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建明(1955–)
法学教授出身的首席大检察官:最高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出身,2008—2018年任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满两届。他领导的检察系统批准逮捕并起诉了刘晓波、伊力哈木与709大抓捕中的维权律师,也侦查起诉了周永康、薄熙来、令计划。2020年12月7日,他以本人姓名被美国列入制裁名单——十四名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之一,名单条目具名可查。
一、权力坐标:首席大检察官的十年,和他手里的两道关口
要理解曹建明在这份档案里的位置,先要理解检察长这个职务在中国刑事程序里实际管着什么。中国的检察院不是单纯的公诉机关。它同时握有三项权力:对公安机关提请逮捕的案件决定批不批捕;对侦查终结的案件决定起不起诉、控以何罪;在此前还握有对职务犯罪——也就是官员贪腐案件——的直接立案侦查权,直到2018年这项权力被整体移交新设的国家监察委员会为止。换句话说,一个人被警察带走之后,能不能被长期关押、会不会被送上法庭、以什么罪名被送上法庭,中间都隔着检察院这一道关口。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就是这道关口在全国的最高负责人:他向全国人大作工作报告,报告里那些批捕多少人、起诉多少人的数字,经他之口宣读,经他署名提交。
曹建明在这个位子上坐满了两届十年:2008年3月16日由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选举为检察长,2013年3月15日连任,2018年3月18日卸任,由张军接任。这个时间段恰好覆盖了两件大事。其一是习近平上台后的高压维稳周期:新公民运动被成案打击、709大抓捕、伊力哈木案,都在这个十年里。其二是反腐败运动的司法环节:周永康、薄熙来、令计划这些政治局层级的人物落马之后,是检察系统负责把党纪处分变成刑事判决。这两条线表面上一条对下、一条对上,性质却是一样的:检察机关在其中都不是独立决定抓谁的那一方——抓捕对象由公安与政法系统决定,落马名单由中央决定——它负责的是把决定加工成程序完备的批捕与起诉。本站记录曹建明的责任,正是这个加工环节的最高责任,而不是把他写成每一起案件的策动者。公开记录不支持后一种写法,本站不写;但前一种责任同样不是一句服从安排可以卸掉的,因为他不只是执行者,还是这套做法长达十年的公开辩护人与成绩宣示者。
还有一个身份使他的档案区别于一般政法官员:他是法学教授出身,写过国际经济法的专著,当过法学院院长,在同行眼里是学者型官员。这样一个人主持检察系统十年,任内发生的事情因此多了一层可问责性——不能以不懂法、不懂程序为自己开脱。他比任何人都清楚批捕的法律含义、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滥用空间、以及颠覆国家政权罪这类口袋化国家安全罪名的弹性。他清楚这一切,而系统照常运转,数字逐年写进他宣读的工作报告。这是本档案的基本立场,后文每一节都按这个立场取舍材料。
来源: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历任名单(曹建明任期2008年3月16日—2013年3月15日、2013年3月15日—2018年3月18日,前任贾春旺、继任张军);全国人大官方网站曹建明当选与连任报道;曹建明2018年3月9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要点(人民网英文版转新华社);检察机关批捕、起诉与职务犯罪侦查职能的制度沿革为公开法律资料。
二、上海与华东政法:从饮食店学徒到最年轻的法学教授
曹建明1955年9月24日出生于上海一个普通干部家庭,祖籍江苏南通。据中文人物资料记载,他父亲是转业军人、在国营工厂任职,母亲在国营棉纺织厂从事基层党务工作;文革中父亲被打成走资派,他中学毕业后进国营饮食店当学徒,1975至1976年间先后赴安徽参加小三线建设、赴唐山参加震后重建。1973年12月,他加入中国共产党——这个入党时间比他后来读大学早了近六年,说明他的政治履历起点不在学界,而在文革末期的基层单位。这类早年细节本身不构成责任记录,本站收录它,是为了让读者看清此人完整的来路:他先是体制的人,然后才是学者。
1979年恢复高考数年之后,他考入华东政法学院法律系,1983年获法学学士,1986年获国际法硕士,毕业留校,在国际法系任教,历任系副主任、主任。他曾赴比利时根特大学法学院进修——时间各来源略有出入,英文资料作1989至1990年,美国胡佛研究所的中国领导人法律职业研究作1988至1989年,本站并列注明,不取其一为定论。1990年他赴美国旧金山大学法学院任访问教授数月;1991年破格晋升教授,时年三十六岁,中文传记资料称其为当时中国最年轻的法学教授之一,这一说法为中文人物报道的单线叙述,本站按其口径记录。他与根特大学的关系还有后续:2001年,根特大学授予他名誉法学博士学位——是名誉学位,不是攻读所得的学位,本站特此分清。
把他推向政坛的,是两次中南海授课。1994年12月9日,他以国际法学者身份受邀为江泽民、乔石、李瑞环、胡锦涛等中央领导讲授国际商贸法律制度与关贸总协定;1998年5月12日,他第二次入中南海讲授金融安全与法制建设。两次授课之间,1995年他出任华东政法学院常务副院长,1997年升任院长。学术履历也要照实记下:他主编、参编国际经济法著作与辞书二十八部,发表论文两百多篇,1992年起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入选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在1990年代的中国法学界,这是一份顶尖的履历。也正因为如此,他1999年离开校园进入最高人民法院时,被普遍视为学者从政的代表;二十多年后回头看,这份学者履历与他任内的作为之间的距离,本身就是档案要记录的东西。
来源:中文维基百科曹建明条目所引新华社官方简历与新京报等人物报道(出生、家庭、早年经历、两次中南海授课、院长任职、著作与荣誉);英文维基百科曹建明条目(华东政法本硕年份、根特进修1989—1990年、旧金山大学访问教授);胡佛研究所《中国领导层法律职业的兴起》研究(根特1988—1989年一说、旧金山大学1990年7—12月);根特大学名誉法学博士(2001年)见中文维基百科所引资料。根特进修年份分歧已在正文并列注明。
三、最高人民法院九年:常务副院长、一级大法官与收紧媒体口径
1999年10月31日,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任命曹建明为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中文官方简历的行文作1999年11月到任,本站以常委会任命日期为准并注明这一表述差异);他同时兼任国家法官学院院长。2002年,他升任最高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即分管日常工作的第一副院长,院长是肖扬。2007年12月,他被授予一级大法官——法官等级的最高档。他的最高法任期到2008年4月24日常委会免职为止,前后八年半。中文维基百科信息框把他的副院长任期只写作2003年3月至2008年3月,那是第十届全国人大期间常务副院长的那一段,与1999年任命为副院长的事实并不矛盾,本站在正文把两段分开写清:副院长1999—2008年,常务副院长2002—2008年。
这九年里,有两件与他本人直接相关的公开记录值得钉住。第一件是超期羁押清理。2004年,最高人民法院宣称全国法院系统的超期羁押案件基本清理完毕;据美国国会及行政当局中国委员会的记录,曹建明在2004年12月中旬公开称,截至11月30日法院已清理828件超期羁押案件、涉及2427人,仅剩8件8人待纠正,而同期《光明日报》的报道数字是873件、2432人,两组数字对不上,委员会的分析特意指出了这一出入。本站照录这组对照,不替任何一方圆场:它说明即便在清理超期羁押这种最无争议的工作上,官方口径的数字也经不起并排核对。第二件是收紧法院新闻报道。2006年9月12日,最高法院长肖扬与副院长曹建明共同宣布对法院系统新闻报道的新限制:媒体采访法官须经法院新闻发言人渠道、敏感案件的发布须经批准、法院领导认定不得发布的信息一律不得发布,曹建明并要求媒体不得对案件发表评论。这一宣布有新华社报道与美国国会及行政当局中国委员会的专题分析可查,国内媒体与网民当时即批评这是司法透明的倒退。他在法院系统的公开形象,一面是清理超期羁押的改革者,一面是给媒体划禁区的管制者,两面都是他。
还要记下他在学术社团的位置,因为它延续到卸任之后。他长期担任中国国际法学会副会长、后任会长,并任中国法官协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审判理论研究会会长等职。2008年3月转任检察长后,他在中国国际法学会的职务退居名誉性质;2020年11月该会成立四十周年年会上,官方报道已称他为前会长。这些社团头衔是学者型官员的标准配置,本站记录它们,只为后文核查他退休现状时有一个可对照的基线:他曾经有过的公开身份有哪些,到哪一年为止还有公开记录。
来源:中文维基百科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列表(曹建明1999年10月31日—2008年4月24日,2002—2008年为常务副院长)与曹建明条目(1999年11月任命行文、一级大法官2007年12月、国家法官学院院长与学术兼职);美国国会及行政当局中国委员会记录(2004年超期羁押清理两组数字的出入、2006年9月12日肖扬与曹建明宣布法院新闻报道限制);中国媒体项目对2006年宣布的报道。
四、2008年接掌最高检:先讲政治属性,再讲法律监督
2008年3月16日,五十二岁的曹建明当选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同时成为首席大检察官。他接任后最先做的公开动作之一,不是谈证据规则或出庭规范,而是谈检察机关的政治属性。据美国胡佛研究所保存的中国政法研究文献记录,曹上任后不久即在检察系统机关刊物《人民检察》发表文章,就检察工作的属性问题定调:检察机关要坚持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检察制度,坚决抵制各种错误思潮的影响;他同时拥护胡锦涛提出的三个至上——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这份文献的英文研究作者对这一幕的评语是:贾春旺时代检察系统还在谈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维护社会和谐与公平正义,曹建明接任之后,基调变成了反复申明对党的领导的忠诚。本站引用这一评语时标明它是研究者的判断,但其所依据的原始事实——新任检察长上任伊始以署名文章强调政治属性——有刊物原文可查。
这篇定调文章的分量,要放在他此后十年的公开讲话里看。他在历次全国检察长会议与工作报告中反复使用的句式,是坚决打击敌对势力渗透颠覆破坏活动、维护国家安全与社会稳定在先,保障人权、防止冤假错案在后——次序年年如此。2015年前后,他在工作报告中称检察机关将严厉打击敌对势力渗透、颠覆、破坏活动以及恐怖活动、分裂活动与极端主义活动,并要惩治网络犯罪、维护国家网络主权。这类表述是政法系统的标准语言,任何一位检察长都会说;但出自一位以学者身份闻名、写过人权与法治议题文章的检察长之口,它至少说明一件事:他从未试图用专业话语为这套语言打任何折扣。对他的归责因此不能停在系统惯性四个字上——他是主动的定调者,不是被动的传声筒。
同一时期,他还接过了一个国际头衔:国际反贪局联合会主席。该会首任主席是他的前任贾春旺,曹建明在检察长任内继任主席,澳门廉政公署的官方报道记录了他以该会主席与最高检检察长双重身份赴澳门交流廉政建设。这个职务本身是国际行业组织的轮替安排,不构成责任事实,本站只作履历记录;但它构成一个有档案价值的对照:同一个人,在国际场合是全球反贪机构的领袖,在国内主持的系统则在同一时期成批批捕维权律师。两个形象都是真的,档案把它们并排放在一起。
来源:胡佛研究所藏中国政法研究文献(曹建明2008年接任后在《人民检察》就检察机关政治属性发表署名文章、坚持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与三个至上的记录,及研究者对基调转变的评语);澳门廉政公署官方报道(曹建明以国际反贪局联合会主席、最高检检察长身份访澳,首任主席为贾春旺);新华社转述的曹建明检察工作表态(打击敌对势力渗透颠覆与网络犯罪诸语,见新闻数据库记录)。
五、批捕与起诉的机器:他亲手宣读的十年数字
曹建明的十年任期,可以用他自己向全国人大宣读的数字来丈量。2014年3月,他在十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上报告2013年一年的工作:全国检察机关全年批准逮捕刑事犯罪嫌疑人879817人,提起公诉1320440人;查办职务犯罪37551件51306人,其中县处级以上官员2871人;对认为不构成犯罪或证据不足的,不批捕100157人、不起诉16427人。2018年3月9日,他在卸任前最后一次工作报告中汇总2013至2017年五年: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453万人,提起公诉717万人;查办职务犯罪254419人,挽回经济损失553亿余元;查办原省部级以上干部120人,其中周永康、孙政才、令计划、苏荣等在列,提起公诉105人;从42个国家和地区抓获、劝返职务犯罪外逃人员222人。这些数字出自最高检官方工作报告,经新华社与人民网发布,本站按原文记录,不作增减。
这组数字在本档案中的意义,不在规模本身,而在它的构成逻辑。在官方叙事里,不批捕十万人、不起诉一万六千人被用来证明检察机关在把关;同一份报告里,政治案件的批捕与起诉从不单列——刘晓波们、709律师们的名字不会出现在报告正文里,他们被合并进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或严重刑事犯罪的类目数字中,读者无从分辨。档案写作要做的恰恰是把他们从类目里拆出来:下一节起,本站按公开可查的个案记录,逐一写明在他任内经检察系统批捕、起诉的标志性政治案件,包括罪名、批捕与起诉机关、审判结果与当事人现状。个案与总数并置,读者才能判断这台机器的两种产出各占什么位置。
先把制度前提说死,以免后文被误读。这些政治案件的抓捕决定,公开记录无一例外出自公安机关与政法委系统,批捕与起诉则无一例外经过检察院。在中国的程序设计里,检察院对批捕有形式上的审查权,对起诉有形式上的裁量权——它在法律上可以不批捕、可以不起诉,它的不捕率与不诉率还被官方当作把关证据四处宣示。因此,当一个维权律师的批捕申请从天津市检察院手里通过、当一份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的起诉书由北京市检察院递交法院时,这不是一道橡皮图章式的手续问题,而是这个系统在行使它自己宣称拥有的审查权之后作出的决定。曹建明作为这个系统十年的最高负责人,对这类决定负机构首长责任;至于他是否亲自过问过其中任何一案,公开记录没有答案,本站每一节都如实标注无公开记录,不替读者填空。
来源:最高人民检察院2013年度工作要点与2013—2017年五年工作汇总(新华社、人民网2014年3月与2018年3月10日发布:2013年批捕879817人、公诉1320440人、不批捕100157人、不起诉16427人;五年批捕453万人、公诉717万人、查办职务犯罪254419人、原省部级以上干部查办120人起诉105人、外逃人员抓获劝返222人)。
六、刘晓波案:他任内第一起震动世界的言论案
曹建明上任九个月,检察系统经手了他任内第一起、也是此后十年里国际影响最大的一起言论案。2008年12月8日夜,作家刘晓波在《零八宪章》正式发布前两天被北京警方带走,此后在不明地点被单独关押半年有余,不能见律师与家人。2009年6月23日,北京市人民检察院批准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逮捕刘晓波——这是本案进入司法程序的第一道正式关口,作出决定的正是曹建明上任第二年的检察系统。2009年12月1日,公安将案件移送检察机关;12月10日,北京市检察机关正式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提起公诉,指控基础是他参与起草的《零八宪章》与他撰写的六篇文章。12月23日,北京一中院开庭,刘晓波的妻子刘霞被禁止旁听,十余个国家的驻华外交官被挡在法庭门外。12月25日,法院判处刘晓波有期徒刑十一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这是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当时判处的最重刑期。
后续的链条同样要写全,因为它的每一段都落在曹建明任内。2010年2月,刘晓波上诉被驳回,同年5月24日被转至辽宁锦州监狱服刑;2010年10月,他获得诺贝尔和平奖,授奖词表彰他为基本人权所作的长期非暴力抗争,他本人与妻子均未能出席颁奖礼,刘霞此后长期被软禁。2017年,他在服刑近八年后因肝癌晚期被转至沈阳的医院,同年7月13日在羁押状态下去世。人权观察在讣闻中记录的定性是:因参与《零八宪章》被以煽动颠覆判刑十一年。本站对曹建明与此案关系的表述严格限定在可证范围:批捕与公诉由北京市检察机关作出,属他领导的检察系统;没有任何公开记录显示他个人下令或过问此案,本站标为无公开记录。但同样要记下的是,他任内十年的任何一份工作报告、任何一次公开讲话里,没有一个字提到过这个案子——一个因言获罪十一年、死于羁押的诺贝尔和平奖得主,在首席大检察官的公开记录里不存在。
刘晓波案在本档案里单列一节,还有一个程序上的理由。它完整展示了政治案件的标准链条:警方以指定居所式关押控制人,检察院在关押半年后补上批捕手续,起诉书以文章与联署行为充当犯罪事实,法院在圣诞节当天宣判。2015年的709大抓捕,不过是把这条在刘晓波一个人身上走通的链条,成批套用到了律师群体身上。理解709,要先理解2009年。
来源:英文维基百科刘晓波条目所引新华社逮捕通告与审判记录(2008年12月8日被带走、2009年6月23日北京市检察院批准逮捕、12月10日检察院正式起诉、12月25日判刑十一年);人权观察2017年刘晓波讣闻(因《零八宪章》以煽动颠覆判刑十一年、服刑近八年后转医、2010年诺贝尔和平奖);国际笔会与国际新闻自由组织对审判与刑期的记录。曹建明个人是否过问此案,无公开记录,正文已注明。
七、从许志永到伊力哈木:政治案件的检方链条从未停过
刘晓波案之后,检察系统经手的政治案件在曹建明任内逐年不断,本节按时间固定其中证据最扎实的几起,细节各见本站迫害纪实栏目的个案档案。2014年1月26日,新公民运动发起人许志永被北京法院以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判刑四年——该案经检察机关起诉,人权观察等机构的记录均将其列为习近平上台后打压公民社会的标志案件之一,同期丁家喜等多名参与者亦被起诉判刑。2014年9月23日,维吾尔学者伊力哈木·土赫提被乌鲁木齐中级法院以分裂国家罪判处无期徒刑、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他于2014年1月15日在北京家中被捕,同年7月被以分裂罪名起诉,庭审中检方提交的证据包括其学生被迫作出的证言;欧盟谴责该判决毫无正当性,美国时任国务卿克里公开呼吁释放,七名学生随后被判三至八年不等。伊力哈木办的网站本以促进维汉理解为宗旨,他本人一贯反对分裂与暴力——这些事实在起诉与判决中均未被采纳。
2015至2016年这一段的密度更高。律师浦志强2014年5月被拘,检察机关于2015年起诉,罪名最后落在寻衅滋事与煽动民族仇恨上,2015年12月被判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一位以代理言论与劳教案件闻名的律师,就此被吊销执业资格的命运基本注定。广州律师唐荆陵于2016年1月被判有期徒刑五年,罪名与其传播非暴力抗争理念的活动相关,起诉同样经检察系统之手。这几起案件的共同点值得点明:罪名在不断换装——聚众扰乱、寻衅滋事、煽动民族仇恨、分裂国家——但链条不变:公安抓人,检察院批捕起诉,法院照单宣判。检察环节在这条链上从未公开掉过链子,一次也没有。
本节最后必须补上宗教与信仰迫害的检方背景,因为它是检察系统批捕起诉总量的长期组成部分。曹建明任内十年,全国各地以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批捕、起诉法轮功学员的案件从未间断,美国国会及行政当局中国委员会与美国国际宗教自由委员会的历年报告均有持续记录;西藏、新疆以分裂、煽动分裂、危害国家安全罪名起诉僧侣、作家与普通信众的案件亦贯穿这十年。本站不在人物档案里罗列这些个案的数字,原因写明:这些案件的批捕起诉数据从未由最高检单独公布,任何具体数字都只能来自个案数据库的抽样,本站不以抽样数字冒充全貌。可以确认的只有结构事实:这类案件全部经检察院批捕起诉,无一例外发生在曹建明任内,且他本人从未在任何公开场合对此类案件的合法性提出过疑问。
来源:人权观察历年报告与声明(许志永2014年判刑四年、浦志强2015年12月缓刑三年、唐荆陵2016年1月判刑五年);国际笔会、美国国际宗教自由委员会伊力哈木案记录(2014年1月15日被捕、7月被控分裂、9月23日判无期、学生获罪);欧洲议会2018年决议所载伊力哈木案时间线;美国国会及行政当局中国委员会与美国国际宗教自由委员会历年报告关于法轮功与涉藏涉疆起诉的持续记录。个案细节见本站迫害纪实栏目。
八、709大抓捕:约三百人被带走,批捕与起诉随后跟上
2015年7月9日凌晨起,中国警方在全国范围内对维权律师、律所工作人员与人权活动人士展开集中抓捕,北京锋锐律师事务所首当其冲。这场后来以日期命名的709大抓捕,按人权观察的统计,从2015年7月9日到9月间共约三百人被带走、讯问或约谈,遍及多省;国际特赦组织在其审判通报中使用的数字是248名律师与活动人士成为目标——两家机构的统计口径与时点不同,本站并列记录,不合并、不取舍。多数人在一两天内获释,但核心名单上的人进入了另一条轨道:指定居所监视居住——一种可以在秘密地点与外界隔绝关押长达六个月的形式,涉嫌颠覆类案件正是它的适用范围。到2016年7月抓捕一周年时,人权观察统计仍有24人在押,其中18人被拒绝会见家属委托的律师,面临酷刑的高风险;已被正式逮捕者中,11人被控颠覆国家政权罪(最高可判无期),5人被控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
检察系统在这场抓捕中的位置,必须用一份具体的法律文书来固定。本站引用的样本是湖南律师谢阳案的起诉书,译文由海外中国法律文献机构公开:谢阳2015年7月12日被长沙市公安局以涉嫌颠覆国家政权等罪名监视居住,2016年1月8日,长沙市人民检察院批准以涉嫌颠覆国家政权罪逮捕他,次日由公安局执行逮捕;案件侦查终结后移送审查起诉,2017年1月11日,长沙市检察院出具起诉书。这份文书证明的是程序的日常形态:批捕决定出自检察院,起诉书出自检察院,检察长的系统在每一个环节上都在场。天津那一批人的链条同样如此——锋锐所主任周世锋、活动人士胡石根、翟岩民、勾洪国等人,经天津检察机关批捕起诉后,2016年8月2日至5日由天津市第二中级法院以颠覆国家政权罪分别判刑:周世锋七年,胡石根七年半,翟岩民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勾洪国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审判中,官方电视台在开庭前播出了当事人的认罪片段,家属不得旁听,自行委托的律师被官方指派的律师替代——国际特赦组织当时的定性是:这是一场政治作秀,他们的命运在走进法庭之前已经注定。联合国人权高专办的特别报告员随后就四人缺乏正当程序的定罪向中国政府发出正式函件。
709的后续判刑继续落在曹建明任内:活动人士吴淦2017年12月被天津法院以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刑八年;律师江天勇2017年11月被长沙法院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刑两年——他是因探望谢阳妻子而在2016年11月返程途中失踪的。被抓捕时在机场连同其子一并被拦下的包龙军、王宇夫妇,儿子包卓轩此后在缅甸被截回国内一节,家属遭受的连带压力,人权组织的709十周年报告有系统记录,本站个案档案另有专页,此处只记其存在。而王全璋律师的链条跨出了曹的任期:他2015年8月被带走,2016年1月被正式逮捕并被控颠覆国家政权,长期不能会见律师,其审判与2019年1月的四年半判决发生在张军任内——批捕与控罪定性在曹任内完成,判决在继任者任内落下,本站按这一分界记录,不把判决记在曹建明名下。
曹建明本人与709的关系,公开记录能支持的只有机构层面:抓捕由公安执行,批捕与起诉由他领导的检察系统逐案作出,没有任何公开文件显示他个人签署过709任何一案的批捕或起诉决定,本站写为无公开记录。同时也要记下另一面的公开记录:709之后,他在历次检察工作报告与会议讲话中从未提及这场抓捕引发的合法性争议;2017年3月,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在公开场合把周世锋案的定罪列为过去一年法治工作的重大成绩之一,检察系统无任何公开异议。对一个以法学教授身份出任首席大检察官的人来说,系统对三百名法律同行的抓捕起诉,与他的公开沉默,是同一份档案的两面。
来源:人权观察2016年7月709一周年声明(约300人被带走、24人在押、11人被控颠覆、5人被控煽动颠覆、18人被拒绝会见律师)及其2017、2018年后续通报(吴淦八年、江天勇两年、周世锋七年与胡石根七年半);国际特赦组织2016年8月9日通报(248人成为目标、天津审判为政治作秀、电视认罪与家属不得旁听);联合国人权高专办特别报告员2016年9月14日函件(周世锋、胡石根、翟岩民、勾洪国定罪缺乏正当程序);谢阳案长沙市检察院起诉书公开译文(2016年1月8日该院批准逮捕、2017年1月11日起诉)。曹建明个人指令一项无公开记录,正文已注明。
九、薄熙来、周永康、令计划:最高检亲自下场的政治大案
检察系统在他任内的另一个面孔,是对落马高官的侦查与起诉。这一条线与政治案件那条线共用同一套机构,却有着完全不同的公开待遇:每一案都有新华社通稿、起诉书要点与判决结果,最高检还把办案数字写进工作报告作为首要政绩。本节按三案固定检方的具体角色。薄熙来案:2012年薄熙来被开除党籍、移送司法后,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立案侦查并决定逮捕他;2013年4月10日,最高检将案件移交山东省济南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2013年7月25日,济南市检察院以受贿、贪污、滥用职权三罪提起公诉,指控受贿约2180万元、贪污500万元;2013年9月22日,济南中院判处其无期徒刑。这是检察系统作为侦查者与起诉者完整下场的第一案,立案与逮捕决定出自最高检本身,不是地方检察院。
周永康案的层级更高:他是改革开放以来第一个被刑事追诉的政治局常委。2014年中央纪委调查结束后,案件由最高人民检察院侦查终结;2015年4月3日,最高检宣布案件经指定管辖,移送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审查起诉,同日天津检方向天津市第一中级法院提起公诉,指控受贿、滥用职权、故意泄露国家秘密三罪。2015年6月11日,天津一中院判处周永康无期徒刑。令计划案走的是同一条管线:2015年7月20日,令计划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最高检依法决定对其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2016年5月13日,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向天津一中院提起公诉;2016年7月4日,令计划以受贿(金额7708万余元)、非法获取国家秘密、滥用职权三罪被判无期徒刑,该案因涉及国家秘密不公开审理,他在法庭最后陈述中表示服从判决、不上诉。
这组案件的汇总数字由检察系统自己提供:2016年7月,最高检在全国检察工作会议上宣布,此前五年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副部级以上官员97人、提起公诉60人,周永康、薄熙来、令计划、苏荣都在名单之列;到2018年曹建明的最后一份工作报告,五年汇总更新为查办原省部级以上干部120人、起诉105人。本站对这一节的评价标准与前几节完全一致,不因被告是高官而放松:这些案件的侦查与起诉程序同样不透明——周永康案审理细节公布有限,令计划案全程不公开,薄熙来案虽然庭审转播被官方称为历史性的透明,但起诉的罪名清单事先经过政治筛选,海伍德命案中的包庇情节未进入指控。检察机关在其中执行的是中央已经作出的政治决定,其程序加工的质量不改变决定的来源。曹建明在这条线上的责任与在709那条线上是同构的:他不是决定名单的人,他是把名单变成判决的系统的首长,并且把这项工作作为自己十年任期最响亮的政绩写进报告、宣读于全国人大。
来源:新华社与最高检通告(薄熙来案:最高检立案侦查并决定逮捕、2013年4月10日移交济南市检察院、7月25日起诉、受贿约2180万元与贪污500万元的指控);新华社2015年4月3日周永康起诉通告(最高检侦查终结、指定天津市检察院第一分院起诉、三项罪名)及周永康案判决记录(2015年6月11日无期徒刑);令计划案公开记录(2015年7月20日开除党籍并由最高检立案侦查、2016年5月13日天津检方起诉、7月4日以受贿7708万余元等三罪判无期、不公开审理);新华社2016年7月20日最高检会议消息(五年查办副部级以上97人、起诉60人)与2018年最高检工作报告(五年查办原省部级以上120人、起诉105人)。
十、改革话语与另一面:防冤假错案、公益诉讼,与反腐侦查权的终结
曹建明的十年不能只写镇压与大案,他公开宣示的改革议程同样有完整的记录,档案照实写下,再对照它的边界。他反复讲得最响的一条是防止冤假错案。2014年3月作工作报告时,他承认诉讼参与人的合法权益未得到充分保护,称检察机关已经认识到工作与深化改革和群众期待的差距,提出防止冤假错案、保护律师合法执业权利;2015年报告中,他把防止冤假错案称为检察官必须守住的底线,要求把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程序违法的带病案件挡在法庭之外,并特别点名主要靠口供与证言定案的命案。这一时期确实有一批著名冤案在复查中纠正:张辉、张高平叔侄于2013年再审无罪,呼格吉勒图于2014年12月再审无罪——他已被执行死刑十八年,聂树斌案于2016年由最高法院第二巡回法庭改判无罪。这些纠正发生在他的任内,检察系统在其中承担了法律监督与抗诉环节的角色,本站如实记录。但边界同样清楚:这批冤案没有一起是政治案件,没有一名被以颠覆、分裂、煽动罪名定罪的人在他的任内经检察系统纠正——防冤假错案的话语从未越过普通刑事案件的范围。
他任内的另一项制度动作是检察公益诉讼:2015年经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在部分地区试点,2017年写入法律,最高检2018年报告称五年共办理生态环境等领域公益诉讼案件1.3万件。这项改革在官方叙事中是他任期的重要遗产,本站按官方报告记录其规模,同时注明:公益诉讼起诉的对象是行政机关与污染企业,它的扩张方向是检察权的增量,从未触及检察权自身的政治使用。把这三件事并排——防冤案只及普通案件、公益诉讼只向行政末端、批捕起诉对政治案件从无公开纠错——改革话语的边界就不需要本站多加评论,事实本身已经画完了。
他任期的终点带着一个制度句号。2018年3月11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宪法修正案,增设国家监察委员会;3月20日《监察法》通过。检察机关经营了数十年的职务犯罪侦查权——查办贪官的那支队伍与职能——整体转隶监察委,最高检的反贪总局成建制划转。曹建明在3月9日的最后一份工作报告中对这一安排表示拥护,并在报告里完成了前述五年反腐数字的总结。也就是说,他是最后一位握有完整侦查、批捕、起诉三项权力的检察长:十年里这三项权力同时用在了律师、作家、学者与落马常委身上;他卸任之日,其中最重的一项被制度性收走。这一转折由中央决定、非他个人所能左右,本站只记录时间线与他的公开拥护表态,不作超出记录的归因。
来源:新华社与人民网对曹建明2014、2015年工作报告的报道(承认权利保护不足、防冤假错案为底线、带病案件不得送上法庭);2015、2017年工作报告报道(呼格吉勒图、聂树斌等冤案纠正与检察监督);最高检2018年工作报告要点(公益诉讼1.3万件);2018年3月宪法修正案与《监察法》通过、检察机关职务犯罪侦查职能转隶监察委为公开制度记录。政治案件无一纠正一项为本站对公开纠错案件名单的核查结论。
十一、人大副委员长五年:一次全票表决,与名单上的位置
2018年3月17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选举曹建明为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与检察长卸任只差一天——3月18日张军接任检察长。副委员长是副国级闲位重职:主持分工多为外事与立法联系工作,公开报道中他的这一任期以会见外国议会代表团、出席立法调研为主,没有再出现由他个人主导的重大事件记录。2022年10月中共二十大,他未进入第二十届中央委员会;2023年3月10日,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选举新一届常委会领导层,他卸任副委员长,正式退休。这五年里他唯一载入国际记录的动作,是2020年6月30日作为副委员长之一,出席并投票赞成通过《香港国安法》的那次常委会会议——法律以162票全票通过,十四名副委员长无一例外都在赞成票里。这一票的后果不在北京的会议厅里,而在华盛顿的制裁名单上。
把这一节写进他的档案,不是要把香港国安法的责任算到他个人头上——那部法律的主持责任在委员长与委员长会议,见本站栗战书档案的详尽记录;副委员长的单票在162票中没有分量可言。写这一节的理由是事实链的完整:正是这个副委员长身份、加上这次全票通过,使他成为美国制裁名单上以姓名单独列明的十四人之一,也使他成为本站人物栏目中少数制裁状态可以精确到名单条目的人。档案按这个意义记录他的五年,不夸大,也不省略。
来源:新华社2018年3月17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选举结果(曹建明当选副委员长)与2023年3月10日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选举报道;本站栗战书档案所引2020年6月30日香港国安法162票全票通过的全国人大与新华社记录;中共二十届中央委员会名单(未见曹建明名字)。
十二、制裁核查:美国名单上有他的名字——逐项写清
这一节是本档案核查得最细的一处,结论与本站栗战书档案恰成对照:委员长本人不在名单上,曹建明在。事实如下。2020年12月7日,美国国务院宣布、财政部外国资产控制办公室执行,依据第13936号行政命令将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全部十四名副委员长列入制裁,理由是他们参与制定、通过或实施香港国安法。国务卿蓬佩奥在声明中称,常委会的行动使香港人选举自己代表的能力被掏空,美国要让这些行为的负责者承担后果。这十四人是王晨、曹建明、张春贤、沈跃跃、吉炳轩、艾力更·依明巴海、万鄂湘、陈竺、王东明、白玛赤林、丁仲礼、郝明金、蔡达峰、武维华。曹建明不是以集体名义被波及,而是以本人姓名单独列名:外国资产控制办公室的名单条目写作CAO, Jianming,注明北京、出生日期1955年9月24日、出生地上海、中国公民、职务为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制裁措施包括:其在美国管辖范围内的全部财产与财产权益被冻结,美国人被普遍禁止与其交易,本人及直系亲属被禁止入境美国。
名单的后续状态,截至2026年10月本站核查时有一个必须记录的变动。2026年7月17日,外国资产控制办公室发布香港相关制裁名单更新:第13936号行政命令所依据的国家紧急状态已经到期,依该命令列入特别指定国民名单的人员,其冻结依据相应调整;凡同时受《香港自治法》覆盖的人员,转入非特别指定国民菜单式制裁名单继续执行。曹建明的条目出现在这一更新中,标注依据《香港自治法》第六条,财产冻结与交易禁止继续有效,并明确此前已冻结的资产仍然冻结。换句话说,到2026年10月为止,他没有被除名,只是制裁的法律依据从行政命令换成了成文法。本站把这一变动原样记录,因为制裁状态写错一寸,档案的可信度就塌一寸。
其他法域逐一核查的结果是空白。欧盟:其涉华制裁在这一时期只涉及新疆议题官员与实体(2021年3月的一轮),未查到曹建明的列名。英国:其全球人权制裁与涉港措施中未查到以曹建明个人为对象的列名,英国在香港国安法后的对华措施主要是武器禁运延续与引渡安排暂停,不是个人制裁。加拿大:其涉华个人制裁集中于新疆议题,未查到曹建明列名。以上三项本站统一表述为:截至2026年10月,未在公开发布的名单中查到列名。中方的反应照例记录:外交部与全国人大常委会发言人谴责美方制裁,2020年12月10日中方宣布对美方相关人员采取对等措施。曹建明本人就制裁有无公开表态,本站未检索到,写为无公开记录。
来源:美国国务院2020年12月7日蓬佩奥声明;美国财政部外国资产控制办公室2020年12月7日香港相关指定(十四人名单与CAO, Jianming条目的出生日期、出生地与职务信息,经该办公室名单原文及路透社、法新社、美联社与财新等报道交叉核对);外国资产控制办公室2026年7月17日《香港相关指定更新与移除》原文(第13936号行政命令国家紧急状态到期、条目转入非特别指定国民菜单式制裁名单、《香港自治法》第六条冻结继续、已冻结资产仍然冻结,曹建明条目在列);欧盟、英国、加拿大公开发布制裁名单核查(截至2026年10月未见曹建明个人列名);外交部2020年12月10日对等措施宣布。
十三、卸任与现状:2026年的曹建明
曹建明的公职时间线在2023年3月10日正式收尾。此后三年多,公开记录里的他近乎消失:本站检索范围内,未见他担任任何党政职务、政协职务或事业单位职务的报道,未见他出席公开活动的新闻,未见他发表文章或接受采访的记录。他曾经的学术身份留下的最后一条公开痕迹在2020年11月——中国国际法学会成立四十周年年会上,官方报道称他为该会前会长,与同为前会长的李适时、王厚立并列出席;此后未见他以学会身份公开活动的新记录。他在海外的资产状况,除美国制裁条目本身外无公开记录;他是否被纪检或司法机关调查、处分,截至2026年10月无任何公开消息,本站写为无公开记录,不作推测。
与他同批卸任的副国级官员相比,这种彻底的静默并不罕见,但档案仍要把话说到位:一位担任过十年首席大检察官、名字列在美国制裁名单上的人物,退休后的公开存在只剩下制裁条目本身在按年更新。他最后一次进入国际视野,是2026年7月外国资产控制办公室的名单更新——不是因为他做了什么新的事,而是因为华盛顿换了一个法律依据,继续冻结他的名字。2026年9月24日,他年满七十一岁。本站对他现状的结论只有一句:退休,无现职,无公开活动记录,美国制裁持续有效,其余无公开记录。若此后出现除名、新职务或讣告类公开消息,本页应按新证据更新。
来源:新华社2023年3月10日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选举报道(新一届常委会领导层产生,曹建明卸任);中国国际法学会2020年学术年会报道(曹建明以该会前会长身份出席);外国资产控制办公室2026年7月17日名单更新(曹建明条目持续在列);2023年3月之后公开报道检索(截至2026年10月,未见新任职务、公开活动、调查处分或健康信息),均按无公开记录标注。
十四、本站评议:把关人的责任
本站对曹建明的评议,只扣正文已核的事实,说三点。第一,他的位置决定了他的责任形态。中国刑事程序给检察院留了两道真实的关口——批捕与起诉,而这两道关口在政治案件上十年间从未公开拦下过任何一案:刘晓波的文章、伊力哈木的网站、709律师的代理行为,每一份案卷递到检察院,出来的都是批捕决定与起诉书。系统可以说自己只是在依法审查,但当审查的结果在敏感案件上永远是放行时,审查本身就成了镇压程序的一部分。主持这个系统十年、在每年的工作报告里把批捕与起诉的总数当成绩宣读的人,不能站在这套结果之外。
第二,他的学者身份加重而非减轻这份责任。一个不懂法的官员执行这套程序,可以推说无知;曹建明是写教科书的教授,是给最高领导讲过课的法学家,是公开谈过防止冤假错案、保护律师执业权利的首席大检察官。他任内纠正的冤案全是普通刑事案件,同一时期以言论定罪的案件无一纠正——这说明边界不是能力划的,是选择划的。他上任第一篇文章讲的是检察机关的政治属性,排序在法律属性之前。此后十年发生的一切,与那篇文章的排序严丝合缝。
第三,档案要同时守住另一条线:没有证据显示曹建明个人策划或下令了任何一起具体的政治迫害,本站不写这种指控。他也不是周永康式的人物——他没有自己的警察队伍,没有经营过政法王国;他的十年是文官式的十年:定调、把关、起诉、报告。恰恰是这种文官式的参与最值得记录,因为它说明这套体制的镇压并不只靠秘密警察运转,它靠的是受过最好法律教育的人,在每一道程序关口上签字盖章。2020年12月,美国把他的名字单独写进制裁名单,理由是香港国安法的那一次举手;本站的记录比那份名单更长:他真正该被记住的,是2008到2018年间,那些经他领导的系统批捕、起诉的名字——刘晓波、伊力哈木、许志永、周世锋、吴淦——和同一系统起诉的另一串名字——薄熙来、周永康、令计划。两串名字出自同一台机器,机器顶端坐了十年同一个人。这就是本站对他的记录。
来源:本节为本站基于前文各节所引公开来源(最高检历次工作报告与数字、新华社起诉与判决通告、人权观察与国际特赦组织709及个案记录、美国国务院与外国资产控制办公室制裁文件)作出的编辑评议;事实部分与前文各节来源相同,不另引新事实。
来源
全国人大官方网站与新华社:曹建明简历、2008年3月16日当选检察长、2013年3月15日连任、2018年3月17日当选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2023年3月10日新一届常委会选举的报道;最高人民检察院历次工作报告及新华社、人民网发布的工作要点(2013年批捕879817人、公诉1320440人;2013—2017年批捕453万人、公诉717万人、查办职务犯罪254419人、原省部级以上查办120人起诉105人、公益诉讼1.3万件);中文维基百科曹建明条目及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列表(出生日期与地点、华东政法履历、1999年10月31日最高法副院长任命、2002年常务副院长、一级大法官、两次中南海授课);英文维基百科曹建明、刘晓波条目;胡佛研究所中国领导人法律职业研究与所藏政法文献(根特与旧金山访学年份、2008年政治属性定调文章);美国国会及行政当局中国委员会记录(2004年超期羁押数字出入、2006年法院新闻报道限制);澳门廉政公署报道(国际反贪局联合会主席任职);人权观察2016—2018年709系列声明与刘晓波讣闻;国际特赦组织2016年8月天津审判通报;联合国人权高专办特别报告员2016年9月函件;谢阳案长沙市检察院起诉书公开译文(中国法律文献机构发布);国际笔会、美国国际宗教自由委员会与欧洲议会伊力哈木案记录;新华社薄熙来、周永康、令计划三案起诉与判决通告及最高检2016年会议数字(五年查办副部级以上97人、起诉60人);美国国务院2020年12月7日声明与财政部外国资产控制办公室当日指定名单及2026年7月17日名单更新原文;欧盟、英国、加拿大公开制裁名单(核查至2026年10月,未见曹建明列名)。单源或口径分歧的说法已在正文相应位置标明,未能核实的事项一律写为无公开记录。