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3案 | 古丽米拉·伊明Case 113 | Gulmira Imin
她是维吾尔族诗人,新疆大学维汉翻译系毕业的街道干部,2009年成为维吾尔语文化网站Salkin的版主。韶关两名维吾尔工人被打死后,示威公告出现在包括Salkin在内的三家网站上;7月5日她参加乌鲁木齐示威,给在挪威的丈夫打电话讲述街上发生的事。7月14日她被捕,家人没有收到任何文书、以为她已死,直到10月在央视纪录片里看见她穿着囚服。2010年4月1日,乌鲁木齐中院闭门审理、同日以分裂国家、泄露国家秘密、非法组织游行示威三罪判她无期——她否认组织骚乱。联合国任意拘留问题工作组2012年认定其拘留属任意拘留、要求立即释放。2021年自由亚洲电台援引一名匿名警察称其无期已减为十九年八个月,无任何文书证实,本站只按据报存档。她至今仍在新疆女子监狱服刑(PEN列为在押,核查至2026年11月)。另须明记:她的网站是Salkin,不是Diyarim——Diyarim站长是另一个人。She was a Uyghur poet, a Xinjiang University translation graduate working as a subdistrict cadre, who in 2009 became a moderator of Salkin, a Uyghur-language culture and news website. After two Uyghur workers were beaten to death in Shaoguan, a demonstration announcement appeared on Salkin and two sister sites; on 5 July she joined the Ürümqi demonstration and phoned her husband in Norway about what was happening in the street. Arrested on 14 July 2009, she vanished to her family — no documents, feared dead — until a CCTV documentary showed her in prison clothes that October. On 1 April 2010 the Ürümqi Intermediate Court tried her behind closed doors and sentenced her the same day to life for splittism, leaking state secrets and organising an illegal demonstration; she denies organising the riots. The UN Working Group on Arbitrary Detention found her detention arbitrary in 2012 and asked for her immediate release. A 2021 RFA report, sourced to one anonymous policeman, says her life sentence was reduced to 19 years and 8 months; no document confirms it, and this page archives it strictly as reported. PEN still lists her as imprisoned (checked November 2026). Her website was Salkin — not Diyarim, which belonged to a different man.
先把两件事写对:她的网站叫Salkin,不叫Diyarim
这一页开头必须先拆掉一个流传很广的混淆,因为它直接关系到一个人到底因为什么被判了无期。古丽米拉·伊明供职、担任版主的网站,叫Salkin——一个维吾尔语的文化与新闻网站(英文转写又作Selkin;美国国会及行政当局中国委员会的分析文章即作Selkin)。她先是在这个网站上发表诗歌和短篇小说,2009年春(一说2009年内)成为它的版主/管理员(美国国会兰托斯人权委员会所载USCIRF简历;自由亚洲电台报道)。把她写成另一个网站Diyarim的人,是把两个不同的人、两个不同的网站、两份不同的判决搅在了一起。
Diyarim(diyarim.com)是当时最受欢迎的维吾尔语网站之一,它的站长兼所有者叫迪力夏提·帕尔哈提(Dilixiati Paerhati,保护记者委员会档案作Dilshat Parhat)。迪力夏提的案子有自己完整的时间线:据国际特赦组织2010年7月的声明与保护记者委员会的档案,2009年7月3日起,他曾五六次通知中国安全官员,称有人匿名在Diyarim上发帖号召和平示威、他已删除;7月5日凌晨三点半,示威通知又同时出现在Diyarim、Salkin与Shabnam三家网站上,站长们直到当天晚些时候才得以删除。7月24日,迪力夏提被带走讯问、关押八天后无罪名释放;8月7日,不明身份人员从他在乌鲁木齐的寓所将他带走,此后下落不明,没有任何正式逮捕通知——是他旅居英国的兄弟向国际特赦组织呼吁,外界才知道这件事(保护记者委员会2009年10月30日声明)。2010年7月,他在乌鲁木齐闭门受审,以危害国家安全获刑五年(国际特赦组织声明)。这是迪力夏提·帕尔哈提的档案,不是古丽米拉·伊明的档案。
为什么必须把这一段写在最前面?因为三家网站在2009年7月5日凌晨面对的是同一条匿名帖子,而三家网站的人后来的命运各不相同:Diyarim的迪力夏提五年,Shabnam的尼加提·阿扎特(Nijat Azat)十年,Salkin的努热力三年——而同在Salkin的古丽米拉·伊明与买买提江·阿卜杜拉,是无期(各家判决细节见后文专节)。如果把网站张冠李戴,就会把「谁发了什么、谁删了什么、谁通知过警察」这些本案最要紧的事实全部弄错。本站的处置写在这里:古丽米拉·伊明只与Salkin发生关系;Diyarim只属于迪力夏提·帕尔哈提;任何把Diyarim记在她名下的简报或二手文本,本站一律视为错误来源,不予采用。她的名字拼写同理处理:英文来源中Gulmira Imin与Gulmire Imin两写并存(联合国工作组与USCIRF作Gulmira,无国界记者与人权观察的奖项文本作Gulmire),本站标题取Gulmira Imin,中文名古丽米拉·伊明(维吾尔笔会中文材料又作古丽米拉·伊敏,系同一人),正文统一用「古丽米拉·伊明」。
阿克苏出生的诗人:新疆大学翻译系、街道干部与「被寄望成为领袖的人」
她的早年,公开记录薄得几乎只剩几行,但每一行都有出处。据2010年自由亚洲电台报道中一名自称旁听了庭审的维吾尔族女性的证言,古丽米拉·伊明生于阿克苏市、在阿克苏长大,2000年毕业于新疆大学维汉翻译系,2000年9月进入街道委员会工作;她多次受到市级与自治区级官员的表彰与奖励。她的出生年份,来源之间有一岁的出入:2009至2010年的报道称她32岁(自由亚洲电台、无代表国家人民组织UNPO转载文本、人权观察奖项简介的叙事基线),由此推算生于约1977年;而联合国任意拘留问题工作组第29/2012号意见、美国国会2017年USCIRF证词文本与对华援助协会的二手页面均作生于1978年。32岁与1978年不能同时精确成立——若生于1978年,她在2009年7月应为30至31岁。本站不替读者抹掉这一岁:出生年份按「约1977—1978年」存档,年龄32岁按「同期报道语」存档,两者在核实说明中并列。
她的工作,是体制内最基层的那一格: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东门一带的街道办事处(英文来源作Tianshan Dongmen office;UNPO转载的自由亚洲电台报道给出更细的维吾尔语地名转写Tengritagh district, Sherqi Qowuq subdistrict)。她在那里的职级与辖区规模,来源有出入:USCIRF简历(自由亚洲电台2021年报道与兰托斯委员会页面共同沿用)称她是服务约一万名居民的社区委员会的主要负责人(leading official);而庭审旁听者证言称她是街道委员会主任、所负责辖区人口达四万人,并称她有出色的组织才能。两个数字相差四倍,本站并列存档、不合并:可以确定的是,她不是无名小职员——旁听者证言与世界维吾尔代表大会发言人迪里夏提·热西提(Dilxat Raxit)的评论互相印证,她在当地有声望、有组织能力;热西提当年的原话大意是,人们原本期待她将来成为维吾尔地区的领袖人物之一(UNPO转载自由亚洲电台报道)。她所在街道办事处的一名工作人员在判决后向查询者证实:她已被判无期、不再在那里工作,但拒绝提供任何进一步信息(同上报道)。一个被上级多次表彰的街道干部、一个在维吾尔语网站上写诗的人——这是2009年夏天之前,公开记录里的古丽米拉·伊明。她的网上文字曾批评政府政策(USCIRF简历明文),这一点后来成为指控叙事的一部分,本站按简历原文的归属记录,不夸大、也不替她删去。
Salkin与2009年的维吾尔语网络:三家网站、一个凌晨与十个月断网
要理解本案,先要理解2009年的维吾尔语互联网是什么样子。当时新疆最受欢迎的维吾尔语新闻与社区网站有三家:Diyarim、Salkin与Shabnam(维吾尔语转写又作Shebnem/Xabnam),此外还有伊力哈木·土赫提创办的「维吾尔在线」(Uyghur Online/Uighurbiz)。这些网站是维吾尔语世界里少有的公共空间:文化、新闻、论坛,多数内容与政治无关,但任何敏感帖子都会立刻引来安全部门的注视。Salkin上的人,本站能核实姓名与角色的有四位,必须分开列清:古丽米拉·伊明,撰稿人出身、2009年成为版主/管理员;买买提江·阿卜杜拉,白天是中国国际广播电台维吾尔语部的记者、编辑,业余担任Salkin与维吾尔在线的管理员(美国国会及行政当局中国委员会分析);努热力,被国际特赦组织称为Salkin的站长/管理者(web manager),2010年7月获刑三年;以及不具名的众多版主——世界维吾尔代表大会当年称,仅Salkin就有超过一百名管理员因7月5日事件被抓、三家网站合计估计三百人(经自由亚洲电台报道的世界维吾尔代表大会估算,未经独立核实,本站按估算级存档,见核实说明)。
三家网站与2009年7月5日的确切关系,国际特赦组织2010年7月30日的声明写得最完整,本站转述其要点:从7月3日起,Diyarim的迪力夏提曾五六次通知安全官员,有人匿名发帖号召和平示威、他已删除这些帖子;7月5日凌晨三点半,示威通知再次同时出现在Diyarim、Salkin与Shabnam三站,站长们直到当天晚些时候才得以移除。骚乱之后,三家网站全部被当局关闭(国际特赦组织声明)。这段记录对本案至关重要:它说明「示威公告出现在网站上」这一事实本身,在案发当时就有一个完全不同的解释版本——匿名者发帖、站长删帖并主动报告警察、凌晨重发、来不及删。指控古丽米拉「在Salkin上发布示威公告」时,控方必须跨过的正是这道坎:公告是谁发的?公开记录中,没有任何判决书或官方文本回答过这个问题——本案没有公开的判决书(见核实说明),只有指控的转述。本站把国际特赦的删帖/报告记录钉在这里,与指控并列,谁也不许吞掉谁。
网站关闭之后,是整个地区的沉默。2009年7月6日至7日起,新疆的互联网、短信与国际通话被大面积切断或限制,乌鲁木齐市委书记公开称切断互联网是为了「迅速平息骚乱、防止暴力蔓延」(美国国会及行政当局中国委员会2010年分析引述)。这场断网持续了约十个月:2009年12月起只恢复新华网、人民网等极少数官方网站,2010年5月14日当局才宣布全面恢复(同上分析)。而到2010年7月,美国国会及行政当局中国委员会从华盛顿监测时,Diyarim、Shabnam、Salkin等维吾尔语网站仍然无法访问。联合国任意拘留问题工作组在古丽米拉案的意见里也专门记下:2009年7月5日至6日间开始的信息封锁持续了近十个月,电话与互联网被切断或不可用,与她的联系因此变得困难(工作组意见来文方陈述)。也就是说,她被捕、失踪、受审的整整最初十个月,她所在的那片土地在通信意义上与外界是断开的。她的家人找不到她,外界查不到判决,这不是偶然的信息不畅——这是当时整个新疆的状态。
韶关:2009年6月25日至26日夜,旭日玩具厂里发生了什么
本案的引信在三千多公里外的广东。韶关市旭日玩具厂(Xuri Toy Factory,港资旭日国际旗下)按广东当局的劳务转移安排,从新疆喀什一带招收了约八百名维吾尔族工人(维基百科与多家报道一致的背景数字;另有作约七百人的报道,本站以约八百人为通行口径并注异说)。2009年6月中旬,一名因求职被拒而心怀不满的男子在本地论坛发帖,捏造「六名新疆男子强奸两名女子」的谣言——后来警方调查确认厂内并无此事(多家报道与韶关警方口径)。6月25日夜至26日凌晨,谣言在厂内发酵,汉族工人成群袭击维吾尔族工人的宿舍。官方口径的结果是:至少两名维吾尔族工人被打死,118人受伤,伤者多数为维吾尔族人;维吾尔工人则向自由亚洲电台等媒体称死亡人数远不止两人,网络上流传的照片显示的尸体也不止两具——死亡数字的这一分歧,本站按官方口径与流亡/亲历者口径并列,不自行裁定(本案页的任务是古丽米拉,不在此处展开韶关全案;韶关事件本身的完整档案另见本站相关页面口径)。
韶关的后续处理,同样是7月5日示威的直接燃料:事件发生后多日,官方没有给出令维吾尔社会信服的调查与交代,遇难者照片在维吾尔语网站与手机之间流传,要求彻查、要求惩凶的呼声在乌鲁木齐的学生与市民中间累积。2009年10月,韶关一案才在广东开审:主犯之一肖建华被判死刑、徐其琪被判无期徒刑,另有多人获刑五至八年(新华社经美联社转述)——那已经是乌鲁木齐数百个家庭破碎三个月之后的事。对古丽米拉案而言,韶关这一节只需要钉住三点:第一,两名维吾尔工人在一家有警察在场的工厂里被活活打死、而行凶源于一则已被证伪的谣言,这是官方自己的记录也能确认的部分;第二,要求调查韶关的示威呼吁,是通过包括Salkin在内的维吾尔语网站传播的——传播的渠道后来成了定罪的罪名;第三,她本人后来在电话里对丈夫说的,正是「示威是为了悼念在广东被杀的两名维吾尔族受害者」(联合国工作组来文方转述)。一个人为两名被打死的工人走上街头、打电话告诉丈夫街上发生了什么——十七年后回看,这仍是理解本案全部指控的起点。
7月5日:从人民广场的和平示威,到197人死亡的官方数字
2009年7月5日,星期日,乌鲁木齐。数千名维吾尔族人——以学生和年轻人为主——聚集到人民广场一带,要求当局全面调查韶关事件(国际特赦组织、美国国会及行政当局中国委员会与多家媒体一致的事件起点记述)。示威开始时是和平的,这一点连多数官方叙事也未直接否认其开端;分歧在于其后发生了什么。国际特赦组织2010年7月发布调查报告《「正义,正义」:2009年7月新疆抗议》,根据逃离中国者的证言指出:警方对示威者使用了不必要或过度的武力,包括殴打、催泪瓦斯与直接向人群开枪,其后骚乱在城市南部的维吾尔聚居区爆发。中国官方的数字是:骚乱共造成197人死亡——其中156人被官方称为「无辜群众」,按民族计为汉族134人、回族11人、维吾尔族10人、满族1人,其余死者未列入「无辜」类别(国际特赦组织引述官方统计);受伤人数官方作约1700人(一说1721人)。维吾尔流亡组织与部分维吾尔权利组织称,真实死亡人数远高于官方数字,尤其是7月5日夜晚与随后几天在镇压与报复性袭击中死亡的维吾尔人未被计入——本站并列存档两个口径,并注明:官方从未公布197名死者的完整名单,独立调查从未被允许,这一空缺本身就是记录的一部分。
7月5日之后是大规模抓捕。据国际特赦组织与人权观察的记录,安全部队挨家挨户搜查,任意拘留了数百乃至数千人;数百人被强迫失踪,家属四处打听下落,有人因此遭到恐吓与拘留。人权观察曾逐案记录43起强迫失踪案,并明言这只是真实总数的一小部分。乌鲁木齐市公安局长王明山曾称,他收到约300个家庭寻找亲人的求助(国际特赦组织引述)。在官方统计口径内,至少198人其后被判刑,审判被国际特赦组织认为不符合国际公正审判标准;已知9人被执行死刑、至少26人被判死刑(国际特赦组织2010年报告)。古丽米拉·伊明就是在这片抓捕网里被带走的——她不是在街头被捕的,她是九日之后、在一纸「组织者」名单的逻辑里被捕的。她在7月5日当天做了什么,能核实的只有各家一致的三件事:她参加了示威(USCIRF与兰托斯委员会简历);示威公告曾出现在她担任版主的网站上(指控语境与网站记录,见前节);她当晚多次给在挪威的丈夫打电话,告诉他示威与镇压的情况(联合国工作组来文方与政府答复在「她向境外通报了情况」这一点上罕见地一致,分歧只在定性——来文方称之为向丈夫讲述,政府称之为向境外分裂势力寻求支持)。至于中央电视台纪录片所称的「六名组织者之一、参加过三次策划会议」,那是官方宣传片的指控,不是任何公开法庭记录的认定,本站按纪录片指控级存档,详见下文。
7月14日被捕:阿克苏还是乌鲁木齐——一处不许合并的地点分歧
2009年7月14日,古丽米拉·伊明被捕。日期没有任何分歧:USCIRF2019年2月15日声明、兰托斯委员会页面、联合国工作组意见、世界维吾尔代表大会经维吾尔笔会转述的国际特赦材料,全部作7月14日。分歧在地点,而且这处分歧比许多简报写得更有意思,必须当着读者拆开。监制简报的通行说法是「多数来源作乌鲁木齐、自由亚洲电台2021年报道作阿克苏」;但本站逐源核查后发现,详细的简历一系恰恰作阿克苏:美国国会兰托斯人权委员会的页面明文「她于7月14日在阿克苏被捕」;2017年美国国会USCIRF证词文本同样作阿克苏被捕;英国西藏协会2017年致首相信的附录、自由亚洲电台2021年6月22日报道,也都作阿克苏。作乌鲁木齐的,主要是没有写明地点的简短报道——她的住所与工作地都在乌鲁木齐,读者与转述者自然把被捕地默认为乌鲁木齐,但「默认」不是「来源写了」。联合国工作组意见的来文方版本则给出第三种信息:她于7月14日在家中被新疆国家安全人员逮捕(reportedly arrested at her home by Xinjiang National Security Forces)——「在家中」支持乌鲁木齐住所的推断,但工作组文本没有写明城市。还有一条容易误导人的材料:工作组意见称她「在阿克苏天山东门的一个地方政府办公室工作」——天山东门是乌鲁木齐天山区的地名,把它安在阿克苏名下,应是意见书转写时的地理混淆(她的出生地阿克苏与其工作地地名被叠在了一起);本站明确指出这一处文本错误,不据此判定她的工作地在阿克苏。
本站的处置是:被捕地两说并列——阿克苏说(USCIRF简历一系、兰托斯委员会、RFA2021)与乌鲁木齐说(住所与工作地推断、简短报道语境),各自标明证据形态,永不合并为一句含糊的「在新疆被捕」了事。两种情形都有可理解的情节:若她在7月5日后回了阿克苏老家探亲或躲避,在阿克苏被捕完全可能;若她一直住在乌鲁木齐的家中,在家中被捕同样顺理成章。判决书没有公开,逮捕文书家人从未收到(见下节),没有任何一级文本能裁定此事。档案能做的,就是把分歧原样钉住——一个连被捕城市都无法确证的无期徒刑案件,这个「无法确证」本身,就是关于这场审判透明度的最有力证词之一。被捕的执行者,来文方作「新疆国家安全人员」;被捕的理由,当局指她策划、组织了7月5日示威(工作组意见)。此后近九个月,她在哪里、由谁关押,家人一无所知。
家人不知道她在哪里:没有文书、以为她已死,直到囚服出现在央视屏幕上
本案家庭一页的中心事实,冷得不需要任何修饰:她被捕后,家人没有收到任何官方拘留文件(维吾尔笔会转述国际特赦/联合国相关材料与多家来源一致;维吾尔人权项目中文报告《对维吾尔知识精英的迫害》亦明文「其家人却没有收到任何关于其被抓捕的官方文件」)。起初,亲友甚至以为她已在7月5日之后的镇压中死亡(联合国工作组意见来文方陈述:relatives and friends believed she had been killed)。他们确认她还活着的方式,是2009年10月的一部电视纪录片。
2009年10月,中央电视台播出纪录片《七五事件始末》(英文作The July 5 Riot from Start to Finish;美国国会及行政当局中国委员会记其播出节点为2009年10月15日的一档节目)。片中点名古丽米拉·伊明,并播出她穿着囚服的画面(USCIRF简历、联合国工作组意见、中国援助会转述三方一致)。纪录片称:7月5日乌鲁木齐的骚乱是境内外分裂势力勾结组织的;古丽米拉是六名组织者之一,参加过三次策划示威的会议;她还把国家秘密泄露给了丈夫。片中点名的另五名「组织者」,据自由亚洲电台经UNPO转述的报道,为艾合麦特·吐尔逊(被称主要组织者)、穆赫塔尔、买买提江·阿卜杜拉、吐尔逊·买买提与古丽尼萨·买买提——本站按「央视纪录片指控、经RFA转述」级存档这些姓名,不把宣传片的名单当作法庭认定。本站必须把这一节的两个层面分开写:对国家的宣传机器而言,这部片子是定性工具——在审判开始五个多月前,先在全国电视上把一个人以囚服形象定为「组织者」;对她的家人而言,这部片子却是近三个月里唯一的信息来源——他们是从电视上知道女儿、妻子还活着的。一个家庭要靠一部指控亲人的宣传片来确认亲人没有死,这件事不需要本站点评的形容词,它自己就是证词。
家属探视的公开记录只有一句话的厚度:美国国会兰托斯人权委员会页面称,她在新疆女子监狱服刑期间,每三个月允许家人探视一次。该页面没有为这一句标注日期与来源,本站按「兰托斯委员会页面记载」级采用,不扩展。她的丈夫在挪威为她奔走呼吁——这是监制简报与流亡社区叙事的共同说法,其可核实的硬核部分是:丈夫是「泄露国家秘密」指控的通话对象、身在挪威,这一点有联合国工作组意见与政府答复双向印证;至于丈夫的姓名、他在挪威的具体发声活动,本站检索USCIRF、PEN、联合国、RFA全部可靠文本,均无记载——无公开记录。本站拒不刊载任何未经核实的丈夫姓名音译(包括个别简报中流传的近似拼写);档案宁可在此处留白,也不让一个可能错误的名字钉在一个真实的人头上。审前羁押地点同样留白:联合国工作组明文「在2010年4月受审之前,她被关在哪里不得而知,因为她的家人从未获知她的下落」。从2009年7月14日到2010年4月1日,八个半月,一个无期徒刑案件的被告在地图上不存在——这是官方程序留给档案的又一处空白,本站原样保留。
三项指控逐项拆:一块公告栏、一场示威、一通打给丈夫的电话
把三项罪名一项一项拆开,是本页最重要的工作。三项罪名及其法条,见于兰托斯委员会页面所载判决要点:分裂国家罪(《刑法》第一百零三条)、泄露国家秘密罪(第一百一十一条)、非法组织游行示威罪(第二百九十六条)。先拆「泄露国家秘密」。这项指控的全部已知事实基础,是一系列私人电话:2009年7月5日,她多次打电话给住在挪威的丈夫。联合国工作组意见的来文方把通话内容转述得相当具体:她告诉丈夫,示威是合法的,举行示威是为了悼念广东事件中被杀的两名维吾尔族受害者;示威在几天前已通过互联网公布、是一次和平集会;她还告诉他,警察使用暴力驱散示威者、许多人被打死,示威期间发生了混乱。换句话说,被称为「国家秘密」的内容是:街上正在发生的事——一场有数千人参加、被中外媒体广泛报道、连死亡数字都由官方发布过的公共事件。而中国政府在2012年致工作组的答复里,对同一系列电话的表述是:她「把示威的安排与事件本身通报到境外,企图获得境外分裂势力的支持」。同一个动作,妻子对丈夫讲述街上发生了什么,在一种语言里叫报平安与诉说,在另一种语言里叫泄露国家秘密。本站不替法庭下结论,但档案必须把两个文本并排钉住,并指出一个无法回避的问题:如果一场公共事件的目击叙述可以构成向境外「泄露国家秘密」,那么任何维吾尔人给任何境外亲属打的任何电话,在法律上都不再安全。这正是联合国工作组2012年意见的核心论点:政府未能具体说明她究竟对国家安全构成了何种精确威胁。
再拆「组织非法示威」与「分裂国家」。这两项指控的已知支柱有三根:示威公告出现在Salkin上(网站事实,见前文删帖记录的另一面);央视纪录片称她参加过三次策划会议(宣传片指控,无公开法庭材料印证);当局指她「组织/领导」了7月5日事件(USCIRF转述指控语)。而公开记录里同样存在的反向事实是:其一,示威公告在三家网站的出现方式是匿名发帖、站长删除并报告警察、凌晨重发(国际特赦组织记录,针对Diyarim站长的报告行为有明文;Salkin一侧是否有同样的报告行为,无公开记录,本站不替古丽米拉虚构这一情节,只记三站同帖这一结构事实);其二,她本人否认组织了骚乱——USCIRF2019年声明明文「她被判无期,罪名是组织骚乱,她本人否认」;其三,世界维吾尔代表大会在判决后的评论指出一个无法忽视的身份事实:她是街道委员会的主任、是体制自己的基层干部,她的被指控恰恰说明要求调查韶关的呼声在维吾尔社会里有多普遍(迪里夏提·热西提语,经UNPO转载)。最后必须并列的是中国政府答复版本与三项罪名口径的实质差异:政府2012年答复只说她违反《刑法》第一百零三条第一款、构成(分裂国家)罪,因其负责组织非法闹事活动、蓄意造成7月5日严重打砸犯罪,「应予严惩」,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有提泄露国家秘密罪,没有提非法组织游行示威罪,没有提第一百一十一条与第二百九十六条。两个版本哪一个更接近那张从未公开的判决书,无从判断;本站的处置是永远并列:凡引用三项罪名,注明来源为USCIRF/兰托斯/PEN一系;凡引用政府版本,注明其为2012年政府答复。试图把两者揉成一句话的转述,本站一律不采用。
还有一处政府答复里的细节,档案工作者不能放过:答复称她的网站叫「清风网」(Qing Feng Wang),并称该网站「按照世界维吾尔代表大会的指示」,通过网络论坛与社交工具传播了韶关事件的视频。可是本案其余全部来源——包括中国国际广播电台记者买买提江·阿卜杜拉的同案记录、美国国会及行政当局中国委员会的分析、无国界记者的声明——都说这个网站叫Salkin。Salkin在维吾尔语语境中确有「清凉的风」一类的语义联想(本站注:此为语言层面的可能解释,未经词源学核实,仅作理解线索),「清风网」极可能是Salkin在政府公文转写中的汉译名或误译名。但无论如何,把「按世界维吾尔代表大会指示办网」写进给联合国的正式答复,与USCIRF简历所记「她2009年才成为一个文化新闻网站的版主、此前发表诗歌与小说」的图景,是两个世界。本站并列存档,并在核实说明中明记:政府答复中的网站名称与办网指控,与其余全部来源冲突,不调和、不择一。
2010年4月1日:闭门审理、同日宣判、六个人三份无期
2010年4月1日,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古丽米拉·伊明案,当日宣判无期徒刑——「秘密审判、同日宣判」是维吾尔人权项目中文报告对本案的定性用语;受威胁民族协会(Society for Threatened Peoples)与UNPO转述的报道同样作闭门审理、同日判处。审理的公开细节极少,因为它闭门:没有记者,没有独立观察员,没有公开的庭审记录,更没有公开的判决书。本站能钉住的程序事实,全部来自此后数年间从不同方向漏出的碎片,逐片标源如下。其一,同庭人数与结果:自由亚洲电台2010年的报道引一名自称旁听庭审的维吾尔族女性称,乌鲁木齐中院4月1日共审理六名维吾尔人,其后判处古丽米拉与另两名男子无期徒刑、另三人长短不一的刑期;世界维吾尔代表大会的迪里夏提·热西提称已确认古丽米拉是三名无期者之一,并「强烈相信」另两人是艾合麦特·吐尔逊与穆赫塔尔(Ahmet Tursun and Muhter)——「强烈相信」是发言人自己的限定词,本站按相信级存档这两个姓名。其二,同案关系:美国国会及行政当局中国委员会的分析明文,自由亚洲电台报道称古丽米拉与买买提江·阿卜杜拉是在同一次审判中被判刑的;阿卜杜拉的无期判决直到2010年12月才经自由亚洲电台披露——他被指控的「行为」,是把世界维吾尔代表大会一份号召海外维吾尔人抗议韶关事件的文告从中文网站译成维吾尔语、转发到Salkin上,以及在示威前接受外国记者采访(中国委员会分析、保护记者委员会与人权观察文本一致)。其三,律师:联合国工作组来文方明文,她的律师在庭审时在场,但她此前从未见过这位律师;定罪之后,她总共只见过律师两次。其四,庭上发言:来文方称,她在庭审中试图就羁押期间遭受的酷刑与虐待向法庭陈述(详见下节);中国政府答复则称,庭审充分保障了她的辩护权、指派了辩护律师、其家属当时在法庭旁听——家属在场一说只见于政府答复,与来文方「家人审前从未获知其下落」的陈述之间张力明显(4月1日庭审时家人是否已知其下落、如何到场,无公开记录可解),本站并列、不调和。其五,判决的公开时点:联合国工作组来文方明文,她的判刑直到2010年8月才为外界所知。一个4月1日作出的无期判决,到8月才漏出消息,中间四个月,这个判决在公共世界里不存在。
上诉的记录同样只有骨架:中国政府答复称,她不服判决、提出上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对华援助协会的二手页面亦称她上诉过一次、被驳回(该页面另有年份笔误,本站只取此一点并已在核实说明中标注其不可靠性)。上诉的提出日期、驳回日期、裁定文号——无公开记录。服刑的起点,政府答复给了一个精确节点:自2010年9月至2012年4月30日答复之日,她一直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女子监狱服刑、身体健康——「身体健康」是政府答复的原词,本站按官方主张级存档,与下文酷刑指控并列,读者自见其对照。她走进监狱的时间是2010年9月;从4月宣判到9月入监之间五个月她在哪里,同样无公开记录。本页把这一连串空白逐个标出,不是因为档案工作者喜欢留白,而是因为这些空白正是本案程序的真实形状:一场闭门庭审、一份从未公开的判决书、一次日期不明的上诉驳回、一段无人知道的审前羁押——把空白画出来,才是把这个案子如实画出来。
酷刑与强迫签字:指控的三个层次,必须分开定级
关于她在羁押与服刑期间的遭遇,公开记录有三个不同层次,本站逐层分开,绝不混写成一句「她遭受了酷刑」。第一层,审判期间的当庭指控:联合国工作组意见的来文方称,她在庭审中试图向法庭讲述在警察羁押期间遭受的酷刑与虐待,并称她和其他被羁押者曾被胁迫签署一份不知道内容的文件;对华援助协会转述的版本补充了羁押场所的细节——拘留中心过度拥挤、没有淋浴设施(此细节出自二手转述链,本站按转述级存档)。兰托斯委员会页面所载简历亦称「她指称自己在拘留期间遭受酷刑、被强迫签署文件」——与来文方版本互相印证,这是本案酷刑指控中最硬的一层:指控由她本人在法庭上提出,经联合国正式意见书记录。第二层,获奖文本与机构报道的定性:人权观察2012年海尔曼/哈米特奖(Hellman/Hammett)得奖者简介称,她「据报在拘留期间遭受酷刑」,现关押于新疆女子监狱——「据报」(reportedly)是人权观察自己的限定词。第三层,服刑期间的报道与评论:USCIRF委员2022年在《新闻周刊》的专栏文章称,她在狱中「据报遭受酷刑」;自由亚洲电台2021年报道中,流亡瑞典的前维吾尔族警察与旅居挪威的维吾尔活动人士则根据自身入狱经验推断,她这样的「重要」囚犯很可能遭受严酷对待、被迫悔过视频往往以威胁与酷刑为后盾——这一层是他人的经验推断,不是关于她本人的目击证词,本站按推断级存档、与第一层严格分开。政府一侧的对应文本只有一句:她自2010年9月起在女子监狱服刑、「身体健康」(2012年政府答复,时点截至2012年4月)。本站的写法到此为止:她当庭提出了酷刑指控——这是有联合国文本支撑的事实;酷刑的具体形态与服刑期间的真实状况——无公开记录确证;任何把推断写成目击、把「据报」写成「确证」的转述,本站都不跟随。
同站的人、同城的站长:把四份判决放在同一张桌子上
古丽米拉的无期,只有放回2009至2010年维吾尔语网站管理者们的整体命运里,才能看清它的刻度。逐人钉列如下,每人一行判决、一行行为指控。买买提江·阿卜杜拉:中国国际广播电台维吾尔语记者、Salkin管理员;被指控把世界维吾尔代表大会号召海外抗议韶关事件的文告从中文译成维吾尔语、转发到Salkin,并就韶关事件接受外国记者提问;2010年4月1日与古丽米拉同庭(一说同一批审判)被判无期徒刑,闭门审理,判决消息迟至2010年12月才披露(美国国会及行政当局中国委员会分析、无国界记者2010年12月29日声明、人权观察2012年奖项简介)。努热力(单名):Salkin站长/管理者;2010年7月在乌鲁木齐闭门受审,以危害国家安全获刑三年(国际特赦组织2010年7月30日声明,消息来自迪力夏提之弟)。迪力夏提·帕尔哈提:Diyarim站长兼所有者;其有据可查的行为包括在示威前多次向安全官员报告匿名示威帖并删帖;2010年7月21日(一说7月内)闭门受审,获刑五年。尼加提·阿扎特:Shabnam站长;同批闭门受审,获刑十年。此外还有海来提·尼亚孜(Hailaite Niyazi),另一名维吾尔网站管理者,2009年10月1日在乌鲁木齐家中被捕(保护记者委员会2009年报道);以及「维吾尔在线」的伊力哈木·土赫提,2009年7月被拘六周多后释放——他后来的无期徒刑是2014年的另一个案件,不在本页范围。
把这四份判决并排读,刻度是刺眼的:删帖并报警的站长,五年;同站的站长,三年;翻译并转发一篇文告的记者,无期;而古丽米拉——撰稿、写诗、2009年才当上版主的街道干部——无期,且比阿卜杜拉多背了两项罪名。无国界记者2010年12月的声明把阿卜杜拉与古丽米拉并提:一名记者因翻译、发帖与回答外国记者问题被判无期,「同样为该网站工作的年轻女性古丽米拉·伊明,也因『泄露国家秘密』『组织示威』与『分裂』被判处同样的刑罚」。本站在此只钉结构、不替法院量刑:当公告的出现方式(匿名帖)、网站的实际行为(删帖、报警)与判决的刻度(三年到无期)三者无法对应时,「她到底做了什么」这个问题就不能靠罪名本身来回答。世界维吾尔代表大会当年那个未经核实的估算——三站合计约三百名管理员被拘押——若有朝一日得到档案证实,本案就只是那三百人中刑期最重的一个;即便没有那个估算,仅就已核实的四份判决而言,结论也已经足够清楚:2009年之后,维吾尔语互联网的第一代站长们,几乎没有人全身而退。
联合国的意见书:第29/2012号——任意拘留第二类,要求立即释放
本案在国际法层面最完整的一份文件,是联合国人权理事会任意拘留问题工作组2012年8月29日通过、2012年11月26日发布的第29/2012号意见(A/HRC/WGAD/2012/29)。这份意见书的难得之处在于,它同时收录了三方的声音:来文方的指控、中国政府2012年4月30日的正式答复、来文方对政府答复的再评论——本站正文多处赖以并列的「两个版本」,源头都在这里。程序节点先钉清:工作组于2012年3月21日致函中国政府;政府4月30日答复;工作组第六十四届会议(2012年8月27日至31日)于8月29日通过意见。意见书的裁定部分,本站转述其要旨:工作组认定,古丽米拉·伊明的被剥夺自由属于任意拘留第二类——即因行使《世界人权宣言》所保障的权利与自由而被拘留——违反《世界人权宣言》第八、九、十、十九条;政府未能以足够具体、个别化的方式说明她所构成威胁的精确性质,也未能说明拘留与定罪的必要性与相称性;适当的救济是立即释放她并给予充分赔偿;工作组并鼓励中国批准《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
意见书的论证里有两处,对档案尤其重要。其一,工作组专门讨论了涉案罪名的宽泛性:它回顾其关于互联网言论的第8号审议意见与2004年访华报告,指出「泄露国家秘密」「分裂」这类危害国家安全罪名的定义模糊、宽泛,曾被建议以精确定义修正,并引入「和平行使基本权利不构成犯罪」的例外——中国未作此修正。其二,工作组引述联合国酷刑问题特别报告员2005年访华后的观察:维吾尔等少数群体的持不同政见者、记者、作家,经常因行使言论、集会、结社与宗教权利而被以危害国家安全类罪名起诉、判处长刑。把这两处与本案事实对照,不需要本站再加判断:一位诗人版主,给丈夫打电话讲述街上的事,被以「泄露国家秘密」定罪——工作组要审查的,正是这种罪名结构本身。意见作出后,中国政府是否执行——释放、赔偿、回复——无公开记录。RFA2021年报道称,联合国有关机构曾就本案正式问询、中国政府从未给出充分回应;工作组意见书本身就是这句报道的实体证据:一份正式意见、一个明确救济要求、此后十四年无下文。本站把意见书列为本案的第二号一级来源(第一号是各机构简历与庭审碎片拼出的事实层),并在本页来源中给出其文号与发布日期,供任何读者自行复核。
从华盛顿到慕尼黑再到监狱电视:国际记录逐年
本案的国际声援记录,密度不算高,但延续性罕见地完整——十七年从未断线。本站逐年钉列。2009年:10月,保护记者委员会就迪力夏提失踪与海来提被捕发声,维吾尔网站管理者群体进入国际新闻自由记录;同月央视纪录片播出(见前文)。2010年:7月30日,国际特赦组织声明谴责三名维吾尔网站管理者(迪力夏提、努热力、尼加提)的闭门审判;12月,人权观察/无国界记者一系披露阿卜杜拉无期案并并提古丽米拉;美国国会及行政当局中国委员会将两人的同庭无期写入其分析。2012年:8月29日,联合国任意拘留问题工作组通过第29/2012号意见(见上节);12月20日,人权观察宣布2012年海尔曼/哈米特奖名单,古丽米拉·伊明(Gulmire Imin)与阿卜杜拉同列41名获奖者中的中国12人——奖项简介称她因担任Salkin版主的角色被判无期、刑罚之重与其「只是参与骚乱」的他人相比格外刺眼、反映当局对少数民族异见的镇压(人权观察奖项简介原文大意)。
2017至2019年,USCIRF的「宗教良心犯项目」成为本案最稳定的倡导引擎:委员桑德拉·乔利最早认领她为良心犯并持续追踪(RFA2021年报道);2017年10月,USCIRF在美国国会的证词文本仍以她为在押良心犯个案;2019年2月15日,USCIRF主席丹增多吉发表声明,要求中国立即释放古丽米拉·伊明——声明的背景是,当时数以千计的流亡维吾尔人正要求中国公布亲人的视频证据以证明他们还活着,而中方刚发布了一段称某维吾尔诗人、音乐家尚在人世的视频;丹增多吉明文,她被判无期是因为「组织骚乱」这一她本人否认的指控,并称今年将是她被判无期十周年(USCIRF2019年声明;按宣判日2010年4月计,「十周年」指2019至2020年间,本站按声明原文存档)。同年8月8日,丹增多吉再次重申释放要求。美国国会兰托斯人权委员会的「捍卫自由项目」收录本案,众议员珍妮弗·韦克斯顿曾任倡导人。2020年:国际笔会大会通过涉华决议,把古丽米拉·伊明与伊力哈木·土赫提、买买提江·阿卜杜拉等并列为要求释放的维吾尔作家、记者与网站编辑(国际笔会2020年大会决议文本)。2021年:6月22日,自由亚洲电台发表减刑报道(下节专论);同年,维吾尔人权项目等机构的报告继续收录本案。2022年:3月8日,USCIRF委员阿努里玛·巴尔加瓦与托尼·珀金斯在《新闻周刊》发表专栏《说出她的名字》,把她列为宗教信仰受迫害女性的首位个案,称其刑期「其后被减至近二十年」——注意,这是专栏作者对RFA报道的转述,不是USCIRF的独立核实,本站按转述级标明。2024年:11月26日,艾克帕尔·阿萨特之姊热依汉·阿萨特在大西洋理事会发表文章,论新疆镇压进入更黑暗阶段,文中援引的个案包括古丽米拉·伊明(兰托斯委员会更新记录)。2025年:PEN America数据库仍列本案为活跃、在押;人权捍卫者组织(CHRD)2025年12月关于长期监禁人权捍卫者的声明继续点名本案——但该声明把「其后减至十九年八个月」写成了平铺直叙的事实,本站在此指出:这正是下一节要解剖的问题——一条单一信源报道如何在十四年里被逐层写成「事实」。
2017年的录像与2021年的减刑报道:把一条单一信源报道完整解剖
2021年6月22日,自由亚洲电台维吾尔语组发表报道(记者Shohret Hoshur采写),标题大意为「中国当局将一名维吾尔囚犯的无期徒刑减刑」。报道的全部新事实,只来自一个信源:一名要求匿名的喀什警察,理由是他无权对媒体发言。本站把他的说法逐项拆开存档:他称,古丽米拉签署了一份对所谓参与暴力骚乱的悔过声明后,其无期徒刑被减为十九年八个月;当局于2017年录下她宣读悔过声明的视频,其后在监狱与「再教育营」中播放;视频中她说,即便死刑对她也太轻、党和政府宽恕了她,她说自己原判无期、因表现好获得减刑至十九年八个月、归功于党和政府的「关怀」;他称自己曾在喀什的监狱与拘留营工作,视频在每个牢房都播过、还配发了宣传材料,他还听过她在狱中现场讲话。报道同时收录了两名评论者的判断:流亡瑞典的前维吾尔族警察称,这份悔过「毫无真实性可言」,当局无疑用了威胁与恐惧,包括拿亲属作要挟;旅居挪威、曾入狱一年半的维吾尔活动人士阿布都维里·阿尤普(Abduweli Ayup)称,「重要」囚犯常被迫当众悔过、有时是在酷刑之下,其作用既是摧毁囚犯本人的荣誉、也是瓦解其他囚犯的意志。PEN America的现行档案把这一段压缩为:「2021年6月,她的无期徒刑在她发表悔过声明后被减为十九年八个月,活动人士认为该声明系被迫作出。」
本站对这条报道的定级,必须一个字一个字写清,因为其后的转述链已经把它磨成了另一种样子。源头层:自由亚洲电台,一名匿名警察,单一信源——未核(single-source, unverified)。转述层一:PEN America档案,写作「被减为十九年八个月」并注明活动人士认为悔过系被迫——归属尚存、但减刑本身已被写成肯定句。转述层二:USCIRF委员2022年《新闻周刊》专栏,写作「其后被减至近二十年」——数字变模糊,归属消失。转述层三:美国国会兰托斯委员会页面直接把档案的「刑期」一栏改写为「十九年八个月」;CHRD2025年声明同样平铺直叙。四个层次里,没有任何一层增加过新的证据:没有减刑裁定书,没有监狱或法院的确认,没有家属的证实,没有第二个独立信源。本站的立场是档案的立场:减刑报道作为「2017年狱方曾录制并播放其悔过视频、2021年一名匿名警察称其已减刑」这一报道事实存档;减刑本身作为法律事实——未核。理由同样钉在这里:如果减刑属实,它意味着一位被联合国认定为任意拘留受害者的人,是在录下「死刑对我也太轻」的视频之后才换来把无期变成有期——这段视频的存在与播放(若属实)本身就是胁迫环境的证据,而不是宽宥的证据;如果减刑不实,那么把十九年八个月写进档案刑期栏的每一家机构,都在无意中替一个没有发生的法律事实背书。两种情形下,严谨的唯一做法都是同一句话:据报减刑,未获文书证实。若该报道属实并按羁押起算做纯算术推算,十九年八个月自2009年7月14日起,期满约为2029年3月——本站再次强调,这是算术排版,不是释放日期的预告;真实的减刑裁定起算、折抵与考核记录,全部无公开记录。
新疆女子监狱的十七年:探视、健康与一所监狱的全部公开记录
服刑地没有分歧:新疆女子监狱,即新疆第二监狱,位于乌鲁木齐(国际特赦组织经维吾尔笔会转述、自由亚洲电台2021年报道、兰托斯委员会页面、政府2012年答复四方一致;政府答复的正式名称作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女子监狱)。入监时点见政府答复:2010年9月起。这所监狱里她的生活,公开记录的全部内容可以一口气写完:兰托斯委员会页面称每三个月可探视家人一次(无日期、无出处,本站按页面记载级);政府答复称截至2012年4月她「身体健康」(官方主张级);她的律师在定罪后只见过她两次(联合国工作组来文方,时点截至2012年);2017年她据报被录制悔过视频并在多所监狱与营地播放(RFA单一匿名信源级);此后2018至2026年,关于她的健康、劳动、考核、通讯、会见的公开记录——无公开记录。没有信件流出,没有家属的公开讲述,没有探视者的证词,没有照片。这一空白需要与本案早期的信息密度对照着读:2009年,她的名字上过央视、上过RFA、上过世界维吾尔代表大会的声明;2010年,她的判决漏进国际记录;2012年,联合国为她出了一份意见书;而2013年之后,她在公共世界里只剩数据库里的一行:PEN的「在押」、USCIRF的名单、兰托斯的页面。十七年里,一位诗人没有发表过一行新诗——或者说,没有一行新诗能穿过监狱的围墙到达读者。对一位以文字为业的人,档案最后能记录的惩罚细节也许正是这一条:不是刑期数字,而是沉默的年数。
本站还须在此排除一条检索噪音,以防后来者误并:英文笔会系统材料中另有一位维吾尔诗人Gulnisa Imin(又作Gulnisa Memet),央视纪录片点名的「六名组织者」名单里也有她;她与本案的古丽米拉·伊明(Gulmira Imin)是两个不同的人,名字仅一字之差。本站档案中两人分立两页、永不互引对方的判决与生平。同名近名误并,是少数民族案件档案最常见的错误来源,本站在此明记这条排除。
现状:两种刑期版本之下,同一个结论
以本站核查至2026年11月为时点,逐项写清。法律状态:2010年无期徒刑判决从未被撤销、改判的公开记录;2021年减刑报道未获文书证实(见专节)。人身状态:PEN America数据库列本案为活跃个案、状态在押,活跃年份列至2025年;本站本次检索(2026年11月)未见任何获释、假释、保外就医、死亡或刑满的报道。机构状态:USCIRF良心犯名单与兰托斯委员会页面持续收录;联合国工作组2012年「立即释放并赔偿」的意见无执行记录。家庭状态:丈夫姓名与现状、父母与亲属现状、探视是否持续——无公开记录。若减刑报道属实,她的算术期满约在2029年3月,届时她将年过五十、已在狱中近二十年;若减刑报道不实,她的刑期在法律文本上没有终点。无论哪一种,她走进新疆女子监狱时三十二岁上下,是一位刚当上版主的诗人与街道干部;她下一次出现在任何公开记录里会是什么时候,本站不知道——本站能做的只有把这一页钉在这里,并注明下一次核查时将优先复查PEN个案状态与RFA维吾尔语组的后续报道。
时间线
约1977—1978年:古丽米拉·伊明生于新疆阿克苏(出生年份两说:同期报道称其2009年时32岁,联合国工作组意见与美国国会证词文本作生于1978年,并列存档)。
2000年:毕业于新疆大学维汉翻译系;同年9月进入乌鲁木齐街道委员会工作,其后多次受市级与自治区级表彰(庭审旁听者证言经自由亚洲电台转述)。此后在维吾尔语网站Salkin发表诗歌与短篇小说,网上文字曾批评政府政策(USCIRF简历)。
2009年春:成为Salkin的版主/管理员(兰托斯委员会所载USCIRF简历作2009年春)。
2009年6月16日前后:一则捏造维吾尔工人强奸汉族女工的谣言帖出现在广东本地论坛,谣言源头其后被警方查明系伪造。
2009年6月25日夜至26日凌晨:广东韶关旭日玩具厂汉族工人袭击维吾尔族工人宿舍;官方口径至少两名维吾尔工人死亡、118人受伤;维吾尔工人称死亡更多。
2009年7月3日起:维吾尔语网站上出现号召7月5日在乌鲁木齐示威、要求调查韶关事件的匿名帖子。Diyarim站长迪力夏提五六次向安全官员报告并删除此类帖子(国际特赦组织记录)。
2009年7月5日凌晨3时30分:示威通知再次同时出现在Diyarim、Salkin、Shabnam三站,站长们当天晚些时候才得以删除(国际特赦组织声明)。
2009年7月5日:乌鲁木齐数千名维吾尔人上街示威,要求调查韶关事件;示威起初和平,其后演变为骚乱与镇压。官方数字:197人死亡(其中官方称「无辜群众」156人:汉族134、回族11、维吾尔10、满族1)、约1700人受伤;维吾尔组织称真实数字更高。古丽米拉参加示威,并多次致电在挪威的丈夫讲述街上情况。她被指控在Salkin发布示威公告、组织示威——她本人否认组织骚乱。
2009年7月6—7日起:新疆互联网、短信与国际通话被大面积切断或限制,此后持续约十个月;Diyarim、Salkin、Shabnam等网站被关闭。
2009年7月14日:古丽米拉·伊明被捕(地点两说并列:阿克苏——USCIRF简历一系、兰托斯委员会、RFA2021;乌鲁木齐——其住所与工作地语境、联合国工作组来文方称其在家中被新疆国家安全人员带走)。家人未收到任何逮捕文书,起初以为她已经死亡。
2009年7月24日:Diyarim站长迪力夏提·帕尔哈提被带走讯问,关押八天后无罪名释放——此为迪力夏提本人的时间线,与古丽米拉严格分开存档。
2009年8月7日:迪力夏提从乌鲁木齐寓所被不明身份人员带走、下落不明(保护记者委员会、国际特赦组织)。同月起,乌鲁木齐大规模抓捕与强迫失踪持续。
2009年10月:中央电视台播出纪录片《七五事件始末》,点名古丽米拉为六名组织者之一、播出其穿囚服画面、称她向丈夫泄露国家秘密。家人由此才确认她还活着、已被关押。同月,保护记者委员会就维吾尔网站管理者被拘发声;韶关一案在广东宣判,主犯之一被判死刑。
2009年10月1日:维吾尔网站管理者海来提·尼亚孜在乌鲁木齐家中被捕(保护记者委员会)。
2010年4月1日: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闭门审理、同日宣判:古丽米拉以分裂国家罪、泄露国家秘密罪、非法组织游行示威罪被判无期徒刑(USCIRF/PEN/RSF口径);据报同庭六人、三人无期;同案的买买提江·阿卜杜拉同日被判无期。她在庭上试图陈述羁押期间遭受酷刑与被迫签字(联合国工作组来文方);其律师她此前从未见过。其后上诉被新疆高院驳回(政府答复语,日期无公开记录)。判刑消息迟至2010年8月才为外界所知。
2010年5月14日:新疆宣布全面恢复互联网;但Diyarim、Salkin、Shabnam等维吾尔语网站此后仍无法访问(美国国会及行政当局中国委员会监测)。
2010年7月:乌鲁木齐闭门审判三名网站管理者:Diyarim的迪力夏提五年、Salkin的努热力三年、Shabnam的尼加提·阿扎特十年(国际特赦组织声明)——此判决与古丽米拉的4月判决分开存档。
2010年9月:古丽米拉开始在新疆女子监狱(新疆第二监狱)服刑(中国政府2012年答复:自2010年9月至答复之日一直在该监服刑、身体健康)。
2010年12月:阿卜杜拉无期案经自由亚洲电台与无国界记者披露,古丽米拉案被并提;美国国会及行政当局中国委员会发表分析,确认两人同庭被判无期。
2012年3月21日:联合国任意拘留问题工作组就本案致函中国政府;4月30日,中国政府答复(只列分裂国家罪一项、称其网站为「清风网」、称家属在庭旁听、称其在狱中身体健康)。
2012年8月29日:联合国任意拘留问题工作组通过第29/2012号意见,认定其拘留属第二类任意拘留、违反《世界人权宣言》第八、九、十、十九条,要求立即释放并赔偿;意见于11月26日发布。中国执行该意见的情况:无公开记录。
2012年12月20日:人权观察宣布海尔曼/哈米特奖名单,古丽米拉(Gulmire Imin)与阿卜杜拉同列获奖者;简介称她据报在拘留中遭受酷刑、关押于新疆女子监狱。
2017年10月:美国国会USCIRF证词文本仍以在押良心犯个案收录本案;USCIRF委员桑德拉·乔利此前已认领倡导。
2017年(据报):狱方录制她宣读悔过声明的视频,其后在监狱与「再教育营」播放——单一匿名信源(RFA2021年报道),未核。
2019年2月15日:USCIRF主席丹增多吉声明要求立即、无条件释放古丽米拉·伊明,明文她否认组织骚乱的指控;同年8月8日再次重申。
2020年11月:国际笔会大会决议将她与伊力哈木·土赫提、阿卜杜拉等并列为要求释放的维吾尔作家与网站编辑。
2021年6月22日:自由亚洲电台援引一名匿名喀什警察报道,其无期徒刑已减为十九年八个月——单一信源、无公开文书,本站按据报未核存档。其后PEN America与USCIRF专栏转述为减至十九年八个月/近二十年;兰托斯委员会页面把十九年八个月列入刑期栏。
2022年3月8日:USCIRF委员在《新闻周刊》专栏《说出她的名字》中以她为首位个案,称其在狱中据报遭受酷刑、要求立即无条件释放。
2024年11月26日:大西洋理事会刊出热依汉·阿萨特文章,援引本案为新疆镇压个案之一(兰托斯委员会更新记录)。
2025年:PEN America数据库仍列本案为活跃、在押(活跃年份2019—2025年);CHRD同年12月声明继续点名本案(其减刑表述已将RFA报道写成平叙事实,本站已在正文指出)。
2026年11月:本站核查——无任何获释或刑满报道;若2021年减刑报道属实,纯算术期满约在2029年3月(算术,非事实);若不属实,刑期为无期。
本站点评
本站点评只扣本案事实,不说空话。
第一,扣那通电话。本案三项罪名里,最能说明问题的是「泄露国家秘密」。它的全部已知内容,是2009年7月5日一个妻子给远在挪威的丈夫打的几通电话,讲的是数千人正在参加、全世界媒体都在报道的一场示威:示威是为了悼念两名被打死的工人,警察动了手,死了很多人。政府给联合国的答复没有否认她打了这些电话、没有否认她讲了这些内容——政府只是把「告诉丈夫」改名为「通报境外、寻求分裂势力支持」。罪名成立与否,在这个案子里不取决于她做了什么,而取决于听电话的人站在哪条国境线的哪一侧。当私人通话的内容是公共事件、定罪的唯一变量是接听者的地理位置时,「国家秘密」这四个字保护的就不是秘密,而是垄断讲述的权力。本站把这一条放在点评第一位,因为它是本案最不能被「三项罪名」四个字盖过去的东西。
第二,扣「版主」这个身份。她被判无期的核心角色,不是组织者——组织者之说只有宣传片与指控语两层,从未经过公开审判的检验——而是网站版主:一个维吾尔语文化网站的公告栏上,在凌晨三点半出现了一条匿名帖子,网站的人当天把它删掉,而同行网站的站长此前还在向警察报告同样的帖子。在互联网上,「帖子出现在你管理的版面上」与「你发布了这篇帖子」是两件完全不同的事;本案的公开记录只支持前者,判决却按后者执行,并且执行到了无期。同一网站的站长努热力判了三年,说明即便在当局自己的量刑体系里,「网站责任」也不是天然等于无期;多出来的那部分刑期,落在她身上的罪名恰恰是打给丈夫的电话与一顶「组织者」的帽子。版主之罪与通话之罪叠加成无期——这就是本案量刑的真实结构,本站把它钉在这里。
第三,扣家人确认她生死的方式。一个街道干部被捕,家人收不到一张纸,以为她死了,三个月后在电视上看见她穿着囚服、被宣布为骚乱组织者——在审判开始之前,宣传已经先行宣判。本站档案里,家人靠官方媒体确认亲人下落的案子不止这一件,但这一件的残酷格外完整:纪录片既是这个家庭的信息来源,又是这个家庭的公开羞辱;它一边告诉父母「你们的女儿还活着」,一边告诉全国「她是罪犯」。此后十七年,这个家庭再没有获得过讲述自己版本的机会——丈夫的姓名甚至都不在任何可靠公开记录里。本站点评到这一条时只想提醒读者:当你读到「其丈夫在挪威为她呼吁」这类转述时,请注意呼吁者的名字都已佚失——这就是这个家庭被允许发出的声音的实际音量。
第四,扣2021年那条减刑报道的命运。一名匿名警察的一段话,十二个月内变成PEN档案里的肯定句、USCIRF专栏里的「近二十年」、国会页面刑期栏里的数字。没有一家机构撒谎——每一家都只是省去了「据一名匿名警察说」这半句话。但省去的次数多了,一个未核的说法就长成了事实的样子。本站写这一页时把减刑永远放在「据报」之后,不是因为本站怀疑自由亚洲电台的记者——RFA原文恰恰是写得最规范的一家,匿名、限定、双评论俱全——而是因为档案的第一职责是让读者看见证据的形状:一条单链,无论被转述多少次,仍然是一条单链。更何况,若这条单链属实,它的内容是:一个被联合国认定为任意拘留的人,先录下「死刑对我也太轻」的视频,才换来刑期从「无期」变成「十九年八个月」。把这种交换称为「减刑」而不提视频,是只讲了故事的一半。本站两半都讲。
第五,回到她本人。她三十二岁,写诗,当街道干部,在网上批评过政府政策,当了一个文化网站几个月的版主。她没有武器,没有组织,没有公开号召过暴力。她参加了一场为两名被打死的工人讨说法的示威,给丈夫打了电话。国家给她的回答是:闭门审判、同日宣判、无期徒刑、在电视上穿囚服、十七年沉默。联合国说这是任意拘留,要求放人——十四年过去,没有放。这一页的最后,本站只记一个对比:2009年7月,新疆被断网十个月,理由是防止信息传播引发暴力;同一年,一个维吾尔语网站的版主因为信息在她管理的版面上出现过、因为她把街上的事告诉了丈夫,被判了无期。断网与判刑,是同一套逻辑的两种刻度。本站把这一页钉在这里,等一个算术上的2029年,或者等任何一份真正的文书。
核实说明
本站定性:本案为维吾尔族诗人、网站版主因网站公告、参加示威与向境外亲属通话被以国家安全类罪名判处无期徒刑的迫害个案,属本站少数民族迫害优先个案。本案证据结构的根本限制必须先说清:判决书从未公开,中国法院与监狱系统没有发布过本案的任何文书;全部事实来自国际机构简历(USCIRF/兰托斯委员会)、联合国正式意见书(任意拘留问题工作组第29/2012号,含中国政府答复原文)、自由亚洲电台的同期与追踪报道、国际特赦组织与无国界记者等机构的声明,以及一名庭审旁听者经RFA转述的证言。本站将事实分为四层:多源一致层、机构简历层、单方陈述层(来文方/政府答复/旁听者,各自归属)、单一信源层(2021年减刑报道),互不混用。
多源交叉验证的事实:她是维吾尔族诗人、Salkin撰稿人并于2009年成为版主/管理员,2000年毕业于新疆大学维汉翻译系、任职于乌鲁木齐街道办事处(USCIRF简历、RFA、联合国意见、UHRP报告一致);2009年6月25—26日韶关旭日玩具厂事件至少两名维吾尔工人死亡、118人受伤(官方口径与多家报道一致,维吾尔工人称死亡更多,并列存档);7月5日乌鲁木齐示威起初和平、其后演变为骚乱,官方数字197死、约1700伤(国际特赦引述官方统计并质疑其完整性,维吾尔组织称更高,并列);她于2009年7月14日被捕、家人未获文书、2009年10月央视纪录片播出其囚服画面后家人才知其下落(USCIRF简历、联合国意见、UHRP报告一致);2010年4月1日乌鲁木齐中院判处无期徒刑、三项罪名口径(USCIRF、PEN、RSF、兰托斯委员会、美国国会及行政当局中国委员会一致);服刑于新疆女子监狱(新疆第二监狱)(多源一致,政府答复同);她否认组织骚乱(USCIRF2019年声明);联合国工作组2012年认定任意拘留第二类并要求释放赔偿(意见书原文);PEN America列本案为活跃、在押至2025年(其数据库页面,本站2026年11月复核)。
必须明记的分离:古丽米拉的网站是Salkin,不是Diyarim。Diyarim站长迪力夏提·帕尔哈提是另一个人:2009年7月3日起多次向安全官员报告匿名示威帖并删帖,7月24日被讯问关押八天后释放,8月7日从乌鲁木齐寓所被带走失踪,2010年7月以危害国家安全获刑五年(国际特赦组织2010年7月30日声明、保护记者委员会档案)。监制简报另称迪力夏提曾于7月4日被传唤——本站本次检索未能在所获可靠文本中独立证实「7月4日传唤」这一节点,故正文只采用有国际特赦与保护记者委员会支撑的7月3日报告、7月24日讯问、8月7日失踪序列,并在此注明该差异。Salkin内部亦须分开:版主古丽米拉(无期,2010年4月)、管理员兼记者阿卜杜拉(无期,同庭)、站长努热力(三年,2010年7月)是三个人、三份判决。另排除近名误并:Gulnisa Imin/古丽尼萨与本案Gulmira Imin为两个人。
来源冲突与本站处置(集中记录):其一,被捕地点——阿克苏说见于USCIRF简历一系(兰托斯委员会页面、2017年国会证词文本、RFA2021年报道均作阿克苏被捕);乌鲁木齐说主要来自其住所与工作地语境及简短报道,联合国工作组来文方作「在家中被新疆国家安全人员带走」未写城市。本站纠正一种流行简报的概括(「多数作乌鲁木齐、唯RFA作阿克苏」):经逐源核查,详细简历传统恰以阿克苏为主,乌鲁木齐多为默认而非明文。两说并列、永不合并。其二,出生年份——2009年报道年龄32岁(推算约1977年)对联合国意见、美国国会证词、对华援助页面所作1978年,并列存档。其三,辖区人口——USCIRF简历作约一万人对旁听者证言作四万人,并列。其四,罪名版本——USCIRF/兰托斯口径为三项罪名(刑法103、111、296条)对中国政府2012年答复只列103条第一款一项、且称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列、永不揉合。其五,网站名称——全部来源作Salkin对政府答复作「清风网」(Qing Feng Wang)并称其按世界维吾尔代表大会指示办网,并列并标注冲突。其六,工作地地名——联合国意见称其工作于「阿克苏天山东门」,天山东门实为乌鲁木齐天山区地名,本站判定为意见书转写混淆并已指出。其七,庭审家属在场——只见于政府答复,与来文方「家人审前不知其下落」并列、不调和。其八,韶关用工数字约八百人对约七百人、7月5日受伤数字1700对1721,均以通行口径为主、异说入注。其九,来源可靠性降级:对华援助协会英文页面把本案当事人误标为基督徒、把2010年4月1日审判误写为2012年4月1日、把RFA披露时点误写为2012年,本站只取其与多源一致的个别节点(如上诉被驳回)并在此明记其错误,不以该页为独立信源。
单一来源、已在正文标级的事项:2021年减刑至十九年八个月及2017年悔过视频的全部细节——自由亚洲电台单一匿名喀什警察信源,未核;其后PEN、USCIRF专栏、兰托斯页面、CHRD的转述均源出于此,不构成多源。庭审旁听者证言(出生地、工作履历、四万人辖区、「被寄望成为领袖」、同庭六人构成)——单一证人经RFA转述。同庭另两名无期者姓名——世界维吾尔代表大会「强烈相信」级。每三个月探视一次——兰托斯页面无出处一句。世界维吾尔代表大会「三站三百名管理员被拘」估算——未核。丈夫姓名——全部可靠来源均未载,本站按未核/无公开记录处理,拒不刊载流传的音译 variants。
无公开记录的事项,正文已逐处标明:判决书全文与文号、逮捕与审前羁押地点、上诉驳回日期与裁定、辩护律师姓名、减刑裁定文书、2013年后健康与会见记录、丈夫与家人的现状。本站对各来源均作转述概括,直接引语远低于单篇引用上限。三必须核对:时间地点已逐项确认或并列标注冲突;交叉验证已完成且冲突集中列明于本节;影像证据为央视纪录片中的囚服画面(多源一致转述其存在与内容,本站未直接调阅该片原片,特此注明)。
来源
- 联合国人权理事会任意拘留问题工作组第29/2012号意见(A/HRC/WGAD/2012/29,2012年8月29日通过、11月26日发布):来文方陈述(1978年生、2000年新疆大学维汉翻译系毕业、Salkin撰稿人、7月14日在家中被新疆国家安全人员逮捕、家人以为她已死、10月央视纪录片、通话内容转述、审前羁押地点不明、律师庭前从未见过、定罪后只见过两次、庭上试图陈述酷刑与被迫签字、判决迟至2010年8月才公开)、中国政府2012年4月30日答复(韶关事实、「清风网」表述、刑法103条第一款定罪、无期加剥夺政治权利终身、高院驳回上诉、家属在庭、2010年9月起在女子监狱服刑且身体健康)与工作组裁定(第二类任意拘留、违反《世界人权宣言》第8、9、10、19条、要求立即释放并赔偿)。本案第一一级来源;其中「阿克苏天山东门」一语的地理混淆已在正文指出。
- 美国国际宗教自由委员会(USCIRF)简历(经自由亚洲电台2021年报道与美国国会兰托斯人权委员会页面沿用):新疆大学2000年毕业、服务约一万居民的社区委员会主要负责人、2009年成为Salkin版主、此前发表诗歌短篇小说且文字批评政府政策、参加7月5日示威、家人未获逮捕通知、10月央视纪录片见其囚服、三项指控(含致电挪威丈夫「泄密」指控的来源归属)。
- 美国国际宗教自由委员会2019年2月15日声明(主席丹增多吉):2009年7月14日被捕、2010年4月1日以组织骚乱判无期、她本人否认、要求立即无条件释放;同年8月8日重申声明。
- 美国国际宗教自由委员会委员阿努里玛·巴尔加瓦、托尼·珀金斯《新闻周刊》专栏《说出她的名字》(2022年3月8日):Salkin前管理员、参加2009年示威、三项罪名、2010年无期、狱中据报受酷刑、刑期「其后减至近二十年」(转述RFA报道,本站已标级)、要求立即无条件释放。
- 美国国会兰托斯人权委员会「捍卫自由项目」个案页(Gulmira Imin):被羁押自2009年7月14日、三项罪名与刑法103/111/296条、2009年春任Salkin版主、7月14日在阿克苏被捕、央视纪录片、指称拘留中受酷刑与被迫签字、未获准在庭前见律师、上诉被驳回、新疆女子监狱每三个月探视一次、倡导沿革(丹增多吉2019年两次发声、RFA2021年减刑报道、《新闻周刊》2022年专栏、大西洋理事会2024年11月26日文章);其「刑期」栏作十九年八个月,本站已指出源头为单一信源报道。
- 自由亚洲电台(RFA)2021年6月22日报道《中国当局将维吾尔囚犯无期徒刑减刑》(Shohret Hoshur采写,GlobalSecurity转载全文):阿克苏被捕、USCIRF简历转述、女子监狱(第二监狱)、匿名喀什警察关于签署悔过、2017年录像并在监狱与再教育营播放、减至十九年八个月的全部细节,以及前警察与阿布都维里·阿尤普的胁迫推断评论;USCIRF前副主席乔利认领倡导。本案减刑信息的唯一源头,本站定级未核。
- 自由亚洲电台2010年报道(经UNPO与受威胁民族协会转载):庭审旁听者证言——生于阿克苏、2000年新疆大学维汉翻译系毕业、同年9月入街道委员会、多次受表彰、辖区四万人、4月1日同庭六人三人无期、世界维吾尔代表大会迪里夏提·热西提评论与另两名无期者的「强烈相信」姓名、其街道办同事证实判决、央视纪录片六名组织者名单。
- 国际特赦组织2010年7月30日声明《中国判处维吾尔网站管理者》:Diyarim站长迪力夏提·帕尔哈提五年(7月21日闭门审判)、Salkin站长努热力三年、Shabnam站长尼加提·阿扎特十年;迪力夏提自7月3日起五六次向安全官员报告匿名示威帖并删帖、7月5日凌晨3时30分三站同现示威通知、站长当天晚些才删除、三站其后被关闭;其弟迪力穆拉提的证言。
- 保护记者委员会(CPJ)2009年10月30日声明与迪力夏提·帕尔哈提档案页:7月24日被带走讯问八天后无罪名释放、8月7日从乌鲁木齐寓所被带走、无正式逮捕通知、其旅英兄弟呼吁、Diyarim自7月初无法访问;2010年7月以危害国家安全获刑五年。
- 无国界记者(RSF)2010年12月29日声明(经IFEX发布):买买提江·阿卜杜拉因翻译并张贴涉及维吾尔人处境的文章、回答外国记者问题被判无期(2010年4月、乌鲁木齐秘密审判);古丽米拉·伊明同为该站工作、因泄露国家秘密、组织示威与分裂被判同样刑罚。
- 美国国会及行政当局中国委员会(CECC)分析(2010年):阿卜杜拉2010年4月1日被乌鲁木齐中院判无期——翻译世界维吾尔代表大会文告并转发Salkin、示威前接受外国媒体采访;RFA报道称古丽米拉与阿卜杜拉同庭被判;央视2009年10月15日节目播出阿卜杜拉穿囚服承认转发的画面。另CECC 2010年新疆互联网分析:2009年7月7日乌鲁木齐宣布切断互联网、约十个月限制、2010年5月宣布全面恢复、Diyarim/Shabnam/Salkin等站此后仍无法访问、2010年7月三名站长获刑。
- 人权观察(Human Rights Watch)2012年12月20日海尔曼/哈米特奖公告与得奖者简介:古丽米拉·伊明(Gulmire Imin)与阿卜杜拉同列获奖;简介称她为Salkin撰稿、诗歌与文章批评政府政策、Salkin发布示威号召后以版主身份被捕、以「非法组织者」判无期、刑罚相对他人格外严厉、据报拘留中受酷刑、关押新疆女子监狱。
- 国际笔会美国分会(PEN America)「受威胁作家」个案页(Gulmira Imin):诗人、记者定性;个案活跃、状态在押;活跃年份2019—2025年;2021年6月减刑至十九年八个月与「活动人士认为悔过系被迫」的表述。本站2026年11月复核其状态。
- 国际笔会2019—2020年大会涉华决议文本:要求释放包括古丽米拉·伊明、伊力哈木·土赫提、买买提江·阿卜杜拉在内的维吾尔作家、记者与网站编辑。
- 维吾尔人权项目(UHRP)报告《对维吾尔知识精英的迫害》(中文版):古丽米拉·伊敏条——32岁、在多个维吾尔网站发表诗作后受邀任Salkin管理员、2009年7月14日被捕、家人未收到任何被抓捕官方文件、2010年4月被判终身监禁、秘密审判同日宣判(引国际特赦组织经维吾尔笔会材料)。
- 国际特赦组织2010年7月报告《「正义,正义」:2009年7月新疆抗议》及其2009—2012年系列声明:7月5日示威起初和平、警方过度武力目击证言、官方197人死亡及其族群构成(「无辜群众」156人:汉134、回11、维10、满1)、大规模抓捕与强迫失踪、至少198人被判刑、9人被处决、至少26人被判死刑、家属寻人受恐吓。
- 韶关事件背景来源:维基百科「韶关事件」条目及美联社2009年10月报道——旭日玩具厂、约八百名喀什工人、强奸谣言系捏造(发帖者黄江源动机)、6月25—26日夜袭击、至少两名维吾尔工人死亡、118人受伤、2009年10月肖建华死刑、徐其琪无期等判决。
- 对华援助协会(China Aid)古丽米拉·伊明二手页面:仅取其与多源一致的个别节点(上诉被驳回、律师仅见两次、央视纪录片细节);该页误标其宗教为基督教、误写审判年份为2012年,本站已在核实说明中降级并明记,不作独立信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