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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主义历史罪证与受害者记录
China: Archive of Communist Crimes & Victims

第94案 | 阿亚桑扎Case 94 | A-Nya Sengdra

阿亚桑扎做的事,写在他的微信群名里:反腐败、环境保护、人民请愿。他组织牧民反对非法采矿与盗猎,追问一笔1,800万元住房资金的去向,2014年被社区选为村牧业委员会负责人——几天后就被抓走。第一次他坐了一年十个月;2018年「扫黑除恶」中他再被抓,寻衅滋事加聚众扰乱社会秩序,七年;同案九名牧民一同获刑,他的兄长死在拘留里。2025年9月3日刑满,人没有放出来,没有公告、没有文书,多关了五个月。2026年2月7日他回到江千乡的家,带着肾病、坏掉的眼睛和高血压,被告知不许谈论自己的案子,也不许去外地看病。Everything A-Nya Sengdra did is written in the names of his WeChat groups: anti-corruption,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people's petitions. He organised nomads against illegal mining and poaching and demanded an accounting for 18 million yuan of housing funds; in 2014 his community elected him head of its pastoral committee — and days later he was arrested. The first time he served one year and ten months. In 2018, under the 'sweep away underworld forces' campaign, he was seized again: picking quarrels plus gathering a crowd to disturb public order, seven years. Nine fellow nomads were sentenced with him, and his brother died in custody. On 3 September 2025 his term expired and he was not released — no announcement, no document, five more months. On 7 February 2026 he came home to Kyangche with kidney disease, ruined eyes and high blood pressure, and was told he might not discuss his own case, nor travel to be treated.

时间
2014年与同乡牧民共同创办自愿团体「Mang Dhon Ling」(公共事务论坛);2014年12月当选村牧业委员会负责人,数日后于2014年12月14日第一次被捕,其后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西藏人权与民主中心TCHRD口径;国际声援西藏运动ICT与藏人行政中央转述作「一年三个月」,与起止日期算术不合,见核实说明),2016年10月18日自西宁东川监狱获释;2018年9月4日在果洛州一条公路检查站被甘德县公安局拘留,抓捕时据报遭殴打,其后48天不得会见律师;2019年7月26日被正式起诉(据联合国专家函件);2019年12月5日开庭、12月6日被判七年;2020年6月16日至17日二审被果洛州中级人民法院驳回;2022年获颁丹增德勒仁波切勇气奖章;2024年1月8日律师赴西安最高人民法院第六巡回法庭查询申诉,被告知仍在审查,2024年11月5日律师称被告知决定不予审查;原定刑期至2025年9月3日届满,当日未获释,刑期被延长(实际多关押约五个月;国际人权联盟FIDH决议称延长一年,见核实说明);2026年2月7日获释回家
地点
青海省果洛藏族自治州甘德县江千乡(其家乡与活动地,藏区安多地区);西宁市东川监狱(第一次服刑地);海东市乐都区看守所(2018年被捕后最初关押地,据TCHRD 2018年报道);第二次服刑监狱各源不一:TCHRD与西藏观察(Tibet Watch)作青海门源监狱,藏人行政中央、ICT与FIDH作四川绵阳监狱,本站并列记录、不作取舍(见核实说明);二审法院为果洛藏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申诉查询地为西安市最高人民法院第六巡回法庭
人物
阿亚桑扎(A-Nya Sengdra,亦拼作Anya Sengdra、A-nya Sengdra;藏族牧民、社区领袖,2018年被捕时47岁,2026年出狱时55岁);妻子Yangkyi(英文拼写,各中文来源转写不一,本站从英文拼写);辩护律师林启蕾;其兄Jimtri(联合国函件拼作Jmitri,异写并存)——与本案关联被拘留,2019年11月底(一说2019年下半年)在拘留期间死亡,确切日期与死因无公开确认;同案被判刑的九名藏族牧民:Soedung、Chinthrun(亦拼作Chinthrum)、A-shol、Do Sang、Wangyal、Gyaltsen、Ngogbey(TCHRD 2026年报道拼作Ngogbey,早期报道作Ngogbey/Ngodup类异写见核实说明)、Orgyen Tsering、Wangchen,其刑期与现状大部无公开记录
罪名与判决
第二次案件:寻衅滋事罪与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二百九十条),官方转述另有「及其他恶性案件」一类措辞(ICT引判决转述)。2019年12月6日判处有期徒刑七年。一审法院各源冲突:TCHRD与藏人行政中央的多数报道作甘德县人民法院,自由西藏(Free Tibet)经藏人行政中央转述及西藏观察系报道作果洛州中级人民法院,本站并列记录(见核实说明)。2020年6月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刑期原至2025年9月3日届满,其后被延长,无任何官方公告或公开司法文书,2026年2月7日实际获释
定性
以「扫黑除恶」框架与口袋罪名入罪的民族地区公民社会领袖迫害案件:被告所做之事,是组织牧民反对非法采矿、反对盗猎珍稀野生动物、追问扶贫与住房补贴等公共资金的去向,并在微信群中讨论反腐、环保与上访议题;这些和平的社区维权行为被以寻衅滋事、聚众扰乱社会秩序定罪七年,刑满之日又在无公告、无文书的情况下被继续关押五个多月。本案被联合国五位特别程序专家(2020年)认定为「将少数民族社区成员与人权捍卫者的正当工作刑事化」,2023年8月再被三位联合国特别报告员列入九名被囚藏族环境人权捍卫者名单公开质询
现状
2026年2月7日获释,回到甘德县江千乡家中(TCHRD 2026年2月13日报道、藏人行政中央、ICT、FIDH观察站2026年2月25日声明多源互证)。出狱时健康严重受损:据各源一致报道,其患有肾病、视力严重衰退与高血压。获释后他与家人被警告不得对外谈论其案件、不得在社交媒体分享其照片或视频;当局并阻碍其外出(尤其到外地)求医(TCHRD、FIDH)。2026年2月之后其健康与生活状况,本站未见进一步公开报道

一个牧民,和他身后的草原

阿亚桑扎的案子,要从一件看似与「政治」无关的事说起:一群牧民,想知道政府答应给他们的钱去了哪里。

他是青海省果洛藏族自治州甘德县江千乡的藏族牧民,出身游牧家庭。果洛位于藏区安多,地处青藏高原东部,是黄河源头区域,草原、雪山与野生动物构成了牧民生活的全部底盘。公开报道对他的个人背景记载有限,本站先说在前面:他的确切出生日期、受教育经历无公开记录;可以确认的年龄锚点是——国际人权联盟(FIDH)2025年决议记载他2018年9月4日被捕时47岁,各家人权组织2026年2月出狱报道写作55岁,两个数字彼此吻合。他的藏文姓名在英文报道中拼作A-Nya Sengdra、Anya Sengdra、A-nya Sengdra等多种形式,中文转写则有阿亚桑扎、阿尼桑扎等异写,本站以本站接案口径「阿亚桑扎」为正名,其余为异写记录。

使他成为社区领袖的,不是任何政治纲领,而是三件具体的事。第一件是采矿。他所在地区有矿产开采活动,公开报道一致记载他带头反对非法采矿——采矿破坏草场与水源,而牧民对此既无知情权也无补偿谈判的地位。第二件是盗猎。他组织、参与反对猎杀与盗猎珍稀野生动物的行动;青藏高原的野生动物保护,在当地牧民的传统里本有宗教与习俗的根基,盗猎者多有外来背景与利益链条,举报盗猎是要得罪人的。第三件、也是最要命的一件,是钱。他公开批评地方官员涉嫌侵吞、挪用公共资金,矛头指向的是本应发给搬迁牧民的扶贫款与住房补贴。国际声援西藏运动(ICT)2026年2月的出狱报道举了一个具体例子:他曾追问一笔1,800万元的住房建设资金——按承诺应用来为牧民建房,而那些房子似乎从未建成。1,800万元这个数字出自ICT一家报道,本站按归属记录;但「他追问住房与扶贫资金去向」这一事实本身,则为TCHRD、ICT、藏人行政中央、FIDH等几乎全部来源一致记载,不存争议。

这些追问并非全无结果。ICT的报道记载,当地藏人把一件事归功于他的奔走:在他的持续施压与后来被捕的震动之后,当局开始实际发放此前拖欠的住房补贴与最低生活保障金。本站按ICT归属记录这一说法,不把它写成经官方证实的因果;但它解释了这个人在社区里的位置:一个替大家问「钱去哪儿了」的人,问出了结果,于是大家信他。这也解释了后来发生的事为什么必然发生:一个能组织牧民、能追问账目、又确实问出过结果的社区领袖,在基层治理的眼里,从来不是「热心群众」,而是必须处理掉的组织能力本身。

2014年,他与同乡牧民共同创办了一个自愿性质的公民团体,藏文名转写作Mang Dhon Ling,英文报道通译「Public Affairs Forum」,意为「公共事务论坛」(个别报道拼作Mangdon Ling,本站以TCHRD口径Mang Dhon Ling为正)。按各来源的一致记载,这个团体的宗旨朴素得近乎枯燥:揭露腐败、监督地方治理、追究官员滥用权力。它讨论的问题——采矿、盗猎、补贴、住房——没有一件超出一个县域公民团体的正常议事范围。然而正是这个团体,后来成为指控他的核心「事实」之一:一个自愿组成的、讨论公共事务的牧民团体,在指控话语里被一步步改写成「组织化」的罪证。理解这一层改写,是理解全案的钥匙:本案惩罚的从来不只是他说了什么,而是他把分散的牧民组织成了能一起说话的人。

2014年12月,社区对他的信任有了一次正式表达:当地藏人选举他担任村牧业委员会(畜牧业委员会)的负责人。这是基层牧业生产组织的一个职务,不是官职,却是社区用选票给出的授权。几天之后,2014年12月14日,他被逮捕。这个时间顺序——先当选、后被捕,间隔以天计——被TCHRD 2026年的回顾报道特意点出,本站照此记录:无论抓捕的立案理由写作什么,社区成员与人权组织都把这两件事读作因果。他的第一次牢狱,从这里开始。

第一次入狱:2014年12月至2016年10月

关于第一次案件,公开记录出乎意料地粗糙,本站把能确认的与不能确认的分开写。能确认的是两头:起点,2014年12月14日被捕,距他当选村牧业委员会负责人仅数日(TCHRD);终点,2016年10月18日自西宁市东川监狱获释回家(TCHRD、ICT、藏人行政中央多源一致)。中间部分——他第一次被控何罪、由哪家法院审理、审理过程如何——本站未查到任何一家来源的完整记载,此处明确标注:第一次案件的罪名与审理法院,无公开记录。

刑期长度存在一处必须并列记录的冲突。TCHRD 2026年2月13日的出狱报道写作「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而ICT 2026年的出狱报道与藏人行政中央2026年的报道都写作「一年三个月」。算一笔简单的账:2014年12月14日被捕,2016年10月18日获释,其间相隔二十二个月零四天,与「一年十个月」(即22个月)严丝合缝——羁押期间折抵刑期之后,一个人实际在押的时间通常与名义刑期大致相符;而「一年三个月」只有15个月,与22个月的实际羁押期相差七个月,除非存在未被报道的长期取保或监外执行,否则无法成立。本站据此判定:TCHRD的「一年十个月」与起止日期算术自洽,ICT与藏人行政中央的「一年三个月」疑为转写之误;但因无判决文书可查,本站仍并列记录两说,以TCHRD版为工作口径,并在此标明判定理由,提醒后来者勿径用「一年三个月」。

第一次服刑的监狱,东川监狱,各源一致,无争议。东川监狱位于青海省会西宁,是青海关押男性罪犯的主要监狱之一。一个甘德县的牧民,被送到数百公里外的省会监狱服刑——家属探视的路途成本,从第一次入狱就已经写进了这个案子的结构里,到第二次入狱时会变得更加极端(见后文乐都异地关押一节)。

2016年10月18日,他走出东川监狱。按常理,一次一年十个月的牢狱足以让任何一个普通人学会沉默。但公开记录显示,他出狱之后做的事与入狱之前没有区别:继续追问公共资金,继续反对采矿与盗猎,继续组织牧民讨论公共事务。区别只在工具:这一次,他与同乡们的话题大量发生在微信群里。藏人行政中央转述当局的指控口径时留下了一个关键细节:当局曾指称他设立了以「反腐败」「环境保护」「人民请愿」为名的微信群——这三个群名,本站认为应当原样记入档案,因为它们就是这个人全部「罪行」的自我说明:反腐、环保、请愿。一个牧民在微信上建了三个这样的群,两年后,这些群连同群里的发言,一起被写进了起诉书(联合国专家函件确认:他在微信上讨论腐败、环保与向地方当局请愿等话题的内容,被用作指控他的证据)。

从2016年10月获释到2018年9月再次被捕,不到两年。这中间他是否受到过警告、约谈或监控,公开报道无系统记载,本站不臆测。能确认的只有结果:2018年秋天,国家机器第二次向他伸手,而这一次,伸手的名义是一场席卷全国的运动——「扫黑除恶」。

2018年9月4日:公路检查站上的抓捕

2018年9月4日,阿亚桑扎在果洛州境内一条公路的交汇处(检查站)被甘德县公安局警察拘留。这一天,是本站为本案设定的排序日期,因为它是第二次迫害的起点;这一天的抓捕细节,多源报道高度一致:执行者为甘德县公安局,地点为果洛州内的公路交汇处,抓捕时他遭到殴打——「据多方来源称,他在被捕时遭到殴打」,TCHRD 2026年报道如此表述;FIDH、ICT、自由西藏、学生支持自由西藏(SFT)等各源均有相同记载,本站列为多源互证事实。

抓捕之后的第一站,不是甘德本地的看守所。TCHRD 2018年9月下旬的即时报道记载:他被带往海东市乐都区(藏语称Drotsang)的公安局看守所关押。乐都在青海东部,距果洛甘德路途遥远,海拔远低于高原牧区。这一异地关押安排的后果,TCHRD当年的报道写得非常具体,本站按其来源等级记录如下:他的律师林启蕾在终于获准会见后表示,当事人健康状况极差、体重锐减;律师认为,把一个高原牧民关在低海拔、水质差的乐都,与他的健康恶化直接相关——他严重腹泻、食欲丧失,有超过137个小时无法进食进水。这段记述出自TCHRD依据律师会见的即时报道,属近源单源材料,本站标明归属;但它与后来七年间各源持续报道的健康恶化轨迹彼此衔接,本站认为可信。异地关押在这里不是一个中性的办案技术细节:它同时实现了三件事——切断家属与社区的就近支持,把当事人放进一个气候、水土都不适应的环境,以及让律师的每一次会见都变成长途跋涉。

最初48天,他不得会见律师。这一数字为FIDH、ICT、SFT、自由西藏等多源一致记载。家属探视同样被系统性地拒绝:TCHRD 2018年报道记载,妻子Yangkyi与亲属于2018年9月18日、10月21日两次被拒绝探视,第二次还被要求把带来的物品交出、人不得见。2018年10月22日,林启蕾律师终于从甘德县公安局处争得会见许可——距抓捕已过去48天。「48天」这个数字值得单独停留:它不是一个随机的拖延,而是恰好覆盖了侦查初期最关键的讯问阶段。一个被指控的罪名全部来自其言论与组织活动的人,在最初48天里独自面对讯问者,而他的律师在门外等了48天。

与48天一同被记录的,是施压向律师一侧的延伸。藏人行政中央的报道记载:地方当局曾试图施压林启蕾律师,要求其为当事人编造诈骗方面的指控以充实起诉,林启蕾拒绝了这一非法与不道德的要求。此条出自藏人行政中央一家之报道(其消息来源渠道与流亡藏人社区网络相关),本站未查到第二家独立来源以同等细节复述,故按单源记录、标注归属,不将其升格为多源事实;但本站同时记录一个旁证事实:林启蕾在此后六年多的时间里始终担任他的律师、为他上诉、申诉、奔走各级法院,其行为轨迹与「拒绝配合编造指控」的讲述方向一致。读者应按此等级使用这一材料。

2019年1月,律师为他申请取保候审,被拒绝(藏人行政中央、TCHRD)。其羁押期限被多次延长。他在未定罪状态下被关押了约十四至十五个月,直到2019年12月开庭。十四个月的审前羁押,用藏人行政中央的话说,是当局用这段时间「炮制」指控;本站不采用评论性措辞,只记录一个结构事实:一个人的「犯罪证据」主要是微信群发言与组织活动的记录,这类证据在抓捕当日即已固定,十四个月的羁押期所需要的,不是查清事实的时间。这一节最后记一个无法回避的对照:被捕时47岁的他,按TCHRD的描述原本是个「魁梧健壮」的人;48天后律师第一次见到他,记录下的词是体重锐减、健康极差。七年刑期尚未开始,损耗已经开始了。

「扫黑除恶」:一场运动如何给公民团体改名

要理解阿亚桑扎为什么被控那两条罪,必须先理解2018年前后的中国正在进行什么。2018年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一场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在全国展开,名义目标是打击黑社会性质组织与「村霸」等基层恶势力。这场运动有各级专门机构、量化指标与督导问责,其政治功能在各地的执行中迅速外溢:任何有组织形态的基层自发力量——上访群体、维权团体、宗教与民族社区的自组织——都可以被重新命名为「黑恶势力」或其保护伞网络,从而获得一套现成的、从重从快的打击通道。

林启蕾律师对这起案件的定性,自始至终咬住的正是这一点。综合TCHRD、西藏观察、自由西藏与ICT的转述:林律师认为,对阿亚桑扎的指控纯属编造,本案实为当局借「扫黑除恶」之名、行打压藏人公民活动之实——政府把针对从事政治活动、庆祝本民族文化的藏人的持续运动,包装成打击「黑恶势力」的执法行动。藏人行政中央转述林律师的话说:「很明显,藏族请愿者正遭受打压,被以可疑的法律错误指控。我们希望二审能有公正结果,但我不太乐观。」律师这句「不太乐观」,后来被程序的每一步证实。

把Mang Dhon Ling放进这个框架里看,指控的构造就显影了。一个自愿的牧民团体,讨论反腐、采矿与补贴问题,在「扫黑除恶」的命名术里,有现成的对应词:「组织化」「纠集」「为害一方」。本案判决转述中出现的那句「及其他恶性案件」(ICT引述的判决措辞,英文作"and other evil cases",原文措辞各源转述不一)正是这套命名术的残片——「恶」字不属于任何一条刑法条文的构成要件,它是运动的语言,不是法律的语言,却堂而皇之地进入了定罪叙述。罪名本身反而是次要的:寻衅滋事与聚众扰乱社会秩序这两条罪,构成要件宽泛到足以装下任何集体表达(下节详拆)。运动提供定性,口袋罪提供刑期,微信群记录提供「证据」,三件东西拼起来,一个公共事务论坛就变成了「黑恶势力」案件。

这一框架还解释了本案一个容易被忽略的规模事实:这不是一个人的案子。在他被捕后的数周内,同地区另有九名藏族牧民被捕(SFT);最终与他同案被判刑者共九人(名单见下节)。「扫黑除恶」的案件形态从来是「打团伙」:先认定一个「团伙」,再按成员分档量刑。九个牧民被整体打包进同一案卷,正是运动式办案的标准产品形态。阿亚桑扎作为团体的创办者与社区选举出的领头人,自然是这个「团伙」的首要分子,七年的刑期也由此「生成」:不是按他做了什么量刑,而是按他在「组织」中的位置量刑。

本站还须记录一个与这场运动相关、却常被报道轻轻带过的背景:2018年正是藏区基层治理收紧的年份,牧民定居、草原承包、扶贫搬迁等政策在高原牧区深入推进,任何能代表牧民与基层政府谈判的社区领袖,都处于政策执行者与社区利益之间的摩擦面上。阿亚桑扎追问的1,800万住房资金、拖欠的补贴,恰恰都出自这套政策体系。他的被捕因此有一个双重结构:在法律文本上,他是「扫黑除恶」的对象;在政策结构上,他是搬迁扶贫工程账目上一个不肯闭嘴的审计者。两件事其实是一件事:账目问不得,问账的人组织化了,就更问不得。

同案九人,与一个死在拘留中的兄长

本站为本案的同案者单列一节,因为他们是九个人,不是主犯判决书里的陪衬。

2019年12月6日与阿亚桑扎同案被判刑的九名藏族牧民,TCHRD具名如下:Soedung、Chinthrun、A-shol、Do Sang、Wangyal、Gyaltsen、Ngogbey、Orgyen Tsering、Wangchen。拼写说明:Chinthrun在藏人行政中央的版本中作Chinthrum;Ngogbey的拼写各源亦偶有出入;藏文姓名的拉丁转写本无统一标准,本站以TCHRD 2026年报道的版本为正,异写并记。SFT 2019年12月6日的声明说,九名同案者中八人在当日与他一同受审宣判——「九名同案」与「八人同日宣判」之间差的一人,其受审与宣判的具体情形无公开记录,本站并列记录、不强行弥合。2020年6月二审中,除阿亚桑扎外另有八人的上诉被一并驳回(ICT),与「八人同案上诉」的口径吻合。

这九个人的刑期,TCHRD只笼统写作「长短不一的刑期」(varying prison terms),具体年数本站未查到任何一家来源的逐人记载;他们的关押地点、健康状况、家属探视情况,TCHRD 2026年报道说得干脆:至今无任何公开信息可知他们目前的状况,也不知他们是否获得过律师帮助与家属探视。本站照此写入档案,并明确标注:同案九人的逐人刑期、服刑地点与现状,无公开记录。他们中的每一个人,都有自己的家庭、自己的草场与自己的七年或几年;档案在这里留下的空白,是信息封锁的产物,不是他们不重要。本站在本站点评中还会回到这一点。

比同案九人更沉重的一笔,是阿亚桑扎的兄长。联合国特别程序专家2020年致中国政府的函件(函件编号见来源,OHCHR特别程序通讯数据库公开文本)记载:与阿亚桑扎同被指控的青海藏族代表中,包括他的兄弟Jmitri——他在被拘留近一年后,于2019年11月底在狱中死亡;其死亡的确切日期与导致死亡的情形,尚未得到确认。藏文报刊与《西藏期刊》(Tibetan Journal)2026年的回顾报道对此给出一个略有出入的版本:其兄Jimtri同样因本案被拘留,据报在2019年下半年(late 2019)由拘留场所转送医院后死亡,死因细节不明。两源在「2019年11月底」与「2019年下半年转院后死亡」之间存在表述差异,本站并列记录:可以确认的共同核心是——他的兄长因关联案件被拘留,并在2019年末死于被拘留期间或紧随其后,确切日期、死因与责任认定,无公开记录。

请读者在这里停留一下,看清这个家庭在2019年12月6日宣判日面对的是什么:弟弟被判七年,哥哥刚刚死在拘留之中(按联合国函件口径,死亡就在宣判前数日到数周),妻子在过去十五个月里连探视都被拒绝。一个社区领袖的「案件」,在卷宗里是寻衅滋事与聚众扰乱社会秩序十二个字;在一个家庭的账本上,是一个死人、一个七年徒刑、九个邻居的牢狱,和一个被反复挡在看守所门外的女人。档案写作的全部正当性,就在于不让前一种叙述吞掉后一种。

两条罪名:第二百九十条与第二百九十三条

本站照例用一节拆罪名,因为阿亚桑扎案是观察两条经典口袋罪如何协作的标本。联合国专家函件确认了起诉的条文出处:2019年7月26日,阿亚桑扎被正式以《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寻衅滋事」与第二百九十条「聚众扰乱社会秩序」两条罪名起诉。

第二百九十条,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和教学、科研、医疗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对首要分子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这条罪名的正常适用对象,是冲击机关、围堵单位致其瘫痪的群体性事件。而本案中被指为「聚众扰乱」的行为,按全部来源的记载,是组织牧民开会讨论公共事务、集体向政府请愿追问补贴与采矿问题、以及在微信群里讨论反腐环保话题。「致使工作、生产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构成要件,在本案公开材料中从未有任何来源给出对应事实——哪家单位因他们的请愿停摆过一天,哪笔损失被计算过,都无公开记录。本站指出这一点,不是替被告做无罪辩护,而是记录一个定罪结构:一项以「造成严重损失」为要件的罪名,在没有任何公开的损失事实的情况下,完成了一次七年量刑中的主要部分。

第二百九十三条,寻衅滋事罪:其兜底项「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与追逐、拦截、辱骂、恐吓等项,长期以来被广泛用于言论与维权案件,以至中国法学界内部都多年存在废除或限缩此罪的讨论。TCHRD对本案的评语点出了要害:这两条「定义模糊的罪名,被中国当局普遍用来起诉和平的批评者、活动人士与社区领袖」。在阿亚桑扎案中,寻衅滋事所涵盖的「行为」,按联合国函件的转述,就是他在微信上讨论腐败、环境保护与向地方当局请愿的内容。也就是说:一名公民在聊天软件里谈论本地官员腐败与环境问题,构成「寻衅滋事」;他把谈论变成组织、把组织变成请愿,再构成「聚众扰乱社会秩序」。两条罪像两级台阶,把一个牧民的说话、组织、请愿,一级一级抬进七年刑期。

把两案并读更能看清标尺。第一次,他坐了一年十个月。第二次,同样的行为类型——组织牧民、追问公款、批评官员——量刑跳到七年,恰好是第二百九十条对「首要分子」的法定上限。决定刑期跃升的变量,不是行为变危险了,而是外部框架变了:2014年他只是一个「麻烦制造者」,2018年之后他是「扫黑除恶」中的「团伙首要分子」。同一片草原、同一个牧民、同一类追问,刑期四年间涨了近四倍——涨的不是罪,是运动的需要。这是本案量刑档案中最值得后人看清的一笔账。

审判:2019年12月5日至6日

联合国专家函件给出了庭审的精确骨架:审判于2019年12月5日开始,12月6日,阿亚桑扎被以聚众扰乱社会秩序与寻衅滋事两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同案其他被告亦分别获刑。从开庭到宣判,只有两天;从抓捕到宣判,他已经在押约十五个月。SFT在宣判当日的声明中引其负责人之言称指控「荒唐可笑」、反映中国缺乏法治,并称他与律师将上诉。林启蕾律师在宣判当日即通过社交媒体表态:「阿亚桑扎拒绝接受判决,上诉!」(藏人行政中央转述自由西藏报道)。

一审法院是哪一家,公开记录存在正面冲突,本站不回避、不取舍,并列记录如下。主张甘德县人民法院的来源:TCHRD 2026年2月出狱报道明确写作「甘德县人民法院判处其七年」;藏人行政中央2019年12月宣判报道的正文同作甘德县法院;ICT 2020年6月二审报道与2026年出狱报道亦作甘德(甘德)县人民法院;FIDH 2025年决议与2026年声明同作甘德县法院。这一侧来源数量占优且包括距宣判最近的部分报道。主张果洛州中级人民法院的来源:自由西藏2019年12月的报道(经藏人行政中央2020年1月转述)写作「果洛州中级人民法院于2019年12月6日一审判处其七年」;西藏观察2024年1月的申诉进展报道亦称其被「果洛州中级人民法院判刑七年」。

本站对这处冲突的处置理由,写明以供复核:其一,从中国刑事诉讼管辖的通常结构看,县级法院一审、州级中院二审是标准配置,且2020年6月二审确实由果洛州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并驳回(多源一致,见下节)——若一审已在中院,二审应由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承担,与既有记录不符;其二,「甘德县法院」一侧的来源在数量与时间贴近度上占优。综合两点,本站以甘德县人民法院为工作口径,同时完整保留中院一说及其来源,不删改、不隐瞒。若将来判决文书或更权威的记录出现,本站将据此修订。本站在核实说明中对此有专条记录。

庭审的公开程度,无任何来源记载有公开审理、旁听或媒体报道的情形;判决书全文从未公开;庭审中控方出示了哪些证据、微信群记录如何被呈堂、九名同案者的行为如何逐一认定——全部无公开记录。外界对这场审判所知的全部,就是罪名、刑期与两天的时长。一场决定十个人命运的审判(一名主犯、九名同案),在档案里薄得只有一页纸的厚度,这本身就是记录。

宣判之后两件事并行发生。一是社区层面的反应:TCHRD 2026年报道记载,自2018年9月他被捕以来,数百名藏人先后提交了至少三份请愿书,质疑其拘留的合法性并要求立即释放他。妻子Yangkyi在2018年被捕后不久即提交请愿,主张指控毫无根据、拘留系对他为牧民维权的报复(《西藏期刊》归属报道)。在藏区,一个社区为一个被捕者反复具名请愿意味着什么,不需要本站渲染:具名者每一个人,都清楚自己是在把自己的名字写进国安与公安的视野里。二是法律程序继续向上走——只是向上的每一级,门都是关着的。

上诉、申诉:四级法院,四扇关着的门

本案的救济程序链条很长,长到可以单独成篇,本站逐级记录。

第一级,二审。林启蕾律师在宣判后即提出上诉,并曾向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重审(再审)方向的请求(自由西藏2020年1月报道,称律师已向青海高院申请为当事人争取第二次审理机会,并会见了当时关押于果洛玛沁县监狱设施的当事人——「玛沁县监狱」这一关押地点出自该报道,本站按归属记录,它可能是审前或判后短期关押地,与后文长期服刑监狱的记载属于不同阶段)。二审原定2020年4月27日开庭,开庭前一晚被推迟,西方外交渠道转述的理由是法官身体不适(ICT)。2020年5月19日,联合国五位特别程序专家公开发表声明(详见国际反应一节),呼吁撤销指控。2020年6月16日至17日,果洛藏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上诉,6月17日驳回阿亚桑扎及另外八名同案者的上诉,维持原判(ICT 2020年6月报道,律师确认)。从一审到二审驳回,他的法律命运在纸面上已经定型。

第二级与第三级,再审申诉。TCHRD 2026年报道概括称:林启蕾在2019年判决后先后向果洛州中级人民法院与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申诉),两院均维持原判。这句概括与2020年二审记录之间存在程序表述上的粗糙之处(向中院的是上诉、向高院的应为再审申诉,TCHRD原文混用appeals一词),本站如实转述并标注这一表述问题,不替来源修饰。可以确认的实质是:省一级的救济渠道走完,结果不变。

第四级,最高人民法院。案件被带到了西安——最高人民法院第六巡回法庭所在地。据西藏观察经藏人行政中央2024年1月发布的报道:2024年1月8日,林启蕾前往设在西安市的最高人民法院第六巡回法庭查询申诉状态,被告知案件仍在审查中、请耐心等待。此时阿亚桑扎已服刑六年(自2018年被捕计)。西藏观察其后的延长刑期专题报道补上了结局:律师称其先后三次向最高人民法院(西安)申请再审均无结果;林启蕾在2024年11月5日的社交媒体帖文中写道:「照例填好表格、排队等候。过了一会儿,一位法官出来告诉我,他们已决定不审查桑扎的案子。他劝我以后不要再为这件事来法院了。」

本站把这段引文原样记入档案,因为它是一个中国律师用六年时间走完四级法院后听到的最后一句话:不是驳回的裁定,不是说理的文书,而是一句口头的「不要再来」。从甘德县公安局的看守所大门,到最高人民法院巡回法庭的窗口,这个案子的每一次「程序」都真实地存在过,又每一次都以非文书、非说理的方式关闭。2024年11月之后,国内司法系统内已无任何待决的程序。剩下的,只有刑期本身——而就连刑期,也在最后一刻被动了手脚。

狱中七年:探视、健康,与一座说不清名字的监狱

第二次服刑的关押地点,是公开记录中又一处必须并列呈现的冲突,且这处冲突至今无解。主张青海门源监狱的来源:TCHRD 2026年2月13日出狱报道明确写作「在青海省门源监狱服刑七年多后获释」;西藏观察2026年2月的出狱报道同作门源监狱。门源监狱位于青海海北藏族自治州门源县。主张四川绵阳监狱的来源:藏人行政中央2026年2月13日报道写作「自绵阳监狱获释」;ICT 2026年2月11日报道同作绵阳监狱;FIDH与世界禁止酷刑组织的人权捍卫者观察站2026年2月25日声明同作四川绵阳监狱。绵阳在四川省,与青海相隔数百公里。两组来源都是2026年2月、都是严肃机构、都言之凿凿,本站无从判定何者为误——一种可能是服刑期间存在转监而两源各记一段,一种可能是其中一侧在监狱名称上转写致误(门源Menyuan与绵阳Mianyang的拼音仅差一字,转写链中极易混淆,本站提示这一语言学可能性,但不据此断言)。本站在时间、地点的元数据中并列两说,正文涉及服刑地时只写「其服刑监狱(门源/绵阳,两说并存)」。一个人在哪座监狱里度过了七年,公开档案居然给不出唯一答案——这处空白本身,就是信息封锁最直观的标本。

探视的时间线,比监狱名称更能说明这七年。2018年至2019年审前阶段,妻子多次被拒(见前文)。判刑之后,按现有报道拼接:他几乎与家人完全隔绝多年。有关2025年延长期报道的转述(Phayul经ANI等转引)称,家属2024年获得了一次探视,是六年来的第一次,仅持续数分钟;2025年年中(8月)又获一次短暂探视。本站对「2024年首次探视」一说标注为转述链来源(Phayul—ANI—印度媒体转载网),等级低于TCHRD与ICT的直接报道,但与多源一致的「多年不得探视」图景吻合。而2025年8月的探视则有多源确认:FIDH 2025年决议、ICT、TCHRD(经家属见闻)均记载,这是自被捕以来家属首次得以探视(各源对「首次」的界定口径略有出入——FIDH决议径称「自被捕以来的第一次家属探视」,Phayul系报道则称2024年已有一次几分钟的探视,本站并列记录这一口径差异)。家属在2025年8月见到的是:一个身体明显衰弱、健康严重受损的人。

健康记录按时间排列如下。2018年10月,律师首次会见:体重锐减、严重腹泻(TCHRD)。联合国2020年函件记载:他患有高血压;曾有数周被关在狭小监室中不得走动。其后各源持续记载高血压与治疗无效/不足:林启蕾律师表示其高血压在押期间未得到有效治疗(多源转述)。2025年8月家属探视:形容其虚弱、憔悴。出狱时的病况清单,各源高度一致:肾病、视力严重衰退(几近损害性视力丧失,ICT与FIDH作「视力丧失」vision loss)、高血压(TCHRD、ICT、藏人行政中央、FIDH、Tibet Watch五源互证)。藏人行政中央的标题径称其遭受「酷刑与蓄意医疗忽视」——这是该机构的定性措辞,本站按归属引用;可以作为事实陈述的共同部分是:一个入狱前魁梧健壮的47岁牧民,出狱时是一个带着肾病、坏眼睛与高血压回家的55岁病人,且在押期间的治疗被律师、家属与全部人权组织一致描述为不充分。

关于狱中待遇的其余细节——劳动安排、监室条件、是否单独关押——零星转述存在(如「近乎完全隔绝」之说见于Phayul系报道),但无两家以上严肃来源互证,本站不展开,只在核实说明中标注其存在与等级。狱中通信、申诉材料的送达情况,无公开记录。七年的监狱生活,在档案里留下的主要就是上面这几行病况与探视记录——这不是本站写得薄,是这个人被允许被外界知道的部分,只有这么薄。

国际反应:两轮联合国质询、一枚奖章与147个组织

本案的国际记录层相当厚重,本站按时间顺序核对记录如下。

第一轮,2020年。联合国五位特别程序任务负责人就本案致函中国政府(函件全文存于OHCHR特别程序通讯数据库),并于2020年5月19日发表公开声明,呼吁中国撤销对他的指控。声明的核心句本站照录其大意:「我们深感关切,这似乎是将一名少数民族社区成员与人权捍卫者的正当工作刑事化。我们同样关切有报道称,由于恶劣的拘留条件,他的身心完整已经受损。」专家们指出,对他的指控源于一场针对藏族少数民族人权捍卫者的更广泛打压,构成对其作为少数民族成员不受歧视、不受恐吓地行使人权的侵犯。此处有一处数字异说必须标注:个别转述(如Phayul系2025年报道)称2020年有「九位」联合国专家发声,与OHCHR声明及函件的「五位任务负责人」口径不符;本站以OHCHR一手文本为准——2020年为五位专家致函并声明,「九位」之说标为未核、不采。函件同时确认了起诉日期(2019年7月26日)、罪名条文(第二百九十条、第二百九十三条)与微信言论被用作证据等关键事实,是本案最重要的程序性一手文件之一。

第二轮,2023年。2023年8月10日,联合国三位特别报告员——人权捍卫者处境问题特别报告员玛丽·劳勒(Mary Lawlor)、和平集会与结社自由权问题特别报告员克莱芒·武莱(Clément Nyaletsossi Voule)、人权与环境问题特别报告员戴维·博伊德(David Boyd)——在日内瓦发表声明,要求中国政府就九名被囚藏族环境人权捍卫者的情况提供信息:拘留的理由与地点、健康状况,并要求提供充分医疗、允许家属探视。九人名单为:阿亚桑扎(Anya Sengdra)、Dorjee Daktal、Kelsang Choklang、Dhongye、Rinchen Namdol、Tsultrim Gonpo、Jangchup Ngodup、Sogru Abhu与Namesy(OHCHR声明原文拼写作Namsey,名单拼写各转述略有出入,本站从OHCHR原文)。专家们直言:「中国当局提供的信息之缺乏,可以看作一种蓄意尝试,让世界忘记这些人权捍卫者,任他们在与世隔绝中度过一年又一年。他们的家人对他们的命运一无所知。」专家还指出,九人均在2010至2019年间因和平抗议非法采矿、盗猎珍稀物种与环境破坏而被囚,刑期最高达十一年。在这份名单里,阿亚桑扎位列第一。OHCHR声明同时点明:九人中至少六人的刑期长度从未被中国官方公开,他们关押于何处、条件如何,均不清楚——阿亚桑扎的个案,正是这一整批藏族环境捍卫者命运的一个剖面。

奖项。2022年,国际西藏网络(International Tibet Network)设立的丹增德勒仁波切勇气奖章授予狱中的阿亚桑扎,以表彰其环境与反腐工作。该奖以2015年死于狱中的藏族宗教领袖丹增德勒仁波切命名,历届得主包括语言权利活动人士扎西文色等(西藏邮报等报道,主办方口径)。一个关在牢里的人获颁一枚以「死于牢中者」命名的勇气奖章——授奖词称他被捕与关押「是对其作为环保人士、社区领袖与反腐活动人士的和平活动的直接回应」。本站照实记录奖项、年份与主办方,评语按归属引用。

2025年,刑满前后的国际动员达到高点。2025年9月5日,国际西藏网络147个成员组织发表联合声明(经Phayul报道、ANI通稿),谴责对其刑期的任意延长,称此举是「蓄意粉碎藏族公民社会」,并要求立即无条件释放。声明前后,欧洲与美国多地爆发声援抗议:2025年9月6日,五十多名「学生支持自由西藏」成员在中国驻纽约领事馆外示威,布鲁塞尔、伦敦、阿姆斯特丹、奥斯陆、巴黎等地亦有行动(西藏邮报经ANI转述,本站按转述链等级记录)。2025年10月,国际人权联盟(FIDH)在波哥大举行的第42届大会通过紧急决议(由ICT提案),要求立即无条件释放阿亚桑扎;决议文本确认了本案的关键事实链,并特别写明:其刑期被「延长一年,据称为盗窃」,无任何官方公告与透明司法程序——这一「延长一年」的口径与下文TCHRD「延长五个月」的口径冲突,本站专节处理。美国与欧盟的人权报告亦曾提及本案(《西藏期刊》概括转述,具体报告名称与年份该报道未逐项给出,本站只记录到这一层,不补写细节)。

刑满不放:2025年9月3日之后多出的五个月

七年刑期,自2018年9月4日被拘留之日起算,届满之日是2025年9月3日。这一天,他没有回家。

各来源对「延长」的报道,在「延长了多久」上正面冲突,本站并列呈现三层口径。第一层,实际结果口径:他最终于2026年2月7日获释,即实际多关押了五个月零四天;TCHRD 2026年报道据此写作「当局将其刑期延长了五个月」;147个组织的声明(2025年9月)与Phayul系报道当时即指出刑期被延至2026年2月,与最终结果吻合。第二层,决定口径:FIDH第42届大会决议(2025年10月)与FIDH观察站2026年2月声明均称,刑期被「延长一年」,据称理由为「盗窃」(alleged theft)或「违反监规——盗窃」,且无任何官方公告或透明司法程序;若按「决定延长一年」理解,则2026年2月的获释属于在被延长的一年之内又提前放人,但没有任何来源这样解释过。第三层,理由口径的细微差异:ICT写作「据称违反监规或盗窃」,藏人行政中央与部分报道写作「狱内违规行为」,具体罪名与事实无一有官方文书佐证。本站的处置是:以「实际多关押约五个月后于2026年2月7日获释」为多源互证的硬事实;「延长决定本身为一年」与「理由为盗窃」两条,按FIDH与ICT的归属记录为待证说法,不写成定论;并明确标注:关于此次延长,中国官方从未发布任何公告,也没有任何公开的司法文书——没有裁定书,没有新判决,没有可供家属与律师查阅的决定文本。一个服刑人员的释放日期被推迟五个月,在档案上留下的官方痕迹是零。

这五个月发生在什么背景下,各源的时间线值得并读:2025年8月,家属刚刚见到他衰败的模样;9月3日,刑满,人未放;9月5日,147个组织发声明;9月6日,纽约等地爆发抗议;10月,FIDH大会通过紧急决议。也就是说,这次延长是在国际社会已经盯住这个具体日期的情况下做出的——当局明知9月3日有人在数着日子,仍然无声无息地把人继续关着,直到第二年2月。本站对这一事实的评论放在点评一节,此处只补一笔程序对照:在他自己的申诉程序里,最高法窗口的答复是口头的一句「不要再来」;在他的释放程序里,延期的依据是零文书。两次「程序」对待他的方式同构:决定真实地作出了,却拒绝以任何可问责的形式存在。

出狱:2026年2月7日

2026年2月7日,阿亚桑扎获释,回到甘德县江千乡的家中。出狱日期为多源互证:TCHRD 2026年2月13日报道明确记载获释于2月7日、回家地点为江千乡、年龄55岁;藏人行政中央同日报道、ICT 2月11日报道、FIDH观察站2月25日声明一致。出狱时距他2018年9月4日被捕,已是七年零五个月;若自2014年第一次被捕起算,这个人在十二年里有近十年处于被关押或刚出狱的状态。TCHRD报道配发了其入狱前与出狱后的对比照片,本站只记录该照片的存在与出处,不转述未经核实的影像细节。

他带回家的病况已见前节:肾病、视力严重衰退、高血压。更值得档案注意的是出狱之后的处境——多源一致记载,这不是一次完整的获释。TCHRD报道:当局对他及家人施加了限制,官员警告家属不得向外地人透露其获释的信息、照片或细节;有消息称,当局阻碍其寻求医疗救治,尤其阻碍其到外地就医。FIDH观察站2026年2月25日的声明用词更完整:他仍处于严密监视之下,被禁止公开谈论自己的案子、禁止在网上分享图像或信息、被阻止获得必要的医疗救治;观察站称这些持续的限制构成「持续的司法骚扰」,并敦促中国当局立即解除全部限制、保障其不受阻碍地获得充分医疗。出狱报道中另有转述称,家属被警告不得接受采访、不得流传其照片视频,外出就医须经许可(Phayul经ANI转述,本站按转述链等级记录,与TCHRD、FIDH的直接报道方向一致)。

也就是说,2026年2月7日结束的是他的监禁,没有结束的是对他的处置:一个眼睛坏了、肾坏了的人,回到高原上的家,被告知不许说、不许拍、不许去外地看病。本站所能查到的最新可核实状态即止于此:截至本站本次建档(2026年10月),2026年2月之后未再有关于其健康是否得到治疗、限制是否解除的公开报道。其后续状况,无公开记录。本站将持续留意,并在有可靠报道时更新本页。

家属:Yangkyi的七年

本站按惯例为家属单列一节。本案家属一侧的公开身影是妻子Yangkyi(名字仅见英文拼写,中文转写各源不一,本站不臆造汉字名)。她在这七年里的轨迹,可以从拒绝记录里读出来:2018年9月18日,探视被拒;2018年10月21日,带着物品去探视,被要求交出物品、人被拒见;其后她提交请愿,公开主张丈夫无罪、拘留系报复(《西藏期刊》);2019年1月律师申请取保期间,家属一方持续奔走(各源概括记载);审判与服刑的漫长岁月里,她与家人被禁止探视,多年不得见(多源一致);2024年,她据转述获得六年来的第一次、仅数分钟的探视(转述链来源,已标注);2025年8月,她与家人再次见到他,看见的是一个健康崩坏的人;2026年2月7日,他回到家里——而她与家人随即被警告,不得对外谈论、不得发布照片。

这个家庭付出的另一笔账是人命:他的兄长Jimtri因关联案件被拘留,2019年末死于拘留期间(联合国函件与藏人媒体两源,细节未明,见同案者一节)。Yangkyi要面对的,从来不只是丈夫的牢狱:还有大伯(一说兄长辈)的死因不明、同村九户人家的男人同时进了监狱、以及社区里数百人为请愿签下的名字。对这个家庭的经济状况——一个牧民家庭失去主要劳动力七年、两次入狱合计近十年——公开报道无具体记载,本站标注无公开记录,不作渲染。本站只记录一个结构性事实:在藏区牧民社会里,把社区领袖关起来七年,惩罚的从来不是一个人,而是一个以他为节点的家庭与社区网络;而这个网络在七年里做的事,是请愿、探视、再请愿——没有散。

时间线

2014年:阿亚桑扎与同乡牧民共同创办自愿团体Mang Dhon Ling(公共事务论坛),反对非法采矿与盗猎珍稀野生动物,追问扶贫与住房补贴等公共资金去向。

2014年12月:当选村牧业委员会负责人;数日后,12月14日第一次被捕。

2016年10月18日:第一次服刑期满,自西宁东川监狱获释(刑期一年十个月,TCHRD口径;ICT等作一年三个月,与起止算术不合,见核实说明)。出狱后继续从事环保、反腐与请愿活动。

2018年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部署「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2018年9月4日:在果洛州公路交汇处被甘德县公安局拘留,据多源称抓捕时遭殴打;最初关押于海东市乐都区看守所;其后48天不得会见律师;妻子9月18日、10月21日两次探视被拒;同案另有九名牧民在此后数周内被捕。

2018年10月22日:林启蕾律师首次获准会见,记录其体重锐减、健康严重受损。

2019年1月:律师申请取保候审被拒。

2019年7月26日:被正式以寻衅滋事罪(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与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第二百九十条)起诉(联合国专家函件)。

2019年11月底(联合国函件口径):其兄Jimtri在被拘留近一年后死亡,确切日期与死因未获确认。

2019年12月5日:开庭。12月6日:被判有期徒刑七年(一审法院甘德县人民法院/果洛州中级人民法院两说并存,见核实说明);同案九名牧民同日或同期分别获刑。

2020年4月27日:原定二审开庭日期,开庭前一晚被推迟。

2020年5月19日:联合国五位特别程序专家发表声明,呼吁撤销指控。

2020年6月16日至17日:果洛州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开庭并驳回他与八名同案者的上诉,维持原判。

2022年:获颁丹增德勒仁波切勇气奖章(国际西藏网络)。

2023年8月10日:联合国三位特别报告员将他列入九名被囚藏族环境人权捍卫者名单,公开要求中国提供拘留理由、地点与健康信息。

2024年1月8日:林启蕾赴西安最高人民法院第六巡回法庭查询申诉,被告知仍在审查中。

2024年11月5日:林启蕾发帖称,最高法法官告知已决定不予审查其申诉,并劝其不要再来(西藏观察转述)。

2024年(据Phayul系转述):家属获得六年来首次探视,仅数分钟。

2025年8月:家属获探视,见其健康明显衰败;这是FIDH决议所称「自被捕以来第一次家属探视」,与2024年探视之说口径并存。

2025年9月3日:七年刑期届满,未获释,刑期被延长(无任何官方公告或公开司法文书)。

2025年9月5日:147个西藏支援组织发表联合声明谴责延长并要求释放;9月6日起纽约等地爆发声援抗议。

2025年10月:FIDH第42届大会(波哥大)通过紧急决议,要求立即无条件释放,并称刑期被延长一年、据称为「盗窃」。

2026年2月7日:获释回家(江千乡);实际比原定期限多关押约五个月。出狱时患肾病、视力严重衰退与高血压;获释后被禁止对外谈论案件、发布照片,并被阻碍外出就医。

2026年2月13日:TCHRD与藏人行政中央发布出狱报道;2月25日,FIDH观察站发表声明,欢迎其获释并谴责持续限制。

本站点评

本站对本案的点评只围绕本案事实。这个案子最刺眼的地方,是它惩罚的行为清单:反对非法采矿、反对盗猎、追问一笔1,800万元住房资金的去向、组织牧民开会、在微信群里谈论反腐与环保、为补贴问题向政府请愿。这张清单上的每一项,放在任何一个自称在反腐、在扶贫、在保护生态的国家的官方话语里,都是被表扬的行为。他被判七年,正说明问题不在他做的事,而在他做事的方式:他不是一个人向信访窗口递材料,而是把牧民组织起来一起问。个人上访可以被接待、被拖延、被消化;组织化的追问不行。Mang Dhon Ling不过是个讨论公共事务的牧民自愿团体,连这都被「扫黑除恶」改名成了团伙——这套命名术的真正功能,就是确保基层社会永远只能以单个人的形态出现在国家面前。

第二,本案把「程序」二字的底掀得很干净。抓捕时先打一顿,然后48天不让见律师;审前关十五个月,罪名来自微信聊天记录;申诉走到最高人民法院,得到的答复是窗口里口头的一句「不要再来了」;刑期届满当天不放人,多关五个月,理由据称是「盗窃」,却拿不出一张纸。每一步都有一个程序的外壳,每一步的内容都是任意。特别要指出延期这件事:2025年9月3日这个日期,是全世界一百多个组织都在盯着的日期,当局照样无声无息地把人扣下——这说明在他们眼里,刑期不是判决的结果,而是一个可以随时单方面修改的行政数字。对一个这样的体制而言,七年和七年五个月没有区别,因为年限从来不是约束,只是通知。

第三,同案九人与死在拘留中的兄长,是本案最容易被主犯叙事淹没、却最不该被淹没的部分。九个牧民,刑期长短至今查不到,现状至今查不到;一个兄长,2019年末死在拘留里,死因与确切日期至今查不到。一份档案如果只写「社区领袖获刑七年」,就等于替这种抹除帮了忙。本站坚持为他们单列一节并明确保留空白:空白不是档案的失败,空白就是证据——它证明这套系统不仅关押人,还系统地让人从记录中消失。

第四,说说他的健康与出狱。一个47岁魁梧健壮的牧民,进监狱时先被异地关进低海拔看守所关到腹泻脱水,七年后带着肾病、坏眼睛和高血压回家,然后被告知不许去看病、不许对外说。从抓捕时的殴打、48天的律师隔绝、六年的探视隔绝,到出狱后的就医阻碍,这条链子上的每一环单独看都「只是」一项违规操作,连起来看就是一种完整的处置方式:不必杀人,只需用时间、疾病与沉默,把一个社区领袖慢慢处理掉。他最终活着走出了监狱,这在同类案件中甚至算得上「幸运」——他的兄长没有走出来。2026年2月7日他回到江千乡的家,这件事本站如实记录,也为他与Yangkyi七年的坚持留一句公正话。但本站不把这次获释写作任何意义上的了结:定罪没有撤销,延期没有说法,兄长的死没有调查,九名同案者的下落没有消息,他连去外地治眼睛的自由都还没有。门打开了,事情没有结束。

核实说明

本站定性:本案为以「扫黑除恶」运动框架与寻衅滋事、聚众扰乱社会秩序两条罪名、将藏族社区领袖的和平环保与反腐维权刑事化的迫害案件,符合本站迫害纪实收录标准(政治性维权镇压、民族地区公民社会领袖)。本案无任何公开判决书全文,事实基础由人权组织(TCHRD、Tibet Watch)报道、国际机构(OHCHR、FIDH、ICT)文件与声明、藏人行政中央报道、律师公开表态与家属信息构成,正文已逐项标注等级。藏人行政中央为流亡藏人官方机构,其报道立场鲜明,本站将其作为有立场的近源材料使用,其独家事实均标注归属、不单独升格为互证事实。

多源交叉验证的事实:2014年共同创办Mang Dhon Ling、反对非法采矿与盗猎、追问公共资金(TCHRD、ICT、藏人行政中央、FIDH一致);2014年12月当选村牧业委员会负责人后数日被捕、2016年10月18日自东川监狱获释(TCHRD与ICT、藏人行政中央一致至日期);2018年9月4日被甘德县公安局在公路交汇处拘留、抓捕时遭殴打、最初48天不得见律师(TCHRD、FIDH、ICT、SFT多源);2019年1月取保申请被拒;2019年12月6日以两罪判刑七年、同案九名牧民获刑(名单TCHRD与藏人行政中央一致);2020年6月二审被果洛州中院驳回(ICT引律师确认);数百名藏人至少三次请愿(TCHRD);2023年8月10日三位联合国特别报告员将他列入九名藏族环境捍卫者名单(OHCHR原文);2025年9月3日刑满未放;2026年2月7日获释回家、出狱病况为肾病、视力严重衰退、高血压(TCHRD、ICT、藏人行政中央、FIDH、Tibet Watch五源);获释后被禁止谈论案件与发布照片、外出就医受阻(TCHRD与FIDH两源,方向一致)。

冲突一,一审法院。甘德县人民法院一侧:TCHRD(2026)、藏人行政中央(2019年正文)、ICT(2020、2026)、FIDH(2025决议、2026声明)。果洛州中级人民法院一侧:自由西藏(2019年12月,经藏人行政中央2020年1月转述)、西藏观察(2024)。本站以甘德县法院为工作口径(理由:来源数量占优;二审确在果洛中院,与县一审、州二审的管辖结构吻合),中院一说完整保留并列。冲突二,第一次刑期:TCHRD作一年十个月,与2014年12月14日被捕、2016年10月18日获释的二十二个月实际羁押期算术自洽;ICT与藏人行政中央作一年三个月,与起止日期相差七个月,本站判为疑似转写之误,以TCHRD版为工作口径,两说并记。冲突三,服刑监狱:门源监狱(TCHRD、西藏观察)与绵阳监狱(藏人行政中央、ICT、FIDH)两说并立,均为2026年2月报道,本站不作取舍,并提示Menyuan/Mianyang拼音相近的转写混淆可能仅为推测。冲突四,延长刑期:实际结果为多关押约五个月后于2026年2月7日获释(TCHRD作「延长五个月」);FIDH决议与声明作「延长一年、据称为盗窃」,ICT作「违反监规或盗窃」;本站以实际多关押时长为硬事实,「一年」与「盗窃」按归属记录为待证说法;官方公告与司法文书,两说之下均告阙如,此点无争议。冲突五,家属探视「首次」口径:FIDH 2025年决议称2025年8月为「自被捕以来第一次家属探视」;Phayul系转述称2024年已有一次仅数分钟的探视、为「六年来第一次」;两说并列,本站只确认「多年不得探视、2025年8月确有一次探视」为共同核心。冲突六,联合国专家人数(2020年):OHCHR一手文本为五位特别程序任务负责人;Phayul系2025年报道作「九位」,本站不采并标为未核;2023年一轮为三位特别报告员、九名被囚捍卫者,两组数字疑在该转述中被混置。

与本站接案简报有出入、已在正文订正或补充的事项:其一,出狱日期。简报只给出TCHRD报道日期(2026年2月13日)并要求查明实际获释日;本站查明获释日为2026年2月7日,TCHRD原文即明确记载「on 7 February」,ICT、藏人行政中央、FIDH一致,正文已按此书写。其二,申诉进展。简报止于2024年1月「仍在审查」;本站补入西藏观察转述的后续:律师三次申请再审无果,2024年11月5日被口头告知决定不予审查、劝其勿再来。其三,二审节点。简报未载二审结果,本站补入2020年6月16日至17日果洛州中院驳回他与八名同案者上诉(ICT引律师)。其四,同案人数表述。简报与TCHRD作同案九人,SFT作八人同日受审宣判、ICT作八人上诉被驳回;本站的读法是九名同案者中八人与他同批受审/上诉,此系本站基于三源的拼合解读,已在正文标注三说并存、不作定论。其五,简报所列同案者拼写「Chinthrun」与藏人行政中央「Chinthrum」、「Ngogbey」与早期报道异写并存,正文已注明。其六,服刑监狱与一审法院两处冲突为简报未载、本站本次新发现并按上开方式处理者。

单源或有限来源、已在正文标注归属的事项:1,800万元住房资金一例(ICT);当局施压律师编造诈骗指控(藏人行政中央);乐都异地关押与137小时无法进食进水的健康细节(TCHRD 2018年即时报道,引律师会见);玛沁县关押地点(自由西藏2020年1月报道);其兄死亡的「转送医院后死亡」版本细节(《西藏期刊》);2024年数分钟探视(Phayul—ANI转述链);狱中「近乎完全隔绝」之说(Phayul系);美国与欧盟报告提及本案(《西藏期刊》概括转述,未逐项核到报告名称);社区称其施压促成补贴发放(ICT归属社区说法)。

无公开记录的事项,正文已逐处标明:他的确切出生日期与教育经历;第一次案件的罪名与审理法院;同案九人的逐人刑期、关押地点与现状;其兄死亡的确切日期、死因与责任认定;庭审的证据细节与判决书全文;延长刑期的任何官方决定文书;家属的经济损失数额;2026年2月出狱报道之后的一切后续状况。

三必须核对:时间地点已确认(两次抓捕、两次服刑起止、起诉、开庭、宣判、二审、申诉节点、刑满与获释日期均有来源,一审法院与服刑监狱两处冲突已如实并列);交叉验证已完成(人权组织、国际机构、流亡官方机构、律师表态四类来源互证,单源者逐项标注);影像证据:TCHRD出狱报道配发其入狱前与出狱后对比照片,本站只记录照片的存在与出处,不转述未核实的影像细节。

来源

  1. 西藏人权与民主中心(TCHRD)2026年2月13日报道:2026年2月7日自门源监狱获释回家、健康状况(肾病、视力严重衰退、高血压)、获释后限制与就医受阻、甘德县人民法院2019年12月6日判刑七年与延长五个月、同案九人名单、2014年当选与被捕、一年十个月刑期与2016年10月18日自东川监狱获释、数百名藏人至少三次请愿、申诉经果洛中院与青海高院维持。
  2. TCHRD 2018年9月即时报道:2018年9月4日在果洛公路交汇处被甘德县公安局拘留并遭殴打、关押于海东乐都看守所、妻子9月18日与10月21日探视被拒、林启蕾10月22日首次会见及其健康记录(体重锐减、腹泻、137小时无法进食进水)。
  3. 国际声援西藏运动(ICT/Save Tibet)2026年2月11日出狱报道:2026年2月7日自绵阳监狱获释、原定2025年9月3日刑满、延长理由据称为违反监规或盗窃、Mang Dhon Ling与1,800万元住房资金事例、社区称其施压促成补贴发放;其第一次刑期「一年三个月」之说与起止日期算术不合,已在核实说明中标注。
  4. ICT 2020年6月报道:2020年6月17日果洛州中级人民法院驳回他与八名同案者的上诉、原定4月27日开庭前一晚被推迟、判决转述措辞「及其他恶性案件」。
  5. 国际人权联盟(FIDH)与世界禁止酷刑组织人权捍卫者观察站2026年2月25日声明:2026年2月7日自四川绵阳监狱获释、刑期被延长一年(据称为违反监规/盗窃、无官方公告)、获释后严密监视、禁止谈论与发布信息、就医受阻、2023年8月联合国质询回顾。
  6. FIDH第42届大会紧急决议(2025年10月,波哥大,经ICT刊布):被捕时47岁、48天无律师、甘德县法院2019年12月6日判刑、延长一年据称为盗窃、2025年8月家属首次探视见其健康衰败、2023年8月10日三位联合国特别报告员质询。
  7. 联合国人权高专办(OHCHR)2023年8月10日声明:三位特别报告员(劳勒、武莱、博伊德)要求中国就九名被囚藏族环境人权捍卫者(含阿亚桑扎,名单居首)提供拘留理由、地点与健康信息、提供医疗并允许家属探视。
  8. 联合国特别程序专家2020年致中国政府函件(OHCHR特别程序通讯数据库公开文本)与2020年5月19日声明(经ecoi.net存录):2019年7月26日以刑法第二百九十条、第二百九十三条起诉、微信言论被用作证据、2019年12月5日开庭与12月6日判刑、高血压与狭小监室关押、其兄Jmitri被拘留近一年后于2019年11月底在狱中死亡(日期与死因未确认)、五位专家呼吁撤销指控。
  9. 藏人行政中央(tibet.net)2019年12月宣判报道:甘德县法院判刑七年、同案九人名单(Chinthrum等异写)、Mang Dhon Ling、2018年9月4日被捕与审前羁押细节、取保被拒。
  10. 藏人行政中央2020年1月报道(转自由西藏):律师向青海高院争取再审机会、会见于玛沁县关押设施的当事人、自由西藏称一审为果洛州中级人民法院(与本站工作口径冲突,见核实说明)、当局指称其设立「反腐败」「环境保护」「人民请愿」微信群、律师称指控虚假并涉「黑恶势力」框架。
  11. 藏人行政中央2024年1月报道(转西藏观察):2024年1月8日林启蕾赴西安最高人民法院第六巡回法庭查询申诉、被告知仍在审查;其正文称一审为果洛州中院(冲突来源之一)。
  12. 西藏观察(Tibet Watch)专题报道:刑期延长与申诉历程——律师三次申请再审无果、2024年11月5日律师帖文称被口头告知不予审查并劝勿再来;2026年2月出狱报道作门源监狱。
  13. 藏人行政中央2026年2月13日出狱报道:自绵阳监狱获释(与TCHRD门源说冲突)、健康恶化与「蓄意医疗忽视」之定性、律师被施压编造诈骗指控(单源,已标注)、第一次刑期作一年三个月(算术不合,已标注)。
  14. 学生支持自由西藏(SFT)2019年12月6日声明(倡导组织材料,按倡导来源分级):宣判当日声明、48天无律师、九名同地区牧民被捕、八人同日受审宣判。
  15. Phayul经ANI通稿2025年9月5日与9月9日报道:147个西藏支援组织联合声明谴责延长、刑期延至2026年2月、2025年9月6日纽约等地声援抗议、家属2024年数分钟探视之转述(转述链来源,已标注)。
  16. 西藏邮报(The Tibet Post)2022年报道:丹增德勒仁波切勇气奖章2022年授予阿亚桑扎、主办方国际西藏网络及其授奖词。
  17. 《西藏期刊》(Tibetan Journal)2026年2月回顾报道:妻子请愿、其兄Jimtri转院后死亡之版本、美国与欧盟报告提及本案之概括转述;其监狱名称表述与TCHRD/ICT两说并存,本文未据其取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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