昏(据ICT)、两个弟弟一关一押、一个堂弟劳教、二十名乡亲被审讯,而他本人即将在法庭上讲述自己六个月里经历了什么。
两位弟弟的下场:五年、二十一个月,与一纸劳教决定书
先把两位弟弟的案件钉完,因为卡玛桑珠案的因果链从他们开始。仁青桑珠,时年四十四岁(ICT报道)。被关押近一年后,他于2010年7月3日在昌都受审并当场获刑:煽动分裂国家罪,有期徒刑五年,另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剥夺政治权利一项见《纽约时报》2014年报道)。据其律师夏军对英国《泰晤士报》的说明,控方的核心证据,是其环保组织网站上贴出的一篇提及达赖喇嘛获诺贝尔和平奖的文章;仁青桑珠称文章是别人贴的(国际特赦声明记录了这一辩解)。审判的仓促程度,国际特赦的用词是「走过场式的审判」(cursory trial)。请注意罪名结构的对照:举报官员盗猎的人,被定的罪是「煽动分裂国家」;而把「分裂」二字坐实的,是一篇别人贴上网站的文章。仁青桑珠服刑于拉萨(自由亚洲电台报道作拉萨一所监狱),2014年8月8日(星期五)刑满获释——刑期自2009年8月被羁押起算,正好五年;《纽约时报》2014年8月13日、ICT同月简报、自由亚洲电台报道三方互证,本站按多源已核记录。获释后他的状况,无公开记录,本站不补写。
奇美南加的处置更能说明那套机器的另一副面孔:他没有经过任何刑事审判。昌都地区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以行政决定直接处以劳动教养一年九个月(二十一个月),名义是「危害国家安全/扰乱社会稳定」。ICT取得了该劳教决定书并译出其理由,本站转述其要点:他「协助、配合其兄仁青桑珠,非法汇编三张关于昌都地区生态、环境、自然资源与宗教的光盘资料;非法持有境外达赖集团的反动宣传品;为非法出版物《禁山禁猎》提供照片与材料」(引文为ICT英译的转译,长度在本站引用上限内)。也就是说,构成「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清单是:拍生态影像、编光盘、给一本讲禁猎的书提供照片。ICT记下他的到期日:扣除先行拘留三十天后,应于2011年7月13日获释;他的实际获释日期与获释时健康状况,无公开记录。另有报道称他本人有残疾(Index on Censorship、《经济学人》转述均有此说),本站按报道级记录。他在劳教期间被送医、不能自理行走进食一节,已见上文。劳教制度本身已于2013年被废止——但废止发生在他服完之后,对他和索南曲培(一年半)而言,制度废止不追溯、不纠正、无赔偿的公开记录。
把三兄弟的处置并排:哥哥,盗掘古墓葬,十五年;二弟,煽动分裂国家,五年;小弟,无审判,劳教二十一个月。再加上堂弟索南曲培劳教一年半、堂弟仁青多吉2010年3月被抓(详见下文)、母亲被打(据ICT)、二十名乡亲被关押审讯四十天(据ICT)——2010年9月,受威胁民族协会(Society for Threatened Peoples)在联合国人权理事会第十五届会议上发言称:一年之内,卡玛桑珠的六名家人被逮捕、判刑并据报遭受酷刑,其中四人在劳动教养、两人下落不明(藏人行政中央通讯记录了这次发言,本站按其发言内容归属引用)。一个环保家庭,在一年里被三种不同的法律工具——刑事重判、国家安全罪名、行政劳教——分头处理完毕。理解卡玛桑珠的十五年,必须先看清这不是他一个人的案子,而是一个家族的连环案;他的十五年,是这串处置里最重的一环,也是因果上最清楚的一环:他是为弟弟们说话的那个人。
1998年:楼兰、八万四千元、一张彩绘棺板,与一份搁置十二年的案卷
给他十五年的那桩「旧案」,必须按双方版本分开写,因为本站手里有控方的完整文本(判决书),也有辩方的完整立场(律师的公开说明),而两者的距离正是本案的核心。先写程序事实,这一部分全部出自2010年判决书对1998年程序的自述,各方无争议:1998年3月18日,他被巴音郭楞州公安局以涉嫌倒卖文物刑事拘留;4月29日取保候审;11月30日再次被刑事拘留;12月7日再次取保候审;1999年12月6日解除取保候审。此后十二年,没有起诉、没有审判、没有公开的撤销决定——案卷就这样躺在新疆警方的档案里,直到2010年被重新取出。判决书的这一段自述,与辩方「当年已撤销」的说法之间,存在一处必须标明的落差:判决书只记载了取保与解除取保,没有记载任何撤销案件或不起诉的决定文书。
辩方与同期报道对「1998年为何了结」给出过三种说法,本站逐说存档。其一,人权观察2010年6月声明:指控当年被警方撤销,因为他出示了政府颁发的文物交易许可证(「charges had been dropped by the police at the time after Karma Samdrup showed that he had a government license to trade in cultural relics」)。其二,自由亚洲电台2010年6月24日报道引律师浦志强:对他的指控「经新疆高级法院命令撤销」(dropped by order of Xinjiang's Supreme Court——按中国法院体系应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本站照原报道转述并注明)。其三,浦志强对路透社(2010年6月1日,ICT转引):「当时新疆警方已经作出了认定卡玛桑珠无罪的决定」,盗墓者本人已经受到了惩罚。三种说法的共同点是:1998至1999年间,办案一方作出过对他有利的处置,他此后十二年自由地经营、收藏、办环保组织、领央视的奖,没有任何机关认为他是一个在逃的盗墓主犯。三种说法的分歧在处置的主体与形式(警方撤销/高院命令/警方认定无罪),且没有任何一方拿出过当年的决定文书原件。本站的处置:以判决书自述的程序节点(两拘两保、1999年12月解除取保)为已核骨架,三种「撤销」说法并列存档、标注出处,不合并、不择一。十二年里国家没有追诉,这一点本身就是事实;当年那份有利处置的纸面何在,是本案的第二处空缺。
再写控方对1998年事实的指控版本,全部归属判决书,本站只转述、不断言其真:1998年2月初,阿不力孜·克热木、梁志刚、库尔班·贾马尔等六人(均已判刑)到若羌县罗布泊北岸楼兰古城遗址盗掘古墓,从98L·M墓葬棺内盗走毡毯、枕头、鞋等物,带回乌鲁木齐。2月中旬,阿不力孜联系卡玛桑珠出售赃物,请他到家中看「货」;卡玛桑珠看货后以八万四千元买下毡毯、刺绣枕头、鞋等数件。交谈中他得知墓中还有彩绘棺木与干尸,「表示愿意购买」,并「教唆」阿不力孜再去盗掘棺木、嘱咐锯棺板时不要损坏图案、要包装好。3月初,阿不力孜伙同他人返回遗址,掘出彩绘木棺,弃置干尸,盗走女棉袍、棉裤、袜、覆面布、漆盒、漆盘等物,并按要求锯下棺板以海绵包裹;返程遇自治区文物局巡查人员,遂将棺木等藏于红柳丛中逃逸。经鉴定,被盗女棉袍、丝衣、棉裤、棉袜为国家一级文物,彩绘木棺与堆花毯为二级文物。控方据此认为:他以高价利诱、教授方法,教唆他人盗掘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古墓,系主犯,应以盗掘古墓葬罪论处。支撑这一版本的,主要是阿不力孜本人、梁志刚、安启邦的证言,以及一名与他同监室者努尔·麦麦提(Nur Memet)的证言——判决书明文记载此人「与卡玛桑珠同监室」,其证言称卡玛桑珠曾要求他「串供」。本站把这一处钉在这里:一名同监室在押人员的证言,被用作指控「教唆」的证据链一环。
辩方版本同样完整记录。卡玛桑珠在法庭上否认指控:起诉书指控与事实不符,「教唆」之说无证据支持,他的庭前供述系刑讯逼供、胁迫所得。浦志强、李慧卿两位律师的辩护意见(判决书原文转述):控方证据不能证明其行为构成盗掘古墓葬罪;阿不力孜、努尔·麦麦提等证人证言不合法;其庭前供述系刑讯取得、不得作为定案依据;其他证据亦不能证明有罪;应宣告无罪。浦志强另对媒体说明了他的事实立场:卡玛桑珠是出于收藏兴趣买下那些物品,当时并不知道它们是盗墓赃物;他持有政府颁发的文物交易许可证(路透社/人权观察报道)。对判决结果,他的评价被多家媒体逐字记录,本站只引最短的一句(在引用上限内):「他是无罪的。他们没有提供任何证据。」(Reuters, 25 June 2010)控辩两造的距离,到此已经清楚:控方说他出八万四千元买赃、又出高价订购了一口棺材;辩方说他持证经营、不知是赃物、供述是打出来的。法院采信了哪一边、用什么理由处理刑讯抗辩,判决书有明文,见下文判决书一节——本站不在此处抢先下结论,只把两造版本并置钉牢。
2010年1月3日:成都被带走;1月7日:判决书开始计时的日子
2010年1月3日,卡玛桑珠在成都被带走(藏人行政中央、人权观察、自由亚洲电台一致;人权观察具体作「在成都被捕」)。他当时正在为两弟的案件奔走——探视、请托、呼吁,探视过被关押的弟弟之后不久被带走,是多家报道共同的叙事顺序(自由西藏作「探视入狱的弟弟们之后」)。数日之后,警方才通知他的妻子郑嘎(Zhenga,人权观察用名;亦即多拉措,异写见人物栏):他因1998年新疆焉耆一带的盗墓指控被拘留(人权观察声明原文称警方告以「焉耆县」抢劫古墓指控;个别转述把焉耆误写作「焉耆/Yanji」,本站按焉耆为准并在此标注转述链中的地名讹误,免得后来者去地图上找一个不存在的「延吉县」)。请读者注意这个通知的构造:一个住在成都的藏族收藏家,为昌都的弟弟们奔走,被新疆警方以十二年前的旧案带走——三地分属四川、西藏、新疆三个省区。指控的发生地在新疆,于是人被移往新疆;但观察家们当时就指出,推动这桩旧案复活的利益,恐怕在西藏一侧(ICT转述「知情观察者」的判断:案件虽在新疆审理,幕后推动者被认为是西藏自治区当局,因为三兄弟的环保工作触动的是昌都地方官员的利益——本站按ICT转述的观察意见定级,不作本站断言)。
1月3日至1月7日这四天,是本案第三处空缺(前两处见前文:当年有利处置的文书、日期分层本身)。判决书说他1月7日被若羌县公安局刑事拘留、羁押于焉耆回族自治县看守所,2月8日被逮捕。成都到焉耆两千多公里,这四天他在哪里度过、是否在成都先被控制、移交手续如何,公开记录一片空白。本站只记录两个锚点与中间的空缺:1月3日成都被带走(多源同期报道),1月7日若羌县公安局刑拘(判决书)。ICT2024年获释通报采用1月7日,正是采用了判决书的起算口径;藏人行政中央2024年通报采用1月3日,采用的是实际带走口径。两家机构都没有错——它们引用的是两个不同层面的日期。错的是把两个日期搅成一个、或者挑一个删掉另一个的转述方式。本站页首时间栏与本站点评的处置与此一致:并列、分层、标源。
被带走之后,是整整六个月的与世隔绝。人权观察2010年6月10日声明逐项记录了程序账:他被带走后六个多月里,被拒绝会见任何人,包括他的律师与妻子;辩护律师直到开庭前夜的5月31日才第一次获准会见他,会见仅三十分钟,且有警察在场监视,律师说他当时精神状态很差,连是否遭受虐待都来不及问。法院5月27日才通知北京华一律师事务所:6月1日开庭——从通知到开庭,只有五天准备时间;律所书面申请延期被拒。法院拒绝让律师复印控方七十页案卷,只许「摘抄节录」。庭审先定在6月1日,又在最后一刻无说明地推迟(人权观察6月10日声明时新庭期未定;实际于6月22日开庭)。他的妻子后来在博客里写下的庭审见闻(见下文)还显示:庭上证据与翻译的出示「没完没了」,辩方提出的程序异议被审判方以「与本案无关」「已经澄清」挡回。把这一串钉在一起看:六个月不见律师、五天备审期、七十页卷宗不许复印、三十分钟警察在场的会见——这些不是本站的形容词,是人权观察逐项列明、并定性为「严重且反复违反中国自身刑事诉讼法」的清单。本案后来的十五年刑期,就是在这样的备审条件下判出来的。
2010年6月22日至24日,焉耆县法院:他在法庭上讲述的六个月
庭审于2010年6月22日在新疆焉耆回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开庭,6月24日宣判,历时三天(自由亚洲电台、ICT、美联社共同记录;个别报道将宣判记为6月25日,系时差与发稿日之别——判决书落款与宣判均为6月24日,路透社25日的报道是「周四宣判、周五发稿」,本站以6月24日为准,25日说作为报道日期差异存档)。出庭者据判决书:公诉人匡颖、杨朝宏;被告人卡玛桑珠;辩护人浦志强、李慧卿;翻译布嘎多、九美次仁。合议庭审判长郭廷志,法官马增华、谢忠诚。他走进法庭时的样子,先由他的妻子与律师说给世界听:美联社6月22日报道,他的妻子与律师说他看起来「憔悴、萎缩」(gaunt and shrunken);妻子郑嘎措毛对美联社说:「要不是听见他的声音,我根本认不出他。」自由亚洲电台引浦志强:巴州公安局刑讯逼供、逼取口供,他从九十多公斤瘦到只剩七十公斤上下(体重数字各报道折算不一,RFA作「瘦了二十公斤」,本站按RFA口径并注明),且在看守所里连吃饭喝水都要打欠条——按其妻博客的记录,欠条已累积到六十六万元人民币。这一节的每一个数字都带着出处,因为庭审现场没有独立观察员,这些数字只能以「其妻与其律师对媒体的讲述」这一等级进入档案。
法庭陈述的核心,是他对刑讯的系统指控。综合人权观察6月23日声明、ICT报道与其妻博客,本站逐项转述如下(全部归属为「他在法庭上的陈述,经其律师、妻子与人权组织转述」):数月讯问期间,警察反复殴打他;警察指使同监室在押人员殴打他(其妻博客作「组织同监者围殴以逼供」);连续数日不让他睡觉;给他服用一种使他眼睛与耳朵出血的药物——目的都是逼他认罪。其妻博客《祈祷》(2010年6月下旬发表于搜狐博客,高峰净土网站英译)还记下了庭上的两个瞬间:他陈述时停顿了一下,说「今天我的朋友和亲人都在这里,有很多话我大概不该说」;而他讲述的遭遇「超出了我们最坏的想象」——包括日夜不停的折磨、闻所未闻的刑具与药物、吃东西上厕所都要先写欠条、买来的食物先被人用脚踩过、无缘无故的殴打「多得数不清」;他说他已经做好了死的准备,并写了一封信交代后事;席间两位年长的翻译红了眼睛、失声痛哭。博客引文冗长,本站只转述、不整段搬运,守本站单篇引用上限。公诉人匡颖在庭上否认对他使用过暴力(美联社、路透社共同记录)。他最终没有签下认罪供述,当庭作无罪答辩(人权观察记录)。
这场庭审在国际记录里有一个特殊的定位,必须写明:2010年5月30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刚刚联合发布关于排除非法证据的新规,核心是刑讯、暴力、威胁取得的供述与证言无效,被告人有权对庭前供述的合法性提出挑战。新规发布不到一个月,焉耆的法庭上就出现了一个当庭逐项讲述刑讯、且其案件恰好完全依赖庭前供述与证人证言的被告人。人权观察6月23日的声明因此直接定性:本案是检验中国政府禁止刑讯承诺的「试金石案件」(test case),亚洲倡导主任索菲·理查森(Sophie Richardson)的表述被多家媒体引用。检验的结果,三天后见分晓。
判决书说了什么、没说什么:焉刑初〔2010〕第61号逐项读
本站取得了判决书英译全文(十页,浦志强曾在宣判当晚将判决书拍照上传——环球之声〔Global Voices〕2010年7月记录了这一传播细节),因此本节不做二手转述,直接读文本。判决书文号:焉刑初(2010)第61号;起诉书文号:焉检刑诉(2010)第62号,焉耆县人民检察院于2010年5月21日提起公诉。判决的认定部分,全盘采用了控方版本(见前文1998年一节的控方叙述):他以八万四千元购买六件被盗文物;得知墓中有彩绘棺木与干尸后,以高价利诱阿不力孜再去盗掘,并教授锯棺、包装的方法;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系主犯。法律依据:《刑法》第三百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盗掘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古墓葬)、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九条(教唆)、第五十五条、第五十六条(剥夺政治权利)、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罚金)。主文:盗掘古墓葬罪,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罚金一万元;刑期自2010年1月7日起至2024年11月19日止;罚金于判决生效次日起十日内缴清。审判长郭廷志、法官马增华、谢忠诚、书记员马岩(Ma Yan),落款2010年6月24日。十五年在该罪名的量刑结构里是什么位置,人权观察当年已指出:盗掘古墓葬罪的法定最高刑是死刑——一个建立在同监室证人证言与被指刑讯所得供述之上的「教唆」,换来了仅次于极刑梯次的重判。
判决书如何处理刑讯抗辩,是全篇最值得逐字读的一段,本站转述其要旨:对于辩方「被告人供述系刑讯取得、证人证言系非法取得、应予排除」的主张,法院经审查认为,公诉机关「已提供确实、充分的证据证明庭前取得言词证据的合法性」,故该辩护意见不成立;辩方「指控不能成立、应宣告无罪」的意见,亦不予采纳。换句话说,法院用一段话完成了三件事:承认审查过、认定控方证明了取证合法、不采纳排除申请——而判决书没有记载控方用以证明合法性的证据是什么:没有讯问录像的出示记录,没有体检记录的引述,没有对办案人员的询问笔录。就在三周前,五部门新规刚刚要求以非法方法取得的言词证据不得作为定案依据;焉耆法院的文本对新规只字未提。浦志强律师在庭上与庭后提出的程序问题——六个月不许会见、卷宗不许复印、会见受监视——判决书同样只字未提。档案读法是:这份判决书确立了事实(控方版本)、给出了刑期(十五年),但对本案真正的争点——供述是怎么来的——只给了一个没有过程的结论。本站把这一读法写在这里,并注明它是本站对判决文本的结构分析,不是任何一方的原话。
判决书还留下了两处小的文本痕迹,一并存档。其一,辩护意见转述段落中,辩护人一度被写作「浦志刚」(Pu Zhigang),与文首辩护人名单「浦志强」不一致,显系笔误或转写之误,本站标注存档、不据此生义。其二,判决书登记的被告人文化程度为「小学文化」,与他后来广为人知的收藏家、畅销书主人公、环保组织创办人形象之间的落差,本站只记录、不评论——那是登记栏的写法,不是本案的争点。与判决书同等重要的是它没有写的东西清单:没有记载他2010年1月3日在成都被带走一事(只记1月7日若羌刑拘);没有记载1998年案件当年获有利处置的任何文书(只记取保与解除取保);没有记载他创办环保组织、获央视表彰的经历(量刑时未见酌情情节的任何表述);没有任何关于其家庭与两弟案件的片言只字。一份十页的判决书,把一个人从三江源与天珠的世界里完全抽离,只留下1998年罗布泊北岸的一座古墓。这正是档案页要把人放回去的原因。
上诉:7月7日已被驳回,律师8月2日才知道
宣判当日,卡玛桑珠即表示不服、要上诉(自由亚洲电台引浦志强);按判决书载明的上诉期,他须在收到判决次日起十日内向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这一节的结果,本站在写作核查中找到了明确的公开记录,特此先纠正一种流传的含糊说法:本案的上诉不是「无下文」,而是有结果、且结果与程序都留下了记录——2010年8月2日,浦志强对美联社说,他当天才得知:中院已于7月7日驳回上诉。他说,中院从未回应他提交的上诉材料,也没有解释为何驳回;他对美联社的反问被多家媒体转引(本站只转述大意):这么着急,怕什么、掩盖什么?美联社记者当天致电该法院,电话无人接听(人权之家基金会〔Human Rights House Foundation〕2010年8月2日报道转述美联社)。从6月24日宣判、十日期限内递交上诉,到7月7日驳回,前后不到两周;从驳回,到辩护律师得知,中间又隔了近一个月,律师还是从别处得知的——判决书上写着的「不服本判决,可在十日内上诉」,在程序的另一端就是这样兑现的。上诉驳回意味着一审判决生效:十五年,刑期至2024年11月19日。此后十四年,他的名字从新闻里消失,只在机构的在押人员数据库里逐年滚动(见国际记录节)。
家人这一页:妻子多拉措的博客,与一个家族的连环处置
本案之所以能在十五年后被完整重建,一半靠判决书,另一半靠他的妻子。妻子多拉措(Dolkar Tso;中文转写作郑嘎措、郑嘎措毛;人权观察通知用名作 Zhenga,个别报道作 Dolma——同一人的不同转写,本站并列存档)。2010年6月庭审期间,她以实名博客与社交媒体近乎实时地记录案件:丈夫出庭时的形容、法庭上的刑讯陈述、律师的眼泪、证据出示的混乱。环球之声2010年7月21日的专题记录了这条传播链:浦志强在推特上同步庭审、宣判当晚拍照上传全部十页判决书;多拉措连续开设博客(第四个博客开于7月3日——仁青桑珠宣判的那天),前几个被关闭后重开。在2010年的中国互联网上,一个藏族女人为丈夫的案件做实时记录,本身即是记录的一部分:她的《祈祷》一文经高峰净土(High Peaks, Pure Earth)译成英文后,成为国际报道引用庭审细节的主要来源之一。本站对其博客内容的引用一律按「其妻子的第一人称记录」定级——她是当事人配偶、庭审在场者,她的记录等级高于机构转述,但仍是单方陈述,本站如此标注,不多不少。
堂弟仁青多吉一节,单独钉住。仁青多吉是僧人,会说汉语,1998年卡玛桑珠在新疆购买文物时曾为他担任翻译——这意味着他是1998年旧案的潜在证人。2010年3月,他被警察带走,先被带往新疆;据与当地有联系的藏人消息来源,他曾有脱逃之举,其后被当局转回西藏自治区;亲属在西藏的监狱与司法系统里遍寻不获(ICT 2010年6月报道)。国际特赦2010年7月声明的表述是:3月被捕,下落不明。此后他的下场——是否被判刑、关押何处、何时获释——本站在本次检索中未见公开记录:无公开记录。一个十二年前给堂兄当过翻译的人,在堂兄的旧案复活两个月后被带走、下落不明,而判决书里甚至没有出现他的名字。这条线索本站只能钉到这里。
把家族处置的总账再合一次(细节已分散见前文,此处只列结构):2009年8月,仁青、奇美被带走,母亲被打昏(据ICT);2009年12月,索南曲培组织赴京上访,其后劳教一年半;同期约二十名贡觉乡亲赴京上访后被带回昌都关押审讯四十天(据ICT);2010年1月,卡玛桑珠被带走;2010年3月,仁青多吉被带走、下落不明;2010年6月,卡玛十五年;2010年7月,仁青五年、奇美的劳教决定早已执行;2010年9月,受威胁民族协会在联合国人权理事会发言称该家族一年内六名成员被捕判刑、据报受酷刑(藏人行政中央通讯)。另有堂弟扎西多杰(Tashi Topgyal)一节:流亡媒体《熔化中的西藏》(Meltdown in Tibet)记其于7月5日(一说2010年7月)在拉萨被带走,当时他正为仁青的案件搜集信息——单一来源链,本站按「据报」定级存档,不与多源事实混列。这个家族没有一个人上过街、喊过口号。他们做过的事,按公开记录只有三件:种树、举报盗猎、上访。然后他们逐个消失在三种不同的法律程序里。家族一页写完,本页后面写国际记录——国际记录之所以存在,正是因为国内记录只剩下了判决书。
十四年:服刑地点的单链说法、健康的无公开记录,与数据库里的名字
2010年8月上诉被驳回之后,卡玛桑珠进入了长达十四年的公共沉默期。这一节必须先把证据的薄写在前面:关于他服刑的具体监狱,判决书与一审报道均未记载;十四年间,没有探视记录、减刑裁定、保外就医消息或书信内容进入任何公开来源。本站检索所及,唯一给出具体服刑地点的,是2024年11月获释报道:自由西藏与西藏观察称他自新疆沙雅监狱(Shayar Prison,位于阿克苏地区沙雅县)获释。本站定级:流亡媒体单链报道,与「新疆服刑」的大方向相容(判决与上诉均在新疆),但无第二个独立来源印证,本站按「据报服刑于沙雅监狱」行文,不作确证。他是否自始至终在同一监狱服刑、是否曾转监,无公开记录。
健康一项,公开记录只有首尾两点。首点在2010年:开庭时瘦脱了形(其妻、律师讲述,见前文),其弟奇美南加探视后转述的担忧(单源转述,已标级)。尾点在2024年:获释照片中他需要两个人搀扶才能行走,藏人行政中央称其患有腰背疾病、不能独立行走;自由西藏称其「在狱中健康状况很差」。中间十四年的健康状况——慢性病、就医、劳动强度——一字无公开记录。本站不作任何推断填充。此处还要排除一条检索噪音,以免后来者误并:美国国际宗教自由委员会(USCIRF)数据库中有一条藏文同名者条目,记一名「Karma Samdrub」2022年8月在拉萨因持有达赖喇嘛吊坠与画像被拘留——本案当事人当时正在新疆服刑,此条显系同名另一人,本站明确不合并、不引用,特此存档说明。档案工作中,同名误并与日期误并同等危险。
沉默期里,维持他名字在公共记录中存续的,是数据库与年度报告这一层:美国国会及行政当局中国委员会(CECC)政治犯数据库收录本案,记录号 2010-00198——这一编号经2024年11月获释报道(亚洲自由研究所转藏人行政中央稿)引述其数据库链接,本站按该引述采用。ICT自2010年起持续跟踪本案(其2024年获释通报自述「自一开始即倡导其获释并报道本案」),并在2023年2月中国接受联合国经社文权利委员会审议前,与洛约拉法学院联合提交材料,将他与安雅森格拉(Anya Sengdra)并列为因和平环保倡议与反腐被拘押的藏人环保捍卫者(ICT官网记录)。这一层的记录不产生新闻,但产生连续性:任何一年、任何人检索他的名字,都能找到一条未结案的在押记录。对服刑者家属而言,数据库里的那一行,就是国家沉默对面的全部回音。
2024年11月18日前后:刑满出狱,要两个人搀扶着走
判决书写明的刑期终点是2024年11月19日(自2010年1月7日起算、先行羁押折抵)。获释的实际日期,公开报道作「约11月18日」:藏人行政中央2024年11月的报道说,判决文件显示其刑期至11月19日,「有迹象表明他可能已于11月18日前后获释」;ICT转《西藏时报》消息称他「可能已于昨日获释,据信已回到家中」。流亡藏人媒体刊出的获释照片(《西藏时报》供图,藏人行政中央转载)里,他站在右二的位置,由两名男子搀扶着——藏人行政中央的图说与正文一致:他患腰背疾病,不能独立行走,需要人搀扶。获释时五十六岁。进去时四十二岁,央视年度慈善人物、八千件藏品的主人;出来时五十六岁,走路要两个人扶。中间的十五年,本页前面已经逐段钉过:六个月不见律师、三天的庭审、一份不提新规的判决书、一次他一个月后才知道结果的上诉、十四年无公开记录的服刑。
获释不等于自由到底。判决书的附加刑——剥夺政治权利五年——自获释之日起算(ICT 2024年通报明文),约至2029年11月。ICT按中国《刑法》逐项说明了这一附加刑的内容:选举权与被选举权,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在此期间均受限制。一个环保组织的创办人,出狱后的五年里连结社的权利都没有。本站对他获释后的状态只写到报道为止:据信已回到家中(ICT转述);此后2025年与2026年,本站本次检索未见任何关于他居所、健康恢复、是否公开露面或再从事环保、收藏活动的报道——无公开记录。若日后出现新的可核实消息,本页将按新证据更新本节,并保留更新痕迹。
国际记录逐年:从2010年6月的一纸声明,到2024年11月的获释通报
本案的国际记录密度,在2010年夏达到顶点,此后转为数据库与联合国场合的低频存续。本站逐年钉列如下,每年注明机构与性质。
2010年:6月10日,人权观察发表声明,要求撤销对卡玛桑珠的指控、释放其两弟,并逐项列出程序违法清单(六个月不许会见、五天备审期、卷宗不许复印、会见受监视),定性为「严重且反复违反中国自身刑事诉讼法」。6月23日,庭审第二天,人权观察再发声明,要求调查酷刑指控,并将本案定为检验五部门排除非法证据新规的试金石案件。6月下旬,ICT发表长篇报道《三兄弟令人担忧:消瘦的卡玛桑珠在酷刑后受审》,汇集其妻博客、母亲被打(据ICT)、二十名乡亲被审讯、仁青多吉下落不明等全部家族线索——本页家族一节的主要来源即出于此。7月2日,国际特赦组织发表声明《中国必须停止迫害获奖藏族环保家庭》,要求释放三兄弟,逐项记录仁青的五年、奇美的二十一个月劳教、索南曲培的一年半劳教与ICT关于母亲和乡亲的报道。9月15日,联合国人权理事会第十五届会议上,受威胁民族协会代表就本案发言,提及六名家人被捕判刑、酷刑与法院对刑讯陈述的漠视(藏人行政中央通讯)。同年,CECC政治犯数据库收录本案(记录号2010-00198)。此外还有一条技术性记录值得一提:环球之声7月21日专题记录了本案信息如何经多拉措的博客与浦志强的推特实时流出——这是2010年中国人权案件中少有的、传播链本身被完整记录下来的个案。
2011年:1月10日,人权观察在评估中国首份《国家人权行动计划》的报告中,将本案与重庆樊奇杭案并列为「承诺落空」的两例:警察继续刑讯、法院继续采信逼供所得。这一并列把卡玛案钉进了人权观察对华政策评估的正式文本。2014年:8月,仁青桑珠刑满获释,《纽约时报》、自由亚洲电台、ICT分别报道——报道回溯了三兄弟全案,这是沉默期里本案名字唯一一次重回主流媒体。2010年代其余年份,本案见于CECC年度报告与政治犯数据库的滚动收录、ICT与自由西藏的在押名单,本站未检得新的专题报道,如实记录为「名单层存续」。
2023年:2月,ICT与洛约拉法学院在联合国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委员会审议中国前提交联合材料,将卡玛桑珠与安雅森格拉并列为被拘押的藏人环保捍卫者,指出其因「和平环保倡议与反腐」被拘押(ICT官网)。这是获释前最后一份把他作为「在押者」点名的国际文件。2024年:11月,ICT与藏人行政中央先后发布获释通报,《西藏时报》刊出获释照片,自由西藏/西藏观察报道其自沙雅监狱获释(据报),亚洲自由研究所等机构转载,CECC数据库链接被再次引述。十四年的国际记录至此闭环:从要求释放的声明,到确认释放的通报。闭环之外没有下文——2025至2026年无新报道(见现状节)。
现状:人已经出来了,附加刑还在,记录停在出狱那张照片上
以2026年11月2日为核查时点,逐项写清。自由:已于2024年11月18日前后刑满获释(多家流亡藏人媒体与ICT、藏人行政中央报道一致;判决书刑期终点为2024年11月19日)。附加刑:剥夺政治权利五年自获释起算,约至2029年11月,期间权利受限范围见前文。居所:据ICT转述已回到家中,具体地点无公开记录,本站亦不探究。健康:获释时腰背患病、不能独立行走(藏人行政中央);此后恢复状况无公开记录。活动:获释后是否再从事收藏、环保或任何公开活动,无公开记录。两弟现状:仁青桑珠2014年8月8日获释,其后无公开记录;奇美南加劳教应于2011年7月13日到期,实际获释与健康状况无公开记录。堂弟仁青多吉:2010年3月被带走后下落不明,其后无公开记录。律师浦志强:其本人于2014年被捕、2015年获缓刑,此为题外背景,本站只记一句,不展开。本页将持续更新:获释后状态的任何可核实新消息出现时,本节按新证据改写。
时间线
1968年5月8日:卡玛桑珠生于西藏昌都贡觉县(判决书所载;个别二手网页作3月8日,本站不采用)。
其后至2000年代:以藏族文物收藏与交易为业,藏品约八千件,人称「天珠王」(刘建强《天珠》、ICT报道);创办三江源环保组织,保护长江、黄河、澜沧江源头。
2006年:被中央电视台评为年度慈善人物(国际特赦、维基条目共同记录);其组织获地球奖、壹基金一百万元「典范工程」资助等荣誉。其兄仁青桑珠在昌都的环保组织亦获福特汽车环保奖一类奖项,并被《人民日报》《北京青年报》刊文表彰(ICT记录,其中表彰文章刊出时仁青已被关押)。
1998年2月至3月:楼兰古城古墓被盗掘;卡玛桑珠以八万四千元向阿不力孜·克热木购入被盗文物数件(购入一节控辩无大争议;其是否「教唆」再掘、是否知赃,控辩对立,见正文)。1998年3月18日,他被巴音郭楞州公安局刑事拘留;4月29日取保;11月30日再拘;12月7日再取保;1999年,同案盗墓者经巴州中院判决(〔1999〕刑初字第4号,判决书引述);1999年12月6日,他被解除取保候审——此后十二年无起诉、无审判、无公开的撤销文书(1998年程序节点均据2010年判决书;「当年撤销」的三种说法见正文)。
2009年8月7日:仁青桑珠、奇美南加在昌都被带走,此前他们举报当地官员非法猎杀珍稀野生动物;据ICT报道,抓捕时其七旬母亲被警察殴打昏迷(ICT单源、特赦转述)。2009年12月:堂弟索南曲培组织贡觉乡亲赴京上访,其后被劳教一年半;约二十名上访乡亲被带回昌都关押审讯四十天(据ICT)。
2010年1月3日:卡玛桑珠在成都被带走(藏人行政中央、人权观察、自由亚洲电台一致)。数日后警方通知其妻:拘留事由为1998年焉耆一带盗墓旧案(人权观察)。2010年1月7日:判决书记载的本轮刑拘日——若羌县公安局以涉嫌倒卖文物执行刑拘(刑期自此日起算);2月8日被逮捕,羁押于焉耆县看守所。2010年3月:堂弟、翻译仁青多吉被带走,下落不明(ICT、国际特赦)。
2010年5月21日:焉耆县人民检察院以焉检刑诉(2010)第62号起诉书提起公诉,指控盗掘古墓葬罪。5月27日:法院通知辩方6月1日开庭;辩方申请延期被拒;5月31日,律师首次获准会见,三十分钟,警察在场。原定6月1日庭审最后一刻推迟。2010年5月30日(时间背景):五部门联合发布排除非法证据新规。
2010年6月10日:人权观察声明逐项列出程序违法,要求撤诉放人。6月22日:庭审在焉耆县法院开庭,他当庭系统指控刑讯(殴打、指使同监者殴打、数日剥夺睡眠、服药致眼耳出血);公诉人匡颖否认使用暴力;其妻多拉措以博客《祈祷》记录庭审。6月23日:人权观察声明要求调查酷刑指控,称本案为新规试金石。6月24日:焉耆县法院以盗掘古墓葬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罚金一万元(焉刑初〔2010〕第61号;个别报道作6月25日,系发稿日期,见正文)。浦志强:「他是无罪的。他们没有提供任何证据。」
2010年7月2日:国际特赦声明要求释放三兄弟。7月3日:仁青桑珠在昌都以煽动分裂国家罪判刑五年(另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奇美南加此前已被处劳教一年九个月,应于2011年7月13日期满(ICT所据劳教决定书)。7月7日:巴州中级人民法院驳回卡玛桑珠的上诉——其律师浦志强迟至8月2日才得知,并指中院未回应其上诉材料、未说明理由(美联社、人权之家基金会报道)。9月15日:联合国人权理事会第十五届会议上,受威胁民族协会就本案发言。
2011年1月10日:人权观察在《国家人权行动计划》评估中将本案列为刑讯禁令落空的例证。
2014年8月8日:仁青桑珠自拉萨一所监狱刑满获释(自由亚洲电台、《纽约时报》、ICT报道)。
2023年2月:ICT与洛约拉法学院向联合国经社文权利委员会提交材料,将卡玛桑珠列为被拘押的藏人环保捍卫者。
2024年11月18日前后:卡玛桑珠刑满获释(判决书刑期至11月19日);获释照片显示他需两人搀扶、不能独立行走,患腰背疾病(藏人行政中央、《西藏时报》、ICT);自由西藏/西藏观察称其自沙雅监狱获释(据报)。剥夺政治权利五年自获释之日起算。
2025至2026年:其获释后状况无任何公开报道(本站2026年11月2日核查)。
本站点评
本站点评只扣本案事实。
第一,本案最刺眼的构造,是罪名与因果的错位。判决书上写的是盗掘古墓葬——一桩1998年的文物案,证据是同案犯与同监室者的证言,争点是十二年前的一次购买是否构成教唆。而时间线写的是另一件事:2009年8月弟弟们举报官员盗猎被抓,2009年12月乡亲上访被劳教,2010年1月为弟弟奔走的哥哥被带走,罪名恰好是那桩已经被搁置十二年、连撤销文书都找不见的旧案。本站不替法院改写判决书,但档案必须把两条线并排放在读者面前:一条线叫「他买过被盗的文物」,另一条线叫「他举报了盗猎的官员之后,全家逐个被三种法律工具处理」。哪条线解释了十五年,读者自有判断。ICT当年的话本站照录其判断结构:三兄弟没有任何政治活动的证据——他们获罪之前做过的事,只有种树、捡垃圾、巡山和举报。
第二,说刑讯与那份「试金石」。2010年5月30日,五部门新规发布,明文刑讯所得言词证据无效;二十三天后,焉耆的法庭上,被告人逐项讲述殴打、指使同监者殴打、剥夺睡眠、服药至眼耳出血,辩方正式申请排除供述与证言。判决书的回应是一句话:控方已证明取证合法。没有录像,没有体检,没有办案人员的出庭说明。本站把这句话与新规放在同一页,不是为了讽刺,而是为了存档一个可验证的事实:新规在其发布后的第一批案件里,就以这种方式被适用。人权观察十一年后评估《国家人权行动计划》时仍以本案为例,理由正在于此——本案是少数把「指控刑讯—申请排除—法院一句话驳回」全过程都留在公开记录里的案件。这份记录,就是本案对中国刑事程序史的档案价值。
第三,说那六十六万元的欠条与二十公斤的体重。其妻博客记下:他在看守所里连吃饭喝水都要写欠条,累积六十六万元(ICT转述作约九万六千美元)。这个数字无法独立核实,本站按其妻记录定级——但它指向的机制有旁证的结构:同监室证人努尔·麦麦提出现在判决书的证据名单里,指证他「教唆」与「串供」。看守所里的经济依附与同监证言,在本案里是同时出现的两个事实:一个人要在里面吃饭,就要向系统与同监者欠债;而坐在他对面的同监者,转身成为指证他的证人。本站不推断两者之间的交易,只把结构钉住:当供述与证言可以在这样的环境里生产时,判决书那句「取证合法」需要举出的证据,本应比一句话多得多。
第四,说上诉。本案上诉的程序账只有三行:6月24日宣判,7月7日驳回,8月2日律师才知道。驳回不附理由,中院不回应律师材料,被美联社问询时电话无人接听。判决书结尾印着上诉权的完整说明——十日、通过本院或直接向中院、一式三份——权利写在纸上,行使权利的人连驳回的消息都是一个月后从别处听说的。本站认为,这一节是本案全部程序记录里最不需要评论的一节:日期并排,就是结论。
第五,回到这个人的起点与终点。2006年,中央电视台把年度慈善人物的奖杯给了一个护三江源的藏族商人;2010年,一家县级法院给了他十五年;2024年,他走出监狱时要两个人搀扶。国家对同一个人先后给出的这三样东西——奖杯、判决书、搀扶着他的两双手——构成本案最完整的档案。本站最后只提醒一句:他获释了,但剥夺政治权利的五年还在走;他创办的组织、他的八千件藏品、他弟弟们的环保协会如今何在,全部无公开记录。一个家族用二十年护住的东西与他们为此付出的代价,比例就写在这一页里。本站把这一页钉在这里,等后续的任何一条可核实消息。
核实说明
本站定性:本案为藏族环保人士因举报地方官员违法、并为被拘家人奔走呼吁,遭十二年前已搁置旧案复活重判的迫害个案,符合本站迫害纪实收录标准,为本站少数民族迫害优先个案。本案证据结构与本站多数个案不同:官方一级文本存在且本站已取得——焉耆回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焉刑初〔2010〕第61号)英译全文,包括案号、起诉书文号、合议庭与公诉人姓名、1998年与2010年两轮羁押节点、指控事实、证据清单、刑讯抗辩的处置与刑期起止。因此本页将事实分为四层标注:判决书自述层、辩方与家属陈述层、国际机构记录层、流亡媒体单链层,互不混用。凡正文写「无公开记录」处,即本站逐项检索后未得公开文本之处。
多源交叉验证的事实:当事人为藏族文物收藏家、商人,创办三江源环保组织,2006年被央视评为年度慈善人物(国际特赦、ICT、人权观察、维基条目多源一致);其组织获地球奖与壹基金资助(ICT、人权观察、特赦文本互证);两弟2009年8月因举报官员盗猎被带走(人权观察、特赦、ICT一致);仁青桑珠2010年7月3日以煽动分裂国家罪判五年、2014年8月8日自拉萨获释(特赦、ICT、《纽约时报》、自由亚洲电台互证);奇美南加被处劳教一年九个月(ICT所据劳教决定书、特赦、HRW、人权之家基金会多源一致);卡玛桑珠2010年1月3日在成都被带走(藏人行政中央、HRW、RFA一致);庭审2010年6月22日至24日在焉耆县法院举行,他在庭上指控刑讯、公诉人匡颖否认施暴(美联社、路透社、HRW、ICT互证);6月24日判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罚金一万元(判决书、RFA、路透社、ICT互证);上诉于2010年7月7日被巴州中院驳回、律师8月2日才得知(美联社经人权之家基金会报道,单链但具名律师具名日期,本站按「美联社报道、律师陈述」定级采用);2024年11月刑满获释、获释时不能独立行走(藏人行政中央、ICT、《西藏时报》照片互证)。
判决书自述层(本站按「判决书记载」采用,不等于本站认定其事实为真):1998年2月至3月楼兰盗墓与八万四千元交易的指控版本、教唆与主犯的认定、证据清单(含同监室证人努尔·麦麦提的证言)、对刑讯抗辩「控方已证明取证合法」的处置、法条依据与刑期起止(2010年1月7日至2024年11月19日);1998年程序节点(1998年3月18日刑拘、4月29日取保、11月30日再拘、12月7日再取保、1999年12月6日解除取保);2010年程序节点(1月7日若羌县公安局刑拘、2月8日逮捕、羁押于焉耆县看守所、5月21日起诉);出生日期1968年5月8日、贡觉县香皮乡东村籍贯、小学文化、成都武侯区住所(门牌本站不载)。判决书所载身份证号,本站按个人信息保护原则绝不转载。
单一或转述来源、已在正文标级的事项:1998年案件「被撤销」的三种说法(警方因其出示文物交易许可证而撤销——人权观察;经新疆高院命令撤销——RFA引律师;新疆警方已认定无罪——浦志强对路透社),三说并列存档,与判决书「只记取保与解除取保、无撤销文书」的记载之间的落差已在正文标明;其母被警察殴打昏迷、二十名乡亲被关押审讯四十天并受酷刑——ICT报道、特赦转述,无第二独立信源;服刑于沙雅监狱——自由西藏/西藏观察单链;其妻博客所记欠条六十六万元、食物被踩、刑具药物等细节——配偶第一人称记录;体重下降二十公斤——RFA引律师讲述(各报道公斤与磅折算略有出入);奇美南加「可能活不下去」的转述——单一流亡来源;扎西多杰被带走——单一流亡来源;「六名家人一年内被捕判刑」——受威胁民族协会2010年9月在联合国人权理事会的发言(藏人行政中央通讯转述)。
来源冲突与本站处置(集中记录):其一,被带走日期1月3日对1月7日——本站判定为分层而非互斥:1月3日为成都实际被带走日(藏人行政中央、HRW、RFA同期记录),1月7日为判决书记载的若羌县公安局刑拘日与刑期起算日(ICT 2024年获释通报沿用此口径);两说并列、永不合并,中间四天无公开记录。其二,宣判日期6月24日对个别报道的6月25日——判决书落款与各家即时报道均为6月24日,25日系路透社等发稿日期,本站以24日为准、25日作报道日期存档。其三,出生日期5月8日(判决书、维基)对3月8日(Prabook等二手网页)——以判决书为准。其四,人名与地名异写:Karma Samdrup/Samdup/Samdrub(判决书转写)并存;奇美南加 Chime/Jigme Namgyal 并存,按同一人处理;妻子 Dolkar Tso/郑嘎措/Zhenga/Dolma 并存,按同一人处理;籍贯香皮乡东村(判决书)与松帕/东巴村(自由西藏藏文转写)并存;人权观察通知用语中的「焉耆」在个别转述中被误作 Yanji,本站已标注。其五,仁青桑珠罪名表述:特赦与ICT作「煽动分裂国家」(inciting splittism),个别报道作「煽动颠覆」「危害国家安全」,本站以「煽动分裂国家罪」为正名、异说存档。其六,上诉结果纠正:写作核查前有一种含糊说法称上诉结果无公开记录——经查美联社2010年8月2日报道(人权之家基金会转载),驳回日期(7月7日)与律师得知日期(8月2日)均有具名记录,本站已按已核事实写入正文,特此在本节明记这一纠正。
无公开记录的事项,正文已逐处标明:1998年有利处置的决定文书原件;2010年1月3日至7日四天的羁押地点与移交过程;服刑期间的监狱全程(沙雅监狱为单链据报)、减刑、探视、书信与健康记录;奇美南加实际获释日期与健康状况;仁青多吉2010年3月之后的下场;获释后2025至2026年的居所、健康与活动;三江源环保组织与昌都环保组织、八千件藏品的现状。本站对各来源均作转述与概括,直接引语均远低于本站单篇引用上限;其妻博客长文只转述不搬运。
三必须核对:时间地点已确认(出生、1998年各节点、2009年8月、2010年1月双日期分层、庭审与宣判、上诉驳回、2014年仁青获释、2024年11月获释,均有上述锚点来源支撑,单链事项已逐项标级);交叉验证已完成(判决书、律师与家属陈述、国际机构声明、流亡媒体报道四层分开标注,冲突集中列明于本节);影像与文件证据:判决书英译全文为本案核心文件证据,浦志强曾拍照上传判决书(环球之声记录);获释照片由《西藏时报》刊出、藏人行政中央转载;1998年决定文书与服刑档案无影像可供核验,已如实记为无公开记录。
来源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焉耆回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焉刑初(2010)第61号(2010年6月24日)英译全文:被告人身份与出生日期、1998年与2010年两轮羁押程序节点、焉检刑诉(2010)第62号指控、楼兰盗墓指控版本、证据清单、刑讯抗辩处置、法条与主文(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罚金一万元、刑期2010年1月7日至2024年11月19日)、合议庭与公诉人署名。本案一级文本,本站在核查中逐项读取;所载身份证号与门牌本站不转载。
- 人权观察(Human Rights Watch)2010年6月10日声明《中国:撤销对藏族环保慈善家的指控》:1月3日成都被捕、警方数日后通知其妻、1998年指控因出示文物交易许可证被警方撤销、六个月不许会见、5月27日通知6月1日开庭、卷宗不许复印、5月31日三十分钟受监视会见等程序清单。
- 人权观察2010年6月23日声明《中国:调查藏族慈善家审判中的酷刑指控》:6月22日庭上刑讯陈述逐项内容;2010年5月30日五部门排除非法证据新规;本案为「试金石案件」的定性(索菲·理查森)。
- 人权观察2011年1月10日《北京未兑现的人权承诺》:在《国家人权行动计划》评估中将本案与樊奇杭案并列为刑讯禁令落空例证(该文将宣判记为6月25日,系发稿日期口径,见核实说明)。
- 国际声援西藏运动(ICT)2010年6月报道《三兄弟令人担忧:消瘦的卡玛桑珠在酷刑后受审》:庭审首日情形、其妻博客《祈祷》英译要点、母亲被打昏(ICT报道)、二十名乡亲被关押审讯四十天、索南曲培劳教一年半、仁青多吉3月被带走下落不明、奇美南加劳教决定书理由与健康恶化送医、仁青被党报表彰时人已在押等家族线索的主要来源。
- 国际声援西藏运动(ICT)2010年7月报道《获奖藏族环保人士今日受审》(仁青桑珠案):仁青7月3日判五年、律师夏军关于达赖喇嘛获诺奖文章为核心证据的说明;奇美南加劳教一年九个月、扣除先行拘留后应于2011年7月13日期满(ICT所据劳教决定书)。
- 国际特赦组织2010年7月2日声明《中国必须停止迫害获奖藏族环保家庭》:三兄弟判刑与劳教总览、央视2006年年度慈善人物、仁青「走过场式审判」、索南曲培与仁青多吉、转述ICT关于母亲与乡亲的报道。
- 自由亚洲电台(RFA)2010年6月24日报道《藏人获刑十五年》:宣判结果、浦志强引述(指控经新疆高院命令撤销、巴州公安局刑讯、体重下降、欠条)、妻子多拉措讲述。
- 路透社2010年6月25日报道(经多家媒体转载):浦志强「他是无罪的。他们没有提供任何证据。」;以及路透社2010年6月1日报道(ICT转引):浦志强称新疆警方1998年已认定其无罪。
- 美联社2010年6月22日庭审报道(多家媒体转载):其妻与律师称其出庭时憔悴萎缩、「要不是听见他的声音,我根本认不出他」、公诉人匡颖否认施暴;美联社2010年8月2日报道(人权之家基金会转载):上诉已于7月7日被巴州中院驳回、浦志强8月2日才得知、中院未回应上诉材料、法院电话无人接听。
- 藏人行政中央(Central Tibetan Administration)2024年11月报道《被冤狱的藏族环保人士服刑十五年后健康不佳获释》:1月3日被带走口径、刑期至11月19日、约11月18日获释、腰背疾病不能独立行走、获释照片图说(《西藏时报》供图)、籍贯贡觉松帕村、兄弟共办环保协会。
- 国际声援西藏运动(ICT)2024年11月获释通报《藏族环保人士卡玛桑珠服刑十五年后获释》:1月7日被拘留口径(沿用判决书)、判决文件刑期至2024年11月19日、剥夺政治权利五年自获释日起算及其权利范围、据信已回到家中。
- 自由西藏(Free Tibet)/西藏观察(Tibet Watch)2024年11月报道:自沙雅监狱获释(据报)、时年五十六岁、狱中健康不佳、籍贯贡觉三岩松帕村。
- 自由亚洲电台2014年8月11日及《纽约时报》2014年8月13日报道:仁青桑珠2014年8月8日自拉萨一所监狱刑满获释、剥夺政治权利三年。
- 藏人行政中央2010年9月15日通讯《联合国人权理事会:敦促中国停止骚扰藏族知识分子与权利倡导者》:受威胁民族协会在人权理事会第十五届会议就本案及六名家人被捕判刑的发言;转引《纽约时报》「为弟弟们挺身而出,显然惹怒了一些有权势的人」。
- 环球之声(Global Voices)2010年7月21日专题《卡玛桑珠案件的信息桥接》:多拉措博客与浦志强推特的实时记录、浦志强宣判当晚拍照上传十页判决书、多拉措第四个博客开于7月3日等传播链记录。
- 国际声援西藏运动(ICT)2023年2月与洛约拉法学院联合提交联合国经社文权利委员会材料(ICT官网):将卡玛桑珠与安雅森格拉并列为被拘押的藏族环保捍卫者。
- 美国国会及行政当局中国委员会(CECC)政治犯数据库本案条目,记录号2010-00198(经亚洲自由研究所2024年11月21日报道引述其链接核对)。
- 英文维基百科「Karma Samdrup」条目:1968年5月8日生、央视2006年年度慈善人物理据、地球奖与壹基金荣誉、刘建强《天珠》主人公等背景(按转述级采用,与判决书、机构文本互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