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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主义历史罪证与受害者记录
China: Archive of Communist Crimes & Victims

第106案 | 程渊Case 106 | Cheng Yuan

他做的事,是替艾滋病人、乙肝患者和残障者打就业歧视官司:2013年,他参与办下中国第一起艾滋病就业歧视获赔案;2016年,他与杨占青创办长沙富能,用信息公开申请和诉讼为边缘群体维权。2019年7月,他在深圳被长沙国安带走,妻子被蒙上黑头套审讯了十七八个小时,三岁的女儿在场。此后是教科书式的隔绝:六名家属律师被一纸通知「解聘」,开庭不通知家属,判决不送达——他的五年刑期,是父亲收到监狱入监通知书才确认的:2021年5月25日,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以颠覆国家政权罪判他五年。同案的刘大志二年、吴葛健雄三年。联合国任意拘留问题工作组早在2020年就认定这是任意拘留,要求立即释放;没有用。他在赤山监狱的高严管区被单独关押三个月,在缝纫车间里踩了不知多少个十三到十五小时。2024年7月21日他刑满出狱,视频里的妻子说,他老了二十岁。出狱后他仍被监视、被剥夺政治权利——多少年,没有任何公开记录写过这个数字;2025年至今,公开世界里没有他的新消息。His work was suing for people living with HIV, hepatitis B patients and persons with disabilities: in 2013 he helped win China's first compensated HIV employment-discrimination case, and in 2016 he co-founded Changsha Funeng with Yang Zhanqing, defending marginalised groups with information-disclosure applications and lawsuits. In July 2019 Changsha state security took him away in Shenzhen; his wife was hooded and interrogated for some seventeen to eighteen hours, with their three-year-old daughter present. What followed was textbook isolation: six family lawyers "dismissed" by a single notice, a trial the families were never told of, a judgment never served — his five-year term was confirmed only when his father received a prison-admission notice: on 25 May 2021 the Changsha Intermediate Court had sentenced him to five years for subversion of state power. His colleagues Liu Dazhi and Wu Gejianxiong received two and three years. The UN Working Group on Arbitrary Detention had already found the detention arbitrary in 2020 and demanded immediate release; it changed nothing. He spent three months in solitary confinement in Chishan Prison's high-security wing, and uncounted thirteen-to-fifteen-hour days at a sewing machine. He was released on 21 July 2024; on video, his wife said he had aged twenty years. He remains under surveillance and deprived of political rights — for how many years, no public record anywhere states; and since 2025 the public world has carried no fresh news of him.

时间
2019年7月21日,程渊在深圳被长沙市国家安全局人员带走(对华援助协会口径);2019年7月22日,程渊与同事刘大志、吴葛健雄被刑事拘留(中国人权捍卫者、国际人权服务社、美国国务院2019年度人权报告等多家案件小结口径),本站排序取7月22日,两日期并列记录;2019年8月26日三人被正式逮捕,2020年6月24日被起诉;三人先被指定居所监视居住、与外界隔绝,家属委托的六名律师始终不得会见,2020年3月16日被告知律师已被三人「解聘」、改由官方指派律师代理;2020年8月31日至9月4日之间,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闭门开庭,家属事先未获通知、事后才辗转得知;程渊的判决长期不向家属出示,其父于2021年9月17日收到湖南津市监狱入监通知书,外界才据此确认:程渊于2021年5月25日被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以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刑五年(对话基金会据入监通知书记录);刘大志两年、吴葛健雄三年的判决则于2021年7月20日先行浮出(吴有水转述);2022年1月18日,程渊被转入湖南赤山监狱高严管区,单独关押至4月18日,其2022年7月家书(家人7月5日收到三封信)披露强光、睡眠剥夺与缝纫机强制劳动;2024年7月21日(星期日)刑满,从赤山监狱获释;出狱后仍受监视、被剥夺政治权利(年数无公开记录),与身在美国的妻女分隔;截至本站2026年11月1日核查,2025至2026年未检得其出狱后动态的公开记录
地点
广东深圳(程渊被带走之地、其妻女当时住所);湖南长沙(长沙市国家安全局办案地、指定居所监视居住与羁押地——逮捕通知书作「湖南省国家安全厅看守所」,中国人权捍卫者记为长沙市开福区看守所,两说并列;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地);湖南津市监狱(2021年9月17日发出入监通知书的监狱,为程渊判决后首个有文书可据的服刑地);湖南益阳沅江市南嘴镇赤山监狱(2022年1月18日起服刑地,其高严管区与缝纫车间为本案强制劳动记录的发生地,2024年7月21日在此获释);美国(其妻施明磊带女儿于2021年4月7日抵美,此后其申诉、作证与供应链追踪均在美国展开)
人物
程渊(出生日期与出生地口径有出入:中国人权捍卫者作1973年10月18日生于南京,对华援助协会作湖南长沙人,本站并列记录,见核实说明;2000年代末起从事公益法律援助,先在「天下公」工作,2016年2月与杨占青共同创办长沙富能,为艾滋病、乙肝患者与残障人士做反歧视诉讼与政策倡导,本人并非执业律师——个别报道称其为「人权律师」系误写,见核实说明);同案:刘大志(又名刘永泽,1977年5月16日生于湖南,2017年加入长沙富能,另创长沙春雨互助团队关注劳工与职业病群体)、吴葛健雄(1995年1月1日生于杭州,人权律师吴有水之子,入行不久即被拘);程渊之妻施明磊(英文名Hope;2019年7月22日被戴手铐、蒙黑头套审讯约十七至十八小时,其后一度被以颠覆罪名指定居所监视居住;2020年7月发表被捕一周年回忆;2021年4月7日在对华援助协会协助下带女儿抵达美国,此后成为本案最主要的公开申诉者:追踪赤山监狱与密尔沃基工具供应链的关联、向美国海关申诉、在美国国会及行政当局中国委员会听证会上作证);程渊之兄程浩(2019年曾赴长沙打探并对外发声);另一创办人杨占青(2015年曾因倡导工作被关押数月,后居美国,曾指出三人因机构接受境外资助而被视为「勾结境外敌对势力」——此为其归因判断,按归属记录);办案与审判一方:长沙市国家安全局、湖南省国家安全厅、长沙市人民检察院、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及法院为三人指派的律师(姓名无公开记录,其拒绝向家属提供判决书一节有家属与多家机构记录)
罪名与判决
罪名口径有演变,本站分级并列、不合并:被拘初期的案件小结口径不一——中国人权捍卫者、美国国务院2019年度人权报告等多作「涉嫌颠覆国家政权」,对华援助协会2022年7月的一篇报道则作三人于2019年7月22日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被刑事拘留;最终定罪口径以文书为准:对话基金会据湖南津市监狱2021年9月17日入监通知书记,程渊于2021年5月25日被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刑法》第一百零五条第一款「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自由亚洲电台、国际特赦组织2021年8月6日声明亦作颠覆国家政权罪五年。刘大志以同罪判二年、吴葛健雄判三年(2021年7月20日经吴有水转述浮出)。判决书全文从未向家属出示,亦未见于任何官方渠道;程渊的五年系经入监通知书与多家机构报道交叉确认,而非经判决书文本确认。附加刑:出狱后被剥夺政治权利(国际特赦组织2024年度报告语),其年数无公开记录,本站不作推定。刑期自2019年7月羁押起算折抵,2024年7月21日刑满
现状
截至本站2026年11月1日核查:程渊已于2024年7月21日自赤山监狱刑满获释,回到中国境内受监视的生活中(其妻语:出门有人跟随),与妻女分隔两地——施明磊与女儿仍在美国,能否团聚无保证(自由亚洲电台2024年7月23日报道)。出狱当日视频通话中,其妻见他「老了二十岁」:消瘦、晒黑、秃发、牙齿残缺(其妻对自由亚洲电台自述)。剥夺政治权利附加期仍在执行中(年数与届满日无公开记录)。2025年至2026年,本站在所检中英文来源中未检得关于程渊出狱后行踪、健康、工作或再受骚扰的更新公开记录;其妻在美国的公开活动在2024年美国海关对涉案供应商发出扣留令之后,亦未检得新的公开报道。同案刘大志已于2021年7月刑满释放,吴葛健雄已于2022年7月刑满释放(细节见正文),两人出狱后的公开动态同样无公开记录

程渊其人:从「天下公」到长沙富能的十年

先把这个人的轮廓钉住,因为本案后来的一切,都是从他做的事里长出来的。程渊的出生信息,各来源口径并不一致,本站先行并列:中国人权捍卫者(CHRD)的个案页作「1973年10月18日生于南京」;对华援助协会的报道作「原籍湖南长沙、后移居深圳」。两种说法一个讲出生地、一个讲籍贯与成长地,未必互相排斥,但本站没有取得任何一件身份文书可资裁定,故只并列、不合并,正文涉及年龄处一律回避精确推算。他从事公益的时间线则有多源支撑:2000年代末,他开始为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最初在公益机构「天下公」(Justice for All)工作,此后长期支援乙肝携带者与艾滋病感染者的反歧视案件,帮助缓解中国社会对这两种疾病的系统性偏见(中国人权捍卫者)。

他经手的案件里,有一件被多家机构共同记为里程碑。2013年,他参与办理了中国第一起艾滋病感染者因就业歧视获得赔偿的案件——江西进贤县一名艾滋病感染者的就业歧视案,当事人获得了法律赔偿(国际特赦组织作「程渊主导了这起里程碑式诉讼」;对华援助协会作「他的当事人获得了赔偿」;中国人权捍卫者作「他支援了这起案件」——三家措辞强度有别,本站取共同核心:他是这起案件的办理者之一,该案是中国首例艾滋病就业歧视获赔案)。国际特赦组织另记:过去十年间他代理或参与了约十余起歧视案件,为减少针对乙肝携带者的制度性歧视作出了贡献。此外,他还持续以诉讼与倡导推动废除独生子女政策、改革户籍制度,并参与过反酷刑方面的工作(美国国务院2020年度人权报告、中国人权捍卫者)。这些工作有一个共同点:用的全是体制提供的工具——法院、诉讼、政府信息公开申请。长沙富能后来最常用的倡导手法,正是依法申请政府信息公开(中国人权捍卫者)。

必须先纠正一个流传甚广的身份误写:程渊不是律师。对华援助协会的多篇英文报道称他为「人权律师」、甚至说他「经营一家知名律所」——这是错的。他的机构长沙富能并不自聘人权律师,它做的是把公益群体与律师连接起来、协调培训与倡导行动(共同创办人杨占青对美国全国公共广播电台的说明,经报道转述);程渊本人的身份是公益机构的负责人与法律倡导者。美国国务院2019年度人权报告把三人统称为「公益律师」(public interest lawyers),同样是宽泛的误称。本站正文一律称他为公益人士、反歧视倡导者。这个纠正不是咬文嚼字:一家NGO的工作人员与一名执业律师,在中国被以颠覆罪名判刑,是两种不同的记录,档案不能把前者写成后者,哪怕后者听起来更「体面」。

他的家庭构成,是本案档案的另一条主线:妻子施明磊,女儿在2019年7月事发时三岁(多家报道一致)。2019年7月之前,一家人的生活重心在深圳:程渊被带走的地点是深圳,其妻女当时亦住在深圳(对华援助协会、美国国务院2019年度人权报告)。他被带走前不久刚去过一趟香港,处理个人与机构事务(中国人权捍卫者);据同一来源,他并未参与当时香港的公众抗议活动——这一句要写在前面,因为后来办案人员反复讯问的,正是他的香港之行、机构的资金来源与他在富能的职责(对华援助协会个案页)。一个公益人出差一趟香港,回来就成了国家安全案件的讯问提纲,这是2019年的中国。

长沙富能:一家为病人和残障者打官司的机构,是怎样被定性的

长沙富能成立于2016年2月,由程渊与杨占青共同创办(中国人权捍卫者)。杨占青本人是知名的反歧视活动人士,2015年曾因倡导工作被关押数月(中国人权捍卫者)。机构的业务范围,各机构口径高度一致:为艾滋病感染者、乙肝患者与残障人士等边缘群体提供法律援助,以诉讼对抗就业歧视,并做政策倡导(国际特赦组织、对华援助协会、美国国务院人权报告)。美国全国公共广播电台2019年的报道给了一个旁观者视角:在习近平上台后对公民社会组织的系统清剿中,长沙富能是存活下来、较有建制的公益组织之一,在程渊带领下打赢过多起乙肝与艾滋病歧视的标志性官司;它还开始支援针对独生子女政策与户籍限制的反歧视诉讼。机构在香港注册了一个分支以接收境外资金,程渊定期赴港处理业务(同上报道)。

把这段机构史放进本案的定罪逻辑里,有一处归因必须按归属写明。杨占青后来表示,三人被抓是因为他们的工作接受了境外资助,而中共把这视为与敌对境外势力勾结、对国家安全的威胁(自由亚洲电台转述其说法;前线卫士等机构的报道亦持此分析)。这是一种归因判断,出自共同创办人,本站按「杨占青语」定级——它极具解释力,但没有任何一份公开的起诉书或判决书可资印证,因为本案的起诉书与判决书从来没有公开过。与之并列的另一个结构背景有文书可据:2016年通过的《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赋予警方调查NGO活动的权力,接受境外资助的活动人士被视为国家安全威胁的风险显著上升(对话基金会在本案记录后所附的背景按语)。也就是说,富能成立的那一年,正是境外NGO法出台的那一年;这家机构从出生起,就活在那部法律的阴影里。

富能的工作方式,还可以从同案刘大志的履历里看得更具体。刘大志在加入富能之前创办了长沙春雨互助团队,关注劳工权利、职业病受害者救助与受职业病影响家庭的贫困儿童教育;他还做过环境议题:2014年申请长沙市公开自来水水质数据,2017年申请公开医用废物处置的数量与方式(中国人权捍卫者)。吴葛健雄则是刚入行不久的新人,主要配合律师办理维权案件(同上)。把三个人放在一起看:一个做了十年反歧视诉讼的机构负责人,一个做劳工与职业病互助的中年人,一个1995年出生的新入行青年——这就是后来被以「颠覆国家政权」一并起诉的三个人。他们手里有过的工具,是信息公开申请表、起诉状和培训课件。本站把这一句写在这里,不作评论,只作对照:对照在下一节就到。

2019年7月21日与22日:两个日期,与一场当着三岁孩子的抓捕

本案的时间线从一开始就有两个日期,本站并列钉死,不许合并。对华援助协会的个案页记:2019年7月21日,程渊在深圳被湖南省长沙市国家安全局人员突然带走,随即被指定居所监视居住,讯问集中在他于富能的职责、资金来源与近期活动,尤其是他最近的香港之行。中国人权捍卫者、国际人权服务社与多家案件小结则记:三人于7月22日被刑事拘留;美国国务院2019年度人权报告亦作7月22日三人被长沙市国家安全局以涉嫌颠覆国家政权拘留。两个日期相差一天,可能的解释是「带走」与「刑拘文书」本就不是同一天,但没有任何公开文书能证明这一点,本站只记录:7月21日是带走日(对华援助协会单源链),7月22日是刑拘日(多源),全站排序取7月22日。

抓捕当天,还有一个人的遭遇与程渊本人同等重要:他的妻子。综合中国人权捍卫者与对华援助协会的记录:7月22日,国安人员强行进入施明磊的深圳住所(美国国务院2019年度人权报告记:没收了她的身份证、护照、手机、电脑与银行卡,并在此后多次就丈夫的工作讯问她);她被戴上手铐、蒙上黑头套带走审讯,以她三岁的女儿相威胁,约十七至十八小时后于次日凌晨获释——时长口径有出入:对华援助协会作「约十七小时」,中国人权捍卫者作「被关押十八小时、次日凌晨获释」,本站并列。她的女儿当时在场。程渊出狱五年后对妻子说的最难过的一件事,正是自己当着女儿的面被带走、孩子当时吓坏了的样子(自由亚洲电台2024年7月23日报道,其妻转述)。施明磊其后还被以颠覆罪名置于指定居所监视居住之下(中国人权捍卫者记:她后来被以颠覆指控「监视居住」,个人物品被没收,尽管她与丈夫的倡导工作毫无关联)。2019年8月3日,她就自己的遭遇向湖南省人民检察院、长沙市人民检察院与湖南省国家安全厅递交控告信,指控长沙市国家安全部门违法滥权、对她本人启动刑事程序(同上)。回音如何?无公开记录。

家属一侧最初的寻人过程,同样要写进档案,因为它定下了此后五年的基调。7月24日,律师与家属到长沙市望城区公安局询问三人下落,望城警方否认下令拘留;直到7月25日,家属才开始从当局得到「人是国安带走的」这一信息。三家人中,只有吴葛健雄的家人收到了一份正式的刑事拘留通知书,上面写明的关押地点是湖南省国安的一个关押场所;后来一位家属确认,三人实际关在同一处长沙的看守场所(中国人权捍卫者)。程渊之兄程浩专程赶到长沙打探,向美国全国公共广播电台说出了那句概括此后五年的话:弟弟被抓之后,家人「完全摸不着头脑,没有任何信息」。与此同时,国安人员向家属传话:本案「涉及国家安全」,辩护律师与亲属很难见到被关押者(中国人权捍卫者)。这句传话后来被证明是准确的预告:不是很难,是整整五年里,家属聘请的律师一次也没有见到过他们。

指定居所监视居住与「被解聘」的律师:程序是怎样一步步关门的

三人被拘后的法律轨迹,有文书节点可据,本站逐项列明。2019年8月26日,在刑拘三十七天期限将届之时,程渊的律师接到当局电话:三人已被正式逮捕,罪名是颠覆;程渊的家属后来收到书面逮捕通知书,关押地点写的是「湖南省国家安全厅」(中国人权捍卫者)。其后三人长期与外界隔绝:不得会见家属委托的律师,不得与家人联系。这一状态在国际法上的定性来得很快——联合国任意拘留问题工作组2020年4月的意见认定其构成任意拘留,详见国际反应一节。此处先记程序本身:从2019年7月到2020年3月,家属为三人聘请的六名律师,没有一人获准会见过自己的当事人一次。

2020年3月16日,六名辩护律师同时收到当局通知:他们已被三人「解聘」,理由是三人本人的要求——而这六名律师从未见过三人,所谓「本人的要求」无从核实。中国人权捍卫者的记录对此的判断是:这一决定很可能出于胁迫,或是官方单方面的安排。此后官方为三人指派了律师,但截至2020年5月5日,检察机关既不向家属提供指派律师的姓名,也不接家属3月30日之后的电话(同上)。3月23日,长沙公安将案件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7月10日,施明磊致电长沙市检察院,被口头告知:三人已于6月24日被起诉,案件移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待审——家属没有收到过任何书面通知。7月17日,她又得知长沙中院已在某个不为人知的日期开过庭前会议,开庭可能很快(同上)。请读者把这条程序线看清楚:逮捕不通知细节、律师被「解聘」、指派律师姓名保密、起诉靠家属打电话才问出来、庭前会议开完了家属才知道——每一步都有一个手续的外壳,每一步的实际效果都是同一件事:把家属与律师挡在案件之外。

还要记下羁押地点的口径分歧,因为它本身就是「隔绝」的一部分。逮捕通知书作「湖南省国家安全厅(看守场所)」;吴葛健雄的刑拘通知书作湖南国安的关押场所;中国人权捍卫者的个案页把关押地点记为「长沙市开福区看守所」;对华援助协会2021年的报道作「湖南省国家安全厅看守所」。四种表述指向长沙同一片羁押设施的可能性很大,但公开记录无法把它们对齐成一个确切地址,本站并列记录。一个人被关在哪里,家属要靠四份互相打架的文书去猜——这不是笔误,这是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制度的设计效果:先消失,再谈程序。

罪名口径的演变:从「煽动颠覆」到「颠覆」——本案必须分级并列的一条线

本站把罪名口径单列一节,因为它是本案最容易被写错、也最不许写错的地方。任务核查与本站复检的共同结论是:本案的罪名表述在公开记录里从来不是一条直线,必须按阶段、按出处分级并列,任何把两个罪名合并成一个的写法都是对档案的篡改。

第一层,被拘初期的「涉嫌」口径,各家小结并不一致。多数案件小结在拘留阶段用的就是重罪名:中国人权捍卫者记三人于2019年7月以「涉嫌颠覆国家政权」被刑拘;美国国务院2019年度与2020年度人权报告均作「涉嫌颠覆国家政权」;中国人权(Human Rights in China)刊载的施明磊周年回忆,其编者按亦作「以涉嫌颠覆国家政权为由刑事拘留」。但也有小结在同一阶段用了轻一档的罪名:对华援助协会2022年7月12日的报道写明,三人于2019年7月22日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被刑事拘留——注意,这不是孤例式的笔误,该会同一篇文章后面又写三人被以颠覆定罪,「煽颠(被拘口径)→颠覆(定罪口径)」的演变在这一篇内部就完整存在。本站的处置是:拘留阶段的罪名,记为「涉嫌颠覆(多数小结口径)/涉嫌煽动颠覆(对华援助协会一文的口径)」并列;本站没有取得拘留通知书或逮捕通知书的影像原文可资裁定孰是孰非——唯一确认收到过刑拘通知书的是吴葛健雄一家(见前节),而该通知书的罪名原文未见公开转录。

第二层,定罪口径,则是清楚的,且有本案唯一的准文书锚点。对话基金会《在押人员动态》2021年第8期据湖南津市监狱2021年9月17日入监通知书明确记录:程渊于2021年5月25日被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以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刑五年。自由亚洲电台的历次报道、国际特赦组织2021年8月6日的声明、美国国务院2021年度人权报告,定罪罪名一律作「颠覆国家政权」。也就是说,无论拘留阶段的纸面上写的是「煽颠」还是「颠覆」,最终把程渊送进监狱五年的,是《刑法》第一百零五条第一款的颠覆国家政权罪——组织、策划、实施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那一款,而不是第二款的煽动。这一字之差在本案的意义,本站点评里还要再算:富能三人没有组织过任何颠覆行动,公开记录里他们做的全部事情是打官司、申请信息公开、办培训;而法院适用的不是「煽动」,是「颠覆」本身。

第三层,是各家转述制造的混乱,本站逐条点名留痕,以免后人再被带偏。对华援助协会2021年9月15日的报道把2021年7月20日写成「秘密审判」之日、把刑期终点写成2024年7月2日——两处都错:开庭在2020年8月31日至9月4日之间,7月20日是刘、吴两人判决浮出的日子,程渊的刑满日是2024年7月21日。自由亚洲电台2024年7月23日的出狱报道有一处刑期互换:文中一处把刘大志与吴葛健雄的刑期写成三年与两年,与吴有水转述、国际特赦组织、对话基金会的一致口径(刘二年、吴三年)正好颠倒,本站以多数一致口径为准并在此标明该处系该文之误。美国国务院2019年度报告把三人称作「公益律师」,亦属身份宽泛化,见前节。把这些错误留在档案里,不是挑剔同行,而是因为本案的判决书从未公开,外界的每一处转述错误都会在引用链里活很多年——档案的责任是给后来者留一张勘误表。

秘密审判:2020年8月31日至9月4日,家人未获通知

开庭的日期区间,是本案少数几个被多家机构共同钉住的事实: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在2020年8月31日至9月4日之间的某一天,对程渊、刘大志、吴葛健雄闭门开庭,罪名是颠覆国家政权(前线卫士、国际特赦组织紧急行动更新、自由亚洲电台、中国人权捍卫者,各源一致到「8月31日至9月4日之间某日」这一精度,具体哪一天无公开记录)。开庭时,三人已被与外界隔绝关押近十八个月——自由亚洲电台的计法是「近十八个月」,国际特赦组织的计法是「十四个月以上不得与家人律师联系」,两种计法量的是同一段隔绝,本站并列。

家属是怎样知道开过庭的?不是通知。国际特赦组织的记录是:家属在9月10日才得知庭审消息,距开庭结束已近一周,此后所有家属还被禁止进入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中国人权捍卫者的记录更具体:家人没有收到当局或指派律师的任何事前通知,是吴葛健雄的父亲给指派律师打电话,才被告知庭已经开完了。法院官网没有任何开庭公告。也就是说,这场决定三个人二至五年自由的审判,在程序上「存在」,在公共记录上近乎「不存在」:没有日期公告、没有旁听、没有庭审细节、没有当庭宣判。庭审持续了多久、指控的具体事实是什么、指派律师作了何种辩护、程渊本人说了什么——全部无公开记录。本站对这一节的写法只能如此:把「不知道」的清单列全,因为这份清单本身就是本案程序记录的主体。

开庭之后是更长的沉默。从2020年9月到2021年7月,近十一个月里,判决迟迟不出,家属四处打听而不得。国际特赦组织后来把这一段概括为:三人「在十一个月后才收到判决与刑期」(2021年8月6日声明)。这期间发生了什么、合议庭何时评议、为何拖延——无公开记录。把时间轴拉直看:2019年7月被拘,2020年6月起诉,2020年9月初开庭,2021年5月至7月判决才以碎片方式浮出。一个人从被带走到知道自己被判了几年,隔了整整两年;而知道的方式,不是送达,是打听。

判决浮出:2021年5月25日、7月20日与8月5日——三个日期各管一段

本案的判决日期在公开记录里有三层,本站按其各自的证据性质分开钉,不许压成一个。

第一层,2021年5月25日:程渊本人的宣判日期,证据是湖南津市监狱2021年9月17日发给程渊之父的入监通知书——对话基金会据该通知书记录,程渊于5月25日被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以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刑五年。这是本案全部公开记录中唯一一件源于官方文书的判决信息:不是判决书,是一张入监通知书;家属确认主犯的刑期,靠的是监狱寄给父亲的一张纸。对话基金会同时记:当时「广泛报道」称三人已秘密受审并在5月被判,但程渊之妻表示,家属没有收到过起诉书、开庭通知等任何程序文书,8月得知刑期后也没有收到判决书;三人均由法院指派律师代理。

第二层,2021年7月20日:刘大志与吴葛健雄判决浮出的日期。吴葛健雄之父、人权律师吴有水在2021年7月下旬对外表示:其子被判三年,刘大志被判两年,判决系于7月20日作出;但对程渊的刑期,他没有任何消息(自由亚洲电台经中国人权捍卫者转载的报道)。同一场合,施明磊说程渊的刑期「仍是个谜」,并留下一句被多家转引的话:这一切「邪恶远超我们的想象,我们能做的只有记录真相、与谎言斗争」(其原话经报道转述,本站按归属记录、引文从简)。吴有水同场指出:即便案件涉及国家秘密不能公开审理,判决也必须依法公开,当局在本案中全程违法——拒绝律师会见、不通知家属进展;他另著有《被偷走的辩护权》一书专记此案(同上报道)。一名执业律师,为儿子打的最后一场「官司」是写一本书,书名就是案情:辩护权被偷走了。

第三层,2021年8月5日:程渊五年刑期被外界确认的日期。国际特赦组织2021年8月6日声明记:一名家属在8月5日辗转确认了三人的命运——程渊五年、吴葛健雄三年、刘永泽(刘大志)两年;刘已在刑期折抵后于7月22日获释(该组织口径;国际人权服务社作刘于7月21日获释,一日之差见同案两人一节)。对华援助协会亦作8月5日其消息来源报道程渊被判五年。至此,从2020年9月开庭算起十一个月、从2019年7月被拘算起两年零一个月之后,这个案子的结果才算拼全。而拼全的方式决定了它的档案形态:程渊的刑期源于入监通知,刘、吴的刑期源于一位父亲的转述,全案的判决书,家属至今没有见过——指派律师拒绝向家属提供判决文书(中国人权捍卫者、吴有水语)。中国人权捍卫者另记:施明磊迟至2023年6月才首次把判决相关内容公之于众(该会个案页)——也就是说,判决作出两年之后,外界才第一次见到与判决有关的文字,而那还是家属一方放出来的,不是法院公布的。

施明磊:从被蒙上黑头套的人,到把案子带到美国国会的人

迫害纪实写到这里,必须把镜头完整地给施明磊,因为本案的公共记录有一大半是她一个人撑出来的。先回到2019年7月22日:她被戴手铐、蒙黑头套审讯约十七至十八小时,被以三岁女儿相威胁,次日凌晨获释,其后一度被以颠覆罪名监视居住,身份证件与银行卡物被扣(中国人权捍卫者、美国国务院2019年度人权报告)。中国人权(HRIC)刊载的她在被捕一周年时写下的回忆,编者按概括了这一年的处境:办案机关把与案件毫无关系的她当作罪犯对待,不出示证件、恐吓家属、把家属当作人质,她三岁的女儿精神受到创伤(该回忆为家属自述,本站按其归属定级)。2020年7月,她还带着年幼的女儿在中国境内生活在监视之下。

转折在2021年4月7日:在对华援助协会的协助(该会用词为「营救」)下,施明磊带着女儿抵达美国(对华援助协会、自由亚洲电台一致)。到了美国之后,她做了三件在档案上留得住的事。第一件是持续发声:2022年,在华盛顿举行的国际宗教自由峰会上,她与丁家喜之妻罗胜春共同为在押的丈夫们宣读声明(对华援助协会报道);她还在美国国会及行政当局中国委员会(CECC)的听证会上就赤山监狱强制劳动作证,讲述李明哲出狱后向她转述的监狱情形——此事经美国媒体对听证会的报道转述,本站按媒体转述级记录,听证的具体日期以委员会记录为准、本页不确指。第二件是把丈夫的家书变成证据:2022年7月家人收到程渊三封信后,正是她向自由亚洲电台完整披露了高严管区的细节,并点明信息来源链条——丈夫的信、同监的李明哲出狱后的转述、其他获释人员的印证(自由亚洲电台2022年7月报道)。第三件是追踪供应链并申诉:她顺着「赤山监狱生产密尔沃基工具手套」这条线,发起请愿、致信企业与零售商、向美国国土安全部与海关举报——这一件单独成节,见下文「密尔沃基工具」。

本站对施明磊这条线作一个总的定级说明:她关于丈夫狱中处境的信息,来源链是清楚标注的——程渊本人的信、李明哲的转述、其他前在押人员的说法、她自己的申诉调查——但链条的每一环都是单方陈述,没有监狱一侧的任何回应,也没有独立调查机构进入过赤山监狱核实。档案的写法是把链条原样摆出来、把每一环的归属标清楚,而不是把链条的末端写成第一手的事实。下文赤山一节与密尔沃基一节,都按这个规矩写。

津市入监与赤山高严管:2022年1月18日之后,家书里写了什么

判决之后,程渊先被送入湖南津市监狱——这是对话基金会据入监通知书记录的路径:家属在2021年10月才辗转得知他与吴葛健雄已被收监(对话基金会)。津市监狱的入监通知书日期是2021年9月17日,收件人是程渊的父亲。吴葛健雄的去向,对话基金会记为衡州监狱以电话通知其父;而国际人权服务社2022年的更新记吴葛健雄自赤山监狱获释——两说之间可能有一次转监,也可能有一处记录有误,公开记录无法裁定,本站并列,详见核实说明。程渊本人的路径则相对清楚:2022年1月18日,他被突然转入湖南赤山监狱(对华援助协会据其家书、自由亚洲电台一致)。赤山监狱位于益阳沅江市南嘴镇,是湖南关押重刑与政治案件人员著称的监狱,台湾活动人士李明哲2017年至2022年亦在此服刑(其案本站另有记录)。

他在赤山的头三个月,是本案狱中记录的核心,来源是他本人的三封信。2022年7月初——自由亚洲电台与对华援助协会作家人7月5日收到,国际人权服务社参与的联合声明作7月4日收到,一日之差并列记录——家人收到程渊三封手写信,分别写给姐姐、妻子施明磊与父亲。信中披露:他于1月18日被转入赤山监狱后,随即被关进高严管区,单独关押,直到4月18日;期间禁止写信、禁止给家人打电话、禁止使用卡内钱款;被强迫劳动;体重掉了六公斤,头发白了(对华援助协会对家书的转述)。自由亚洲电台的报道补充了高严管区的具体形态:一间极小的牢房、强光照射、长期睡眠剥夺(同上,其妻转述家书内容)。他没有违反任何监规、没有得罪任何管教——对华援助协会转述其妻的推测是,这可能与他办案期间拒绝认罪有关;这一句是家属推测,本站按推测定级,不写成事实。

三个月之后是车间。他在给妻子的信里写自己白天在车间踩缝纫机、几乎没有个人时间,每晚还要被迫用一小时「学习」,学的内容是社会主义的优越性与民族复兴的幸福(家书原文经对华援助协会转引,本站引其大意、不逐字转录)。强制劳动的时长口径:其妻与对华援助协会作每天十三至十五小时;她在请愿中另称程渊每天踩缝纫机最长达十二小时——两种时长口径出自同一信息源链的不同文本,本站并列,不取其大者充数。他在给姐姐的信里还借陶渊明诗句隐晦地写了劳作之长(威斯康星观察的调查报道对该信的解读,本站按报道定级)。同监的参照系是李明哲:李于2022年4月刑满获释,他后来向施明磊转述,高严管在押人员因口粮削减而严重便秘,在赤山每天劳作约十三个小时、一年只在春节放几天假(自由亚洲电台2022年报道、威斯康星观察报道对李的采访)。李明哲与程渊同监不同案,他的证词能证明的是赤山监狱的一般处遇,不能直接证明程渊个人的每一天——本站把李的说法放在「监狱一般情形」一层,程渊本人的情形只以他自己的信为准,两层不混。

时间往后推,还有两个节点要记。其一,2024年2月1日,美国国会及行政当局中国委员会听证会上,丁家喜之妻罗胜春的书面证词列举赤山监狱强制劳动时提到:程渊已被转到赤山监狱内另一个不再需要强制劳动的分队——消息来源是施明磊(该证词文本经本站检索确认,引述从简)。这意味着高严管与缝纫车间的状态并非他五年刑期的全程;何时转队、转队后的处遇如何,除此一处转述外无公开记录。其二,他与家人的联系长期被切断:参与联署的九家人权组织2022年7月声明指出,程渊与家人的联系自2021年10月起被完全切断,2022年7月的三封信是这条断线中极少的例外。一个被判五年的人,家人在近三年里确认他还活着的证据,是三封信。

密尔沃基工具:一封请愿、一场调查,与一道海关扣留令

这一节记录的,是本案从监狱高墙内长出来的一条跨国供应链线索,也是施明磊在美国做的最有「结果」的一件事。事情的起点是李明哲:他出狱后告诉施明磊,赤山监狱的在押人员被强迫缝制带有「Milwaukee」(密尔沃基)标志的工作手套。施明磊又向其他获释人员核实,得到印证(威斯康星观察调查报道、对华援助协会报道)。她的原话经对华援助协会2022年11月报道转引,大意是:丈夫在赤山监狱车间做奴工,每天生产密尔沃基产品,长期劳作又无防护,腰、肩、背严重疼痛,头发全白,体重降到一百一十磅以下,还有便血——这一段是她在请愿中的陈述,本站按「家属请愿陈述」定级,其中的健康细节无独立核实,见核实说明。同时必须钉住的另一面是:施明磊本人向调查记者承认,她无法证实程渊亲手做的就是密尔沃基的产品,她能确认的是两名前在押人员所说的「该监狱承接密尔沃基品牌的生产」以及程渊本人在同一监狱被强迫踩缝纫机这两件事(威斯康星观察报道)。档案写到这里必须停住:程渊被强迫劳动,有他的家书为据;赤山监狱为密尔沃基供应链生产手套,有前在押人员证词与海关数据为据;而「程渊缝制密尔沃基手套」这一句,是把前两件事合成的一步,本站不替任何人迈出这一步。

程序与结果的链条则有公开文书可据,逐项列明:2022年11月,施明磊在Change.org发起请愿,要求密尔沃基工具停止从该监狱采购,并致信该公司总裁;同月,她向美国国土安全部举报涉强迫劳动(对华援助协会2022年11月4日报道、威斯康星观察报道)。她的请愿中给出的车间数字是:每天生产密尔沃基手套四千八百至一万四千四百副,每天劳动十三至十五小时,全年只放四天假,月工资十三点八美元、约为普通中国工厂工人的百分之二(请愿文本经商业与人权资源中心转述,本站按请愿方单方数字定级)。密尔沃基工具的回应是:公司不容忍强迫劳动,已对指控作全面调查,「没有发现支持这些说法的证据」(该公司给商业与人权资源中心的声明)。2023年6月,威斯康星观察发表调查报道(记者王真,调查新闻基金会资助):两名前在押人员分别证实监狱生产密尔沃基品牌手套;中国监管备案显示,上海一家供应商企业曾受托为密尔沃基母公司旗下一家子公司生产「Performance」系列手套;美国海关运输数据显示,自2019年夏以来有十三批来自上海的工作手套运抵美国港口,收货方为密尔沃基电动工具公司(该报道的调查结论,本站按其归属转述)。其后沃尔玛把密尔沃基品牌手套从其第三方平台下架(威斯康星观察后续报道)。

链条的落点在2024年4月10日:美国海关与边境保护局对上海赛立特安全用品公司(Shanghai Select Safety Products)及其两家关联公司发出「扣留放行令」(Withhold Release Order),理由是相关信息「合理地表明」其生产使用了囚犯劳动,违反美国禁止强迫劳动产品进口的法律(美国海关文书经威斯康星观察2024年5月报道转述)。这道命令距施明磊发起请愿整整十七个月。它的法律含义要写准:扣留令的证明标准是「合理表明」,不是法院对强迫劳动事实的终局认定;它针对的是供应商,不是密尔沃基工具本身;密尔沃基工具始终否认其供应链存在强迫劳动。但同样要写准的是另一面:一个流亡美国的囚犯妻子,靠丈夫的家书、同监者的证词和自己的申诉,在十七个月里推动美国海关对一家中国供应商关上了大门——这是本案全部记录中,家属行动唯一一次改变了现实世界某个环节的节点。本站在点评里还会回到这一点。

国际反应:联合国的「任意拘留」认定,与四年的国务院报告

本案的国际记录密度,在同类NGO案件里是偏高的,而且来得早。逐条列明。

联合国层面有两步。第一步,2019年12月11日,六位联合国人权专家(特别程序)联名致函中国政府,对三人「短期失踪」、所涉严重指控,以及被剥夺与家人和律师联系以准备辩护,表达严重关切(国际人权服务社对联合国行动的解说、中国人权捍卫者所收函件记录;中国政府于2019年12月23日作了回复,回复内容见中国人权捍卫者所收文件,本站未逐字转述)。第二步是本案国际定性的核心文书:联合国任意拘留问题工作组第11/2020号意见,在其第87届会议(2020年4月27日至5月1日)上通过,2020年6月5日前后公布,认定程渊、刘大志、吴葛健雄的拘留构成任意拘留,要求立即释放(前线卫士的联合国行动汇编、国际人权服务社解说)。该意见的推理经九家组织2022年联合声明的转述可概括为三点:拘留缺乏可信的法律依据,「颠覆国家政权」是措辞宽泛的条款;拘留侵犯了公平审判与正当程序权利;拘留构成基于政治意见与人权捍卫者身份的歧视,违反《世界人权宣言》第二条与第七条。本站对该意见原文未逐段研读,以上三点按联合声明与国际人权服务社解说的转述定级,意见编号与通过时间则有前线卫士汇编与中国人权捍卫者所收原文链接双重支撑。中国政府没有执行这份意见——三人此后又被关了四年多、三年与两年。这份「认定了、但没有用」的文件,本站照样全文著录,因为它的存在本身划出了本案在国际法与国内执行之间的距离。

国际特赦组织的记录有三段:2019年紧急行动(UA 113.19)要求释放三人;2020年9月更新,记录秘密庭审与家属9月10日才得知开庭、并认定三人为「良心犯」;2021年8月6日,该组织中国团队负责人就三人刑期确认发表声明,要求立即无条件释放仍在狱中的程渊与吴葛健雄,并点名政府指派律师甚至拒绝告知家属三人的命运(国际特赦组织声明)。前线卫士持续跟进本案,记录了庭审日期区间与律师被拒的经过,并维护着联合国对华人权捍卫者行动的汇编页。中国人权捍卫者建有三人个案页并多次向联合国提交材料(2019年9月19日提交)。国际人权服务社在被捕三周年时发布双语解说,梳理联合国专家的全部行动,并在2022年7月20日与另外八家组织联名要求中国当局保障程渊与家人的通讯、停止虐待、让吴葛健雄刑满后不受限制地获释。2021年7月判决浮出后,多家人权组织与 hepCoalition 等专业网络亦有联名呼吁(中国人权捍卫者所收联名信记录)。

美国官方记录的连续性值得单记,因为它构成一条独立于媒体的文书链。美国国务院《中国人权报告》连续四年载入本案:2019年度报告记三人7月22日被拘、施明磊被多次讯问与财物被扣、家属聘请的两名律师年底前始终不得会见(该报告把三人误称为「公益律师」,见核实说明);2020年度报告记三人9月在未通知家属与律师的情况下受审、程渊另有反酷刑与计划生育、户籍方面的诉讼工作、庭审结果年底前不明;2021年度报告记三人7月在秘密审判中被判二至五年、判决依法应公开而未公开、家属经非正式渠道得知;2022年度报告记自由亚洲电台发表程渊自赤山监狱发出的信件内容、涉及其狱中处遇(以上各年度报告条目经本站检索原文摘录核对)。美国国会及行政当局中国委员会2023年度报告亦提及程渊与李明哲在关押期间被强迫劳动、两人均因行使国际法保障的权利而被以宽泛的国家安全罪名定罪(该委员会年度报告执行摘要)。此外,2024年国际特赦组织年度人权报告(记2024年事)把程渊列入当年获释的人权捍卫者名单,同时明确:包括他在内的获释者出狱后继续面临行动自由限制,并被剥夺政治权利(该报告经ecoi.net存档)——这是「剥夺政治权利」这一附加刑在程渊身上的执行状态,目前唯一一处机构级公开记录;年数仍无公开记录。

中国官方一侧的记录,与上述形成对照:本站在所检来源中未找到大陆官方媒体、法院或外交部就本案发表的任何通报、答问或说明。政府对联合国六位专家2019年12月函件有过回复(见上),那是本站所检到的官方对本案的唯一一次正式回应。判决书未上裁判文书网,庭审无公告,刑期靠入监通知书确认——本案的官方文本总量,约等于零。这一条与阮晓寰案(本站第105案)的「官方零文本」结构相同,不是本站的修辞,是两个案件共同的事实形态。

同案两人:刘大志与吴葛健雄

刘大志,又名刘永泽——异名并列是档案的规矩:国际特赦组织、美国国务院报告与对华援助协会多作「刘永泽」,中国人权捍卫者与对话基金会作「刘大志」,同一人,中国人权捍卫者个案页明记「刘大志,又名刘永泽」。他1977年5月16日生于湖南,2017年加入长沙富能;此前创办长沙春雨互助团队,做劳工权利、职业病受害者援助与患病家庭子女教育,并做过自来水水质与医废处置的信息公开申请(中国人权捍卫者)。他被判二年,是三人中最轻的。获释日期有一日之差:国际特赦组织作2021年7月22日刑满释放,对话基金会作「判决后获释」,国际人权服务社的解说作7月21日获释。本站记为2021年7月下旬刑满释放、两说并列。出狱之后他的公开动态:无公开记录。他的名字在此后各家报道里只作为「长沙三人」的三分之一出现,本人再未出现在任何公开报道中。

吴葛健雄,1995年1月1日生于杭州(中国人权捍卫者),被拘时二十四岁,刚进入NGO行业不久,主要配合律师办案。他的父亲吴有水是浙江的人权律师——这个身份让吴家成为三家人中发声最有章法的一家:刑拘通知书只有吴家收到,庭审已经开完是吴父打电话问出来的,刘、吴的刑期是吴父对外公布的,他还写了《被偷走的辩护权》一书记录全案。吴葛健雄被判三年。服刑地点口径有出入:对话基金会记衡州监狱电话通知其父收监,国际人权服务社2022年8月更新记他于2022年7月21日自赤山监狱刑满离开、在杭州与父亲团聚;两说之间可能有转监,公开记录无法裁定,本站并列。获释日期:国际人权服务社更新作7月21日,此前各家预期作7月22日,本站以该社的出狱后更新为准记7月21日、预期日期并列。出狱之后他的公开动态:无公开记录。

把同案三人的刑期与境遇排在一起,本案的量刑逻辑自己会说话:做十年反歧视诉讼的负责人五年,做劳工互助的中层骨干二年,刚入行的青年三年——刑期与「资历」并不成正比,与办案机关眼中各人的「角色」成正比,而角色认定从未公开过任何依据。三个人出狱的时间分别是2021年7月、2022年7月与2024年7月,整整齐齐地各差一年,像一道算术题。本站只记录这个整齐,不替它找原因。

2024年7月21日:刑满出狱,与一句「老了二十岁」

2024年7月21日,星期日,程渊自湖南赤山监狱刑满获释(自由亚洲电台2024年7月23日报道;日期与星期经本站核对一致)。五年前的这一天前后,他在深圳被带走;五年后同一周,他走出监狱。他的妻子施明磊此时已在美国生活三年多,两人通过视频通话见面。她对自由亚洲电台的讲述,本站按家属自述定级、引文从简:她看到丈夫时震惊了——他看起来比被带走时老了二十岁;人很瘦,晒得很黑,秃了头,牙齿残缺。她也记下了他的幽默还在:他开玩笑让她不要告诉别人自己秃了,好让大家还记得他好看的样子。关于狱中五年的具体经历,他出狱之初说得很少,说需要时间消化;他反复提起、最难过的一件事,是当年当着女儿的面被带走、孩子吓坏了的样子;他说自己对家人有愧,没尽到丈夫与父亲的责任(同上报道)。这些细节本站照录,因为它们是目前为止程渊出狱状态唯一的一手来源——一位妻子隔着太平洋的一次视频通话。

出狱不等于自由,这一点报道写得很实:程渊出狱后仍受限制,预计出门有安保人员跟随;他说想去探望施明磊的家人,被妻子劝阻——怕跟随的人再吓到家人;他能否获准赴美与妻女团聚,没有任何保证;施明磊担心,他若在国内重操旧业,可能立刻再被抓(同上)。2024年国际特赦组织年度报告的概括与此吻合:获释者继续面临行动自由限制,并被剥夺政治权利(见国际反应节)。剥夺政治权利的年数与起止日期,无公开记录——本站在所检来源中反复核查了这一项,结论是查无:没有一家机构、没有一份报道写出过这个数字。一个人刑满之后还要被剥夺政治权利多少年,居然要靠「查无」来记录,这件事本身就是本案档案的一部分。

出狱之后的时间,本站按任务要求作了2025至2026年的专门检索,结论必须如实写:无公开记录。本站在中英文来源中以程渊、长沙富能、施明磊等关键词检索2025年1月至2026年11月的信息,除各机构数据库的历史个案页、对2024年出狱报道的转载与本次写作所据的旧报道外,未检得任何关于程渊出狱后行踪、健康、工作、再受传唤或骚扰的新报道;施明磊在2024年4月海关扣留令之后,亦未检得新的公开发声报道。对比她在2021至2024年间发声的密度,这种沉默有两种可能的解释——生活趋于平静,或者发声渠道与意愿都在消退——本站不替读者选,只记录沉默本身:截至2026年11月1日,长沙富能案主犯出狱已逾两年,公开世界里没有他的新消息。

时间线

1973年10月18日:程渊出生(中国人权捍卫者作生于南京;对华援助协会作湖南长沙人,两说并列,见核实说明)。

2000年代末:程渊开始从事公益法律援助,先在「天下公」工作,后长期支援乙肝与艾滋病反歧视案件(中国人权捍卫者)。

2013年:他参与办理中国首例艾滋病就业歧视获赔案(江西进贤县;国际特赦组织、对华援助协会、中国人权捍卫者,措辞强度有别)。

2016年2月:程渊与杨占青共同创办长沙富能;同年《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通过。

2017年:刘大志加入长沙富能(中国人权捍卫者)。

2019年7月21日:程渊在深圳被长沙市国家安全局带走,随即被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对华援助协会口径)。

2019年7月22日:程渊、刘大志、吴葛健雄被刑事拘留(多家小结口径);同日国安进入施明磊深圳住所扣押其证件财物,她被戴手铐、蒙黑头套审讯约十七至十八小时,次日凌晨获释,其后一度被监视居住;女儿当时三岁。

2019年7月24日至25日:家属与律师赴长沙望城区公安局寻人未果,其后才得知三人系被国安带走;只有吴家收到刑拘通知书。

2019年8月3日:施明磊向湖南省、长沙市两级检察院及省国家安全厅递交控告信。

2019年8月26日:三人被正式逮捕;程渊家属后收到逮捕通知书,关押地点作「湖南省国家安全厅」。

2019年9月19日:中国人权捍卫者等就本案向联合国提交材料。

2019年12月11日:六位联合国人权专家联名致函中国政府表达严重关切;中国政府12月23日回复。

2020年3月16日:六名家属律师被通知已被三人「解聘」,改由官方指派律师代理;律师此前从未获准会见。3月23日案件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

2020年4月27日至5月1日:联合国任意拘留问题工作组第87届会议通过第11/2020号意见,认定三人拘留构成任意拘留、要求立即释放;意见于2020年6月5日前后公布。

2020年6月24日:三人被起诉(施明磊7月10日致电长沙市检察院才获口头告知)。

2020年7月21日:施明磊发表被捕一周年回忆(中国人权刊载)。

2020年8月31日至9月4日之间某日: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闭门开庭;家属未获通知,9月10日前后才得知开庭已结束。

2021年4月7日:施明磊在对华援助协会协助下带女儿抵达美国。

2021年5月25日:程渊被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以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刑五年(据湖南津市监狱入监通知书,对话基金会记录)。

2021年7月20日:刘大志二年、吴葛健雄三年的判决经吴有水转述浮出;程渊刑期当时仍不明。

2021年7月下旬(21日或22日,两说并列):刘大志刑满释放。

2021年8月5日:程渊五年刑期经家属辗转确认;8月6日国际特赦组织发表声明要求释放程渊与吴葛健雄。

2021年9月17日:湖南津市监狱向程渊之父发出入监通知书;家属10月才得知其已收监。

2022年1月18日:程渊被转入湖南赤山监狱,随即被关入高严管区单独关押,禁止通信通话,至4月18日;其间被强迫劳动。

2022年4月:同监的李明哲刑满获释,其后向施明磊转述赤山监狱处遇与密尔沃基品牌手套生产情形。

2022年7月4日或5日(两说并列):家人收到程渊三封家书,披露高严管、强光、睡眠剥夺与缝纫机劳动;7月20日国际人权服务社等九家组织联名要求保障其权利。

2022年11月:施明磊发起反对密尔沃基工具的请愿并向美国国土安全部举报涉强迫劳动。

2023年6月:威斯康星观察发表赤山监狱与密尔沃基供应链的调查报道;同月,施明磊首次公开判决相关内容(中国人权捍卫者记录)。

2024年2月1日:罗胜春在美国国会及行政当局中国委员会听证会书面证词中提及程渊已转至赤山监狱内不再强制劳动的分队(据施明磊)。

2024年4月10日:美国海关与边境保护局对上海赛立特安全用品公司及两家关联公司发出扣留放行令,理由为合理表明其使用囚犯劳动。

2024年7月21日(星期日):程渊刑满,自赤山监狱获释;与在美妻女视频通话,其妻称其「老了二十岁」;出狱后仍受监视、被剥夺政治权利(年数无公开记录)。

2025年至2026年11月1日:本站未检得程渊出狱后动态的公开记录。

本站点评

本站对本案的评点只扣本案的事实。

第一,先算清这家机构到底「颠覆」了什么。长沙富能的全部公开工作记录是:为艾滋病感染者、乙肝患者和残障者打就业歧视官司,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办培训,做政策倡导。它打赢过官司——2013年那起中国首例艾滋病就业歧视获赔案就是证明。它用的每一件工具都是这个体制自己摆在桌面上的:法院、诉讼法、信息公开条例。而法院最后适用的罪名不是第一百零五条第二款的「煽动」,是第一款的「颠覆」——组织、策划、实施颠覆国家政权。公开记录里找不到这三个人组织、策划、实施过的任何一件够得上「颠覆」字面的事;找得到的只有起诉状和申请书。本站的判断写在这里:当「颠覆」可以用来定一家帮病人打官司的机构的罪时,这个罪名惩罚的就不再是行为,而是存在本身——一家不听话的、有境外资金的、还总打赢的民间机构,存在即罪。

第二,本案的程序记录是一份完整的「隔绝」样本,值得逐环清点:抓捕时妻子被蒙头审讯、以幼女相威胁;律师聘了六个、见不到人,最后被一纸通知「解聘」;指派律师的姓名对家属保密,判决书拒绝提供;开庭不通知,家属靠打电话才知道庭开完了;宣判不送达,主犯的刑期要等监狱的入监通知书寄到父亲手里才确认。一环扣一环,每一环都有手续,每一环的效果都是让当事人和家属从案件里消失。联合国任意拘留问题工作组在拘留第九个月就认定这是任意拘留、要求立即释放——然后三个人又被关了四年、三年、两年,一天都没有少。本站记录这份意见,不是为了证明国际法有用,而是为了量出它的无用在本案中的确切刻度:从认定任意拘留到程渊刑满,整整四年零两个月。

第三,说一说判决书的缺席。本案走到今天,外界确认程渊五年刑期的依据链是:一张入监通知书、一位同案父亲的转述、几家机构的交叉报道。判决书没有公开,家属没有收到,裁判文书网上查不到。一份把一个公益人关了五年的判决,其文本至今不存在于任何公共空间。这意味着:指控的具体事实、证据、法院的论证,全部无从检验;后来者能检验的只有结果——五年、三年、两年——和程序——秘密、隔绝、拖延。一个政权如果对自己的判决有信心,最廉价的证明方式就是把判决书贴出来。它选择不贴。本站因此把这份档案写得格外细:官方不留档的地方,民间档案就得把每一张碎纸片都收好。

第四,赤山监狱这一段,留给本站两个不能合并的判断。其一,程渊家书披露的高严管三个月——单独关押、强光、睡眠剥夺、断绝通信、强迫劳动——发生在他没有违反任何监规的记录之下;家属推测与他拒绝认罪有关,本站标为推测,但要指出:无论原因是什么,对一名已决犯施以三个月断绝一切对外联系的单独关押,在公开记录里找不到任何纪律处分的文书依据。其二,缝纫车间的劳动与密尔沃基供应链的关联,是本案唯一产生现实后果的线索,而它的每一步都必须按证据层级写:程渊踩缝纫机,有家书;赤山生产密尔沃基品牌手套,有两名前在押人员证词与海关数据;上海赛立特被海关扣留,有美国官方文书。三层都真,合起来却不等于「程渊亲手缝了密尔沃基手套」——施明磊本人都拒绝迈这一步,档案更不能迈。谁把这三层压成一句口号,谁就是在消费这个案子。

第五,本案墙外的人。施明磊的起点是被蒙上黑头套、被拿女儿威胁的那十七八个小时;她的终点(就公开记录所及)是站在美国国会委员会的听证席上作证、推动美国海关发出一道扣留令。这中间没有奇迹,只有一条可复述的路径:把丈夫的每一封信存好,把每一个证人的话核实,把每一次申诉递到有管辖权的机关手里。她做的事恰好是程渊在国内做过的事——用体制提供的工具,为体制不愿看的人争取权利——只不过换了一个体制。两个体制对同一套动作的回应,一边是颠覆国家政权罪五年,一边是一道海关扣留令。本站把这个对照原样放在这里,不加形容词。

最后回到人。2024年7月21日走出赤山监狱的那个人,瘦、黑、秃头、牙齿残缺,老了二十岁,出狱后仍在监视之下,与妻女隔着太平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年数连关心他的机构都查不到。他进监狱之前做的最后一件「大事」,是去香港处理机构事务;他这辈子打赢的最有名的官司,是让一个艾滋病人拿到了就业歧视的赔偿。本站第106案的档案就到这里:2025年之后,公开世界里没有他的新消息。愿这份沉默是平安,而不是又一种隔绝——档案能做的,是把他进去之前的样子、进去的经过和出来的样子都记全,让沉默不等于消失。

核实说明

本站定性:本案为以国家安全罪名打击反歧视公益机构的迫害案件——长沙富能共同创办人程渊被以《刑法》第一百零五条第一款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刑五年,全部程序秘密进行、家属律师全程被隔绝,联合国任意拘留问题工作组已认定拘留任意,符合本站迫害纪实收录标准。本案的来源结构必须先行讲明:大陆官方就本案从未发布通报、答问或新闻稿,起诉书与判决书均未公开;外界确认判决的依据是湖南津市监狱入监通知书(经对话基金会记录)、同案家属吴有水的转述与多家机构的交叉报道。本站据此使用判决要素(法院、宣判日期、罪名、刑期),并在此标明:这些要素无判决书原文可资印证,其可靠性由「入监通知书」这一官方文书碎片与多家独立机构口径一致所支撑。家属一侧信息主要来自施明磊对自由亚洲电台、对华援助协会的讲述、她在请愿与听证中的陈述及其2020年周年回忆,各次口径大体一致,个别数字出入见下。

多源交叉验证的事实:2016年2月长沙富能由程渊与杨占青共同创办、业务为艾滋病与乙肝及残障反歧视(中国人权捍卫者、国际特赦组织、美国国务院报告);2013年首例艾滋病就业歧视获赔案有程渊参与(国际特赦组织、对华援助协会、中国人权捍卫者,措辞强度有别);2019年7月22日三人被刑拘、8月26日被正式逮捕、2020年6月24日被起诉(中国人权捍卫者程序记录、美国国务院2019年度报告);施明磊同日被蒙头审讯、以女儿相威胁、财物被扣(中国人权捍卫者、美国国务院2019年度报告);六名家属律师从未获准会见、2020年3月16日被告知「被解聘」(中国人权捍卫者、前线卫士经自由亚洲电台转述);2020年8月31日至9月4日之间闭门开庭、家属未获通知(前线卫士、国际特赦组织、中国人权捍卫者、自由亚洲电台);刘大志二年、吴葛健雄三年、2021年7月20日经吴有水转述浮出(自由亚洲电台、国际特赦组织、对话基金会);程渊五年、2021年8月5日经家属确认(国际特赦组织、对华援助协会);2021年5月25日长沙中院以颠覆国家政权罪判程渊五年(对话基金会据津市监狱入监通知书,本案唯一的文书锚点);施明磊2021年4月7日带女儿抵美(对华援助协会、自由亚洲电台);2022年1月18日转入赤山监狱、高严管单独关押至4月18日、强光与睡眠剥夺、缝纫机劳动(其家书经对华援助协会与自由亚洲电台转述,两源一致);2024年7月21日刑满获释、出狱后受监视、与妻女分隔(自由亚洲电台2024年7月23日);出狱后被剥夺政治权利(国际特赦组织2024年度报告)。

罪名口径的分级处置(本案要点):拘留阶段,多数小结作「涉嫌颠覆国家政权」(中国人权捍卫者、美国国务院2019与2020年度报告、中国人权所载施明磊回忆编者按),对华援助协会2022年7月一文作「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定罪阶段一致作「颠覆国家政权」(入监通知书经对话基金会记录、自由亚洲电台、国际特赦组织、美国国务院2021年度报告)。本站按协调员核查结论并列呈现「煽颠(部分初期报道口径)→颠覆(文书与定罪口径)」的演变,不合并、不裁定拘留通知书的原文措辞——该通知书影像未公开,唯一收到刑拘通知书的吴家亦未转录其罪名原文。又,美国国务院2019年度报告英文原文在拘留一处同样用「颠覆」(subversion),故「煽颠」只是部分初期口径而非通例,正文已如实分级。

来源冲突与本站处置:其一,被带走与刑拘日期:对华援助协会作7月21日在深圳被带走,多家小结作7月22日刑拘——本站以「带走7月21日/刑拘7月22日」分层记录,排序取7月22日。其二,程渊出生信息:中国人权捍卫者作1973年10月18日生于南京,对华援助协会作湖南长沙人——并列,不合并,正文回避年龄推算。其三,施明磊审讯时长:对华援助协会作约十七小时,中国人权捍卫者作被关押十八小时——并列作「约十七至十八小时」。其四,宣判日期三层:入监通知书作程渊2021年5月25日被判;吴有水作刘、吴判决7月20日作出;中国人权捍卫者个案页眉另作「宣判日期不详、约在2021年8月」(与8月5日外界确认日期相近,疑为确认日与宣判日之混淆)——本站以入监通知书的5月25日为程渊宣判日,7月20日为刘、吴判决浮出日,8月5日为外界确认日,三层分开。其五,对华援助协会2021年9月报道作「2021年7月20日秘密审判」「刑期至2024年7月2日届满」——两处均误(开庭在2020年8月31日至9月4日之间,刑满为2024年7月21日),本站不采用并在此留痕。其六,自由亚洲电台2024年7月23日出狱报道一处将刘、吴刑期互换作三年与两年,与吴有水、国际特赦组织、对话基金会一致口径(刘二年、吴三年)相悖,本站以一致口径为准并标明。其七,吴葛健雄服刑监狱:对话基金会作衡州监狱,国际人权服务社更新作其自赤山监狱获释——并列,可能涉转监,无从裁定。其八,刘大志获释日:国际特赦组织作7月22日,国际人权服务社作7月21日——一日之差并列。其九,家书收到日:自由亚洲电台与对华援助协会作7月5日,九家组织联合声明作7月4日——并列。其十,强制劳动时长:家书转述与其妻口径作每天十三至十五小时,其妻请愿另作最长十二小时——并列,不取大者。其十一,羁押地点表述四种(省国安厅、省国安厅看守所、国安关押场所、开福区看守所)——并列,不强行对齐。其十二,身份误写:对华援助协会称程渊为「人权律师」「经营律所」、美国国务院2019年度报告称三人为「公益律师」——均误,程渊为NGO负责人,本站已在正文纠正;该会个案页另把2013年案件当事人误写为「Chen Yuan」(程渊英文名误植),亦在此留痕。

单一或转述来源、已在正文标注等级的事项:杨占青「因境外资助被抓」的归因(共同创办人判断,无起诉书印证);程渊高严管原因与「拒绝认罪」有关(其妻推测);施明磊请愿中的车间产量、工资与程渊健康细节(便血、体重一百一十磅以下等,请愿方单方陈述,无独立核实,且她本人承认无法证实程渊亲手生产密尔沃基产品);李明哲关于赤山监狱的转述(证明监狱一般情形,不直接证明程渊个人每日处遇);罗胜春2024年2月证词中程渊已转至不劳动分队一节(据施明磊的二层转述);程渊出狱当日的形容与言语(其妻对自由亚洲电台的自述,唯一一手来源);联合国任意拘留工作组意见的三点推理(经九家组织联合声明与国际人权服务社解说转述,本站未逐段研读意见原文;意见编号11/2020与通过时间有前线卫士汇编及中国人权捍卫者所收原文链接支撑)。

无公开记录的事项,正文已逐处标明:起诉书与判决书全文;拘留与逮捕通知书的罪名原文措辞;庭审的具体日期、时长、指控事实与辩护意见;法院指派律师的姓名;程渊剥夺政治权利的年数与起止日期(本站专项检索,查无);程渊在津市监狱期间(2021年9月至2022年1月)的处遇;吴葛健雄在衡州与赤山两说之间的转监记录;三人出狱后的一切公开动态(刘、吴自获释起,程渊自2024年7月21日之后,2025至2026年经本站中英文专项检索均无新记录)。

三必须核对:时间地点已确认(创办机构、被带走、刑拘、逮捕、起诉、开庭区间、宣判分层日期、入监、转监、家书、出狱的日期与深圳、长沙、津市、赤山各地点,均有上述锚点来源支撑,单链细节已逐项标明等级);交叉验证已完成(入监通知书文书链、家属自述链、国际组织声明链、美国官方报告链、媒体调查链五层分开标注,同层冲突逐项列明);影像与文件证据:入监通知书经对话基金会著录、逮捕与刑拘通知书的存在经中国人权捍卫者著录、家书经对华援助协会与自由亚洲电台转述、美国海关扣留令为公开官方文书,本站只记录其存在与出处,不转述未核实的影像细节。

来源

  1. 对话基金会(The Dui Hua Foundation)《在押人员动态》2021年第8期:湖南津市监狱2021年9月17日入监通知书确认程渊于2021年5月25日被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以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刑五年、刑满在2024年7月;家属10月才得知收监;吴葛健雄被衡州监狱电话通知收监、判三年;刘大志判二年、判决后获释;其妻称家属未收到起诉书与开庭通知、8月知悉刑期后亦未收到判决书;境外NGO法背景按语。本案判决要素的文书锚点。
  2. 中国人权捍卫者(CHRD)程渊、刘大志、吴葛健雄个案页(2019年8月20日建页,持续更新至2023年6月):2019年7月22日刑拘、正式逮捕8月26日、起诉2020年6月24日的程序线;望城寻人经过与吴家独得刑拘通知书;2020年3月16日六名律师被告知「被解聘」;庭前会议与开庭后家属经吴父电话得知;指派律师拒绝提供判决文书、施明磊2023年6月首次公开判决内容;长沙富能2016年2月成立与信息公开工作法;程渊1973年10月18日生于南京、早年在「天下公」、2013年首例艾滋病获赔案、户籍与计划生育诉讼;刘大志1977年5月16日生、春雨互助团队与环保信息公开;吴葛健雄1995年1月1日生于杭州;施明磊被铐、蒙头、被关押十八小时与监视居住经过;联合国任意拘留工作组第11/2020号意见与六位专家2019年12月11日函件的链接著录。
  3. 自由亚洲电台(RFA)系列报道:2021年7月下旬判决浮出报道(经中国人权捍卫者转载:吴有水公布刘二年、吴三年与7月20日判决日、程渊刑期不明、施明磊「记录真相」语、《被偷走的辩护权》);2022年7月赤山家书报道(高严管小牢房、强光、睡眠剥夺、三封信7月5日收到、李明哲转述);2024年7月23日出狱报道《受酷刑的中国活动人士程渊出狱》(陈子非:7月21日星期日自赤山获释、视频通话「老了二十岁」、消瘦晒黑秃发牙齿残缺、幽默与当着女儿被带走之痛、出狱后跟随监视与团聚无保证;该文一处刘、吴刑期互换之误见核实说明)。
  4. 对华援助协会(ChinaAid)系列报道与个案页:程渊个案页(2019年7月21日在深圳被长沙国安带走、指定居所监视居住、讯问聚焦富能职责与资金与香港之行、2013年进贤县艾滋病案、施明磊2021年4月在该会协助下抵美、密尔沃基供应链追踪概述;该页「2021年7月20日秘密审判」「刑期至2024年7月2日」两处错误见核实说明);2021年9月15日判刑报道(8月5日消息源、刘永泽异名、指派律师拒绝给判决书);2022年7月12日强制劳动报道(三封家书分别致姐、妻、父,1月18日转赤山、高严管至4月18日、禁信禁话、掉重六公斤、缝纫机与晚间「学习」家书内容、李明哲同监、宗教自由峰会声明;该文被拘罪名作「煽动颠覆」一节见正文分级);2022年11月4日密尔沃基请愿报道(施明磊被蒙黑头套审讯、请愿与其致总裁公开信、其关于车间与健康的请愿陈述)。
  5. 国际特赦组织:紧急行动UA 113.19及2020年9月更新(三人被闭门审判、家属9月10日才知、良心犯定性);2021年8月6日声明(中国团队负责人表态:8月5日家属确认程渊五年、吴三年、刘永泽二年、刘7月22日获释;程渊十年约十余起歧视案件与2013年里程碑诉讼;指派律师拒绝告知家属命运;要求立即无条件释放程渊与吴葛健雄);2024年度人权报告(程渊等三名捍卫者当年获释、出狱后继续受行动限制并被剥夺政治权利,经ecoi.net存档)。
  6. 国际人权服务社(ISHR):《联合国专家对「长沙三人」的行动》双语解说(2022年8月3日更新:六位专家2019年12月11日函件、任意拘留工作组2020年4月意见认定任意拘留并要求立即释放、刘2021年7月21日获释、吴2022年7月21日自赤山监狱离开与父在杭州团聚);与八家组织2022年7月20日联合声明(拘留逾千日、程渊与家人联系自2021年10月被完全切断、三封信7月4日收到、要求保障通讯与停止虐待)。
  7. 前线卫士(Front Line Defenders):本案跟进记录(庭审在2020年8月31日至9月4日之间、家人未获通知、律师2020年3月被告知已被「解聘」)与《联合国层面对中国人权捍卫者的行动》汇编(2020年6月5日任意拘留工作组就程渊、刘大志、吴葛健雄出具意见、认定任意拘留并要求释放)。
  8. 美国国务院《中国人权报告》2019、2020、2021、2022各年度条目:2019年度(7月22日被拘、施明磊被讯问与财物被扣、两名家属律师年底前不得会见;「公益律师」误称见核实说明);2020年度(9月未通知家属律师受审、程渊的反酷刑与计划生育、户籍诉讼工作、结果年底前不明);2021年度(7月秘密审判判二至五年、判决依法应公开而未公开、家属经非正式渠道得知);2022年度(自由亚洲电台刊出程渊自赤山监狱家书内容)。各条目经本站检索原文核对。
  9. 美国国会及行政当局中国委员会(CECC)记录:2023年度报告执行摘要(程渊与李明哲被强迫劳动、两人以宽泛国安罪名被定罪);2024年2月1日听证会罗胜春书面证词(赤山强制劳动清单中记程渊已据其妻称转至不再劳动的分队);施明磊在该委员会听证会上就赤山强制劳动的作证(经美国媒体对听证会的报道转述)。
  10. 威斯康星观察(Wisconsin Watch)调查报道(记者王真,2023年6月刊出,调查新闻基金会资助)及后续报道:李明哲等两名前在押人员证实赤山监狱生产密尔沃基品牌手套(四种型号经李辨认);上海供应商受托为密尔沃基母公司子公司生产「Performance」手套的监管备案;十三批手套的海关运输数据;施明磊承认无法证实程渊亲手生产密尔沃基产品;密尔沃基工具「未发现证据」的回应;沃尔玛下架第三方平台手套;2024年5月后续报道:美国海关与边境保护局2024年4月10日对上海赛立特安全用品公司及两家关联公司发出扣留放行令(合理表明使用囚犯劳动)。
  11. 商业与人权资源中心所收文件:施明磊请愿所载车间数字(日产手套四千八百至一万四千四百副、每天十三至十五小时、全年休四天、月工资十三点八美元);密尔沃基工具的否认声明;施明磊致沃尔玛信件与已向海关举报的记录。
  12. 美国全国公共广播电台(NPR)2019年报道(经Brewminate转载):程浩赴长沙寻弟与「完全摸不着头脑」语;长沙富能2016年成立、在清剿中存活与标志性胜诉;杨占青关于机构不自聘律师、连接律师与培训倡导的说明;香港分支与境外资金;杨占青「境外资助被视为勾结敌对势力」的归因(自由亚洲电台报道亦同)。
  13. 中国人权(Human Rights in China)刊载:施明磊《有关恐惧,有关医治——程渊妻子的一周年回忆》(2020年7月21日)及其编者按(2019年7月22日以涉嫌颠覆被刑拘、妻女被当作罪犯对待、女儿精神受创伤——家属自述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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