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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主义历史罪证与受害者记录
China: Archive of Communist Crimes & Victims

第45案 | 阿里木江·依米提Case 45 | Alimujiang Yimiti

维吾尔族基督徒、喀什家庭教会带领人阿里木江·依米提(1973年生,前穆斯林),2007年先被喀什市民宗部门以非法宗教渗透定性、公司被关,2008年1月12日以涉嫌煽动分裂国家和向境外提供国家秘密被刑事拘留;第一次秘密审判中法院以证据不足退查,人仍被关押,联合国任意拘留问题工作组第29/2008号意见认定其拘留属任意拘留。2009年喀什地区中级人民法院以非法向境外提供国家秘密(绝密级)判处他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所谓秘密,不过是他向一位美国熟人讲述自己被约谈调查的经历。2010年上诉与此后再审申诉均被驳回,他在新疆第三监狱服满全刑,2023年3月传出获释回家,此后近况无公开记录。Alimujiang Yimiti (born 1973), a Uyghur former Muslim who led a house church in Kashgar, was branded a religious infiltrator by Kashgar's religious-affairs authorities in 2007 and saw his company closed, then criminally detained on 12 January 2008 on suspicion of inciting secession and providing state secrets overseas. At his first secret trial the court itself returned the case for insufficient evidence — yet he stayed in detention, and the UN Working Group on Arbitrary Detention, in Opinion No. 29/2008, declared the detention arbitrary. In 2009 the Kashgar Intermediate People's Court sentenced him to 15 years plus five years' deprivation of political rights for illegally providing state secrets (graded top secret) to overseas organisations — the alleged secret being nothing more than his account, to an American acquaintance, of his own official interrogation. His appeal in 2010 and a later retrial petition were both rejected; he served every day of the sentence at Xinjiang No. 3 Prison, was reported released to his family in March 2023, and has had no public record since.

时间跨度
1973年6月10日生于哈密;1995年由伊斯兰教改信基督教;2007年9月13日喀什市民宗局出具所谓非法宗教渗透认定、公司被关;2008年1月12日被刑事拘留;2009年8月6日判决书落款、判刑十五年;2010年3月16日上诉被驳回;2023年3月传出刑满获释、已回家中,此后近况无公开记录
地点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抓捕、审判地,喀什市看守所);服刑于乌鲁木齐市新疆第三监狱;出生地哈密,户籍与家人居住地乌鲁木齐
人物
阿里木江·依米提(Alimujiang Yimiti,又拼作 Alimjan Yimit,昵称阿里木,1973年生,维吾尔族,前穆斯林、基督徒、喀什维吾尔语家庭教会带领人);妻子古丽努尔(英文作 Guli Nuer、Gulinuer、Gülnur 等拼法);两个儿子;母亲吾秀尔汗;辩护律师张凯、梁小军、李敦勇,后上诉阶段律师李柏光、刘佩福
罪名与判决
最初以涉嫌煽动分裂国家、非法向境外组织提供国家秘密两项罪名被拘留;分裂国家一项在第二次起诉时被撤下。喀什地区中级人民法院以非法向境外组织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涉案秘密被鉴定为绝密级)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另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判决书落款2009年8月6日,家属与律师迟至2009年10月27日才被告知、12月才得知量刑细节;2010年3月16日新疆高院二审维持,2011年2月再审审查请求亦被驳回
定性
宗教迫害与民族身份叠加的因信仰获罪:维吾尔族基督徒在维吾尔人中传教,被先以宗教渗透定性、再以国家秘密罪名重判;联合国任意拘留问题工作组第29/2008号意见认定其拘留属任意拘留、纯因宗教信仰与宗教活动而起;美国国际宗教自由委员会将其列为宗教良心犯
现状
据对华援助协会2023年3月15日经当地消息来源确认、美国国际宗教自由委员会主席同日公开欢迎:他已在服满十五年后获释并回到家人身边;确切获释日期无公开记录。2023年3月之后,他的健康、工作、是否仍受监控、剥夺政治权利五年的执行情况,各来源均无更新,本站如实记为无公开记录

先记住这个人本来的样子

阿里木江·依米提,1973年6月10日出生在新疆哈密,维吾尔族。认识他的人多半先记住的不是案件,而是他的两重少数身份:在一个以穆斯林为主的民族里,他是一个改信了基督教的人;在一个基督徒本就极少的地区里,他又偏偏去向本民族的人传讲这份新信仰。用后来关注此案的机构常用的说法,维吾尔基督徒的人数当时估计只有几百到一千人上下。这样的人站在哪里都很显眼:对当局来说,他是把境外宗教带进维吾尔社会的一座桥;对一部分本族人来说,改宗本身又会被看作背离传统。这两层压力,在他出事之前就已经存在,只是那时还没有人想到,最后压下来的会是一纸十五年的判决。

案发前他的日子过得并不边缘。他有中专学历,自2002年起在喀什一家食品公司做喀什地区分公司的项目经理,管着疏勒县一处果园,是拿工资、缴税、养家的人。他和妻子古丽努尔一起带领一个维吾尔语的家庭教会,家里有两个儿子,2009年底案情材料记下时,一个九岁,一个三岁。审讯中他多次对办案人员说,作为基督徒他爱这个国家、支持政府,据转述他的机构材料,他做生意守规矩、照章纳税、不走当地常见的送礼门路。把这些细节记进档案,不是因为一个守法纳税的人才不该坐牢,而是因为官方后来给他的叙事——分裂国家、向境外泄密——和这个人的实际生活之间,隔着一条谁都看得见的缝。缝是怎么被缝合成罪名的,这一页要一步一步记清楚。

1995年:从伊斯兰教改信基督教

1995年,阿里木江二十二岁,由伊斯兰教改信基督教。改宗的具体经过,公开来源记述不多,本站不添枝加叶,只记这个年份本身:它比他被抓早了十三年,比他进那家外资背景的公司也早。也就是说,他的信仰不是为某份工作临时披上的外衣,更不是2007年才突然冒出来的境外安排。改宗之后他慢慢成为喀什一带维吾尔基督徒圈子里的带领人,与妻子一起牧养一个以维吾尔人为主的家庭教会。家庭教会不在官方三自体系之内,聚会、读经、向人介绍信仰,在当局的文件语言里迟早会被写成另一个样子,这一点在2007年那份认定书里表现得淋漓尽致。

也要把背景说透。新疆的维吾尔人绝大多数信奉伊斯兰教,中共对新疆的管控从来不只针对宗教,还针对民族认同本身。一个维吾尔人信了基督教,在官方的分类里同时触碰两条线:一条是宗教必须在登记场所、由认定人员、按批准方式进行的管制线;另一条是维吾尔人只能有一种被允许的身份叙事的维稳线。自治区统战部门那份被认定书引用的通知写得直白:不许在信仰伊斯兰教和藏传佛教的少数民族中发展信徒,不许在边境地区发展信徒。换句话说,在维吾尔人中间传基督教这件事本身,就已经被预先写成了违规,剩下的问题只是哪一年动手、用哪个罪名动手。

果园经理:英国公司、嘉尔豪与一份管了五年的工作

关于他的工作,坊间转述常有含混,本站按对华援助协会2009年12月公布的案情长文核对后记述如下:他自2002年起担任新疆嘉尔豪食品有限公司喀什地区分公司的项目经理,负责公司在疏勒县汉城一带的一处果园。嘉尔豪这家公司,是英国公司 Jirehouse 于2000年出资设立的。本站要纠正一个流传甚广的误记:有些英文报道把嘉尔豪写成阿里木江本人的公司,这与案情长文的记述不合——他是受雇的项目经理,不是老板;说他以自己的公司作掩护传教,是把雇员和雇主混为一谈之后才成立的说法。

还有一处需要存疑待核。部分报道提到,办案人员最初约谈他,是在他先后与两家外资公司有关联任职期间发生的;另有任务线索提到第二家公司的名字。本站在美国国务院国际宗教自由报告、对华援助协会长文、Compass 通讯社报道等来源中,只查到 Jirehouse 与嘉尔豪这一条有文书支撑的任职线,第二家公司的确切名称未能在可靠来源中核实,记为未核,不写进正文事实。能确认的是:正因为这份外资背景的工作,他从很早起就反复被国安和有关部门约谈,家里被搜查过,个人电脑被扣过。约谈的内容按规定不许他对外人讲——这个不许讲,后来恰恰成了给他定罪的那根绳子。

2007年的气候:驱逐外国信徒的台风五号

理解这个案子,必须先看2007年新疆在发生什么。据对华援助协会当年引述政府内部消息来源的报道,2007年2月起,当局启动了一场代号台风五号的反渗透行动,目标是大幅减少外国基督徒与中国信徒之间的接触,背景是次年北京奥运会前的安全收紧。行动期间,至少五十名、按另一些统计上百名外国基督徒被驱逐或被迫离境,其中不少在新疆。几家与基督徒有关的公司在2007年秋天被关停、吊销执照。他的朋友、同为维吾尔基督徒的吾斯曼·依明——曾在一家美国人开办的公司工作——2007年11月19日被和田国安带走,11月27日被以协助外国人从事非法宗教活动为由判劳动教养两年,公司被关、美国雇主后来被逐出中国。

这场气候里,阿里木江的处境一步步收紧。2007年4月16日,喀什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就所谓宗教渗透问题约谈调查他;4月20日上午和5月16日下午,他两次到一位美国熟人——也是基督徒——在喀什的住处,两人交流各自被约谈的情况、被调查人员的表现,还商量过如何应对。谁能想到,这两次再普通不过的串门谈话,会在两年后成为一份绝密级国家秘密案的全部核心事实。2007年5月10日,那位美国人的合法居留被喀什市公安局以涉嫌基督教渗透为由取消,被责令在5月31日前离境。驱逐外国人、关停公司、约谈本地雇员,三件事在2007年是一套连贯动作,阿里木江是这套动作最后落到个人头上的那一环。

2007年9月13日:那份认定书

2007年9月13日,喀什市民族宗教事务部门出具了一份关于阿里木江的认定文件。文件说他自2002年以来以工作为名,在喀什地区从事非法宗教渗透活动,在维吾尔族群众中传播基督教、散发宗教宣传材料、发展基督徒,并称其行为违反了自治区统战部门关于加强对基督教、天主教监督的通知——就是前面提到的不许在信伊斯兰教的少数民族中发展信徒那一条。公司随之被关停,他的生计先一步被切断。美国国务院2008年度国际宗教自由报告也记下了这一段,只是该报告把民宗部门告知他的日期写作2007年10月9日,与认定书本身9月13日的落款日期不同;本站以文件落款为准记录9月13日,并在此注明这一出入,两个日期可能分别是文件出具与送达告知的日子,但这一点无从核实,不强行合并。

这份认定书值得逐字读一遍,因为它把整件事的定性顺序摆得很清楚:先认定的是传教,是渗透,是在维吾尔人中发展信徒;那时还没有分裂、没有泄密,连刑事的影子都没有。一桩宗教管理层面的认定,四个月后如何长成危害国家安全的刑事大案,中间没有出现任何新的行为——他没有组织过什么,没有发表过什么,被指控的两次谈话都发生在认定书之前的2007年4月和5月。变化的不是他的行为,而是办案的规格。这一点,是后面所有程序讨论的起点。

所谓国家秘密,到底是什么

把判决书的核心段落摊开看,这个案子的荒诞就无处藏身。对华援助协会通过渠道取得并公布了喀什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的摘录,文号为(2009)喀中刑初字第88号一类的记述,不同转述中文字号略有差异,本站只记其内容。判决认定的事实是:2007年4月16日他被民宗局约谈调查;4月20日上午,他到那位美国熟人的住处,向对方提供了民宗部门就他们从事宗教渗透活动所做的侦查与防护工作情况,这些情况被认定为涉及国家秘密;5月16日下午,他再次上门,两人交流各自被执法部门约谈调查的情况、被调查人员的表现,并商量对策。两名证人的证言说,他们看见在疏勒县果园工作的他进了外国人的家。仅此而已。

请注意这份事实清单里没有的东西:没有文件,没有名单,没有军事、经济或外交情报,没有任何他经手过的机密材料——一个果园项目经理的工作里本来也不存在国家秘密。他被认定泄露的,是民宗局约谈他这件事本身,是调查如何进行、约谈中表现如何。换句话说,秘密就是你被调查过,而你把被调查的经历告诉了另一个同样被调查的人,这个告诉就成了向境外提供绝密。辩护律师李敦勇后来说得更直白:法院甚至拒绝告诉阿里木江他到底泄露了哪一项秘密;律师梁小军的质疑是,所谓证据连合法可核实的形式都不具备,法庭根本没有向辩护方出示过那份秘密本身。秘密鉴定书被律师指为形式与内容都有问题、鉴定人未签字;而按律师的说法,有关部门在明知所谓泄密发生后,仍让那位外国人正常离境,这本身就说明事情从来不在秘密上。另有部分报道把那两次接触说成电话交谈,与判决书摘录的上门交谈口径不同,本站以判决书摘录为准,并注明分歧。

2008年1月12日:刑事拘留与被挡在门外的律师

2008年1月12日,喀什市公安局以涉嫌煽动分裂国家、非法向境外组织提供国家秘密两项罪名,对阿里木江刑事拘留,他被关进喀什市看守所。个别来源把他被国安带走的日子记为1月11日,与刑拘日期相差一天,本站以多家来源一致的1月12日刑事拘留为准,并注明这一天的出入。2月20日,经检察机关批准,他被正式逮捕;美国国际宗教自由委员会数据库把正式起诉的日期写作2月28日,与逮捕批准日期不是同一环节,本站分别记录,不混为一谈。他面临的指控在当时被关注此案的人形容为可以判到死刑的那一档,他的家人从这一天起进入了长达十五年的等待。

律师介入的过程本身就是一份证词。他的第一位律师、北京的张凯,2008年2月25日专程从北京赶到喀什,却被当地以案件涉及国家安全为由拒绝会见、拒绝其担任辩护人。直到4月28日,另一位律师梁小军才第一次在看守所见到他。据自由亚洲电台当时的采访记录,他对律师说自己是无辜的,指控是捏造的、荒唐的,审讯中办案人员长时间追问的全是他的宗教信仰,最后给他扣上了这么一顶大帽子,他说自己实在冤枉。关注此案的机构还记述,为他辩护的律师们在此后受到过骚扰与施压。这些细节单看像是程序瑕疵,连起来看却是一个规律:凡是可能把案情带出新疆的人——律师、家人、外国熟人——都被逐一隔开或赶走,案子被关进一个外人看不见的房间里办理。

2008年5月27日:第一次秘密审判,证据不足

2008年5月27日,喀什地区中级人民法院不公开审理此案,家人和朋友无一获准进入法庭,只有梁小军与李敦勇两位律师出庭辩护。当天晚上,法院宣布:证据不足,案件无法继续审理,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按任何正常的法治逻辑,一个被关了四个多月的人,在法庭亲口说出证据不足之后,下一步应当是释放,最低限度也该改变强制措施。实际发生的却是:他继续被关在看守所里,关押没有期限地延长,案件在公安、检察、法院之间来回流转。第一次审判的结论后来成为全案最有力的一句注脚——不是外界说证据不足,而是中共自己的法庭在2008年5月说过一次证据不足;说完这句话的人,还是把他关了下去,并在一年多后用同一批事实判了他十五年。

同样在2008年,美国国务院的国际宗教自由报告把他的案子写进了中国部分:为外资公司工作的维吾尔基督徒被捕,公司以涉嫌外国宗教渗透被关,法院以证据不足把案子退回,人却仍在狱中。这说明从抓捕的头一年起,此案就不是无人知晓的角落案件;它是在国际社会的注视下,一步一步办成重刑的。这一点在评价后来的判决时不应被忘记:办案者不是不知道外界在看,而是知道,并且不在乎。

联合国的认定:第29/2008号意见

2008年9月12日,联合国人权理事会任意拘留问题工作组通过第29/2008号意见,专门就阿里木江案作出认定。工作组认为,他的被捕与持续拘留纯粹是因为他的宗教信仰与宗教活动,拘留违反《世界人权宣言》第7、9、10、11条第1款、12条和18条,属于任意拘留,并要求中国政府纠正这一状况。工作组特别指出,宗教自由是《世界人权宣言》第18条和中国已签署但未批准的《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第18条所确认的权利。这份意见的分量在于它的时间点:它作出的时候,案子还没有判,工作组等于在审判之前就告诉中国政府,这场拘留本身已经违法。

关于这份意见的日期,公开转述颇为混乱,本站在此一并厘清:美国国际宗教自由委员会的条目把2008年4月写作工作组向当局发函的时点,那是工作组受理来文、向政府转交申诉的环节;基督徒团结会2023年的获释稿则把意见的公布写作2009年4月,与意见文本2008年9月12日通过的日期不合。本站以意见文本本身为准:通过日期为2008年9月12日,编号第29/2008号。中国政府对这份意见没有作出使拘留状态发生任何改变的回应——意见通过之后,他又被关了一年才等来判决,判的还是顶格的十五年。一份联合国专家机构的正式意见,在这套办案机器面前没有产生任何刹车作用,这个事实本身,也是档案的一部分。

2009年3月31日:医院门口的那一幕

2009年3月31日上午约十点,有目击者看见阿里木江被送到喀什农三师医院。美国国务院2009年度国际宗教自由报告记述,他当时由警察押送、双手被绑。目击者称,他向围观的人喊出自己在看守所里遭到殴打;Compass通讯社的报道则引述消息来源证实他在关押中被打。检察机关事后的说法是,送他去医院只是例行体检。4月21日,李敦勇律师在看守所会见他并问起送医一事,他表示自己不被允许谈论这件事。本站对这一节的记述严格区分层次:被押送就医、双手被绑,有美国国务院报告与目击者记述相互印证;殴打一说来自目击者喊话转述与通讯社的消息来源,官方口径是例行体检,本站按被指称的口径记录,不写成经法庭认定的事实。一个被关押者连自己为什么进医院都不能对律师讲,这件事不需要额外评论,它自己就是证词。

第二次起诉、第二次秘密审判与十五年判决

2009年7月11日,喀什地区检察机关重新起诉,这一次只剩一项罪名:向境外组织提供国家秘密。煽动分裂国家那一项被悄然撤下,没有任何公开解释。7月28日,喀什地区中级人民法院第二次不公开开庭,他的妻子和母亲申请旁听被以涉密为由拒绝,梁小军、李敦勇出庭辩护,法庭当庭没有宣判。律师在庭后指出两点要害:所谓秘密的证据不具备法律上可核实的形式;法庭甚至拒绝告知被告,他泄露的秘密究竟是什么——如果他已经把秘密泄露了出去,那秘密对他本人而言早已不是秘密,为什么连告诉他都不行。这个问题,法庭没有回答。

判决的落定过程,是全案程序黑箱的集中体现。判决书落款日期是2009年8月6日:喀什地区中级人民法院以非法向境外组织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认定涉案秘密为绝密级,判处阿里木江有期徒刑十五年——这是刑法第一百一十一条该罪名下的顶格量刑——另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可是法院没有把判决送到家属和律师手里:直到10月27日,法院才通知妻子古丽努尔和律师李敦勇,说判决已在看守所向本人宣布、文书已邮寄给北京的律师;后来查明,文书根本没有寄出,家属被禁止看判决书。直到12月7日,李敦勇赶到喀什,才确认量刑细节,阿里木江此时已经提交了上诉。这也解释了为什么不同来源对判刑日期的记载五花八门:有的写8月6日,那是判决书落款;有的写10月27日,那是法院通知家属的日子;中文网络上还有11月25日等说法,无可靠出处,本站不予采用。一场审判要让家属在四个月里连判了几年都打听不到,秘密审判四个字在这里不是修辞。

上诉、再审审查与乌鲁木齐新疆第三监狱

2010年3月16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二审裁定维持原判。关注此案的报道一致记述,这次审理同样不公开,他的律师未获准在法庭上陈述辩护意见。李柏光律师当时对自由亚洲电台说,这一裁定非法且无效,因为它自始至终没有说明阿里木江究竟如何向境外人员提供了国家秘密。4月12日,古丽努尔接到电话通知:丈夫已从喀什看守所转往乌鲁木齐的新疆第三监狱服刑。4月20日,家人终于获准探视——这是他被抓两年多以来的第一次。隔着玻璃、用电话通话,只给了十五分钟。家人出来后告诉朋友,他明显消瘦了,但精神状态还好。与此同时,据对华援助协会报道,他的律师李柏光、刘佩福尽管已取得新疆监狱管理局的许可,仍被监狱拒绝会见。此后官方准许家属每月探视一次,探视权本身从此成了可以随时收紧的绳子,这一点后面还会讲到。

法律程序还没有完全走完。2010年11月,新疆高院受理了古丽努尔和婆婆吾秀尔汗提出的再审申诉,家人聘请的北京律师11月17日赶到乌鲁木齐。12月20日,高院合议庭作出决定;到2011年2月,正在服刑的阿里木江接到通知:原判十五年维持,申诉没有依据,法院的原话大意是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至此,审判、上诉、再审审查三道门全部关上。每一道门关上的方式都值得记下:一审是秘密的,判决书是瞒着家属的,二审是不让律师说话的,再审审查是连开庭都没有的。一个果园经理和一位美国熟人聊了聊自己被约谈的经历,走完这整套程序,用了三年多,换来十五年里一年都不少。

对家庭的影响:十五年是怎样落在一个家上的

这场案子的另一半,写在古丽努尔和两个孩子身上。他被抓时,大儿子九岁,小儿子三岁。头两年多,妻子连一次探视都没有得到;小儿子长到四岁,才第一次被允许见父亲——也就是说,这个孩子对父亲最早的记忆,是隔着监狱的玻璃打电话。关注此案的爱尔兰机构 Church in Chains 汇总多年的探视记述说,古丽努尔一度每月能探视一次,后来探视被停,理由被含糊地归为不合作,有推测认为与她同其他维吾尔基督徒来往或接受采访有关;同一来源链条还记述,他的兄弟姊妹怪罪古丽努尔、认为她给家族带来羞辱,母亲吾秀尔汗则一直支持儿子,古丽努尔本人患上抑郁、长期被安全人员跟踪监视。这些家庭细节主要来自单一机构的汇总链条,本站逐项标注为未核,只按其口径转述,不写成多方证实的事实;但探视被收紧这一主线,有独立来源可以印证,见下一段。

2013年1月,对华援助协会与基督徒团结会先后报道:古丽努尔原本每月可探视二十分钟,此时被削减为每三个月一次、每次十分钟;1月23日她赶到新疆第三监狱,希望见丈夫一面,被拒绝入内。她与丈夫上一次见面还是2012年11月,只谈了十五分钟;其间只在元旦通过一次电话,电话里他说希望她和两个儿子能来看他。2014年6月,殉道者之声一位工作人员探望古丽努尔后转述:探视维持在每三个月十五分钟,他消瘦、面色苍白,但精神上还好;八岁的小儿子总梦见爸爸出狱,大儿子已经失去盼头、情绪低落——这一段为该机构的单一来源转述,本站标注未核。把官方数字排出来看更清楚:十五年刑期里,这个家庭被允许相见的时间,是以每次数分钟、每季一次来计算的。探视在这里从来不是权利,而是奖励,奖励的条件从不写明,收回时也不需要理由。

2014年与2015年还有两段后来流传的插曲:据 Church in Chains 的时间线汇总,2014年新疆高院换了新领导后曾主动找古丽努尔谈再申诉的可能,她递交了申请、申请被受理,却在法院系统里搁置下来;2015年底又传出消息称,他的案子引起中央反腐巡视方面的注意,有人提出以认罪换特赦,他拒绝了,坚持自己无罪,并称判决是地方腐败的结果。另有一条记述说,2016年圣诞节前后,一名在乌鲁木齐帮助古丽努尔的汉族基督徒被带到酒店盘问了一天。以上三段均出自同一机构的汇总、未见第二家可靠来源印证,本站全部标注未核,只记录有此说法,不作为事实采用。它们即便为真,也只说明一件事:连体制内部偶尔泛起的一点纠错意愿,落到这个案子上,也从没有走完过最后一步。

狱中岁月:外界能知道的只有碎片

从2010年转入新疆第三监狱到2023年获释,十三年里外界能得到的关于他的消息屈指可数:2013年探视被削减的报道,2014年妻子转述的消瘦与苍白,2018年7月一条来自当地消息来源的简短记述——他每月获准给家里打一次电话,说那是他最开心的时刻;大儿子刚参加完高考、考得不错;他的身心状态被形容为平安稳定。这条2018年的记述同样只有单一来源链条,本站标注未核。他是否在狱中被强迫劳动、健康状况如何、2017年之后新疆大规模拘禁营体系铺开时他是否被牵连,对华援助协会在2023年获释报道中明确说,无法确认他是否曾被送进过拘禁营。本站的态度与之相同:没有记录的,就写没有记录,不用想象去填十五年的空白。空白本身就是这套制度留给家属的东西。

国际社会的反应

此案是新疆宗教案件里国际档案最完整的一例。联合国任意拘留问题工作组的意见已如前述。美国国务院2008、2009年度国际宗教自由报告连续记述此案,从公司被关、证据不足退查,一直记到他被绑着双手押送医院。美国国际宗教自由委员会把他列入宗教良心犯数据库,认定他纯因宗教信仰与宗教活动入狱;他同时是美国国会汤姆·兰托斯人权委员会捍卫自由项目的认领对象,由众议员里克·艾伦担任倡导人;美国国会及行政当局中国委员会的政治犯数据库亦收录其条目。2009年10月29日,兰托斯人权委员会就中国法律制度举行专题听证,他的第一位被拒之门外的律师张凯在听证上以此案为例证词;同年12月9日,时任美国驻华大使洪博培在北京会见五位维权律师,律师们专门向他提及阿里木江的重判。2009年12月判决消息传出后,关注此案的律师说得很重:整个案子就是宗教信仰问题被拿来对付一个改信基督教的人,执法、检察与法院都带着偏见。

中国官方对这一连串国际认定的回应,在本站检索范围内始终停留在否认迫害、各方依法办事的概括层面,未见对联合国意见逐条作出过公开答复,更没有因此案启动过任何公开的纠错程序。国际关注在这里没有换来提前释放——他一天不少地服满了十五年;但它换来了另一件东西:记录。正因为有联合国意见、国务院报告和良心犯数据库这一整套档案,十五年后当他走出监狱时,世界知道他为什么进去,也知道那份判决从头到尾站不住。记录不能抵偿十五年,但没有记录的十五年,连抵偿的资格都会被抹掉。

2023年3月:刑满获释的报道,与获释之后的空白

2023年3月15日,对华援助协会发布消息:经当地消息来源确认,阿里木江·依米提已在服满十五年刑期后获释,回到家人身边;除此之外,其他细节未经确认。同日,美国国际宗教自由委员会主席努里·特克尔公开发文欢迎他获释,同时表示,在新疆地区的高压环境下,仍为他的安全与福祉担忧。3月22日,基督徒团结会发表声明欢迎获释报道,并重申他本就不该被拘留——一个无辜的人因编造的指控、因他的宗教,被夺走了十五年的人生。殉道者之声加拿大等机构随后跟进报道,口径一致:人已经回家,详情不明。

本站必须把获释这一点核到最实、也只能核到这里:获释事实有对华援助协会的实地来源确认、美国国际宗教自由委员会与基督徒团结会两家机构的公开表态相互印证,可信;但确切的获释日期无公开记录——从2008年1月被拘起算,十五年刑期在2023年初届满,3月15日是报道日期,不是确定的出狱日期;获释地点、手续、当天情形,无公开记录;他出狱时的健康状况,无公开记录;他是回到喀什还是乌鲁木齐的家中,各报道只说回到家人身边,具体地点无公开记录。获释之后直到本站2026年10月本次核查,他是否恢复工作、是否再从事教会活动、是否仍被跟踪监控、判决附加的剥夺政治权利五年是否执行完毕,均无任何公开来源更新。2023年3月的几条报道之后,这个名字在公开世界里再次沉寂。沉寂可以有两种解释——过上了不受打扰的平常日子,或者仍在不许发声的管控之下——本站不替读者选,只把空白如实留在这里。

现状与仍未解开的问题

截至2026年10月本页最后核查,可以确认的现状只有一句:阿里木江·依米提已于2023年刑满获释、回到家人身边,此后无公开记录。仍未解开的问题包括:确切获释日期与出狱情形,无公开记录;出狱后健康状况,无公开记录;剥夺政治权利五年的起算与执行情况,无公开记录;判决书全文至今未由官方公开,外界所见仅为经援助机构渠道公布的摘录;所谓绝密级秘密鉴定的内容与鉴定人,无公开记录;2009年看守所内殴打指控是否曾被调查,无公开记录;2014年再申诉申请与2015年认罪换特赦两说,均未核。把这些问题列出来不是凑数:一个被国家以绝密之名判了十五年的人,出狱三年多,社会连他过得怎么样都无从知道,这份不知道,恰恰是秘密审判这套做法留下的最长尾巴。

完整时间线

核实说明

本页核心事实——改宗年份、任职公司、2007年9月13日认定书、2008年1月12日刑拘与2月20日逮捕、两次秘密审判的日期、证据不足退查、联合国第29/2008号意见、判决书落款日期与十五年刑期加剥夺政治权利五年、2010年3月16日二审维持、转入新疆第三监狱、首次探视、2013年探视削减、2023年3月获释报道——均有两家以上独立来源相互印证,主要来自联合国任意拘留问题工作组意见文本、美国国际宗教自由委员会宗教良心犯数据库、美国国务院2008与2009年度国际宗教自由报告、对华援助协会2009年12月案情长文及其历年后续报道、基督徒团结会与Compass通讯社的报道。主要争议与取舍如下:其一,判决日期各说并存,本站认定8月6日为判决书落款、10月27日为法院通知家属之日,其余说法(10月定罪说、11月25日说)或为通知日期的误传、或无可靠出处,不采用。其二,联合国意见的通过日期以意见文本2008年9月12日为准,2008年4月是工作组转交来文的时点,基督徒团结会2023年稿所称2009年4月公布与文本不合,已注明。其三,被抓日期1月11日与1月12日之差、认定书9月13日落款与国务院报告10月9日告知之差、两次接触是上门交谈还是电话交谈的口径之差,均已在正文逐处注明。证据分级:联合国意见与判决书摘录为一级文书证据;美国官方机构数据库与年度报告为二级;援助与倡导机构的连续报道为三级,且凡属其独家转述者均降格处理。以下细节只有单一来源链条,正文与时间线已逐项标注未核:台风五号行动代号;他先后关联两家外资公司及第二家公司的名称;古丽努尔患抑郁、被全天跟踪监视、丈夫的兄弟姊妹怪罪于她、探视因不合作被停;2014年高院主动商谈再申诉;2015年认罪换特赦被拒;2016年圣诞节帮助其妻的汉族基督徒被盘问;2014年妻子转述的两个儿子的具体状况;2018年每月通话与大儿子高考。2009年看守所殴打一节为目击者与通讯社消息来源的指称,官方口径为例行体检,正文按指称口径记述。获释后的全部状况,各来源均无更新,本站如实记为无公开记录。本页不采用无法溯源的社交媒体传言,不把推测写成事实。

本站点评

本站点评只扣本案事实。第一,这个案子的罪名地基薄得罕见:一审法庭自己说过证据不足,同一批事实放了一年多,证据没有变多,判决却从退查变成了顶格十五年。中间变的不是证据,是耐心——办案者用时间证明了,证据不足从来不是放人的理由,只是再找一遍说法的借口。第二,所谓绝密,内容是民宗局约谈过他。一个人被政府部门叫去谈话,他把谈话这件事告诉另一个被谈话的人,于是国家遭受了绝密级的损失。按这个定密逻辑,任何一次约谈、任何一次盘查都可以先封口、再抓人,国家秘密四个字在这里和杨华案里一样,不是保密工具,而是让被处置者连申辩的起点都找不到的挡箭牌:法庭连他泄了什么密都不肯告诉他,他要为一句话坐十五年牢,却至死不知道那句话为什么是秘密。第三,判决书的送达方式说明了一切:落款八月,十月才通知,文书谎称寄出,家属不许看。连把判几年告诉妻子这件事都要拖四个月、还要撒一个谎,这个系统对这个家庭的态度,从第一天到最后一天没有变过——他们不配知道。第四,他是维吾尔人,又是基督徒,还是向维吾尔人传教的基督徒,三重身份叠在新疆这个地方,每一重都是当局要管控的对象。联合国在判决前就把话说清楚了,这是因信仰而起的任意拘留;判决照下,上诉照驳,特赦要先认罪。他一天不少地坐满十五年,出狱时大儿子已经成年,小儿子对他的记忆从四岁隔着玻璃开始。十五年换来的官方成果是什么?一个果园经理没有再开口,一个家庭被探视分钟数丈量了十五年。这不是国家安全,这是一个政权在向所有人演示:身份本身,就可以是罪名。

来源

  1. 联合国任意拘留问题工作组第29/2008号意见(2008年9月12日通过):认定阿里木江·依米提的拘留属任意拘留,违反《世界人权宣言》第7、9、10、11(1)、12、18条,纯因其宗教信仰与宗教活动而起。
  2. 美国国际宗教自由委员会(USCIRF)宗教良心犯数据库:Alimujiang Yimiti 条目(2008年1月12日被拘、指控演变、2009年8月6日依刑法第一百一十一条判刑十五年、2010年3月16日上诉被驳回、2023年3月获释报道、兰托斯人权委员会捍卫自由项目由众议员里克·艾伦认领)。
  3. 美国国务院《2008年度国际宗教自由报告》中国部分:2007年公司被关、认定书、2008年1月被捕、5月27日以危害国家安全受审、证据不足退回检察机关。
  4. 美国国务院《2009年度国际宗教自由报告》中国部分:2009年3月31日他被警察押送、双手被绑出现在喀什农三师医院,案件因证据不足退查后人仍在押。
  5. 对华援助协会(ChinaAid):《维吾尔基督徒阿里木江因改宗受迫害》案情长文,2009年12月23日(含个人资料、嘉尔豪与英国 Jirehouse 的任职关系、认定书引文、两次审判经过、喀什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摘录、2009年3月送医记述)。
  6. 对华援助协会:律师赴乌鲁木齐申请会见被拒、再审申诉经过(2010年11月至2011年2月)的报道;2013年1月23日古丽努尔探视权被大幅削减的报道;2023年3月15日《维吾尔基督徒服满十五年获释》的确认报道。
  7. 基督徒团结会(CSW):2023年3月22日《维吾尔基督徒阿里木江·依米提获释报道出现》声明(含努里·特克尔主席3月15日表态);2013年1月探视削减的声明(经 BosNewsLife 转载)。
  8. Compass Direct News(经 Gospel Herald 等转载):转入新疆第三监狱、2010年4月20日首次家属探视十五分钟、律师被拒绝会见、判决与上诉经过。
  9. 自由亚洲电台(RFA)普通话组:2008年5月7日梁小军会见后的采访记录;2009年8月9日、12月7日对梁小军、李敦勇律师的采访;李柏光律师关于二审裁定的评论。
  10. Church in Chains(爱尔兰):阿里木江·依米提囚犯档案与时间线(家庭记述、2014至2018年间插曲、2023年3月15日获释确认)——其中独家记述本站已标注未核。
  11. International Christian Concern(ICC):2007年10月新疆公司被关停与外国信徒被驱逐的系列报道;2022年2月19日阿里木江人物档案。
  12. 殉道者之声加拿大(VOM Canada):2014年6月探望古丽努尔的转述(单一来源,未核);2023年3月23日获释报道。
  13. BosNewsLife:2011年3月新疆高院驳回再审审查、维持十五年的报道;2013年1月探视削减的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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