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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主义历史罪证与受害者记录
China: Archive of Communist Crimes & Victims

第41案 | 常玮平Case 41 | Chang Weiping

陕西人权律师常玮平参加了2019年厦门聚会,又公开讲述自己在指定居所监视居住中遭受的老虎椅酷刑——2020年他再次被抓,2023年以颠覆国家政权罪获刑三年六个月。2024年刑满后,他被要求远赴海口居住,执业资格早已不存。Shaanxi rights lawyer Chang Weiping attended the December 2019 Xiamen gathering, then publicly described tiger-chair torture under residential surveillance — seized again in 2020, he was sentenced in 2023 to three and a half years for subversion. Released in 2024, he was ordered to live in distant Haikou, his licence long gone.

时间跨度
2018年10月执业被停、所在律所被注销起持续受打压;2019年12月参加厦门聚会后被卷入案件;2020年1月首次被指定居所监视居住10天,2020年10月22日第二次被带走后长期与外界隔绝;2022年7月26日秘密开庭,2023年6月8日以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刑3年6个月;2024年7月8日至9日前后获释,但被要求迁居海口并受出境限制
地点
陕西宝鸡(执业与户籍相关地)、陕西凤县(凤县人民法院开庭地、凤县看守所宣判地)、福建厦门(2019年12月聚会地)、海南海口(获释后被要求居住地、其户籍地)
人物
常玮平(陕西宝鸡人权律师);妻子陈梓鹃(公开为其呼吁,2022年携子赴美);子一人(随母亲赴美);同案关联人许志永、丁家喜(厦门聚会参加者,另案处理)
罪名与判决
2021年4月家属获知其被以颠覆国家政权罪相关指控羁押(初期报道为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后以颠覆国家政权罪定罪);2023年6月8日陕西省凤县人民法院系统宣判有期徒刑3年6个月,罪名为颠覆国家政权罪
定性
因代理人权案件、参加公民社会聚会并公开讲述酷刑经历而遭受的政治迫害;国际特赦组织、中国人权捍卫者等机构将其列为因和平工作与表达被任意拘留和起诉的人权律师个案
现状
2024年7月获释后未回到正常执业与家庭团聚生活:律师执业证早已于2020年1月被吊销,获释后被要求在海口居住、受旅行限制,妻子与儿子在美国,家庭分隔两地;截至目前无其恢复执业、解除旅行限制或与妻儿在国内团聚的公开记录

其人其事:一个宝鸡律师代理的那些案子

常玮平是陕西宝鸡的人权律师。在被带走之前,他在同行与当事人眼中的形象并不张扬:个子不高,说话条理清楚,代理的案子大多不赚钱,却件件碰在体制最不愿意被人追问的地方。据中国人权捍卫者、国际特赦组织与多家媒体的档案,他长期代理涉及健康状况歧视的案件,包括乙肝与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受到就业与就学歧视的维权;代理性别与性少数群体的权益案件;代理强拆受害者的行政诉讼;也代理涉及宗教信仰自由的案件。这些案子的共同点是,当事人在日常制度里找不到说法,只能找律师把问题带进法庭与行政程序。律师做的事本身是程序性的:写诉状、出庭、申请信息公开、向有关部门申诉。可正因为这些程序把歧视与强拆这类平时被压在地方层面的事情摆到了台面上,代理律师本人也就进入了被盯防的名单。

理解他的遭遇,要先理解中国人权律师这个群体在2015年以后的处境。709大抓捕之后,大批维权律师被吊证、被传唤、被判刑,留下来的律师每接一个敏感案件,都要掂量执业资格与人身自由的代价。常玮平没有在709之后收手。他继续代理上述案件,继续在社交媒体与公开场合就法治与人权议题发声,也继续与全国各地的公民社会行动者保持联系。后来给他带来牢狱之灾的两件事,一件是参加了一次朋友间的聚会,一件是把自己遭受酷刑的经历讲了出来。两件事放在任何一个自称法治的制度里衡量,都很难看出颠覆国家政权的影子;但在本案的办案逻辑里,聚会是串联,讲述酷刑是抹黑,两者叠加,就成了政权罪名。这种定性方式,是本案从头到尾最需要被记录下来的东西。

他的妻子陈梓鹃后来在公开呼吁中反复强调一个细节:常玮平被带走之前,家里过的是普通中产家庭的日子,有房贷,有孩子要上学,他本人对家庭的牵挂很重。把这一笔写进档案,不是为了煽情,而是为了对照后面的处理方式:一个有固定住所、有妻儿、有律所的执业律师,在没有任何公开暴力行为记录的情况下,被以国家安全类案件的秘密侦查方式带走、关押、与外界隔绝近一年,连家属都要等半年才等到一张指控性质的通知。程序上的每一步,都与他作为律师曾经为当事人争取的那些权利正好相反。

先夺饭碗:停业、注销律所与吊证(2018—2020年)

对常玮平的打压不是从抓人开始的,而是从夺执业资格开始的,顺序值得细记。2018年10月,宝鸡市司法局对他作出停止执业3个月的处罚。据中国人权捍卫者与自由亚洲电台的记录,处罚与他代理的敏感案件有关,他本人与支持者均认为这是以行政处罚方式实施的执业打压。停业期未满,更重的一步来了:2018年11月22日,他所在的陕西立刚律师事务所被注销登记。一个律师没有了所在律所,就无法以律师身份执业,这一步在效果上等于提前终结了他的律师生涯,比停业3个月严厉得多。律所注销的行政决定由谁推动、依据何在,当事人与外界始终没有得到经得起追问的公开说明,本站只能记录结果与时间,不替任何一方补造理由。

到2020年1月,他的律师执业证被正式吊销。时间点值得注意:吊证发生在他第一次被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前后,行政线与刑事线几乎同时收紧。先停业,再注销律所,最后吊证,三步走完,一个人权律师在法律上就不再是律师了。此后无论他说什么、做什么,当局都可以称他为无业人员或社会人员,而不再需要回应一个执业律师为何不能会见、不能办案的质问。这种先剥夺身份、再处理本人的做法,在709之后的人权律师案件中反复出现,常玮平案是其中时间线最完整的一例:从2018年10月的停业处罚到2020年1月的吊证,每一步都有公开的行政记录可查,不依赖任何人的回忆。

执业被终结之后,他没有沉默。据人权组织记录,他继续以公民身份参与公共讨论,继续与同道中人来往。2019年12月,他前往福建厦门,参加了一次公民社会倡导者之间的非正式聚会,与会者包括许志永、丁家喜等人。聚会本身的内容,按参加者与人权组织日后的说法,是朋友聚餐与讨论公共议题,没有组织成立仪式,没有行动纲领,更没有暴力计划。但在2019年年底到2020年年初,参加这次聚会的多人陆续被各地警方带走,厦门聚会由此被办成了一个跨省案件,常玮平是其中之一。聚会的时间是2019年12月,这也是本站为本案设定的时间线起点;但真正把他推入监狱程序的,是2020年10月的那次带走,所以本案的排序日期取第二次被带走的2020年10月22日,两个时间点在档案里同时保留,不互相冒充。

第一次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十天与老虎凳(2020年1月)

2020年1月,常玮平被警方带走,以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方式秘密关押了10天。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是中国刑事诉讼法中的一种强制措施,名义上不是逮捕,实践中却常被用于涉国家安全案件:被关押者不在看守所,而在警方指定的宾馆或秘密场所,不能会见律师与家属,外界连人关在哪里都不知道。据国际特赦组织与中国人权捍卫者依据他获释后自述所作的记录,这10天里,他被长时间固定在老虎凳上,据他本人说是一天24小时被绑在老虎凳上,反复接受讯问,右手有两根手指因此失去知觉。老虎凳是一种把人固定在铁椅上、长时间保持同一姿势的刑具式约束,在中国被关押者的酷刑指控中反复出现,联合国禁止酷刑委员会多年来一直要求中国废除这类做法。

这一节的口径必须写明:老虎凳与手指失知觉的细节,来自常玮平本人在2020年10月发布的视频自述,以及人权组织对该自述的记录与转述,本站无法派人进入当年的关押场所独立核实。但有三点是可以核实的背景:第一,他确实在2020年1月被秘密关押10天后获释,这一点多家机构与媒体的记录一致;第二,他获释后没有被起诉、没有被判刑,说明那一次关押没有产生任何经得起法庭检验的犯罪证据;第三,他把酷刑经历公开讲出来之后不到一周,就再次被带走并从此失去自由近四年,这个时间顺序本身有完整的公开记录。10天获释之后,他被置于严密监控之下,生活在随时可能再被带走的状态里。一个刚被秘密关押过的人,明知再开口的代价,仍然选择把经历讲出来,这个选择是理解他2020年10月那段视频的钥匙。

把酷刑讲出来:2020年10月的视频与六天后的带走

2020年10月16日,常玮平在视频平台优兔上发布了一段自拍视频,讲述自己2020年1月被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期间遭受酷刑的经过,包括被绑在老虎凳上、被反复讯问、右手两指失去知觉等细节。视频不长,语气平静,没有控诉式的喊叫,更像一份证人证言:时间、地点、方式、身体后果,一项一项说清楚。据法新社与自由亚洲电台的报道,这段视频是后来办案与舆论关注的直接触发点之一。一个人权律师,用自己受过的刑来为酷刑问题作证,在中国的公共空间里几乎没有先例敢这样做,因为所有人都知道后果。

后果来得很快。2020年10月22日,也就是视频发布6天之后,常玮平再次被警方带走,再次被置于指定居所监视居住。这一次不是10天。他从公众视野中彻底消失:不能打电话,不能写信,律师不能会见,家属不知道他关在哪里、身体如何、是否还活着。这种完全与外界隔绝的状态持续了将近一年。据中国人权捍卫者与国际特赦组织的持续记录,家属与律师在这段时间里反复向办案机关询问,均得不到实质答复。直到2021年4月,家属才被正式告知,他已被以涉嫌颠覆国家政权类罪名羁押,初期的说法是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后来的定罪罪名是颠覆国家政权罪。从2020年10月22日被带走到2021年4月家属接到通知,中间隔了将近半年;一个公民被国家秘密关押半年,家属才知道他涉嫌什么罪名,这半年在档案里不能被一笔带过,它本身就是本案的组成部分。

还要记录一个容易混淆的时间细节:他2020年1月第一次被关押,与厦门聚会案的其他参加者被带走的时间大致相连;而2020年10月的第二次被带走,触发点在时间上紧贴他发布酷刑视频。办案机关从未公开说明第二次带走与视频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本站不替办案机关作因果断言;但两个日期只差6天,这一事实有公开记录,读者可以自行判断。一个制度如果对讲出酷刑的人的处理,比对实施酷刑的指控的处理更快、更重,它传递的信息是什么,不需要本站多加解释。

第二次酷刑指控与第一次律师会见(2021年9月14日)

与外界隔绝近一年之后,2021年9月14日,常玮平第一次获准会见律师。这次会见的内容经律师与家属转述、人权组织记录后传到外界,信息量很大,也最令人不安。据中国人权捍卫者与国际特赦组织的记录,他在会见中讲述了第二次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期间的遭遇:再次被固定在老虎凳上长达6天,接受全天候轮番讯问,被剥夺睡眠,身体出现便血。他2020年1月讲述的酷刑,在2020年10月之后又原样经历了一遍,而且时间更长。右手手指的旧伤加上新的折磨,他的身体状况成为家属与国际社会此后持续追问的焦点。以上细节同样属于本人经律师转述的自述口径,本站逐处标注,不冒充独立证实;但需要指出,联合国禁止酷刑公约相关程序中,中国人权捍卫者等组织已把常玮平案的酷刑指控整理成正式提交材料,酷刑指控由此进入了联合国文书系统,而不是只停留在媒体报道层面。

会见律师本是刑事诉讼中最基本的权利,在本案中却拖到被带走近一年之后才第一次实现,而且会见本身受到严格限制,此后律师的介入空间也始终有限。对比他作为律师时为当事人争取会见权的经历,这种反差不需要渲染:他曾经帮别人争的权利,轮到自己时,一项一项都没有。2021年4月家属得知指控、9月律师第一次会见,这两个迟到的节点拼在一起,构成了本案侦查阶段的完整图景:先秘密关押,再告知罪名,最后才允许律师出现,而此时讯问与酷刑指控所描述的过程都已经结束了。律师能做的,只剩下把当事人的讲述带出来,以及在法庭上为一个已经秘密进行了一年多的案件辩护。

妻子的呼吁与出走:陈梓鹃的公开营救(2020—2022年)

常玮平第二次被带走之后,他的妻子陈梓鹃成了这个案子对外发声的人。她不是活动家出身,最初只是一个联系不上丈夫的妻子。据自由亚洲电台与人权组织的记录,她在丈夫失踪后四处打听、聘请律师、向办案机关递交申请,在长期得不到答复后,开始公开发声:接受媒体采访、发表公开信、向国际社会讲述丈夫两次遭受酷刑的指控与家属被完全蒙在鼓里的处境。她讲述的重点始终很具体:丈夫关在哪里不知道,身体怎么样不知道,律师见不到,孩子问爸爸去哪了答不上来。这些讲述经法新社等国际媒体报道后,常玮平案成为2021年至2022年间国际社会关注中国人权律师处境时反复引用的个案之一。

公开呼吁的代价很快落到她自己身上。据人权组织记录,她本人也受到警方约谈与施压,被要求不要再对外发声。在持续的压力与对孩子安全的担忧之下,2022年,陈梓鹃带着儿子离开中国,前往美国。从此这个家庭的地理格局固定下来:丈夫在陕西的看守所与监狱系统里,妻子与儿子在大洋彼岸,中间隔着一场不许家属旁听的审判。陈梓鹃赴美后继续为丈夫发声,直到2023年宣判与2024年获释。她的出走在档案里要写明性质:这不是移民选择,而是一个家庭在户主被秘密关押、发声者被施压之后,被迫作出的自保安排;此后她即使想回国照顾获释的丈夫,也要面对同样的压力环境,家庭团聚至今没有实现。

秘密审判与宣判:凤县法院的闭门庭与看守所里的判决(2022—2023年)

2022年7月26日,常玮平案在陕西省凤县人民法院秘密开庭。凤县是宝鸡市下辖的一个山区县,把一个备受国际关注的人权律师案件放在县级法院秘密审理,本身就是一种安排。据国际特赦组织、中国人权捍卫者与法新社的记录,庭审不公开进行,家属被阻止到庭旁听,陈梓鹃与家人无法进入法庭,外界在开庭前后都得不到庭审内容与证据情况的公开信息。起诉书全文、庭审笔录、判决书全文,至今均无公开记录。外界所知的指控轮廓,只能来自家属与律师在不同阶段的零星转述:他参加厦门聚会、与许志永丁家喜等人交往、发表有关法治与人权的言论、以及讲述酷刑经历的视频,都被纳入了颠覆国家政权的指控框架。把聚会、言论与讲述酷刑拼成颠覆罪,是本案定罪逻辑的核心,本站如实记录这一轮廓,同时注明它来自转述而非公开的司法文书。

开庭之后又拖了近一年才宣判。2023年6月8日,判决在凤县看守所宣布:常玮平以颠覆国家政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据法新社2023年6月的报道与国际特赦组织同日发表的声明,宣判地点不在法庭而在看守所,家属仍然未能到场见证。从2020年10月22日被带走算起,到2023年6月宣判,他已经在押两年七个多月,3年6个月的刑期意味着宣判后还要再服刑近一年。国际特赦组织在宣判当日的声明中要求立即无条件释放常玮平,指出他仅仅因为和平的人权工作与讲述酷刑经历就被定罪。中国官方对国际社会的批评没有公开的实体回应,案件的司法文书同样没有公开。一个律师的颠覆案,从侦查到宣判,公众能看到的只有结果数字:3年6个月。过程全部关在门里。

获释不是回家:海口、旅行禁令与回不去的执业(2024年)

2024年7月8日至9日前后,常玮平刑满获释。据自由亚洲电台的报道,获释日期正值709大抓捕九周年,这一巧合被许多关注中国人权律师的人注意到。但获释不等于回家,更不等于恢复正常生活。据自由亚洲电台报道,他被要求前往海南海口居住,理由是他的户籍在海口,而他的家庭在海口既没有住房,也没有亲属,妻子与儿子已经在美国,宝鸡才是他执业与生活多年的地方。一个人刑满出狱,被指定到一个举目无亲的城市居住,同时受到旅行限制,不能自由出境与妻儿团聚;律师执业证早在2020年1月已被吊销,出狱后也没有恢复执业的可能。刑期结束了,惩罚换了一种形式继续:居住地的指定、旅行禁令、执业资格的永久剥夺,三样加在一起,使获释更像是从看守所转入了另一种管控。

本站对获释后状况的记录必须克制:据自由亚洲电台报道,他获释后在海口居住并受旅行限制;除此之外,他获释后的健康状况、谋生情况、与妻儿的联系方式与团聚进展,截至目前均无系统的公开记录,本站不作推测,按无公开记录处理。他的右手在酷刑指控中失去知觉的两根手指是否恢复,第二次关押中出现的便血等症状是否得到治疗,也无公开记录。一个曾经以法律为职业的人,出狱后靠什么生活、在哪里看病,本该是最基本的民生信息,在本案中却全部空白,这空白本身值得记入档案。他的刑期在纸面上是3年6个月,但从2018年停业算起,他失去职业已经八年;从2020年10月被带走算起,他与妻儿分隔已经多年,而且分隔在他获释之后仍在继续。

家属影响:一个家庭被拆成三地

本案的家属线有三个人。常玮平本人,从执业律师到在押人员再到被指定居住的获释者;妻子陈梓鹃,从四处打听丈夫下落的妻子,到公开呼吁者,再到带着孩子远走美国的流亡者;儿子,在父亲被带走时还年幼,在母亲的讲述里反复出现的问题是爸爸什么时候回家。这个家庭在2018年之前住在陕西,过着律师家庭的普通日子;2018年停业之后收入先断,2020年人被带走之后家断,2022年妻子出走之后,这个家在地理上被拆成陕西与海南与美国三处。父亲关押地、母亲流亡地、获释后指定居住地,没有一处重合。

家属承受的还有信息上的折磨。2020年10月到2021年4月近半年时间里,陈梓鹃不知道丈夫是死是活;2021年9月律师会见带出的酷刑与便血消息,是她近一年里得到的关于丈夫身体状况的全部实质信息;2022年7月开庭,她进不去法庭;2023年6月宣判,她不在场。每一个关键节点,家属都被挡在门外,然后通过人权组织与媒体的转述拼凑出丈夫的处境。这种把家属排除在程序之外的处理方式,在涉国家安全案件中已成惯例,但惯例不等于合理,档案的职责是把每一次排除都记下来。陈梓鹃2022年携子赴美之后,国内再无直系亲属能为常玮平探视与送钱送物,他在押期间的处境通报也随之减少,这一点在2022年之后的公开记录明显变薄上可以直接看出来。

国际反应:从联合国酷刑程序到国际特赦声明

国际社会对本案的反应集中在三条线上。第一条是联合国人权机制。中国人权捍卫者等组织把常玮平遭受酷刑的指控整理成材料,提交联合国禁止酷刑公约相关程序与特别报告员系统,要求对老虎凳、剥夺睡眠与全天候讯问等指控进行追问。联合国机制对个案的处理通常以向中国政府发函、要求说明的形式进行,中方对这类函件的惯常回应是案件依法处理、反对干涉内政。本站此次核查未查到联合国任意拘留问题工作组就常玮平个人发布的正式意见书编号,现有记录以组织提交材料与特别程序关注为主,这一点如实写明,不夸大为联合国已经作出裁决。第二条线是国际人权组织。国际特赦组织在2023年6月宣判当日发表声明,要求立即释放并谴责以颠覆罪名惩罚和平工作与酷刑讲述;中国人权捍卫者自2020年起持续更新其个案档案,把两次指定居所监视居住、两次酷刑指控、律师会见与家属通知的时间点逐项固定下来,本页的时间线核对很大程度上依赖这份档案。第三条线是国际媒体。法新社报道了2020年10月视频、2023年6月宣判等关键节点,自由亚洲电台持续跟踪家属呼吁与2024年获释后迁居海口的安排,使本案在中文世界之外也保持了能见度。

这些反应的实际效果必须如实评估:没有一次发声改变了本案的进程。视频发布后人被带走,国际关注最高的时候审判照样闭门,宣判照样在看守所宣布,刑期一天没有少。但反应的另一重作用是留痕:正因为有这些逐点的记录,本案的时间线今天才能完整拼出,哪一天被带走、哪一天家属才接到通知、哪一天律师才第一次见到人,每一个日期都有至少两个来源可以对照。如果没有国际记录,这个案子在公开世界里可能只剩下一行法院通报。档案与发声的意义,首先是让消失的人不曾消失。

核实说明

本页依据中国人权捍卫者个案档案、国际特赦组织声明、法新社报道、自由亚洲电台报道与多家人权组织记录交叉核对写成。证据分级如下:执业处罚与律所注销的时间(2018年10月停业3个月、2018年11月22日律所注销、2020年1月吊证)、厦门聚会的时间(2019年12月)、两次被带走的时间(2020年1月首次指定居所监视居住10天、2020年10月22日第二次被带走)、发布酷刑视频的时间(2020年10月16日)、家属获知指控的时间(2021年4月)、首次律师会见的时间(2021年9月14日)、开庭时间与地点(2022年7月26日凤县人民法院秘密开庭)、宣判时间地点与刑期(2023年6月8日凤县看守所宣布、颠覆国家政权罪3年6个月)与获释及迁居海口的安排(2024年7月、自由亚洲电台报道),均有两家以上机构或媒体记录,列为已交叉核实。酷刑细节(两次老虎凳、剥夺睡眠、全天候讯问、右手两指失去知觉、便血)来自常玮平本人的视频自述与经律师转述的讲述,人权组织据此记录并提交联合国相关程序,本站已在正文逐处标注为本人自述口径,不冒充独立核实。指控的初期表述(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与最终定罪罪名(颠覆国家政权罪)之间的变化,按家属通知与宣判记录并列呈现。起诉书、庭审笔录与判决书全文均无公开记录;获释后在海口的具体生活、健康恢复与旅行限制的解除情况,均无公开记录。本站引用各来源均作转述概括,单篇直接引用远低于本站上限。

本站点评

本站点评只扣本案事实。这个案子最值得钉住的,是处理一个律师所用的顺序:先停业,再注销他的律所,再吊销他的执业证,等他在法律上不再是律师了,再把他秘密关押。每一步单独看都像行政管理,拼起来看是一套完整的剥夺程序。等到2020年10月他把自己坐老虎凳的经历讲出来,回应他的不是对酷刑指控的调查,而是六天之后的再次带走、近一年的与世隔绝和第二次老虎凳的指控。一个制度对待酷刑的方式,最能说明它的成色:被指控实施酷刑的人无一人被公开调查,讲述酷刑的人被以颠覆国家政权罪判了三年半。这中间的是非,不需要修辞。

再看定罪的材料构成:一场朋友聚会、一些法治言论、一段讲述自己受刑的视频。这三样东西,没有一样涉及暴力,没有一样涉及组织推翻政权的实际行动,却被装进了颠覆国家政权这个刑法中最重的罪名之一。秘密开庭、家属不得旁听、判决在看守所里宣布、文书全文不公开,当一个案子需要如此彻底地躲开公众视线,它躲开的恐怕不是什么国家机密,而是公众对证据的检验。刑满之后他仍未获得真正的自由:执业证没有了,居住地被指定到举目无亲的海口,妻儿在美国而他出不去。三年半的刑期写在判决里,判决之外的惩罚没有期限。本站把这条从停业到迁居的完整链条记下来,是因为常玮平不是孤例:他是709之后中国人权律师群体处境的一个标准样本,夺证、秘密关押、酷刑指控无人查、重罪轻证据、刑满再管控,这一套流程在他身上件件齐全。记住这个样本,才能看懂后来每一个类似的案子。

来源

  1. 中国人权捍卫者(CHRD):常玮平个案档案(执业处罚与律所注销、两次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律师会见、家属通知与酷刑指控记录),及向联合国禁止酷刑公约相关程序提交的个案材料说明。
  2. 国际特赦组织(Amnesty International):2023年6月8日宣判当日声明(要求立即无条件释放、谴责以颠覆罪名惩罚和平人权工作与酷刑讲述),及其此前对常玮平被任意拘留的紧急关注记录。
  3. 法新社(AFP):2020年10月常玮平发布酷刑视频及其后被带走的报道;2023年6月凤县看守所宣判3年6个月的报道。
  4. 自由亚洲电台(RFA):陈梓鹃公开呼吁与2022年携子赴美系列报道;2024年7月常玮平获释、被要求迁居海口并受旅行限制的报道。
  5. 人权观察等国际人权组织对中国人权律师处境与厦门聚会案(许志永、丁家喜等关联人)的背景记录,用于聚会性质与同案脉络的交叉核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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