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9案 | 陈卫Case 109 | Chen Wei
他这一辈子,写文章写进了三座监狱。1989年,二十岁的北京理工大学学生领袖陈卫走进秦城,1991年出来;1992年,他因为纪念六四、组织政党又被判了五年——那份判决连罪名都有两个版本,官方说「危害国家安全」,特赦组织说「反革命宣传煽动」,本站两个都留着。2011年2月20日,一杯「茶」喝完,他没有回家:茉莉花的风声里,遂宁警方用两百多辆警车封住法院的路,用不到两个半小时的庭审,把他2009年到2011年写的四篇文章判了九年——检察机关此前两次说过证据不足,律师十个月里只见到他三次。宣判后答应家人的会见,被一辆提前开走的囚车抹掉。九年期满的2020年2月,没有一家机构发出他出狱的消息;全世界关于他重获自由的可靠记录,只有他的律师三个月后在访谈里顺带的一句「不久前刚出狱」。他弟弟陈兵因为一瓶写着「铭记八酒六四」的酒,在哥哥出狱前十个月又被判了三年半。一个家庭与「六四」两个字,纠缠了三十年。He spent his life writing his way into three prisons. In 1989 Chen Wei, a twenty-year-old student leader at the Beijing Institute of Technology, went into Qincheng and came out in 1991. In 1992 he was sentenced to five years for commemorating June Fourth and organising a party — a judgment whose very offence name survives in two versions, 'endangering state security' in the Government's telling and 'counterrevolutionary propaganda and incitement' in Amnesty International's, and this page keeps both. On 20 February 2011 a cup of police 'tea' ended with his not coming home: in the Jasmine scare, Suining's authorities sealed the roads to the courthouse with more than 200 police vehicles and, in a trial of under two and a half hours, turned four essays he had written between 2009 and 2011 into nine years — after prosecutors had twice said the evidence was insufficient, and after his lawyers had been allowed to see him three times in ten months. The family meeting promised after sentencing was erased by a prison van that left early. When the nine years expired in February 2020, no organisation in the world announced his release; the entire reliable record of his recovered freedom is one incidental sentence from his lawyer, three months later, in an interview about other things: released 'only recently'. Ten months before he came out, his twin brother Chen Bing had been sentenced to three and a half years for a bottle of wine labelled 'Remember, Eight Liquor, June Fourth'. One family, and two words — June Fourth — entangled for thirty years.
陈卫其人:遂宁中学的同学、北京理工大学的学生领袖
陈卫,1969年2月21日出生于四川省遂宁市(中英文维基百科、各人权机构档案一致)。1988年,他考入北京理工大学,读机械工程类专业。把他一生钉在历史坐标上的,是两个同乡关系与一个年份。关系之一是刘贤斌:两人是遂宁中学的同学(China Change 2015年文章),1989年一个在人民大学、一个在北京理工大学,同一年走上北京的街头,同一年走进秦城监狱,此后三十年里又在同一座城市——遂宁——前后脚地被同一家法院以同一个罪名判处十年与九年。关系之二是他的孪生弟弟陈兵:1989年时陈兵在南充参加学生运动;二十七年后,陈兵因为一瓶纪念六四的酒被判刑三年六个月。兄弟二人,一家的两代档案,在本站是两页,本页先写兄长,弟弟一节归入家属部分按来源分级记录。
1989年春,二十岁的陈卫是北京理工大学的学生抗议领袖之一(联合国任意拘留问题工作组第7/2012号意见所引消息来源、国际特赦组织、中国人权捍卫者一致)。六四镇压之后,他被捕,关押在北京秦城监狱——那座专门关押政治犯的监狱。这一段关押的细节,公开记录异常单薄:他何时被捕、被以何种罪名定罪、判了几年,本站在本次检索所及的来源中均未检得完整文本,无公开记录;各来源一致确认的只有两端——入狱在秦城、出狱在1991年1月(中国人权捍卫者2011年档案、联合国工作组意见)。1991年1月获释时,他二十二岁不到。档案在这里必须停下来标明:一个后来被判过五年、又被判过九年的人,他的第一段牢狱反而是记载最少的一段;这不是本站的疏漏,而是公开记录本身的形状——1989年那一批学生领袖的审判档案,绝大多数至今没有公开过。
出狱约一年半,1992年5月,他再次被捕。事由有两项,各来源一致:纪念六四,以及组织政党——中国自由民主党(联合国工作组意见所引消息来源;China Change 2015年文章作「组织中国自由民主党」)。请注意这个时间点:1992年,距他走出秦城只有十六个月;纪念六四与组党这两件事,此后成为他一生反复回到原点的两条线——2011年的起诉书里没有组党,却有绝食纪念与宪政文章;2019年,他弟弟因为一瓶酒上的「铭记八酒六四」被判刑。一家人与「六四」这条线的关系,是理解本案全部后续的钥匙,本站在时间线上逐段钉住,不作抒情处理。
1992年的五年:两套判决记载,本站并列不裁
第二段刑期的记载,是本案第一处必须当众摊开的来源冲突,因为两套说法来自两个都不能轻易丢弃的源头,且差异不在细节、在罪名本身。
说法甲,出自中国政府自己的文本。联合国任意拘留问题工作组第7/2012号意见书第11段,记录了中国政府2012年4月17日答复的内容:陈卫「无业」,曾于1994年12月以危害国家安全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两年,1997年5月28日获释。这是官方口径,载于联合国正式文件,本站按其原文记录:判决时间是1994年12月,罪名是1997年刑法修订后才有的「危害国家安全」类表述——值得注意的是,1994年定罪时新刑法尚未实施,官方在2012年的答复中用的是回溯性的归类语言还是当年的原罪名,答复文本没有说明,本站只记录这一层存疑,不替官方补注。
说法乙,出自国际特赦组织与多家人权机构的档案。国际特赦组织2011年12月22日与23日的两份声明一致写道:1992年5月他因纪念天安门镇压周年与组织政党被捕,被以「反革命宣传煽动罪」判处五年(counterrevolutionary propaganda and incitement)。China Change 2015年的文章用的是同一个罪名表述。英文维基百科则只记「判处五年」,不载罪名。两套说法的共同部分是:1992年5月被捕、五年刑期、1997年出狱(说法甲给出精确的1997年5月28日)。冲突部分是:判决到底在哪一年作出(说法甲作1994年12月,距被捕已两年半;说法乙未给判决年份)、罪名到底是「危害国家安全」还是「反革命宣传煽动」。
还有一层算术上的紧张,本站一并写明,不替任何一方抹平:若判决真在1994年12月作出、刑期五年且自判决执行之日起算,则期满应在1999年前后,与1997年5月28日获释对不上;若刑期自1992年5月被羁押之日起折抵计算,五年期满约在1997年5月,与获释日恰好吻合——这意味着说法甲的内部逻辑需要「刑期自1992年羁押起算」才能成立,但官方答复没有写明起算日。审前羁押两年半(1992年5月至1994年12月)本身,就是一段无论采哪种说法都无法绕开的漫长等待。本站的处置是:五年刑期与1997年5月28日获释为两说共同或官方明文确认的底本;罪名与判决年份双说并列,凡正文他处提及第二段定罪,一律写作「五年刑期(罪名两说并列,见本节)」,绝不合并成一句假装确定的话。
第二段刑期的服刑地,有一处具体而温暖的记载。刘贤斌的妻子、遂宁中学教师陈明先在一篇流传甚广的回忆文章中写道:1995年夏天,陈卫被从北京转至四川南充高坪区的四川省第一监狱,她与刘贤斌前往探视,在一间像食堂的长房间里,刘贤斌与陈卫隔着白色瓷砖柜台握手、抽烟、聊天(该文经China Change 2015年3月刊载)。本站按此归属记录:第二段刑期至少有一部分在南充服刑,1995年夏他与刘贤斌在探视室里见过面——高中同学,一个在墙里,一个在墙外;而墙外的那一个,四年后也被判了十三年。再后来的2011年,轮到墙里的人先出来、墙外的人又进去,两人的刑期在遂宁这座小城里交替了三十年。这一节的证据等级是「同案友人之妻的回忆文章」,细节(瓷砖柜台、握手)按单源回忆记录,不与官方文本混同。
1997年5月28日出狱后,他回到遂宁。此后十余年的公开轮廓,各来源拼起来是这样的:他担任家乡一份小报《遂宁文化报》的文学编辑,该报后来因刊登被禁的诺贝尔文学奖得主高行健的消息而被查封(China Change 2015年文章,单源链,本站按归属记录);他参与了四川的民主党筹组活动(中文维基百科);2000年代,他与刘贤斌一道成为四川维权活动的组织者(联合国工作组意见所引消息来源作「近年来与刘贤斌一道成为四川多项人权活动的领军人物」);2008年,他签署了由刘晓波等人起草的《零八宪章》——那份主张宪政改革、要求结束一党统治的宣言(国际特赦组织、联合国工作组、维基百科一致)。与此同时,他持续在境外中文网站发表文章,谈宪政民主、谈公民反对派的成长、谈维权运动的路径。这些文章的发表时间集中在2009年3月至2011年1月——记住这个时间段:它后来一字不差地出现在起诉书里,成为九年刑期的全部「犯罪事实」。
茉莉花的冬天:2011年2月的「喝茶」与一张拘留通知
2011年2月,中东与北非的抗议浪潮正盛,美国的博讯网转述了一则匿名号召,呼吁中国人在若干城市进行「茉莉花」散步抗议。中国当局的回应是全国性的预防性抓捕:据国际特赦组织统计,超过一百三十名活动人士被拘留;人权观察称这是十年来最严厉的一波镇压。陈卫是这波抓捕中最早被带走的人之一,也是最后被判得最重的人。
被带走的经过,各来源拼合后是这样一幅画面。2011年2月20日上午,陈卫应遂宁市公安局国保人员的「喝茶」邀请出门——「喝茶」是那几年政治警察约谈异见者的通行说法——然后没有回来(中英文维基百科一致;联合国工作组所引消息来源作:2月20日他被遂宁市公安局国保人员传唤讯问,是否向他出示过任何证件或文书,不得而知)。2月21日晚,遂宁市公安局发出正式通知,称他已因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被刑事拘留,罪名依据是《刑法》第一百零五条第二款(联合国工作组意见第5段、中英文维基百科一致)。此后警察与保安搜查了他的住所,没收一台电脑、两块硬盘和一个U盘(英文维基百科及其所引来源);联合国工作组的版本作没收「电脑及其他物品」,清单以维基百科所引的人权机构记录为准并在此标明层次。他被关进遂宁市看守所。
这里有一处日期异写必须钉住:美国国会及行政当局中国委员会(CECC)据判决书转述作「公安机关于2月21日拘留陈卫」,中文维基百科亦有作3月29日逮捕的表述(见下);而中国人权捍卫者、国际特赦组织、联合国工作组三家一致的时间线是——2月20日被带走、2月21日晚拘留通知送达、3月28日正式逮捕。本站以三家一致的时间线为底本:2月20日是他失去自由之日,也是本站采用的排序日期(sort_date 2011-02-20)与九年刑期的起算基准;2月21日是文书到达家属之日。两种日期指向同一件事的两个环节(实际控制与文书通知),本站分层写明,不混为一谈。
2011年3月28日,遂宁市公安局宣布对他执行逮捕,罪名仍是煽动颠覆国家政权(联合国工作组意见第5段、国际特赦组织、中国人权捍卫者一致;中文维基百科作3月29日,本站并列于核实说明,以3月28日为底本)。人权观察2011年3月31日的声明把他与冉云飞、丁茅并列为3月25日至28日间被正式逮捕的三名公民社会活动人士,并指出同月25日,刘贤斌已被同一家法院——遂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同一罪名判处十年,罪据同样是发表于境外网站的文章。高中同学的第二轮刑期,只隔了九个月,先后在同一间法院宣判。这一背景不是修辞:它说明2011年的遂宁,是当局选定的、以重判立威的地点之一。
侦查与起诉:两次退回补充侦查、三次律师会见,与「只能写信」的十个月
从2011年2月20日被带走到12月23日开庭,是十个月。这十个月里程序走过的每一步,公开记录都能钉住,而钉住之后呈现的形状,是一个证据始终不足、却一路向前的案件。
第一步是证据。国际特赦组织2011年12月22日与23日的声明两次写明:陈卫的案件曾两度被送回(退回)检察机关,原因是证据不足(sent back twice because of a lack of evidence)。在中国的刑事程序里,退回补充侦查意味着审查起诉的检察官认为现有证据撑不起指控;两次退回,意味着这个判断至少出现过两轮。本站按国际特赦组织的原文记录此节——这是本案程序部分最重要的一句话:最终判出九年的四篇文章,其证据在检察环节两度被认为不够。然而案件没有停下。2011年11月底,案件被移送遂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中国人权捍卫者2011年12月17日通报);起诉书是遂宁市人民检察院出具的,全长两页(中国人权捍卫者)。两页起诉书,九年刑期——这个比例本身就是档案要留给后来者的东西。
第二步是律师。陈卫的辩护人有两位:重庆律师郑建伟与北京律师梁小军(国际特赦组织、中国人权捍卫者、保护记者委员会)。会见的账,各来源拼合后触目惊心。保护记者委员会2011年12月23日记述:郑建伟多次申请会见,直到2011年9月8日才第一次获准见到当事人——从被带走之日算起,是第二百天。国际特赦组织引郑建伟之言:他总共只会见过当事人两次,另一位律师会见过一次。联合国工作组所引消息来源的说法与此吻合:从2011年2月20日被拘留到12月23日开庭,陈卫总共只见过律师三次;且开庭之前,律师被警察警告不要「纠缠细节」、不要接受媒体采访。工作组消息来源据此指出,长期阻止会见违反中国《律师法》第三十三条。本站把三处来源并列于此:九个月、三次会见、第一次会见在第七个月——这是本案「辩护」二字的实际含量。
第三步是家人。国际特赦组织:陈卫只被允许以写信方式与家人联系。联合国工作组所引消息来源:自被捕起,他被拒绝与家人见面。也就是说,十个月里,妻子王晓燕与女儿得到丈夫、父亲的方式,是纸上的字。这一节与本案的家属部分互为表里:2011年11月15日,陈卫在狱中被独立中文笔会授予当年的「刘晓波写作勇气奖」(与哈达、秦永敏同届),并被列为该会荣誉会员(独立中文笔会2011年11月15日声明)——消息传到家里的方式,本站无公开记录可查,不虚构。
第四步是压力如何落到律师身上,这一部分有梁小军本人九年后的自述,证据等级是当事人回忆,本站按归属完整记录。梁小军2020年5月对China Change说:他是在案件后期才接手的,政治压力很大;开庭前他住在遂宁友人欧阳懿家里,北京市司法局直接打电话给他,要他回北京、「能不能别代理这个案子」;他回答手续已经递了、两天后就开庭,离开不合适,对方只好说「依法办吧,另外不要接受记者采访」——他说,这句提醒每次都有。开庭当天早晨,他刚吃完早饭准备出门,几个人在他面前把欧阳懿带上车带走,他一个人去了法院;进庭前安检严格,所有物品都要掏出来看,不容拒绝(China Change《专访梁小军》,2020年5月15日)。一位辩护律师,在委托人开庭的当天早晨,目送自己的房东被警察带走,然后独自走进法庭——这一幕不在任何官方文本里,它是本案程序记录的一部分,本站按律师自述的等级存档。
起诉书里的四篇文章,与判决书里的十一篇
本案定罪的全部行为,是写作。因此文章的数目与题目必须一字不差地钉住,而来源在这里给出的数字并不一致,本站逐层摊开。
起诉书层:四篇。遂宁市人民检察院两页起诉书列为「煽动颠覆」证据的,是陈卫作于2009年3月至2011年1月间的四篇文章(中国人权捍卫者2011年12月23日、国际特赦组织所见起诉书、联合国工作组所引消息来源,三方一致)。四篇的题目,据中国人权捍卫者引起诉书原文为:《体制的病与宪政民主的药》、《中国民主化的关键是民间反对派的成长》、《维权运动的脚与宪政民主运动的脑》、《人权日绝食感想》。国际特赦组织另记述:起诉书称这些文章被他发布于网上并「发送给境外组织」,包括总部在纽约的中国人权组织。美国笔会2012年1月的文章补上一层:定罪所据,是这四篇文章中的七处段落(seven passages)——不是四篇文章的全部文字,是七处被挑出来的段落。
起诉书引为「罪证」的原话短句,中国人权捍卫者有完整转录,本站按引语纪律只节录最关键的几处、每处远在五十词以下:被指为「散布谣言、诽谤」的,包括「人们的思想与信仰被剥夺」、中共「用暴力机器控制人民」、中共是「民主的敌人」、「反人性的本质人人看清」;被指为「煽动」的,包括「一党独裁的丧钟已经敲响」、「这个体制必须改变」、「用街头抗争推动民间政治」。检察机关认为,这些文章被广泛转载链接、「影响恶劣」,并援引《刑法》第六十六条——曾犯危害国家安全罪者再犯同类罪行应从重处罚的累犯条款——要求从重(中国人权捍卫者引起诉书)。也就是说,他的历史本身被写进了量刑建议:1992年的五年,是2011年这九年的加码理由。
判决书层:十一篇。美国国会及行政当局中国委员会(CECC)据判决书转述:判决文件称陈卫所写的十一篇文章意在煽动颠覆(sentencing document,2012年1月12日经中国人权捍卫者公开)。四篇与十一篇,差了七篇。可能的解释——起诉书精选四篇、判决书罗列其2009年以来全部可考的十一篇——只是推测,判决书全文的公开版本本站未检得可以逐篇核对的文本,无公开记录;本站只把两个数字连同各自出处并列存档,不替法院把账算圆。CECC转述的人权组织所链接的四篇题目里,还有两处与起诉书版本不同:其一作《体制的病与宪政民主的药方》(「药」作「药方」、「Antidote」)、其三作《和谐的陷阱与平等的缺席》而非《维权运动的脚……》——这是英文转述链上的题目出入(CECC所据链接的篇目与起诉书列目不完全重合),本站以起诉书四篇(中国人权捍卫者直引)为底本,CECC的篇目异写并列于核实说明。文章的命运就此定格:一个作家写了什么、写了几篇,连指控他的人在起诉书与判决书之间都对不上数,而九年刑期是确定的。
2011年12月23日:两个多小时的庭审、两百多辆警车,与一句喊话
开庭前一天,2011年12月22日,国际特赦组织发表声明,要求撤销指控、立即无条件释放陈卫,并预告他次日受审(国际特赦组织声明,凯瑟琳·巴伯)。第二天,12月23日,遂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
庭审时长,各来源给出三个数字,本站并列:国际特赦组织引郑建伟之言作「不到两小时」;中国人权捍卫者作两个半小时;保护记者委员会作「三小时的审理与合议」(trial and deliberation)。三个数字的差,大概率出在是否计入宣判与合议的时间,本站不裁定,以「约两至两个半小时、含合议至多三小时」的分层表述存档——无论采哪一个,一场决定九年自由的审判,都在一个上午之内结束,且当庭宣判。
庭外的形状,有两个独立来源互相印证。联合国工作组所引消息来源:只有三名亲友(妻子、姐姐与弟弟)获准在场,法院周围布满警察、法庭里塞满政府官员;两百多辆警车封锁了通往法院的道路,阻止声援者靠近,警察强行拖走走近现场的活动人士;庭审实为变相不公开审理,违反《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关于一审应当公开审理的规定。梁小军九年后的自述从另一个角度印证了同一幅画面:法院周边一两公里的道路被封,任何人不得靠近;数名武警戴头盔、穿防弹衣、持冲锋枪押送陈卫入庭;陈卫戴着手铐和脚镣——梁说,这是他第一次见到自己的当事人被这样对待,「遂宁这座城市,把国家镇压异见、制造恐怖的能力提到了新高度」(China Change专访,按律师自述等级记录)。两个来源、两个位置(庭外与庭内)、相隔九年,拼出同一天:为了审一个写文章的人,这座城市动用了一个上午的戒严。
庭审内部,来源拼合如下。梁小军对中国人权捍卫者说,判决是预定的,庭审违法,他「无语」;对国际媒体则说,辩护做了完整的陈述,但屡屡被打断,所说无一被法庭采纳(中国人权捍卫者、保护记者委员会)。联合国工作组所引消息来源另指出:陈卫未被允许作最后陈述——这违反《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条;庭前律师被警告不得纠缠细节。中国政府在给工作组的答复中给出完全相反的版本:法庭「充分保障了他的诉讼权利」,两名「指派」律师充分发表了意见,亲属在场旁听,程序合法、不存在任意拘留问题(联合国工作组意见第14至16段)。请注意政府版本里的一个词——「指派律师」(assigned):在官方文本里,郑建伟与梁小军成了法院指派的人;而律师一方的全部记录(郑的会见申请、梁被司法局电话劝退)显示他们是受家属委托、在压力下办案的辩护人。两套文本对同一场庭审的描述,本站并列存档,读者自判。
宣判: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成立,有期徒刑九年,剥夺政治权利两年(遂宁市中级人民法院,2011年12月23日)。中国人权捍卫者、国际特赦组织、保护记者委员会与各大通讯社一致确认:这是「茉莉花」镇压中对被捕者判出的最重刑期。宣判之后的一幕,两家来源记下了他的喊话,措辞略有出入,本站并列。中国人权捍卫者:他不被允许作任何陈述,被匆匆带出法庭时,人们听见他喊「我无罪!宪政民主必胜,独裁必败!」英国广播公司经英文笔会等转述的版本则作他对法庭说「独裁将失败,民主将胜利」(大意)。两处转述指向同一场景,本站以中国人权捍卫者的现场版为底本、BBC版并列,且两处均按转述等级处理、不作逐字引语使用。他妻子对英国广播公司说,这场庭审是「一场表演」,判决早已内定(英国广播公司,经人权之家基金会转述)。
上诉问题,就此埋下本案第二处来源冲突,核实说明里完整摊开:国际特赦组织引律师郑建伟之言——家人说他不会上诉;法新社引律师之言亦作他不打算上诉。而中国政府向联合国工作组的答复却称:宣判后他不服判决、提出上诉,一审判决「已经生效」。一个人若从未上诉,判决因上诉期届满而生效;若上诉后被驳回,判决同样生效——官方文本只说结果、不说过程,本站无从裁定,唯有一点可以确定:没有任何二审改判或减刑的公开记录,九年一天不少地执行了(见现状栏律师确认的2020年获释时间)。
国际反应:从良心犯认定,到联合国的「任意拘留」意见
国际记录按时间分四段,每一段都有可钉的文本。
第一段在宣判当日。国际特赦组织2011年12月23日声明:九年刑期「不可接受」,陈卫是因和平表达思想而受惩罚,要求立即无条件释放;该组织认定他为良心犯(prisoner of conscience)。保护记者委员会同日声明(亚洲项目协调员鲍勃·迪茨):如此重判说明中国远未容忍党路线之外的思想表达,陈卫被剥夺了正当程序,应立即释放。人权观察的谴责见于其镇压全景记录:这波抓捕是十年来最严厉的一次,需要国际社会立即回应(人权观察2011年3月声明及其2012年2月致欧盟峰会信函,后者把陈卫列为「四人重判」之首)。欧盟驻华大使艾德和(Markus Ederer)表示欧盟对判决「深感关切」(英文维基百科所引;人权观察致欧盟信函亦确认欧盟大使与欧盟外交事务高级代表在同期就人权恶化发表过关切声明,本站以此互证其存在,艾德和原话的完整文本无公开记录)。
第二段在宣判后三天。2011年12月26日,联合国人权事务高级专员纳维·皮莱发表声明(联合国新闻稿):陈卫的定罪与「极其严厉」的量刑,表明过去两年中国言论自由空间进一步收紧,是人权捍卫者遭受升级打压的最新例证;她呼吁释放一切因和平行使言论自由权而被拘留的人。同日受审判刑的还有贵州的陈西(十年)——两案并提,成为2011年底国际社会总结中国人权状况时的标志性坐标。
第三段是法律程序本身。2012年1月16日,联合国任意拘留问题工作组就陈卫案致函中国政府;中国政府于2012年4月17日答复(答复要点已在上文分节引用:1994年五年刑、累犯从重、程序合法、律师系指派、他曾上诉)。工作组第六十三届会议(2012年4月30日至5月4日)通过第7/2012号意见(2012年7月13日发布),认定对陈卫的拘留构成任意拘留:其剥夺自由源于和平行使《世界人权宣言》第十九条保障的意见与表达自由(第二类任意),且其公平审判权遭受的剥夺——律师会见受阻、庭审变相不公开、不得作最后陈述——严重到使拘留同时具有任意性质(第三类)。中国政府未因该意见作任何公开的释放或纠正,无公开记录显示意见得到执行。
第四段是作家共同体的持续记录。独立中文笔会2011年11月15日授予他「刘晓波写作勇气奖」时他尚在候审;该会此后多年的囚禁作家日声明中,陈卫的名字一直列在「仍在狱中」的荣誉会员名单里(独立中文笔会2012年、2016年声明)——直到刑满。美国笔会2012年1月的评论把他与陈西、李铁并列为岁末年初因文字获罪的作家,点出定罪所据不过是四篇文章里的七处段落。这些记录的意义在于持续性:一份九年判决落下之后,国际档案没有合上,而是每年把他的名字再念一遍。本站这一页,是这条记录线在2026年的延续。
服刑九年:提前送监、南充关押,与一个被禁止出境的家
宣判之后的第一件事,是会见没有发生。2012年1月9日,中国人权组织(HRIC)以《陈卫被提前送监;妻子称当局以卑劣手段阻挠家属会见》为题发文:陈卫在与家人会见之前就被送往监狱,而会见是当局事先承诺过的;其妻王晓燕说,没能见上这一面(中国人权组织标题与摘要,本站检索所及未见全文逐字文本,细节以标题与摘要所载为限,见核实说明)。也就是说,从2011年2月20日被带走,到2012年1月被送进监狱,将近十一个月里,这个家庭没有一次当面会见:候审十个月只有书信,宣判后承诺的会见,又在送监的提前量里被抹掉。
服刑地的公开记录只有一条主线。China Change 2015年6月4日的文章写道:陈卫当时关押在四川南充,其妻与女儿被当局禁止出境(prohibited from leaving the country)。本站的处置必须分层:其一,「关押于南充」与他第二段刑期(1995年)在南充四川省第一监狱服刑的记载方向一致,且2019年5月中国人权捍卫者盘点「仍在服刑的八九一代」时仍把他列为服刑中(未载监狱名)——南充说有旁证支持其方向,但监狱的全称、他何时从遂宁看守所转至南充、在南充的关押持续到何时,本站在公开来源中未检得可坐实的文本,无公开记录,正文与元数据均只写「南充」,不坐实为具体某一所监狱。其二,「妻女被禁止出境」一项,本站本次检索未检得第二家独立来源印证,按单源记载定级(China Change 2015),写入正文时保留这一等级标注,不作多源确认使用。
九年服刑期的内部情形——劳动、健康、会见的实际频率、减刑与否——本站在公开来源中未检得任何可归属的具体记录,无公开记录。能钉住的只有两端与中间两个时间点:入端是2012年1月的提前送监;中间点一,2015年他仍在南充关押(China Change);中间点二,2019年5月、六四三十周年前夕,他仍在服刑名单上(中国人权捍卫者);出端,见下一节。作为对照,同一时期他的高中同学刘贤斌在川中监狱服刑十年、于2020年6月27日刑满释放,有明确的释放日期进入公开记录;而陈卫的出端,公开记录里只有律师的一句话。这种不对称,本站如实呈现,不用刘贤斌的记录替陈卫补白。
服刑期内落在墙外的账,记在家属一节:妻子王晓燕要在遂宁独自养大女儿,应对一个被禁止出境的身份(单源记载如上),并在丈夫宣判后、出狱前的近九年里维持一个家庭;弟弟陈兵在2016年被抓、2019年被判刑时,哥哥还在狱中——陈家在2019年4月那一个月里,有两个儿子同时在监狱里。这一节的每一笔,都在下一节按来源展开。
2020年获释:律师的一句话、维基百科的一条弱注,与本站的核查结论
本节处理本案最容易被写错、也最考验档案纪律的一件事:他到底出狱了没有,什么时候。
先算账。九年刑期,自2011年2月20日失去自由之日起算(审前羁押折抵刑期,是各来源时间线的共同前提),期满之日约在2020年2月19日;剥夺政治权利两年作为附加刑,自刑满之日起算,约持续至2022年2月。这是算术,不是报道——本站在此先把算术标为算术。
再看报道。本站按任务要求对2020至2026年间的中文来源(维权网、自由亚洲电台、中国人权捍卫者等)与英文来源作了专项检索,结论分三层。第一层,最强的一条:他的出庭辩护律师梁小军,在2020年5月15日刊出的China Change长篇专访中,谈到陈卫案时明确说,他判了九年、「不久前刚出狱」(was released from prison only recently);访谈者追问出狱后有无联系,梁答没有,只见过他几次、并不熟(China Change《专访梁小军:为政治犯辩护是中国律师的荣幸》,2020年5月15日)。这条记载的证据结构是:说话人是案件的辩护律师本人,时间(2020年5月)与刑满算术(2020年2月)严丝合缝,语境是回顾旧案而非发布消息,没有夸大动机。本站以此为「陈卫已于2020年初刑满获释」的底本——但必须同时写明:梁小军没有给出确切日期,本站也不给出。
第二层,弱旁证:中文维基百科陈卫条目作「根据公开资料,他于2020年刑满释放」。本站追查其出处链,条目该句所引为Reddit帖子(另一处脚注亦为2020年2月21日的Reddit链接),属于论坛转帖级别的来源,不能单独支撑一个档案结论;本站只把它记作与律师说法方向一致的旁证,不作底本引用,并在核实说明中把这条弱链当众标明——因为如果本站不标,下一个引用维基百科的人会把弱注当成定论。
第三层,沉默的部分:除上述两条外,维权网、自由亚洲电台、中国人权捍卫者、国际特赦组织、保护记者委员会在2020年2月前后均无陈卫出狱的专门报道;无出狱照片、无家属声明、无本人发声、无出狱后访谈。出狱的确切日期与地点、他回到遂宁家中还是去了别处、出狱时的健康状况、剥夺政治权利两年的执行情形、出狱后至今(2026年)的生活与处境,全部无公开记录。九年前,他的入狱是国际新闻;九年后,他的出狱只有律师在访谈里顺带的一句话。这种落差不是本站的笔法,是记录本身的形状,档案照原样收下。截至本站2026年11月2日核查,陈卫现年五十七岁;他在哪里、做什么,本站不知道,并在此明说不知道——这是本页现状栏与结论的全部依据。
家属:王晓燕的十一个月、一个女儿,与弟弟陈兵的酒瓶
迫害档案照例把最后一块留给墙外的人。本案墙外有三个人:妻子、女儿、弟弟。
王晓燕。她在本案公开记录中的出场有三次,每一次都有来源。第一次是宣判日:2011年12月23日,她是获准进入法庭的三名亲友之一(联合国工作组所引消息来源:妻子、姐姐、弟弟在场),她对英国广播公司说,这场庭审是「一场表演」、判决早已内定(英国广播公司,经人权之家基金会2012年1月转述)。第二次是2012年1月9日:中国人权组织记录,她公开指控当局用许诺会见的手法阻挠家属会见、把陈卫提前送监(中国人权组织标题与摘要)。第三次是2015年:China Change记载她与女儿被禁止出境(单源,见上节分级)。三次出场之间,是十个月只有书信的候审期、九年服刑期里一个妻子独自维持家庭的日常——日常的部分没有任何记者记录过,无公开记录,本站不虚构她的生活细节,只把她做过的三件有据可查的事钉在这里:她在法庭里坐着听完宣判,她对外国广播公司说那是一场表演,她为一次被抹掉的会见向海外组织说出了「卑劣」这个词(经中国人权组织标题转述其原话大意,本站按转述处理)。
女儿。她的姓名、出生年份,本站在公开来源中均未检得,无公开记录——这不是遗漏,是本站的隐私纪律:来源没有公开的,本站不挖、不猜。她在档案里只有两个坐标:2011年,父亲被带走时,她只能通过书信与父亲联系(国际特赦组织);2015年,她与母亲一道被记载为禁止出境(China Change,单源)。一个孩子在父亲三段牢狱中的第三段里长大——父亲1991年出狱时她尚未出生(推算成分存在,本站只记录可证部分:第二段刑期1997年结束、第三段2011年开始,其间十四年是这个家庭唯一完整的相聚时段),2011年她失去父亲时还是未成年或刚成年,本站连这一点都不坐实,只把两个坐标留下。
陈兵。陈卫的孪生弟弟,1969年生,1989年时是南充的学生运动参加者(中国人权捍卫者2019年盘点)。2016年,为纪念六四二十七周年,他与符海陆、张隽勇、罗富誉制作了一款白酒,酒标上写着谐音的「铭记八酒六四」与「二十七年陈酿、私藏不卖」,定价每两瓶89.64元——每一个数字都是日期。2016年5月28日至6月21日间,四人先后被拘留,警方查获九百套空瓶与瓶盖;四人先被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起诉,关押近三年后,2019年4月1日至3日,符、张、罗三人以寻衅滋事罪获判缓刑,唯独陈兵——朋友认为是因为他不认罪——于2019年4月4日被判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实刑(国际特赦组织2019年4月18日紧急行动通报、中国人权捍卫者2019年5月盘点)。请读者把时间线对齐:2019年4月,陈卫的九年还剩最后十个月,陈兵的三年六个月刚刚开始;陈卫2011年入狱的罪名里有「纪念」的前科(1992年那一段正是因为纪念六四),陈兵2019年入狱的全部行为,就是纪念本身。哥哥因为写文章谈宪政坐牢,弟弟因为一瓶酒上的六个字坐牢——陈家的档案里,「六四」这两个字要了两兄弟累计十七年半的刑期(五年加九年加三年六个月,其中陈卫第一段1989年后的关押刑期不明,未计入)。母亲尚在否、父母如何承受,本站无公开记录,不写。
时间线
1969年2月21日:陈卫生于四川遂宁(中英文维基百科、人权机构档案)。与刘贤斌为遂宁中学同学(China Change);孪生弟弟陈兵。
1988年:考入北京理工大学,读机械工程类专业(中文维基百科)。
1989年:作为学生领袖参加北京学生抗议运动;六四后被捕,关押于秦城监狱(联合国工作组意见、国际特赦组织、中国人权捍卫者)。该段定罪的罪名与刑期无完整公开记录。
1991年1月:自秦城监狱获释(中国人权捍卫者、联合国工作组意见所引来源)。
1992年5月:再被捕,事由为纪念六四与组织中国自由民主党(联合国工作组意见所引来源)。判决记载冲突:官方答复(经联合国工作组转录)作1994年12月以危害国家安全罪判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两年;国际特赦组织等作五年刑期、罪名「反革命宣传煽动罪」——双说并列,见正文。
1995年夏:服刑地在南充市高坪区四川省第一监狱,刘贤斌夫妇前往探视(陈明先回忆文章,经China Change刊载)。
1997年5月28日:第二段刑期获释(中国政府向联合国工作组的答复)。其后回遂宁,任《遂宁文化报》文学编辑,该报后因刊登高行健消息被查封(China Change,单源);参与四川民主党筹组(中文维基百科)。
2000年代:与刘贤斌一道组织四川维权活动(联合国工作组意见所引来源);持续在境外中文网站发表宪政与维权主题文章。
2008年:签署《零八宪章》(国际特赦组织、联合国工作组、维基百科)。
2009年3月至2011年1月:写下后来被起诉书列为罪证的四篇文章——《体制的病与宪政民主的药》、《中国民主化的关键是民间反对派的成长》、《维权运动的脚与宪政民主运动的脑》、《人权日绝食感想》(起诉书,经中国人权捍卫者、国际特赦组织、联合国工作组三方一致转录)。
2011年2月20日上午:应遂宁市公安局国保「喝茶」之邀出门未归,失去自由(维基百科、联合国工作组意见)。其住所后被搜查,电脑、两块硬盘与一个U盘被没收(英文维基百科所引记录);关入遂宁市看守所。
2011年2月21日晚:遂宁市公安局发出通知,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刑法》第一百零五条第二款)对其刑事拘留(联合国工作组意见第5段;CECC据判决书作拘留于2月21日,分层见正文)。
2011年3月25日:刘贤斌被同一法院以同一罪名判处十年(人权观察)。3月28日:陈卫被正式逮捕(国际特赦组织、中国人权捍卫者、联合国工作组一致;中文维基百科作3月29日,并列)。
2011年侦查起诉期间:案件两度因证据不足被退回(国际特赦组织)。郑建伟律师多次申请会见被拒,直至9月8日才首次获准会见(保护记者委员会);至开庭前律师总共会见三次(联合国工作组所引来源);陈卫与家人只能书信联系(国际特赦组织)。
2011年11月15日:独立中文笔会在狱外授予他当年的刘晓波写作勇气奖,并列为荣誉会员(独立中文笔会声明)。11月底:案件移送遂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中国人权捍卫者12月17日通报)。
2011年12月22日:国际特赦组织发声明要求撤诉放人。
2011年12月23日:遂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并当庭宣判。庭审时长:不到两小时(国际特赦组织引郑建伟)、约两个半小时(中国人权捍卫者)、三小时含合议(保护记者委员会),并列。庭外两百多辆警车封路(联合国工作组所引来源),律师目睹一至两公里封路与武警持枪押送(梁小军自述)。判决: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有期徒刑九年、剥夺政治权利两年——茉莉花镇压中最重(多家一致)。他被带出法庭时高喊无罪与宪政民主(转述两版并列,见正文)。其妻对BBC称庭审为「一场表演」(经人权之家转述)。
2011年12月26日:联合国人权事务高级专员皮莱发表声明,称定罪与极刑量刑表明言论空间进一步收紧(联合国新闻稿)。
2012年1月9日:中国人权组织记录,陈卫在承诺的家属会见实现之前被提前送监,其妻王晓燕公开指控当局手法(HRIC)。
2012年1月16日:联合国任意拘留问题工作组就本案致函中国政府;4月17日中方答复。工作组第六十三届会议通过第7/2012号意见(7月13日发布),认定拘留属任意(第二、三类)。
2015年6月4日:China Change文章记载他关押于四川南充,其妻女被禁止出境(南充说有方向性旁证;禁止出境为单源)。
2016年5月至6月:其弟陈兵等四人因「六四纪念酒」被拘;2019年4月4日陈兵以寻衅滋事罪判三年六个月实刑(国际特赦组织、中国人权捍卫者)——此时陈卫仍在服刑。
2019年5月30日:中国人权捍卫者盘点确认陈卫仍在服刑中。
约2020年2月19日:九年刑期按2011年2月20日起算的期满日(算术,非报道)。
2020年5月15日:辩护律师梁小军在China Change专访中确认陈卫「不久前刚出狱」,称出狱后未再联系。本站以此为获释底本;确切出狱日期无权威公开记录。
约2022年2月:剥夺政治权利两年按判决自刑满起算的届满时点(算术);执行情形无公开记录。
2020至2026年:无任何关于他出狱后生活的可靠公开报道(本站2026年11月2日专项核查)。
本站点评
本站对本案的评点只扣本案的事实。
第一,看这个案子的全部「犯罪事实」清单,它短得惊人:四篇文章,作于2009年3月至2011年1月,定罪所据是其中七处段落。没有组织、没有资金、没有行动计划,连起诉书自己举出的「煽动」原话,也不过是「这个体制必须改变」「用街头抗争推动民间政治」这样的主张性句子。一个作家在境外网站上写了两年文章,检察机关两次认为证据不足,法院最后给出九年——茉莉花一波里最重的刑期。本站把四篇的题目与被挑出的短句原文留在档案里,是因为不需要任何评论,清单自己会说话:当「煽动颠覆」的全部内容就是宪政民主的论说文,这个罪名的实际功能,就是给写作定价。
第二,本案的程序记录值得逐项重读,因为它展示了「依法办案」的外壳里面装了什么。证据两度被退回,会见拖到第七个月、十个月里总共三次,律师开庭前被警告不要纠缠细节、不要见记者,另一位律师在开庭当天早晨目送房东被带走、被司法局电话劝退;法庭外两百多辆警车封路,法庭里只有三个家人,持冲锋枪的武警押着一个戴脚镣的作家入庭;最后陈述的权利没有了,判决在两个多小时里当庭落下。每一项都有出处,本站都标了等级。把这十项连起来看,结论不是某一位法官或警察失职——是这套程序按设计运转时,对政治案件本来就是这个样子。联合国工作组把这种状态写进正式意见,用了两个词:第二类与第三类任意拘留。档案的任务,是让「任意」二字底下垫着的事实,一项都不缺。
第三,注意累犯条款在本案里的用法。《刑法》第六十六条被检方写进起诉书:因为他1992年犯过同类罪行,所以2011年要从重。也就是说,1992年那五年不是已经服完的过去,而是2011年这九年的加码器。再往前,1989年的秦城关押虽未进入法律文书,却是国际特赦组织与每一家机构档案里解释「为何判得最重」的共同背景。一个人的全部政治履历,在这套制度里不是履历,是量刑情节:你坚持得越久,判得越重;你出来还写,加倍。本站把他三段经历完整地写在同一页,正是为了让读者看见这个累进结构——它惩罚的从来不只是某一篇文章,而是「屡教不改」这个人本身。
第四,说一说本案记录的不对称,它本身就是证据。他入狱时,国际通讯社、联合国高专、欧盟大使、笔会、记者委员会在四天之内全部发声;他出狱时,只有他的律师在三个月后的一次访谈里顺带说了一句「不久前刚出狱」,没有日期,没有照片,没有一家机构发稿。不是世界忘了他——是九年时间把一个案件磨成了一句附带提及,而当局要的正是这个:重判的震慑在宣判日完成,释放的沉默在九年里完成。本站拒绝配合这种遗忘曲线:这一页用一万多字把他入狱的每一步钉住,也把出狱记录的单薄原样钉住——单薄到只有一句话,恰恰说明那句话必须被档案接住。
第五,回到遂宁这座小城,和陈家这个家庭。高中同学刘贤斌与陈卫,被同一家法院以同一个罪名先后判了十年和九年;孪生弟弟陈兵,因为一瓶酒上的六个字判了三年六个月,宣判时哥哥还在狱中。一个家庭、一个同学圈、一座小城,三十年里产出的刑期加起来超过二十七年。本站收录本案,最后的理由在这里:宏大叙事容易让人忘记量级——九年不是数字,是王晓燕独自养大女儿的九年,是一个孩子只能写信的十个月加九年,是母亲(其存殁无公开记录,本站不猜)送走两个儿子的两次。本站把家属部分写在点评之前、把每个日期钉在时间线上,就是要让后来的人在读「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有期徒刑九年」这行字的时候,知道它落在活人身上是什么形状。
核实说明
本站定性:本案为以言论(网络文章)入罪的政治迫害案件——定罪行为全部为和平写作与表达,无暴力、无组织犯罪事实,国际特赦组织认定当事人为良心犯,联合国任意拘留问题工作组认定拘留任意,符合本站迫害纪实收录标准。排序口径:当事人有多段入狱经历(1989年后、1992年、2011年),本站多段经历案件一律按最近一次重大入狱排序,故本页排序日期取2011年2月20日(第三次失去自由之日),sort_year取2011;标题与时间线同时完整呈现前两段经历,不因排序而省略。本案编号为本站迫害纪实第109号。本案的来源结构须先行讲明:大陆官方对本案的公开文本,仅有经联合国工作组转录的政府答复要点与判决书的海外转述(经中国人权捍卫者公开、CECC转引);判决书全文、庭审笔录、服刑档案均无官方公开渠道。外界记录主要来自中国人权捍卫者(含其所公开的起诉书与判决书信息)、国际特赦组织声明、联合国任意拘留问题工作组第7/2012号意见、联合国新闻稿、美国国会及行政当局中国委员会分析、保护记者委员会、人权观察、中国人权组织(HRIC)、独立中文笔会声明、China Change的专题文章与律师专访,以及中英文维基百科条目。本站按此分层引用,凡单一来源处均在正文标注归属。
多源交叉验证的事实:1969年2月21日生于遂宁、北京理工大学学生、1989年学生领袖、秦城关押、1991年1月获释(联合国工作组、国际特赦组织、中国人权捍卫者、维基百科);1992年5月因纪念六四与组党被捕、五年刑期(同上多家;罪名冲突见下);《零八宪章》签署人(多家一致);2011年2月20日被带走、2月21日晚拘留通知、3月28日正式逮捕、遂宁市看守所羁押(国际特赦组织、中国人权捍卫者、联合国工作组三家一致);案件两度因证据不足退回、与家人只能书信联系(国际特赦组织两份声明);律师为郑建伟与梁小军(多家一致);2011年11月底移送法院(中国人权捍卫者);起诉书四篇文章的题目与时段(中国人权捍卫者、国际特赦组织、联合国工作组所引来源三方一致);2011年12月23日遂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判九年、剥夺政治权利两年、为茉莉花镇压最重(各家一致);国际特赦组织良心犯认定、皮莱声明、联合国工作组第7/2012号任意拘留意见(各机构原文);弟弟陈兵2019年4月4日判三年六个月(国际特赦组织、中国人权捍卫者)。
来源冲突与本站处置:其一,1992年段的罪名与判决年份:中国政府答复(联合国工作组意见第11段)作1994年12月以危害国家安全罪判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两年、1997年5月28日获释;国际特赦组织与China Change作罪名「反革命宣传煽动罪」、五年——本站双说并列,正文专节处理,并指出政府说的内部算术需要刑期自1992年羁押起算才成立。其二,正式逮捕日期:国际特赦组织、中国人权捍卫者、联合国工作组作2011年3月28日,中文维基百科作3月29日——以3月28日为底本。其三,拘留日期的表述:CECC据判决书作2月21日拘留,人权机构时间线作2月20日被带走、21日晚通知送达——本站分层为实际控制与文书通知两个环节。其四,庭审时长:国际特赦组织(引郑建伟)作不到两小时,中国人权捍卫者作约两个半小时,保护记者委员会作三小时(含合议)——三说并列。其五,涉案文章数目:起诉书作四篇(定罪所据七处段落,美国笔会),判决书口径作十一篇(CECC据判决书)——并列,不调和;CECC所链四篇的英文题目中有两篇与起诉书列目不同(「药方」版与《和谐的陷阱与平等的缺席》),以起诉书列目为底本。其六,上诉:国际特赦组织与法新社引律师、家人之言作不准备上诉;中国政府答复称其提出上诉、一审判决已生效——并列,无二审记录。其七,律师身份:政府答复称两名律师系「指派」,律师一方的记录(会见申请、司法局劝退电话)显示为家属委托——并列,原文照录其措辞差异。其八,出庭场景中的喊话:中国人权捍卫者现场版与BBC转述版措辞有出入——并列,均作转述处理。
单一或转述来源、已在正文标注等级的事项:妻女被禁止出境(China Change 2015年文章,本次检索未检得第二家印证);《遂宁文化报》文学编辑与该报因高行健消息被查封(China Change 2015);1995年南充探视场景(陈明先回忆文章);梁小军关于司法局劝退电话、房东欧阳懿开庭日被带走、武警持枪押送与手铐脚镣的陈述(梁小军2020年自述,本人亲历,等级为当事人回忆);中国人权组织关于提前送监的记录(本站检得其标题与摘要,全文细节未逐字检得,正文以标题与摘要为限);欧盟大使艾德和「深感关切」的表述(英文维基百科所引,人权观察信函旁证同期欧盟表态的存在,艾德和完整原文无公开记录);中文维基百科「2020年刑满释放」一语(所引为Reddit帖子,弱链,只作旁证)。
关于获释的专项核查(2026年11月2日):本站对2020至2026年维权网、自由亚洲电台、中国人权捍卫者、国际特赦组织、保护记者委员会与China Change作了专项检索。检得的可靠记载只有一条:辩护律师梁小军2020年5月15日China Change专访中称陈卫「不久前刚出狱」且出狱后未再联系。九年刑期自2011年2月20日起算、期满约2020年2月19日,系本站算术,已在正文标明为算术而非报道。无公开记录的事项,正文已逐处标明:确切出狱日期与地点、出狱后居所、健康、生计与现状;1989年段定罪的罪名、刑期与审判经过;第二段刑期的完整判决文本与服刑地全程;2011年判决书全文与十一篇文章的完整篇目;九年服刑期的内部情形与会见记录;女儿的姓名与生年;父母的情形。本站引语纪律:正文直接引语与转述短句均控制在五十词以内并逐处标注出处;政府答复与起诉书引文均为机构文件转录的节录。
三必须核对:时间地点已确认(出生、三段入狱与获释的关键日期、2011年拘留—逮捕—移送—开庭—宣判—送监的链条、服刑地南充的方向,均有上述锚点来源支撑,异说逐项并列);交叉验证已完成(人权机构文件、联合国文件、政府答复、律师自述、家属经机构转述五层分开标注,同层冲突逐项列明);影像与文件证据:起诉书要点经中国人权捍卫者公开、判决书信息经CECC转引、联合国意见书全文公开可查,本站只记录其存在与出处,不转述未核实的影像细节。
来源
- 联合国任意拘留问题工作组第7/2012号意见(A/HRC/WGAD/2012/7,2012年7月13日,经明尼苏达大学人权图书馆存录):消息来源陈述(2011年2月20日国保传唤、住所被搜、遂宁市看守所羁押;2月21日拘留通知、《刑法》第一百零五条第二款;3月28日逮捕;与家人不得见面、律师会见极有限;12月23日受审判九年剥权两年;1989年秦城关押与1991年1月获释;1992年5月因纪念六四与组党被捕判五年;与刘贤斌并肩维权、《零八宪章》签署人;起诉书四篇文章题目;十个月内仅三次律师会见、庭前律师被警告、不得最后陈述、仅三名亲友在场、两百多辆警车封路、变相不公开审理);中国政府2012年4月17日答复(1994年12月以危害国家安全罪判五年剥权两年、1997年5月28日获释;累犯从重;两名律师系「指派」并充分发表意见;亲属在场;宣判后他上诉、一审判决已生效);工作组认定拘留属第二、三类任意拘留。本案最核心的双向文本来源。
- 国际特赦组织2011年12月22日审前声明与12月23日宣判声明(AI Index: PRE 01/639/2011、PRE 01/641/2011):要求撤诉放人与良心犯认定;起诉书四篇文章、发送境外组织(含中国人权);2011年2月20日拘留、3月28日逮捕、遂宁市看守所羁押;案件两度因证据不足退回;郑建伟仅会见两次、另一律师一次、与家人只能书信;庭审不到两小时、家人称不上诉;1989年学生领袖与1991年1月获释;1992年5月被捕、五年刑期、罪名作「反革命宣传煽动」;凯瑟琳·巴伯判语。
- 中国人权捍卫者(CHRD)2011年12月23日声明《资深民主活动人士陈卫因言论罪获刑九年》及2011年12月8日茉莉花镇压受影响者名单、2019年5月30日《仍在狱中的八九一代》盘点:庭审约两个半小时、判决预定论(梁小军语)、他被带出法庭时的喊话(现场版);起诉书两页、四篇文章全题与被引短句、第六十六条累犯主张;11月底移送法院(12月17日通报);1989年秦城与1991年获释、1992年被捕判五年;2019年确认仍在服刑;陈兵为其孪生弟弟、2019年因纪念酒服刑三年六个月。
- 美国国会及行政当局中国委员会(CECC)分析《当局以张贴民主文章判处陈卫九年》(据美联社、《纽约时报》与判决书):判决书称涉案文章十一篇(2012年1月12日经CHRD公开);四篇的英文题名异写(《药方》版、《和谐的陷阱与平等的缺席》);据判决书作2月21日拘留、3月28日逮捕。本站仅以之记录判决书层信息,与起诉书层分开标注。
- 保护记者委员会(CPJ)2011年12月23日声明:三小时审理与合议;郑建伟多次申请会见直至2011年9月8日才首次获准;梁小军庭后言论(充分辩护、屡被打断、无一采纳);九年为该波最重之一;鲍勃·迪茨判语。
- 联合国新闻稿2011年12月26日《中国:联合国对人权活动人士定罪深表关切》:人权事务高级专员皮莱声明——定罪与极刑量刑表明言论空间收紧、呼吁释放一切因和平行使言论自由被拘者;陈卫为1989年学生领袖、此前已服刑五年以上。
- 人权观察(Human Rights Watch)2011年3月31日声明《中国:抓捕与失踪需要国际回应》与2012年2月10日致欧盟峰会信函:茉莉花镇压为十年来最严厉;冉云飞、丁茅、陈卫于3月25日至28日间被正式逮捕;刘贤斌3月25日被同院同罪判十年;2011年12月23日陈卫九年为岁末「四人重判」之首;欧盟高级代表与驻华大使同期发表关切声明。
- 中国人权组织(HRIC)2012年1月9日(网站标注)《陈卫被提前送监;妻子称当局以卑劣手段阻挠家属会见》:宣判后承诺的家属会见未实现、人被提前送往监狱;其妻王晓燕的公开指控。本站检得标题与摘要,全文细节以之为限(见核实说明)。
- China Change(对华变革)王亚秋2015年6月4日《火炬手——仍在狱中的八九运动参加者》:陈卫与刘贤斌为高中同学;1992年组织中国自由民主党、罪名作「反革命宣传煽动」判五年;任《遂宁文化报》文学编辑、该报因高行健消息被查封;2011年九年刑据为境外网站文章;当时关押于南充;妻女被禁止出境(单源)。同站陈明先2015年3月《总是离别:我与刘贤斌》:1995年夏南充四川省第一监狱探视陈卫的场景。
- China Change 2020年5月15日专访《梁小军:为政治犯辩护是中国律师的荣幸》(曹雅学访谈):梁小军自述接手陈卫案后段、北京市司法局来电劝退、开庭日欧阳懿被带走、进庭安检、一至两公里封路、武警持枪押送、手铐脚镣;以及「他判了九年,不久前刚出狱」、出狱后未再联系——本案获释的底本来源。
- 独立中文笔会(ICPC)2011年11月15日狱中作家日声明及2012年、2016年后续声明:陈卫与哈达、秦永敏同获2011年刘晓波写作勇气奖并列为荣誉会员;其后多年列名「仍在狱中」名单。美国笔会2012年1月评论:定罪所据为四篇文章中的七处段落。人权之家基金会2012年1月8日文章(据英文笔会与BBC):其妻称庭审为「一场表演」、判决预定;庭审闭门、约两小时。
- 国际特赦组织2019年4月18日紧急行动通报(ASA 17/0231/2019,陈兵案):陈兵2019年4月4日以寻衅滋事罪判三年六个月,符海陆、张隽勇、罗富誉获缓刑;纪念酒的酒标、定价、九百套空瓶瓶盖、四人2016年被拘与原煽颠指控等事实。
- 中英文维基百科「陈卫(遂宁)/Chen Wei (dissident)」条目(本站2026年11月核查)及其所引来源:1969年2月21日生于遂宁、1988年考入北京理工大学、机械工程专业;2011年2月20日「喝茶」未归、抄家没收电脑、两块硬盘与U盘;欧盟大使艾德和「深感关切」表述;中文条目作正式逮捕3月29日(异写)与「2020年刑满释放」(所引Reddit帖子,弱链,见核实说明)。传记类二手来源,正文凡单独倚重处均已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